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环境论文汇总十篇
社会环境论文篇(1)
对空间的认识
社会环境论文篇(2)
关键词:人与自然生态文明生态意识生态道德
在全球生态危机日益严峻的时代,中国党和政府率先将生态文明上升到战略目标高度加以建设。文明的生态转向无疑需要新的伦理支持,而环境伦理学将为生态文明时代的新伦理构建提供新的理论视野。尽管生态文明业已成为最热门的话语而凸现于我国学界,但是对于生态文明的内涵、特征、理论资源,以及建设路径,尚待做更为深入的思考。因此,本文将从环境伦理视野对生态文明作一探讨,以促进我国生态文明观念的全面确立,推动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发展。
一、生态文明的伦理内涵和特征
(一)生态文明的伦理内涵
生态文明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生态文明是一种更高一级的文明形态,即工业文明之后的人类文明形态,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全方位的生态化构建。它以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作为核心的行为准则,建立健康有序的生态机制,实现经济、社会、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这种文明形态表现在物质、精神、政治等各个领域,体现人类取得的物质、精神、制度成果的总和。从根本意义上说,生态文明是对工业文明的替代和超越。从狭义上讲,生态文明是指文明的一个方面,即人类在处理与自然的关系时所达到的文明程度,它是相对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而言的。可见,不管是广义的生态文明还是狭义的生态文明,两者都把生态与文明有机结合起来,前者称之为文明的生态化,后者理解为生态的文明化。在环境伦理学看来,生态文明始终是以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作为核心的。因此,生态文明的伦理指向,就是要构建“人类对自然环境的伦理责任”[1],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协同发展。
从环境伦理学视角出发,生态文明的伦理内涵是极其丰富的,它至少涵指如下四个方面:
一是生态文明意味着人与自然间伦理关系的确立。在以往的农业和工业文明阶段,自然生态不在伦理之中。生态文明使自然不再游离于道德大门之外,人要对自然环境讲道德。
二是生态文明意味着人们对待自然的态度由征服走向尊重。在旧文明阶段,人们对待自然的态度不是文明而是野蛮,不是尊重而是征服、掠夺、破坏和践踏自然,将自然视为实现个人利益的工具或手段。在今天的新文明阶段,无论是文明的生态化还是生态的文明化,对自然应有的敬畏、对生态规律应有的尊重,对环境应有的珍惜,均是生态文明的题中应有之意。生态文明作为改善人与自然关系的进步文明,倡导人们在合理继承工业文明的基础上,用更加文明与理智的态度对待自然生态环境,反对野蛮开发和滥用自然资源,重视经济发展的生态效益,努力保护和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改善人与自然的关系,使人与自然关系达到和谐状态。从而使人类不再是自然的支配者、主宰者,而是与其它生物同属于自然这个大的生态系统,是自然界的“管家”,其目的是使人更好地与自然协同进化,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三是生态文明意味着自然价值不仅要面向单一的个体,而且要面向多元的个体;不仅要考虑当代人的利益,而且要考虑世代人的利益。
四是生态文明意味着人们的行为应以适度为原则。无论是人口的生产方式、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还是生活和消费方式,不再是工业文明阶段数量的越多越好、规模的越大越好,而是人们在与自然发生交往行为时,遵循适度、简约、平衡原则,以自然环境的生态承载力为生态行为的道德底线。
(二)生态文明的伦理特征
生态文明时代的来临,必然带有不同于工业文明的时代特征。就其伦理特征而言,生态文明将向人们展示出许多新的伦理特点,笔者认为至少将呈现三大特征:
第一,社会伦理关系结构的双重性。在工业文明时代我们的伦理关系结构主要表现为人际伦理关系。而在生态文明时代由单一的人际伦理走向人与人和人与自然的双重伦理关系。当人们面向自然时,主体不仅要思考改造自然的行为是否符合人际道德,而且要考虑是否与生态道德相一致;不仅要追求生态的文明化,而且要力求文明的生态化。人们的行为只要缺少任何一种关系的制约,就会受到道德的谴责。鼓励和推进人类将生态化渗入到社会结构和整个社会生活的多个方面,以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将成为生态文明时代重要的伦理特征。第二,人类文化价值理念的生态化。在生态文明的引导下,人类对自然以及生态系统的价值将持有全面而深刻的认识,人们普遍树立起符合自然生态规律的价值需求、价值规范和价值目标。生态意识、生态道德、生态文化成为具有广泛民众基础的文化意识。人类作为自然生态系统中唯一具备主观能动性的生物成员,必须遵守自然生态规律和自然的“内在价值”。马克思在一百多年前所说的人们在改造自然中那种将“人的尺度与物的尺度”有机统一,人与自然和人与人的双重和谐理念,将得到真正实现。
第三,人类生态道德律令的普遍化和自觉化。生态文明时代,环境伦理和生态道德将渗透到社会的所有方面,生态伦理意识、生态文明意识得到广泛认同,生态文明行为由自发转向自觉。在思维方式上,生态有机整体意识和环境道德理念成为指导人们生态行为的生态理性。在生产方式上,人类自觉转变高生产、高消费、高污染的工业化方式,建立以生态技术为基础实现社会物质生产的生态化,使人类生产劳动具有净化环境、节约和综合利用自然资源的新机制,沿着与生物圈相互协调的方向进化。在生活方式上,人类不再追求物质财富的过度享受,而是追求高质量、低消耗,既满足自身需要又不损害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同时也不损害其他物种的繁衍生存,既能满足当代人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又能满足后代人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的生活方式。
总之,生态文明时代,伦理的绿化将成为社会的道德流行色。正如学界所说,21世纪将是生态化的世纪,21世纪的伦理、21世纪的文明同样烙上生态化的印记。
二、生态文明的理论资源
生态文明作为最大发展中国家的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是一个伟大的创举。此举对于破解全球生态危机有着转折意义。社会主义的中国之所以能够旗帜鲜明地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不是一时的头脑发热,而是站在历史和时代的地平线上,借鉴全人类文化中生态智慧的结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最新发展成果。
(一)中国传统的生态智慧
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是生态文明的核心内涵。在中国传统思想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常常被称为“天人关系”,究天人之际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恒久的哲学命题,其中儒家、道家、佛家的生态智慧为我国构建生态文明奠定了深厚的精神资源。
儒家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与自然界中的其他一切生物同类,因此人对自然的态度应该是顺从、友善的,以人与自然的和谐为最终目标,即“天人合一,天人合其德”。儒家在主要关注人的同时,也看到了人的生活与自然的依赖关系,因此肯定人道本于天道,即尊重自然就是尊重自己,爱护其他生物的生命就是爱惜人自身的生命。在资源开发利用上,儒家强调取用有节,物尽其用,要求人们珍惜自然给人类提供的生活材料,崇尚勤俭节约,不浪费。
道家认为万物都是平等的,由此主张尊重天地自然,尊重一切生命,与自然和谐相处,它反对把等级贵贱观念强加于自然界,即反对以人力加之于自然,追求返璞归真。这也是对道家“无为”的真实反映。虽然道家的“无为”思想在现代看来过于消极,但是却为今天生态文明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佛教对生态文明的最大影响是“尊重生命”。佛教认为,宇宙本身是一个巨大的生命之法的体系,生命不只是存在于生命体之中,同时也存在于无生命物中,宇宙的变化具有产生生命的力量。因此,无论无生命物还是有生命物,都存在于普遍的生命体系内,生物和人的生命只不过是宇宙生命的个体化和个性化的表现。由此可见,在佛教理论中,人与自然之间没有明显界限,生命与环境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因而主张善待万物与尊重生命。佛教对生命的关怀,最为集中地体现在普度众生的慈悲情怀上,即人们要对所有生命慈悲,这就是佛教宣扬的“慈悲为怀”。
上述生态智慧仅仅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沧海一粟。深厚的中国传统生态伦理思想,对于当代中国率先提出生态文明,以化解全球生态危机,无疑提供了重要的理论资源。
(二)当代西方的生态哲学思想
当代生态哲学思想在西方源于工业文明时代一些重大的环境事件问题而产生,如“公害”等表现出的人口问题、资源枯竭、环境污染。总体来说,生态危机的日益突出促成有识之士反思工业文明,当代生态哲学理论因此首先在西方发达国家产生和发展。当代生态哲学思想的出发点与目的是实现人与自然的协同进化。当代西方生态哲学从人与自然关系的角度研究生态伦理问题,主要形成两大派别: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
人类中心主义被国内外学术界普遍认为是生态危机的根源,因为这一理论将“人类”一词个体化、集团化,把自然界的一切看作是少部分人获得利益的工具或手段,以致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生态环境的极大破坏。因此这一理论遭到了后现代生态哲学的强烈批判。
非人类中心主义可以划分为生物中心论和生态中心论,这是两种不同的生态哲学理论。生物中心论认为,凡是有生命的生物都是自然的主体和核心,也就是它把道德义务和伦理关怀的范围扩展到了所有的生命。这相对于人类中心主义是一个极大的进步,它承认了所有生命体自身的内在价值,在人与生命之间建立了伦理关系,从而改变了长期以来人主宰自然界的伦理价值观。但是它依然忽略了自然界作为一个整体的价值,否认人对物种本身和生态系统负有直接的道德义务,因此很难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协同进化。生态中心论正是在这样的伦理语境中,对生物中心主义予以了超逾。它将人类与其生存的自然环境看作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二者息息相关。人类作为唯一有主观意识的生物存在,只有从道德上关心有机整体的生态系统、自然过程以及其他自然存在物,才能做好代内公平、代际公平,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状态。当代西方生态哲学思想尽管评论不一,尽管还有待深入研究和完善,但是,它所提出的对自然的道德关怀,对旧文明的批判,对生态危机根源的探讨,对于后发现代化的中国提出生态文明的社会发展目标,无疑具有积极的启发价值。
