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的伦理观与孔子》1993-12
李大钊以唯物论和进化论批判孔子伦理学说,阐明道德的本质和发展规律的重要著作。1917年2月4日发表于 《甲寅》 月刊,后收入《李大钊文集》。
1916年秋,保皇党人康有为上书黎元洪、段祺瑞,主张定孔教为“国教”,列入宪法,掀起了尊孔复古的反动思潮。对此,李大钊连续发表文章,强烈地反对尊孔复古,反对封建复辟,对这股反动逆流给予有力地回击。李大钊这篇文章就是为了批判上述思潮而作的。
从唯物论出发,李大钊对各种唯心论的伦理观进行了有力的批判。他认为,提倡孔子之道的人们宣扬孔子所宣扬的伦理道德具有绝对的权威和价值,这是将伦理道德建立在神秘主义的宗教信仰或唯心主义的世界观上。他说他考察了中西许多宗教和哲学学说,“要皆以宇宙有一具绝对理性、绝对意思之不可思议的、神秘的大主宰。曰天,曰神,曰上帝,曰绝对,曰实在,曰宇宙本源,曰宇宙本体,曰太极,曰真如,名称虽殊,要皆指此大主宰而言也。”因此,从这一类大主宰所引申出来的伦理道德观点 “超乎自然之上”,似乎在任何时间和地点都可运用了。他认为,在自然界之上,并没有什么大主宰。象西方唯心主义哲学家所谓的“绝对”,印度佛教所谓的 “真如”,中国儒家所谓的“太极” 等,都是一些主观的虚构,并没有客观的根据,因而不是 “生于今日世界之吾人所足取也”。他强调指出,宇宙是物质性的自然界,是“无始无缘自然的存在。”这个自然界的一切现象,“乃循此自然法而自然的、因果的、机械的以渐次发生。渐次进化。”伦理道德观念也是宇宙中的一种现象,同样受自然法则的制约,“断非神秘主宰之惠与物,亦非古昔圣哲之遗留品也。”
根据进化论的观点,李大钊具体分析了孔子之道的历史作用和阶级实质。他指出:“孔子生于专制之社会,专制之时代,自不能不就当时之政治制度而立说,故其说确足以代表专制社会之道德,亦确足为专制君主所利用,以为护符也。”正因为孔子之道是维护专制君主的利益的,所以,历史上“历代君主,莫不尊之祀之,奉为先师,崇为至圣。”他们尊崇孔子之道也决非尊崇孔子本人,而实“为保护君主政治之偶像矣。”因此,李大钊强调: “故余之掊击孔子,非掊击孔子之本身,乃掊击孔子为历代君主所雕塑之偶像的权威也; 非掊击孔子,乃掊击专制政治之灵魂也。”这就正确地区别了孔子在当时的实际作用和历代封建统治者利用儒家学说的反动性。
李大钊用进化论的观点批判孔子之道。他指出,宇宙是无始无终的“自然存在”,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现象 (无论是自然现象或者社会现象),都是发展和变化着的,道德的演化也必然要遵循这个规律。从这种观点出发,他认为孔子生活在他那个时代的社会中,成为他那个时代的圣哲,他所提倡的道德也正反映他那个时代的要求,因而也有其历史的价值。但古今的社会不同,古今的道德也应有所不同,所以我们今日才肯定,“孔子之道,施于今日社会为不适于生存。”因此,为了便利新道德的确立,对于孔子之道以及一切陈腐的僵死的旧道德,必须加以“人为之力,”促使其迅速崩溃,从而为实现今日的新生活,开辟道路,“虽冒毁圣非法之名,亦所不恤矣。”表达了彻底否定封建伦理道德的坚决态度。
李大钊由对孔子之道及其伦理道德观的批判进而扩大到对整个封建道德的批判,他的批判尽管还存在某些缺陷和不足,但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对于促进初期新文化运动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