各位小榄房东注意!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将被处罚!

  为更好加强出租屋管理,服务流动人口,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小榄公安分局深化“预防警务”战略,坚持隐患“日清”机制,以“短平快”方式对出租屋、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开展精准清查,并依法对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房东、旅馆业工作人员进行处罚!

  

  6月份以来开展专项清查行动26次;

  清查出租屋、场所4820间;

  查获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案件50宗,同比上升317%;

  46名房屋出租人、场所工作人员,6间场所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回放▼

  案例一  6月4日,民警在盛丰社区某公寓清查时,查破刑事、行政案件各一起,涉案人员均未成年,且未在该公寓登记住宿信息。分局依法责令该公寓停业整顿2日,并处罚款1万元;公寓管理人曾某因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被依法处以行政罚款300元。

  案例二  6月14日,民警对绩东一社区出租屋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万安路某出租屋住客没有进行身份登记入住。随后,民警将该出租屋管理员张某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经查,张某对其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张某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罚款300元。

  案例三  6月20日,民警在永宁社区新和街某出租屋查处一起赌博案。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出租屋管理员谭某存在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行为。目前,谭某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罚款500元。

  各位房东注意了

  请一定要按照规定

  对承租人的信息进行实名登记!

  

  普法小课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  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场所运营单位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住宿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  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公安机关将依法加强对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严厉打击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对未履行治安责任或发现违法行为的,将严格依法处以责令停业整顿、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人等人员的刑事责任。

  除了常规的登记备案

  还可以使用“粤居码”

  向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

  除了常规的登记备案外,还有其他途径吗?“粤居码”一码办理居住登记。

  微信扫描下方葵花码

  实名认证生成“粤居码”

  

  

  ▲更详细申报流程,点击上方图片链接查看▲

  如何登记、申报租赁人信息呢?

  扫描居住地址的房屋二维码,屋主或代理人确认(如果本人是屋主的,在登记房屋后自动确认通过),系统推送申报结果。经过确认通过后,将视为居住人已向公安机关申报了居住登记。

  请各位出租人和承租人

  积极配合申报和使用“粤居码”

  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

  让我们共同维护辖区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