(三)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生态政策
马克思主义生态观认为,“人与自然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二者既对立又统一,劳动是人和自然的媒介,劳动过程必须遵循自然规律”[2]。
自然界先于人类而存在,人类是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自然界为人类提供了生存环境和生产资料,使人类能够利用自然、改变自然界。可见,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根源于自然界,改变自然界,又依赖于自然界。从人与自然的发展历程来看,人与自然的关系处于不断的矛盾与协调中。从历史上看,人与自然最初是对立的,表现为人对自然的一种敬畏。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开始认识和利用自然规律,对自然进行征服。马克思和恩格斯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全集》第20卷中提到,“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马克思主义将人与自然的关系看作是休戚相关、生死与共、互利共生、和谐共存的关系。因此,人类在利用自然的同时必须遵循自然规律,以免遭到自然界的报复。马克思的“人道主义、自然主义和共产主义”三合一的生态观,以及未来理想社会“人与人的和解”和“人与自然的和解”的双和解思想,对于中国共产党制定生态文明的发展目标,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
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在吸收了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在理论上对人与自然关系进行了调整。先后经历了从制定“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再到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这些都为“生态文明”的提出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与有效的实践经验。
综上所述,我国生态文明思想融合了中外古今的生态智慧,并从中国现有国情出发,反思社会发展模式,以负责任的大国形象主动承担起破解危机、拯救文明的重任。当然,生态文明的提出仅仅是问题解决的开始,如何找到一条可行的建设路径,将是生态文明发展的关键所在。
三、生态文明的发展路径
(一)唤醒民众的生态意识
生态马克思主义认为,“生态文明建设不是项目问题、技术问题、资金问题,而是核心价值观问题,是人的灵魂问题”[3],即生态危机的根源应该归结为现存的一些思想文化观点和价值观念。的确如此,正是民众长期在“人定胜天”的文化氛围中形成了征服自然的观念和态度,才会造成当下极其严重的生态危机。确切地说,生态危机本质上是人类的文化危机造成的。因此,转变人们以往无知无畏自然的生态价值观念,唤醒民众尊重自然等生态意识,是生态文明发展的首要前提。
唤醒民众生态意识的方式主要是推进生态文明的宣教工作,使生态文明观念深入人心。如,在全社会发起生态文明的理论讨论,深刻领会生态文明的内涵;制作一系列的宣传画册,给民众以视觉和知识上的冲击,认识到以往对待自然的无理与粗暴,从而重新审视自己的价值观,并实现生态文明价值观的自觉转型;开展生态文明宣传研究,加强宣教队伍的建设,避免宣教工作的盲目性与延迟性。如果中国13亿民众具有了生态意识,认识到自然的价值与权利,明白人类应对自然界承担相应的保护义务,生态文明的建设也就有了可能,同时也才有可能实现人的生态文明素质的全面发展。
(二)构建生态文明的伦理体系
道德原则是一种道德理论,一般以概念、范畴等抽象形式表现出来,构成一定的伦理体系。它们以理论方式反映着人们在道德实践中形成的一定的道德关系,反映着社会对人们的一定的道德要求,以及以一定形式规范制约着人们的行为。
生态文明作为一种新文明形态,需要新的伦理体系的支撑。环境伦理作为当代生态危机和环境革命的产物,是自然界发展到人类历史阶段,伴随着社会科学技术发展的不完善而爆发的人类伦理观念的一场革命,其本质是尊重生命、善待自然。因此,生态文明伦理体系的构建,在环境伦理学看来,就是必须紧紧围绕人与自然的关系,即实现人与自然的协同进化为中心,建立适应生态文明的道德原则体系,即尊重生命、善待自然的生态道德目标体系、生态道德内容体系和生态道德实施体系,以及生态道德评价体系。在合理的生态文明的伦理体系支持下,践行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观,调整生态行为,实现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处。
(三)制定合乎生态文明的道德规范及相应的评价标准
生态文明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状态。人与自然的关系作为一种道德关系,是指人要以道德来制约人的生态行为在获取物质生活资料时,不致破坏生态环境而危害人类本身。生态文明的提出,要求我们以一种发展的眼光制定人类的道德规范,寻求促进生态文明发展的社会约束与评价机制。
环境道德规范作为一种“软约束”,相对于法律规范,表现为一种特殊的自我控制和约束力。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道德规范在社会生活中始终起着有效的调节作用。任何一种社会活动的有序、协调发展,都离不开一定道德规范的整合和调适。解决生态问题、建设生态文明有赖于环境伦理精神和环境道德规范的引导和约束。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问题,需要人们具备生态道德自觉,需要人们以生态道德责任感面对社会发展中的生态问题,需要以生态道德规范来评价和约束人与自然关系的一切活动和行为。
生态文明的道德评价标准,总体上说,凡是有利于人与自然和谐关系建设的行为便是善的,凡是有害于人与自然和谐关系建设的行为便是恶的。当然,自觉遵守环境法应当是生态文明的底线伦理标准,明确规定人们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而积极践行生态伦理的行为可以容许有多种境界。其中最高境界就是“生态慎独”,即不管在何时何地,不管有无监督,总是以生态道德规范自己,自觉兼顾人的利益和生态利益,自觉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和繁荣,为解决人与自然关系的危机尽心尽力。
参考文献:
社会环境论文篇(3)
(二)环境法制建设的理论依据和意义
1.环境法制建设的理论依据
(l)环境资源的公共性。环境资源属于公共产品。不具有消费的排他胜及所有权的明确性。[3〕哈丁为我们描述公地悲剧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公共产品的重要特征,即:全社会每个成员都从中得到惠益。与此同时,会成员因此也要负担其不利后果。所以,环境资源不能通过市场调节来实现资源配置。
(2)环境的负外部性。当某一个体的生产或消费决策无意识地影响到其他个体的效用或生产可能性,并且产生影响的一方又不对被影响方进行补偿时便产生了所谓的外部效果,或简称外部性。川环境问题普遍存在负外部性,比如企业在经济生产活动中排放大量的污染废弃物造成的负面影响油全体社会以及生态系统共同承担,从而波及社会公共利益。
(3)环境资源产权不明晰。环境产权理论最早由科斯在其《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提出的。他认为使环境的外部性内部化的关键在于如何实现在损害方和受害方之间平均分配外部性价值。[5〕由于环境资源具有极强的公共属性特征那么环境外部性则严重的缺乏环境产权的不明晰。人是理性的动物因此则具体有趋利性,人们会根据成本与收益的比例来权衡一个决策的为和不为。当付出的成本大于支出,那么交易则不可能进行若支出大于成本则会进行交易俗语中也谈到“赔本的买卖没人做杀头的生意有人干。”也是说明这个道理。所以牺牲环境资源来攫取自己的私利也就成为必然。2.加强环境法制建设的重要意义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法律具有强制性稳定性,规范性以及普遍性。构建“两型社会”,即:环境友好型J资源节约型社会将成为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发展的一个方向通过法律手段来调解“两型社会”中的社会关系,由强制力来保证,规范性来调整社会成员的行为。其具有比道德,会舆论等其他方式效果更明显胧势更突出。由此可以得出结论环境法制是保障是建设“两型社会”的重要一环。法制对于建设两型社会的突出价值在于,法律可以明确的规定各个主体的权利义务主体,以此人们便会为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预期判断保障公民权利人和义务人在规则的空间内活动。其次法律的形成往往是各方势力妥协的产物,当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出现尖锐的对立时法律的权威性和国家的强制力能够平衡这个矛盾并兼顾个人和公共两者的利益。
二、我国两型社会文化法制建设的历史积淀
中国的哲学世界与西方哲学理念共同构建了东西方的两大哲学体系。如儒家倡导的“天人合一”的理念。道家提出的“道法自然”的思想。佛家提出的众生平等的理念。中国哲学虽然分为几大派别,但是中国主要哲学派系儒释道确是三位一体的。尤其在主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方面有着大密度的交叉与重合。在我国古代立法中也体现着浓厚的环境保护观念。根据《逸周书•大聚篇“旦闻禹之禁,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三月遗不入网署,以成鱼鳖之长’。《荀子•王制》记载“圣王之制也草木荣华滋硕之时泽斧斤不入山林不天其生不绝其长也”。西周时期的《伐崇令》规定“勿坏屋,勿填井,勿伐树木勿动六畜。有不如令者死无赦”。中国古代的环境保护体现在法制史上尤其鲜明反映了朴素但科学的生态文化思想法律。
三、域外以日本为例两型社会文化法制建设的现状与经验
在几十年间旧本从世界公认的“环境问题严重国”转变成为“环境防治奇迹”的国家。日本是创新立法为先导法律的体系完备是其有效的进行环境治理的有效机制。二战后环境治理问题开始,日本政府就颁布一系列环境治理的法律。在1967年旧本国会通过了第一部全国性的环保法律,即《公害对策基本法》,1970年又对此进行了适应性的调整。此外,日本的环保法律的重要部分是环境标准。日本的环境标准分为两类第一类为保护公众健康的标准,第二类为保护生活质量的标准。
四、我国两型社会环境法制建设的现状、不足及对策
(一)两型社会环境法制建设的现状与缺陷
我国早在1989年就颁布了环境保护的基本法《环境保护法》。其中有规定国家鼓励环境保护科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同时要求公民个人和集体单位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在专门性的法律层面先后颁了多个专门性法律。在政府方面江996年进行《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7j中规定了环境宣传、环境教育、对外宣传等方面的内容。为了重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决策能力在《全国环境保护纲要》中要求:加强生态保护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深入开展环境国情、国策教育分级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培训。虽然我国较早就颁布了《环境保护法》,还通过了一些专门性的法律但是在建设两型社会法制方面的规定太过宽泛和笼统,缺乏系统性。不仅如此我国在建设两型社会环境法制建设中,缺乏强制性的规范措施多见于“议程”和“计划”这样的“软法”。与日本和俄罗斯的环境法中明确强调政府职责的制度相比,我国的两型社会环境法制建设缺乏操作性和执行力。
社会环境论文篇(4)
一、我国地方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中监督滞后、监管不力
从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兴起和发展说明,由于企业的逐利特点,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愿意承担社会责任。企业自身无法克服自己的固有毛病,就需要由相关中间机构来监督和管理,需要社会的广泛参与和外界的压力,从外部强制企业改变自己的经营观念,从不愿接受到被动接受最后到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在我国,这个监管责任就落在了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为主导的头上。
(一)地方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中监管职能缺失
近年来,大矿难、毒奶粉、水污染、特氟龙、苏丹红……使我国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开始关注和重视,可是就在企业社会责任正在被大书特书的时候,最近又不断有媒体报道,2007年6月6日《潇湘晨报》中的《无锡蓝藻暴发有天灾也有人祸》一文中:“这些年太湖治理使太湖水质局部有所改善,但是这个改善的指标主要是COD,氮磷还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2007年6月13日《潇湘晨报》的《“环保先进”单位直排污水40年》一文中:“该公司会议室墙壁上悬挂了30多个奖牌,其中有一块是2005年该县环保局颁发的环保先进单位奖牌”。2007年6月14日《潇湘晨报》《千名孩子被卖山西做苦工》一文中:“记者认为在解救中,面对的最大的阻力是,当地执法部门不配合”……
可见我国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中不但监督滞后、监管不力,而且与我国和谐社会建设及国际社会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对政府的要求还很不协调。
1、地方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知识知之甚少,社会责任意识淡薄。根据调查,很多地方政府官员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了解甚少,或者根本没有概念,对其利害也没有清醒的认识,对企业里存在的很多情况也不了解,甚至明知企业存在问题,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助长了部分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之风。
2、地方政府管理部门过分追求政绩和地方经济发展,追求GDP目标。地方政府只注重企业的利润和税收,注重经济发展和地方政绩,这种以牺牲劳动者利益而换取经济高速增长的行为模式,对企业守法行为的监督力度不够、执法力度不严。即使有些地方政府了解相关情况,也没有从整体上采取措施积极推进。
3、地方政府过分注重企业经济项目引进,忽略环境保护或很少考虑环境保护,将利润建立在破坏和污染环境的基础之上,不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就是说,地方政府与企业是利益共同体,地方政府仅仅是看到了与企业目前经济利益的关系,而没有看到企业发展与地方经济长期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利害关系。
4、在员工权益保障方面,地方政府只注重不出或少出安全事故,不注重保护职业健康和员工权益保障,造成相当一部分企业中职工职业病严重,或者职工权益严重收到损害,部分企业降低职工的收入和福利、雇用童工、随意克扣工资、超时和超强度工作以追求利润最大化。
5、社会责任审计不完善、不健全。从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来看,现有的关于社会责任的法规仍以环境管理法规为主,而且没有制定关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规则、准则和指南。没有强制性法规的约束,地方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审计和企业信息披露不透明,没有完全对外公开。
6、缺乏可执行和可操作的企业社会责任认证标准和执行标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从很大程度上还停留在企业自发层面上,国家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标注和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标准,地方政府也没有根据地方经济和地方企业发展制定相应的社会责任评价机制和评价体系。
二、强化我国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中的监管行为的对策
1、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社会制度
(1)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立起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既不让企业办社会,也不让社会来办企业。
(2)维护劳动者的权利,完善工会制度。发挥工会在保护劳动者权利保障、企业行使社会责任内部监督机制和平衡劳资力量的组织保障作用。
(3)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监督制度。利用社会审计机构和市场评议机构,及时批露企业行为,发挥消费者“用脚投票”的权利,引导全社会对企业进行监督。
(4)政府应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地方政府要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服务,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法制环境、政务环境和舆论环境。
(5)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应与国际接轨,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评估体系,建立第三方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机构。我国政府应该尽快建立起第三方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机构和评价标准体系,定期向外公开,监督企业行为。地方政府则更多的是监管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的执行力度。
2、完善立法,严格执法
(1)制定和完善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法规。将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要求转化为详尽的可执行的成文法律,规范企业行为,使企业在法律面前,在地方正等国家机关的监控之下自觉履行其社会责任。
(2)地方政府严格执法,加大打击力度。地方政府应该严格执法,加大对企业的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尤其是要重点打击侵害员工权益、偷税漏税、污染环境和浪费资源等现象。
(3)地方政府要依法行政,将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地方政府自身应该依法强化自己的行政管理职能,规范自身行为,减少地方行政命令,更要杜绝地方政府以企业社会责任为借口,强行向企业摊派,要求企业捐赠、赞助,增加企业的额外负担。
(4)强化法律实施和监控。地方政府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自觉性。
3、确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增强员工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1)地方政府应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培训,提高政府管理部门的官员和企业经营者、管理者对企业社会责任在企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发展中重要作用的认识,帮助企业树立社会责任的理念。
(2)地方政府应加大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力度。让全社会都来关注企业社会责任,参与到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运动中来,营造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社会氛围。从环境促使企业认识到,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如若不然,就会给企业的长远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3)地方政府应鼓励员工、消费者的维权行为。政府应加强对员工和消费者的法律知识教育,简化维权的程序,降低维权的成本,同时提高地方政府的办事效率,对员工和消费者所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维护其权益。
(4)地方政府要发挥媒体对社会舆论的引导,倡议和引导消费者从自身做起,带头消费企业社会责任的产品,抵制消费不负责任的企业产品,将企业社会责任转化为商机,让企业意识到追求利润与履行社会责任并不矛盾,企业的长期生存有赖于其对社会的责任,而社会福利又有赖于企业的盈利和责任心。
4、建立和完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和监督机制
(1)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和审计制度,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的信息披露。首先要建立起适合中国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和审计制度,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的信息披露。其次,要求企业每年提供自己的社会责任报告,对自己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首先进行自我评价和自我监督。再次,要完善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社会审计制度,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更好的促使企业承担其社会责任。
(2)建立公众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机制。①地方政府应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对企业的经营行为应充分了解,并做出定期评估。利用法律、社会舆论、行政管理手段表彰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对那些严重违反劳动法、生产安全法和环境保护法的企业提出批评或惩罚,从而引导企业转变观念,朝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向发展。②政府要建立公众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机制,依靠媒体的舆论导向和宣传媒介作用。政府要发动社会公众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状况进行监督,建立起广泛的社会基础,号召社会公众的集体参与,各级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要通过媒介的“曝光台”,促使企业在全社会的关注下规范其行为,更好地履行其社会责任。③建立推进企业公民建设的政府机构和协调机制。建立专门负责企业公民建设的政府机构和协调机制。该机构主要负责协调三层面的内容:一是协调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政策和措施;二是组织各种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活动;三是在国际上注重企业在所在国履行社会责任。
社会环境论文篇(5)
关键词:社会环境;青少年;心理发展
一、我国当前的社会环境
我国经过20余年的改革开放,社会发展呈现出全新的面貌,我们的社会由单一、保守走向了多元、开放,这在政治、经济、文化上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在政治方面,我国进入了一种从“总体性社会”向“多元社会”过渡的转型期[1]。
在经济方面,我国从供给型经济转向需求型经济,从封闭和半封闭的经济转为开放型的经济,从温饱型经济转为小康型经济[2]。
在文化方面,改革开放使我国的文化在科学技术的推动下迅速与国际接轨,文化的功能、形式、内涵、传播等由单一走向了多元。
二、青少年的心理发展
人的一生都处于发展变化之中,但在青少年时期(处于11、12岁到17、18岁的个体)[4],这种发展变化是暴风骤雨式的,个体的生理特征将会发生巨大的变化(个体的第二性征在这一时期出现显著的变化),由此伴随着明显的心理发展。
(一)青少年心理发展的表现
青少年时期的个体心理发展主要表现为随着生理特征的剧变,个体的思维能力得到了极大的发展,情绪情感也发生着显著的变化。这决定着个体的社会化发展。[4]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个体的生理发展为社会化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
处于青少年时期的个体,最大的特点是生理上蓬勃发展、急剧变化。这一时期,个体的身体外形更具有自己的性别特征了,个体的体魄更加强健;内脏的机能健全了,大脑的发展已基本成熟,心脏等器官的功能加强,个体的精力更加旺盛;性的发育成熟使青少年开始意识到自己已向成熟过度,同时给个体带来对性的好奇心和新颖感。[4]
2.认知能力的发展与社会化的发展
青少年时期个体的脑机能发展迅速,趋于成熟,大脑皮质的沟回组织已经完善,神经元完善化和复杂化,传递信息的神经纤维髓鞘化已完成,保证信息传递畅通,不相互干扰。[4]个体在大脑和神经系统上的一系列变化大大促进了个体心理的发展特别是逻辑抽象思维能力的发展。个体思维的灵活性、深刻性、独创性、批判性在青少年时期逐步发展起来,表现为随着年龄的增加,他们在看待事物时渐渐地由表象深入到本质,开始喜欢探究事物的本质属性,开展系统的理性活动,能变通思维方式,能用新异独特的思维观点解决他们所遇到的问题,能够比较自觉地对待自己的思维活动,能够有意识地调节、支配、检查自己的思维过程。思维能力的发展使个体开始用全新的眼光审视自己,开始注重自己的社会形象,逐渐由自我为中心的个体转变为社会化的个体,开始学习调整自己的言行举止,逐步适应社会的要求。
3.情感发展与社会化的发展
青少年时期的个体情绪情感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不稳定性,易出现极端情绪。他们时而唯我独尊,时而又沮丧万分。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个体对这种不断增加的需求时而感到满足与认可,时而又否定,使得他们的情绪出现摇摆不定的状态。
(二)青少年心理发展的特点
青少年的心理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心理发展表现出以下的特征。
1.过渡性青少年处于一个半幼稚、半成熟的时期,独立性与依赖性错综复杂的时期,充满矛盾的时期。2.动荡性处于青少年时期的个体思维比较敏捷,他们的情绪发展更为激烈,容易受外部环境的感染与影响,因此在行为、情绪上表现得很不稳定。3.闭锁性青少年自我与社会的同一性仍处于发展之中,因此青少年只会向外界展示他认为的对他的社会化有利的内容,而将一些矛盾的、迷茫的心理困惑等他们认为对自己不利的心理特征隐藏起来,因此他们具有较多的心理问题,这会给他们带来一些烦恼。4.社会性青少年的这些特征归根到底是因为个体必须经历由单个的人向社会的人的转变过程,青少年发展中的危机能否得到有效的解决则是个体的自我成长与社会环境共同决定的。良好的社会环境对青少年心理发展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开放的社会环境对青少年心理发展的影响
(一)开放的社会环境对青少年心理发展的积极影响
1.经济的蓬勃发展为青少年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条件
国家大力发展经济,让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极大的改善,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了社会科技文化的发展,创造出大量先进的教学设备和教学仪器,这为青少年的学习创造了良好的物质条件,提供了优良的学习环境和丰富的学习资源。
2.开放的社会环境能够促进青少年思维能力的发展
在开放的社会环境中,社会各个方面的积极因素都被调动起来,多种思想都会在社会中交汇、碰撞;信息技术迅速发展让青少年可以便捷地了解社会的方方面面。这些丰富的信息,对思维能力正处于发展中的青少年十分有利,可以开阔他们的视野,加深他们思维的深度,拓展他们思维的广度,让他们在看待问题时不易盲从与偏激。
3.先进的社会文化能够激发青少年求知欲望和发展意识
青少年时期个体的社会性需要得到发展。在这一过程中他们探求外在事物的能力也会得到极大的发展。开放的社会环境满足了他们的这一需求。大众传媒能及时地将社会发展的最新动态传播给青少年,向青少年展现多元的文化现状,丰富的知识、精彩的技艺能满足青少年的求知欲,让他们获得发展的内在动力,提高学习的自主性。社会文化的多元发展也为这种自主的学习提供了丰富的资源。
4.多元的社会文化能够促进青少年社会化的进程
在开放的社会环境中,社会文化信息有助于青少年全面地认识和了解社会,正确地评价社会,学习到在社会生活中应该具备的社会文化规范;有助于激发个体的社会意识,明确自己的社会责任;有助于个体正确的评价自我,帮助个体找准自己在社会中的位置,不再盲目地乐观或绝望。
开放、多元的社会能为个体提供更为优越的成长环境,能有效地促进个体的社会化发展,对个体一生的发展都将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开放的社会环境对青少年心理发展的不良影响
1.良莠不齐的社会信息与青少年过渡性的心理发展特点
物质生活的丰富使得青少年不再为衣食担忧,奢华的物质生活对于青少年存在极大的吸引力,容易使他们迷恋物质生活,使他们缺乏进取心。有些格调不高或不健康的文化内容会让青少年意志消沉,耽于享乐,不利于青少年形成良好的道德观念与健康的人格。
2.多元的社会文化与青少年动荡性的心理发展特点
处于青少年时期的个体心理发展呈现出动荡性的特点,他们思维比较敏捷,对社会的看法容易极端与片面,容易受外部环境的感染与影响。在开放的社会环境中,各种价值观、思想观念都会通过大众传媒来争夺市场,如果缺少必要的引导,相互矛盾、冲突的社会思想观念就会给青少年带来困惑或迷茫,容易造成认识上的混乱,这些对处于自我同一性形成时期的青少年有不良的影响。
3.虚拟的社会文化与青少年闭锁性的心理发展特点
计算机网络的发展为青少年提供了一个相对安全、不用面对压力的文化空间。在这种相对安全的文化空间里,社会被用高科技手段或多元的形式表现得唯美浪漫或黑暗恐怖。这种表现手法容易吸引逐渐将内心世界关闭起来的青少年,而沉迷于虚拟文化中的青少年会看不到真实的社会,失去对现实社会的感受力,失去积极参与社会生活的意识,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社会化进程,不利于健康人格的形成。
四、开放的社会环境中促进青少年心理健康发展的措施
(一)教育工作者要加强对青少年心理发展特点的认识
开放的社会环境对人们的影响是巨大的,这种环境下的青少年所面临的问题是前人所不曾遇到的,旧有的一些经验对青少年的成长不一定是有帮助的。青少年时期是个体一生发展中的一个转折点,这一发展的过程拥有独特的规律,这需要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青少年心理发展的研究工作,能够了解青少年心理发展的规律,还需要教育者和家长积极与青少年一起了解社会环境,站在青少年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感受问题,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二)教育工作者要加强社会文化的研究工作
教育工作者要在青少年的生活中构建起抵御社会文化中负面影响的“防火墙”。这需要教育工作者积极地了解社会,对社会发展的本质规律,社会现象背后的真正原因认真地思考与探索,即教育者必先受教育;对青少年中可能出现的失范现象和经常出现的偏离行为进行预防性研究,做到未雨绸缪;社会、学校和家庭都要共同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形成一股合力,尤其是学校教育,显得格外重要。
(三)社会文化管理机构要加强对文化传播的管理
加强文化传播的管理,主要是实施文化管理的监督职能、引导职能、规范职能、惩戒职能。同时要加强对社会文化的生产消费、传播方式的研究,以及加强对社会文化传播的伦理、道德的研究。对传播文化中出现的偏离行为、一般性误导行为进行合法跟踪和监管,对违规行为进行公开的处理。推进法制化进程,就是要对信息的生产、交换、传递、消费进行单独立法,即使初始阶段不很周全,但可以逐渐走向成熟。历史经验值得借鉴,贻误了青少年就贻误了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
参考文献:
[1]沈立新,吴新叶.中国政治转型的理论研究:综述与评价[J].湘潭大学学报:哲社版,2004(4).
[2]李曙光.中国的经济转型:成乎?未成乎?[J].经济战略,2003(3).
[3]何少林.当代中国文化的转型及发展趋势[J].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4).
[4]林崇德.发展心理学[M].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362~374.
[5]续冰.网络对青少年人格发展的影响[J].山西师大学报,2005(4).
社会环境论文篇(6)
第一,首先要对教学计划进行设计,掌握竞赛展览介入的时机。每个课程都有其独立的体系,因此教师在上课前必须进行课程的整体设计,从而指导整个教学环节,达到教学的最优化。如果想把设计竞赛很好地融入到教学环节,必须在课程设计开始便有整体规划。设计竞赛是综合性的设计教育活动,要求参与者有良好的专业技能,因此设计竞赛适合放在大三进行,这一时期有大量的专业课,竞赛也很容易与之融合。这需要教师在制定教学计划时能够积极调整教学方式,制定较为灵活的教学计划,为竞赛项目的实施完成留下充足的时间。同时为了更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可以适当将竞赛结果与课程评价相关联。比如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在大三的公共空间设计课程当中就结合了技能抽查组织和设计课堂教学。环境艺术设计技能抽查其中一个模块就是室内设计公共空间设计模块,在教学上,修改了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法,把以前的公共空间基本设计理论的内容省略,主要以技能抽查的项目拿来给学生做模拟训练,做辅导。以公共空间设计的KTV包房设计、餐饮空间设计、酒店客房设计、办公室设计等等作为学生训练的主题,把设计理论的知识点穿插到实训当中来讲,完全以符合公司需要的技能抽查的标准来要求学生,这样,学生在实践中就掌握了必备技能和重点知识理论知识也能在实践中来理解、掌握和消化。这个课程的教学改革取得了非常好的教学效果,真正实现了“以赛促教、以赛促学、教赛结合”,全面提高了教学质量,也培养了企业真正需要的技能型人才。
第二,对相关竞赛展览进行必要分类。为了恰如其分地融入竞赛,对各层次的设计竞赛进行分类和选择非常重要,因为设计比赛层出不穷,但是并非每个比赛都适合融入到课堂教学,且不同比赛也需要和不同的课堂教学相结合。选择竞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其一,选择适合本课程内容的竞赛,比如家具设计课程中,可以选择“2014‘安吉椅业杯’中国座椅设计大奖赛”。把比赛融入到课堂,用比赛的要求来要求学生做设计,他们的认真程度比传统的模拟练习更大,因为真实性很强,对于作业的要求也会更加严谨地执行。如果比赛中能够得到一两个奖,对于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就起到了更大的推动作用,这样的教学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其二,选择最能锻炼学生综合能力的比赛项目,比如在指导大三学生进行毕业设计的同时,也可以参加“中国高等学校环境设计学年奖——城市设计/景观/建筑/室内/光环境专业毕业设计竞赛”的比赛项目,老师可以用此竞赛的要求来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促进教学实践与学习交流,激发学生对本专业学习热情,促进学生坚实地迈入社会与市场,也能催生中国环境设计专业创新人才。
第三,树立健康的参赛理念,避免功利性与盲目性。竞赛有优势和益处,但它并不是一把万能钥匙,并非所有环境艺术设计竞赛都与课程内容相契合。因此需要参赛单位和参赛者学会甄别,同时拥有相对健康的参赛原则,避免或减少盲目性及功利性,尤其在设计教育相对浮躁的当代,更应该以积极的行动、泰然处之的心态面对名种比赛,否则可能得不偿失。
二、将真实社会实践项目引入课堂
第一,首先必须通过实践总结经验,有计划、有创意地组织教学。比如室内设计的教学内容,应在技术与工艺、设计理念与形式的衔接方面,增设现代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等课程。在强调系统性设计的同时,建立和完善教学实习基地,使学生了解室内设计等相关知识,这些都有利于室内设计课程的建设和研究的系统性发展。要力求在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等人才培养诸环节中注入新鲜的、系统的教学新理念,从而更好地激发学生的设计创造潜能。第二,在室内设计的教学中教师可以拿真实项目来让学生实践。只有在实践中,才能真正发现自己的弱点和不足,从而做到更好。比如在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室内设计”课程中,就把真实客户请进课堂,让学生了解客户的需求。随后教师又根据室内设计的基本理念,结合室内设计的特点,让学生做设计思维和创造力方面的练习。然后带学生走进工地现场量房,做出设计。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亲身体验走进材料市场选购材料,跟进工地现场施工,了解室内设计工艺流程,深入到室内设计的各道工序,让学生们在一次次的参观学习、修改订正中将理论联系实践,提升设计的务实水平。课程考核也可以请客户参与考评。
三、深化校企合作
首先,和校外的设计公司及企业进行联合教学,聘请一些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士来进行讲座、授课,这样既可以提高学生的兴趣,开阔学生的眼界,将学生独特、新颖的创意思维能力与社会需要较好地结合,也可以培养学生的市场调研能力及社会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设计能力及创意能力,掌握和达到对环境艺术的应用能力和实施能力,使学生对环境艺术设计其他各门课程进行有效地综合和融会贯通,最终能够更深入、更熟练运用环境艺术学科的知识和技能。同时,校外室内设计与装饰公司及企业在操作中也可以从学生的思维中源源不断地汲取新奇创意和观念,达到互助互利的双赢效果。例如长沙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专业从社会企业中聘请了资深专家,参与到人才培养方案建设中,帮助学校制定更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才培养方案,提出建设性建议。校外专家也不定时来校为学生进行讲座和授课,能为学生带来最新的企业文化以及专业知识,事实证明,学生的学习兴趣非常大,学院和企业的联合教学达到了较好的效果。其次,实行企业顶岗实习。职业院校最终要完成的使命就是为学生找出路、谋工作,将在学校中学的东西转化为劳动力为社会做出一份贡献。顶岗实习即把学生都放到企业去顶岗培训,让他们与企业直接接洽。顶岗实习通常可以放在大学最后一年的下学期,毕业设计前后或同期。提前进入工作状态,提前进行岗前培训,等到学生真正毕业时,不仅专业能力得到了长足进步,也已经熟悉了企业的运作模式,提前结束了试用期和适应期,就可以实现到公司直接上岗。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在大三的最后一个学期有为期至少半年的顶岗实习,从环境艺术专业去年的就业情况来看,有90%左右的学生都在顶岗实习的单位通过试用期并正式工作。
四、建立工作室,开展产、学、研相结
合的实践教学模式建立工作室是高职院校发展的趋势和需要。例如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建立模型工作室,学生们可以将自己的设计制作成模型,不但能提高他们的动手能力,还能提高他们从图纸到实物这个过程的理解和认识能力,更培养了学生的空间想象能力。这种专业技能和技术是对课堂理论教学的有力补充:对外走市场化道路,利用工作室资源优势,联系企业,待业,承揽业务;对内提供教学实践与科研资源。形成与企业、行业产品与技术发展紧密联系的产品设计与技术联合体,使得专业教学得以更有效地与生产实际相结合,架起了专业教学与行业技术发展之间的桥梁,为课堂带来了大量来源于生产实际的项目和课题,从而为产学研相结合的教学提供了坚实可靠。
社会环境论文篇(7)
(二)大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在网站引导力度不够,使他们价值取向受到影响根据相关资料得知,信息在国际互联网上的传递,主要是英文,中文相当少,这使得传播信息的不对等。大学生对英文有一定的基础,很容易受到西方资本主义价值观的影响,这样会扭曲大学生价值观。现在高校都有校园网站,在网站上基本都有思想政治教育板块,但是这些板块只是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对资产阶级的思维观念、价值理念评论较少且缺乏正面引导,这样就阻碍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很多大学生主要精力放在网上,精神高度集中,这样不但会影响他们的身体健康,而且会使他们的性格比较孤僻,不注重加强人与人的交往,影响着他们思想观念和自我价值观的形成。网站上腐朽思想、消极观念的不良信息,阻碍了他们树立正确的思维意识,价值观念。可见,网络环境下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价值取向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任务。除此之外,由于网络具有虚拟性、超时空性等特征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仅仅依靠课堂教学教育将不会达到教育目的,甚至会起到反作用,因此,使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方式受到极大挑战。
二、网络环境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策略
(一)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党的十报告中明确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加强文化建设至关重要,因为它会在无形中对人们起到教育和引导作用,使人们在不知不觉中树立奉献意识、爱国意识。民族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创新,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当前,网络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手段。我们应使传统优秀文化的精华与网络环境下的社会状况相结合,形成独具特色的校园网络文化,在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教育,使学生以最简易的方式受到教育,使其成为一种独特的思想政治教育方式。网络信息丰富多样,积极有益信息应占领网络这块阵地,抵制不良信息,这就要求高校加强网络管理,大力弘扬中国传统优秀文化。在校园网上积极传播体现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信息,在这种校园网络文化引导下使大学生受到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社会的发展需要法律法规和制度的保障,随着网络的发展,我国颁布了一些网络方面的法规,但需要改进和完善,以保障校园网络文化的发展。各个校园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加强和改进网络保障体系,充分利用有益的网络文化吸引大学生,切实有效地对他们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在校园网络文化下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要充分运用网络传播的优势,使他们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中潜移默化的受到教育。总之,校园网络文化积极运用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之中将会使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事半功倍。
社会环境论文篇(8)
关于徽州棚民问题的研究,已有一些研究成果。但总体而言,尚嫌不够深入。本文拟通过对徽州方志、家谱、档案、碑刻和文书等材料的分析,对棚民进入徽州山区后,给徽州山区生态环境及社会经济所造成的影响与破坏,以及徽州本土官民的应对措施,进行系统剖析和论述。
一、棚民进入徽州山区的时间和数量分布
关于棚民进入徽州山区的时间,清代安徽道宪杨懋恬在《查禁棚民案稿》中云:“查徽属山多田少,棚民租垦山场,由来已久,大约始于前明,沿于国初,盛于乾隆年间。”[4]对照上面所引康熙《婺源县治》的序文,杨懋恬关于徽州棚民起源于明代的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
正如杨懋恬所指出的那样,徽州山区棚民最盛的时期是清代中叶的乾隆时期。婺源县棚民有明确记载的最早时间是乾隆三年(1738),其他如歙县、休宁、祁门、黟县和绩溪等大体也介于乾隆初年前后。考虑到祁门地当徽州府往安徽省盛会安庆孔道,故安庆进入此地的棚民应当不会晚于婺源。
进入徽州山区垦殖和经营的棚民数量,以毗邻的安庆等府为最多,其次为邻省的江西和浙江,远者甚至还有来自福建的棚民。“该民等籍隶(安庆府)怀宁、潜山、太湖、宿松、桐城等处,间有江西、浙江民人,徽属距伊等原籍甚近。”[5]
棚民进入徽州山区租地种植苞芦和挖山烧炭等活动,曾经和当地土著居民产生了严重矛盾,导致纷争和诉讼不断,但这种矛盾都还是小范围的。直到嘉庆十二年(1807)才因休宁县耆民程元通赴京控告棚民方会中等逞凶酿成命案,棚民和土著居民的矛盾方才引起朝廷的重视。但徽州山区究竟聚集了多少棚民,不同的记载,数量也差异较大。据办理抚剿徽州棚民事宜的高廷瑶估计,约有万余人,“棚民之多,以万计也”。[6]还是高廷瑶,在办理棚民事宜后,他又说:“余思徽郡属境,俱有棚民,不下数十万人。”[7]而据杨懋恬饬令徽属各县确查,其具体数字8681丁口。徽州府六县棚民的具体分布如下表:
所在县|棚民所搭棚数|棚民丁口数
歙县|334|1415
休宁|395|2522
婺源|74|295
祁门|579|3465
黟县|9|69
绩溪|172|915
合计|1563|8681
以上统计相对较为精细,但由于徽州是高山纵横,加上棚民本身想方设法隐匿不报,因此,其数据难以完全与实际完全一致。至少黟县的数据就不够准确。根据黟县自乾隆四十六年(1781)、嘉庆十年(1805))和嘉庆十六年(1811))连续颁布的四份关于严禁棚民造窑烧砖、水口烧煤、租山开垦和开煤烧灰等禁令的情况来看,黟县的棚民之害应是相当严重的,其棚民数量绝非表上统计的69丁口。又据道光四年(1824))安徽巡抚陶澍编查皖南棚民保甲事宜统计,此时,在大量棚民已被驱逐和勒令退山回原籍的情况下,编入保甲的徽州棚民依然还有156户,具体分布是:[8]
所在县名|棚民户数|选充棚头数|备注
歙县|156|17|
休宁|231|24|
祁门|432|24|
黟县|10|1|
绩溪|12|——|居住分散,不便编设棚头。
合计|841|66|
不管是数万还是数十万,清代中叶以后徽州棚民的数量不会是一个小数字。我们今天在徽州调查期间,发现很多以“棚”为名的村落,如祁门乔山,休宁回溪、南塘,以及歙县柘林、蓝田等地,都有大量以“棚”为村的村落。这些棚村在乾隆以前是没有的。更为要紧的是,这些棚民聚居村,至今竟然还能操着一口流利的安庆方言。可见,当年棚民的数量是极其可观的。
二、棚民对徽州山区生态环境的破坏
数以万计的棚民大规模进入徽州山区,进行无序甚至野蛮开开垦与开发,给徽州原本就脆弱的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破坏。
徽州“郡之地隘,斗绝在其中。厥土骍刚而不化,高水湍悍,少瀦蓄,地寡泽而易枯。十日不雨,则仰天而呼,一骤雨过,山涨暴出,其粪壤之苗又荡然空矣。大山之所,多垦为田,层累而上指,至十余级不盈一亩,快牛剡利不得田其间。”[9]如此恶劣而脆弱的生态环境,使得徽州的粮食生产始终不能自给。“徽介万山中,地狭人稠,耕获三不膳一。即丰年亦仰食江楚十居六七,勿论岁饥也。”[10]因此,徽州经济结构中,以养山植树、贩运木材为主的山林经济产业占据着很大的比重。这一经济结构早在宋代即已形成,“山出美材,岁联为桴,下浙河。”[11]“祁门水入于鄱,民以茗、漆、纸、木行江西。……休宁山中宜杉,土人稀作田,多以种杉为业。杉又易生之物,故取之难穷”[12]山场林木不仅是徽州人赖以维生的主要资源,而且,由于它们可以涵养水源,使徽州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始终保持一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健康状态。
棚民的大规模进入,并进行无序的垦山种田和煤炭等矿物开采,造成了水土流失,使得徽州山区的生态环境受到了较为严重的破坏。“乾隆年间,安庆人携苞芦入境,租山垦种,而土著愚民间亦效尤。其种法必焚山掘根,务尽地利,使寸草不生而后已。山既尽童,田尤受害。雨集则砂石并陨,雨止则水源理竭,不可复耕者,所在皆有。大溪旱不能蓄,涝不能泻,原田多被涨没。一邑之患,莫甚于此。”[13]休宁人程元通在赴京控诉棚民罪状时,就曾声泪俱下地陈述棚民对休宁山区生态的破坏。他说“我们住居地方,环抱皆山,祸遭流匪方会中等向无业地棍程金谷等盗租山场,搭棚纠集多人,私行开垦,种植苞谷,以致山倾石泻,涨塞河道,山上坟茔尽行挖掘,山下田庐皆受其害”。[14]
在徽州一府六县棚民聚集人数最多的祁门山区,因棚民租山种植所造成的水土流失等生态灾难也最为剧烈。祁门西乡箬坑,向为王氏宗族聚居地,在棚民到来之前,这里的居民安居乐业,过着一种相对富足的生活,“我环溪基迁于宋,迹发于明,聚族而居,历年有所。向来田少山多,居人之日用饮食,取给于田者,不敌取给于山。当年兴养成材,年年木弃取,络绎不绝。所以家有生机,人皆乐利,……无不衣食余饶。”[15]然自乾隆三十年(1765)棚民进入之后,这里的生态环境遭到了前所未有的破坏,居民平静富有的生活环境也如明日黄花,“自乾隆三十年以后,异民临境,遍山锄种,近日地方效尤。每遇蛟水,山崩土裂,石走沙驰,堆积田园,国课永累。且住后来龙山场,合族公业,亦尽开挖锄种。人居其下,命脉攸关。此日坑河满积,一雨则村内洪水横流,祠前沙石壅塞。目击心伤,人皆切齿。”[16]祁门北乡的程氏宗族聚居村善和也是倍受棚民之害最烈的地区之一,同箬坑一样,山场林业是善和经济的命脉,诚如《窦山公家议》所云:“田之所出,效近而利微;山之所产,效远而利大。今治山者递年所需,不为无费。然后利甚大,有非田租可伦。”[17]就是这样一个仕宦、商贾辈出的山村,清代乾嘉时期,也遭遇到了棚民的大肆侵袭。为此,全族父老集议,由程钝根主笔撰写了程氏宗族驱逐棚民的檄文——《驱棚除害记》。在这篇驱逐棚民的檄文中,程钝根历数了棚民的九大危害,其中前三项均系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危害。“伐茂林,挖根株,山成濯濯,萌蘖不生,樵采无地,为害一也;山赖树木为荫,荫去则雨露无滋。泥土枯槁,蒙泉易竭。虽时非亢旱,而源涸流微,不足以资灌溉,以至频年岁比不登,民苦饥谨,为害二也;山遭锄挖,泥石松浮。遇雨倾泻,淤塞河道。滩积水浅,大碍船排,以致水运艰辛,米价腾贵,为害三也。”[18]
可见,棚民大规模进入徽州山区租山垦殖苞芦和赁山挖煤烧灰,直接造成了徽州生态环境的恶化。根据有关史料,棚民对徽州山区生态环境的破坏,大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植被的大量破坏。徽州历史上有着良好的生态环境,境内山峦重嶂,河川纵横,森林植被面积广阔,所谓“重冈複岭参天际人,岩谷幽阻林莽丛茂”。[19]茂密的山场林木,不仅涵养水源,使徽州一直保持着良好的生态环境,而且还给徽州带来丰厚的财富资源。清代中叶以降,棚民的大规模入境,进行野蛮的垦殖与开采,使得徽州大量的山场林木遭到砍伐,植被覆盖率急剧降低,特别是在一些棚民聚居较为集中的山村,不少林木丰茂之山被砍削殆尽。“自棚民租种以来,凡自棚民租种以来,凡崚嶒险峻之处,无不开垦,草皮去尽,则沙土不能停留。……不但不植不留,而且根株尽掘,甚至草莱屡被烧锄,萌芽绝望。”[20]在黟县,棚民“或开土党凿石,或租种苞芦,草木不留,山石立断,一邑之生灵受害。”[21]
其次是水土流失的加剧。植被受到破坏的直接后果,必然导致水土流失的加剧。黟县知县吴甸华在嘉庆十六年七月颁布的《禁租山开垦示》的禁令中,对棚民租山开垦所造成的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有着深刻的揭示,禁令指出:“石山戴土,一经垦松,适遇暴雨,沙石滚下,其势猛悍,山下成熟田亩,多被冲压,以致失业。邑境内现有虚粮,或因此故。其为农田害,一也;山坡溜水,有涧达溪,垦后夹沙带石,壅滞滩河。舟楫难行,竹簰亦碍。其为水道害,二也。”[22]水土流失不仅使得徽州的生态平衡受到破坏,而且阻碍了道路的畅通,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徽州府通往省会安庆的必经之路——祁门大洪岭山道,就因棚民于道路两旁砍伐树木、种植苞芦而造成的水土流失而一度变得“木濯草斩,泥松沙削……积塞道途”。[23]至于因水土流失而影响居民正常的生活,更是触目惊心。如果说祁门社景村嘉庆九年(1804)的《奉府宪示禁》所说的“棚内有祸人之,每逢霉雨,河壅溪涨,遂使良田高平低没,……将来住宅墓址难免无虞”,[24]还只是一种预测的话,那么,在祁门箬坑和休宁田,由水土流失而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则已成为活生生的现实。在箬坑,箬溪“水为一村血脉,屡岁洪水暴涨,人则栖息无所,物亦渍湿难堪。且祠内污泥壅积,灵爽何所凭依?沿坑屋宇,长在水中,居者宁无痛恨?”[25]在休宁浯田,因遭棚民开垦,导致“溪圳尽塞,河水泛滥,田园交涨,房屋冲坍。”[26]
最后是自然灾害频繁。植被和生态环境的破坏,使得徽州的自然灾害逐渐变得频繁起来,尤其是在棚敏为害最烈的山区僻壤,这种情况更为严重。在歙县北乡,“迩为外郡流民赁以开垦,凿石刨山,兴种包芦。土人始惑于利,既则效尤。寝致山皮剥削,石阞沙倾,霉月淫淋,乱石随水而下,淤塞溪流,磕撞途径,田庐涨没。”[27]祁门在棚民涌入山区进行野蛮开垦最烈的乾隆五十三年(1788)曾经发生了一次大洪灾,这次洪灾一共造成了六千人溺毙。这年五月,“初六日,夜大风雨。初七日清晨,东北诸乡蛟水齐发,城中洪水陡起,长三丈余。县署前水深二丈五尺余,学宫水深二丈八尺余。冲圮谯楼、仓廒、民田、庐舍、雉堞数处,乡间梁坝皆坏。为从来未有之灾”。[28]虽然这次祁门历史上最严重的水灾不一定全部因棚民垦山而发生,但棚民滥砍乱伐开山种田所导致抗御自然灾害能力的降低,至少说是引发这次损失惨重的洪灾的重要因素之一。
棚民在开发徽州山区、发展山区经济方面是有贡献的。但是,比起其对山区生态环境的破坏来,这一开发山区活动的积极作用是有限的。它对徽州山区生态环境所造成的损害,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难以消除,直接导致了徽州山区各种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
三、棚民对徽州社会的影响
徽州社会原本是一个宗族聚居的社会,宗族和乡村民间会社组织,在当时的徽州乡村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正如赵吉士所指出的那样,新安聚族而居,绝无一杂姓搀入者,其风最为近古。出入齿让,姓各有宗祠统之。岁时伏腊,一姓村中,千丁皆集。祭用文公家礼,彬彬有度。父老尝谓新安有数种风俗胜于他邑:千年之冢,不动一抔;千丁之族,未尝散处;千载谱系,丝毫不紊。主仆之严,数十世不改。”[29]徽州乡村这种井然有序的社会秩序,在棚民大规模涌入下,发生了变动。社会治安形势也变得异常的严峻起来。
概括而言,棚民对徽州社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徽州平静的社会生产与生活秩序被打乱。在棚民大规模进入徽州山区之前,徽州人按照历史上沉淀下来的相沿数十百世的生产与生活方式,过着一种以宗族血缘组织为共同体的乡村社会生活,“农力最为勤苦,缘地势陡绝。……大山之所落,力垦为田,层累而上十余级不盈一亩。刀耕火种,望收成于万一。深山穷民,仰给杂粮。早出偕耕于山,耦樵于林,以警狼虎;暮则相与荷锄,负薪以归。……家多故旧,自六朝唐宋以来,千百年世系,比比皆是。重宗谊,讲世好,村落家构祖祠,岁时合族以祭。贫民亦安土怀生,虽单寒亦不肯卖子流庸。婚配论门第,重别臧获之等”。[30]棚民来到徽州山区后,相当地宗族成员私自租山耕种或开采,并与当地居民通婚,所谓“在徽属已久,业经置买田产,与土著民人缔姻”。[31]棚民初来时,由于徽州山场大部分实行宗族成员股份制经营,故族中一些贪利之辈,便将自己的股份租与棚民垦种、开采,“初起于租山者之贪利,荒山百亩,所值无多,而棚户可出千金数百金租种。棚户亦因垦地成熟后,布种苞芦,获利倍蓰。是以趋之若骛,或十年,或十五年,或二十年至三十年。迨山膏已竭,又复别租他山,以至沙土冲泻,淤塞河道农田。伐木搭棚,毁伤坟茔薪木。本不利于地方,历来奉文查禁,无如人情见利必趋,不肖之土民阳奉阴违,无业之异民遂争先恐后,日聚日多”。[32]这种局面最终导致了当地土著居民和棚民的矛盾不断加剧,原先宗族社会的生产与生活秩序被打破。
第二,社会治安形势恶化,棚民的野蛮开垦与开采,在经济与社会文化上,与当地土著居民的经济利益发生冲突,各种土棚纷争与诉讼事项增多,加上一批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异籍赌棍、乞乞丐组织也随棚民一道进入徽州,致使、盗窃、强讨强索事件屡屡发生,直接造成了徽州社会治安形势的恶化。棚民“越境租地,开垦山场,其人刁玩成习,强悍为多,居民每不胜其扰。是以占地侵山,动成讼案。……近年以来,棚民恃无所钩稽,故智复萌,斗殴、抢夺之风又炽”。[33]乾隆中期以来,举凡祁门洪迎瑞、洪大由案,休宁程金官案,直至休宁程元通赴京呈控等土棚相争案件,都是徽州社会治安恶化、土棚矛盾激化的直接反映。至于带有黑社会组织性质的、乞讨、盗抢之徒,更使徽州社会治安形势日趋严峻。在休宁,“迩年,时有无籍游民,多属少年壮丁,结党成群,借丐为名,强讨恶索。小窃叉鸡,其名曰单。其单有首,散则莫其踪,聚则难清其数。一遇婚娶丧祭,遂行纠集男妇,户开则升堂入室,户并则抛石击门,强索酒食,议折银钱。稍不遂欲,动辄滋端”。[34]祁门新安,“地当孔道,商贾往来,行李络绎。向则肃然,安居无事。近则恶丐结党联群,有号石埭陈贵地方王喇子、庐州王陈草包等等,名为甲头,以约束丐为辞,实则四党扰害,眷党旬肥。……外来匪徒,以讨乞为名,恃强滋扰,最为民害”。[35]祁门多通包括新安、彭龙、桃源等地立于嘉庆、道光年间的禁止和流丐入境碑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棚民以及随之而进入徽州的乞丐、赌徒和黑社会组织,给徽州社会治安形势恶化所造成的影响。
第三,良田受损,物价特别是米价腾贵,给徽州当地居民生活造成了困难。徽州本来就是一个山多田少的山区,粮食不能自给,每年居民所必需的粮食要有三分之二靠从境外输入。棚民入境垦山、挖矿,不仅使居民的良田受损,赋税、柴薪供给受到影响,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他们所需的粮食(主要是大米)因为河道被棚民垦山造成的水土流失所堵塞,致使境外粮食不能即使运进徽州,导致粮价飞涨,直接影响了当地居民的生活。正如《驱棚除害记》所列举的棚民给徽州社会所带来的九大灾害中所指出的那样,“山遭锄挖,泥石松浮,遇雨倾泻,淤塞河道。滩积水浅,大碍船牌,以致水运艰辛,米价腾贵,为害三也;山河田亩多被{上为“入”字,下为“水”字}积,欲图开复,费倍买田。耕农多叹失业,贫户永累虚供,穷困日甚,为害四也;久之衣食无出,饥寒为非。法律虽严,莫可禁止,为害五也;河积水涨,桥崩屋坏,往来病涉,栖息遭危,为害六也”。[36]“柴薪价值,较之数年前顿增几倍。居民樵苏之利,当然无存”。[37]显然,因棚民对生态的破坏,给徽州土著居民社会生活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直接导致了他们生活的贫困化。
第四,精神生活受到严重伤害。徽州向来重视阴阳居处环境的选择。在他们精神和内心世界里,祖先的坟墓风水直接关乎到后代子孙的幸福与否。棚民的滥砍乱伐,使土著居民祖先坟茔龙脉和荫木受到了破坏,“至于龙脉之伤戕,丁财折耗;古冢之平毁,坟墓遭殃,此尤祸之惨烈者。”[38]而且,在信仰和讲求风水堪舆风水的徽州,不仅是宗族祖先的坟茔,而且各县的县龙也因棚民的大肆砍伐而倍受荼毒。于是,休宁、婺源、祁门和黟县等士绅和官府,都纷纷发出了保县龙、禁棚民的呼吁和告示。棚民这种对徽州人精神和心灵世界的伤害,是直接导致土棚矛盾激化的一个最为直接的要素。正是这种心理和精神上的伤害,使得黟县知县吴甸华在连续发出三份禁令之后,还赋《安龙吟·禁种巴芦烧石煤以筦山脉钥水口也》诗,以示对棚民的憎恨与忿懣。诗云:“兹土安且敦,扶舆积之厚。连山络其脉,曲水环其口。秦县直至今,宁宇阅年久。如何牟利徒,甘受外奸诱。赁山恣垦发,邻患于焉狃。(休邑、祁门近奉宪驱逐棚民——原注。)不知崔嵬巅,冲沙裂石陡。石壅逈溪流,沙板失畦亩。山越况匪驯,是用驱之走。保民旧田河,完我好冈阜。或又石焚石,山骨目击剖。岂忘名在碑,何贪利斯薮。(嘉庆十年,有呈请示勒石——原注。)水驶山停之,钤束亮非偶。肯使郁厜(“厂”头下“義”字),化为缺培塿。渍言共惊诧,公吁来耆苟。任天即民福,因地乃官守。筦钥吾弗严,翳谁执其究。去弊当拔根,汛防议干掫。(屡禁烧煤,业已停止。恐日久废弛,因晋省请于抚宪,准移驻墩铺,分兵看守,为久远计。——原注。)但期长谧宁,无复自纷纠。两禁不可捍,有如山水寿。”[39]
总之,棚民对徽州社会的影响是深刻的,即使在道光年间根据朝廷制定的章程和规定,大部分棚民被驱逐回原籍,少数棚民定居下来,他们也未能完全融入当地的主流社会。他们的住宅还保留着原籍的建筑样式,“低小之屋,或以土为墙,或以草为瓦,四都源瑶、碣源之棚民,以及烧炭挖栲、种山蔔苞芦者,大率类此。不讲光线,仅蔽风雨,床与灶接,人与畜居。或一室一妇也,或十室八室而无二三妇也。”[40]他们的语言也基本保留着家乡的乡音方言。
四、徽州官府和乡绅对棚民的态度及其处置方式
数以万计的棚民大规模开进徽州山区,开垦与开采以后,引起了徽州地方官府和乡村士绅阶层的震动。如何对待和处置棚民这一陌生的社会群体,成为摆在徽州官府和士绅面前的一件棘手的问题。同时,僻居徽州深山老林从未与外界接触过的宗族社会社员,面对陌生棚民的无序开垦和野蛮开采,无论在心态和行为上,也都出现了急速的变化。
徽州地方官府和官员对待和处置棚民的态度是有分歧的,即使是在嘉庆十二年(1807)休宁土棚相争酿成命案、程元通赴京控诉之后,徽州地方官府和官员也对棚民持有不同的意见。就休宁、祁门、黟县和婺源知县而言,他们偏重于对棚民进行驱逐,以维护地方社会秩序的稳定。而就办理棚民事宜的芜湖道宪杨懋恬和高廷瑶,他们在奉命对棚民进行调查后,一方面坚决执行朝廷查禁棚民的政策,另一方面他们也认为棚民与传统的强租霸耕之凶恶匪棍不同。因此,杨懋恬认为,“各县寻常控案,每县不过数件、数十件而止。至黟县、婺源历久,土棚相安,从无控案。可见,各棚民俱系种地良民,并非凶恶匪棍,亦无不法扰害实迹。”[41]高廷瑶在会同芜湖道宪杨懋恬率兵四百前往徽州擒剿棚民时,就对棚民抱有深深的同情。他认定程元通赴京呈控棚民之案有诬,并与诸知县协商,暂时驻兵县城,待廉得其实后再行定夺。他说:“此辈虽棚居,然力农事、长子孙,由来历久,迥与游民托名种山、支棚匿奸者不同。况附郭不及百里,果其聚众肆行,胡被害者不闻一人?而闾长里胥又皆毫无觉察?夫岂无畏牵连之祸?赴诉长官者,乃独不远数千里而京控?此其挟仇诬陷情弊彰矣。今不按虚实,而遽加之兵,彼被控者心怀疑惧,铤而走险,势将激成抗拒。兼以众兵涌入,难免秧及池鱼。我辈为县司牧,可不计出万全虑而后动乎?”[42]于是,高廷瑶亲自轻骑进入山区,“于是,保甲来迎,诸棚民跪谒者踵至。其远近男妇纷纷千百人夹道欢呼,绝无惊惧情状。……余与县尹留宿数日,徐察其迹,亲阅各棚民家,全无影响”。[43]
当然,由于聚居休宁浯田的程氏宗族族长程元通以“棚民方会中等纠集多人、踞种山场、逞凶酿命等情”,于嘉庆十二年亲自赴京呈控。引起了清王朝最高统治者的不安。尽管安徽巡抚初彭龄奉命委勘后,认定程元通所控之词多有不实,“程元通系族长,年已七十六岁。程怡仁所递之词,系祠长程绍兰主意。词内所称掘濠筑垒、祖墓遭掘、程柏押毙、尸匿不交、程靳被捆无踪等情节,均属架捏”。[44]但是,清王朝中央和地方政府还是采取了以驱逐棚民退山回籍为主、编查棚民入保甲为辅的政策,制定了《棚民退山回籍章程》,这就是所谓的“十二年递解之法”。“除在徽属已久,业经置买田产,与土著民人缔姻,编入保甲者,另册送部备查,毋庸勒令回籍外,其余棚民以租典地契内年限为断。其载有年限者,概俟限满后退山回籍。现在年限已满,及不载年限、承种已久者,令再种二年,于嘉庆十四年退山回籍。其近年承种,不载年限者,应令该抚转饬地方官,谕令严立年限,至迟不得逾十年各等语,并经修《户部则例》,一并载入在案”。[45]对租山招棚之山主,清王朝更采取了极其严厉的惩罚措施。用《酌议棚民退还山场章程》制定者安徽巡抚初彭龄的话来说,就是“棚民固利其土膏,若无山主召租,亦无从托足,是棚民与山主实表里为奸。此次查办之后,若不严定专条,有犯从重科罪,恐日久玩生,复蹈故辙。应请嗣后如将山场混召异籍之人,搭棚开垦至五十亩者,无论公业私业,均照子孙盗卖祖遗祀产至五十亩者,照投献捏卖祖坟山地例,发边远充军。不及五十亩者,减一等,租价入官。承租之人不论山数多寡,照强占官民山场律,杖一百,流三千里,为从减一等。父兄子弟同犯,以凡人首从论。族长、祠长失于查察,照不应重律科罪。令该族族长、祠长勒石公祠中,庶棚民绝迹,土民益臻宁辑”。这条规定不久即以例的方式,载入《大清律例》之中。
徽州乡村宗族社会中的士绅阶层对棚民的蜂拥而至,采取了坚决的严禁和果断的驱逐举措。可以说,在清代中叶的驱逐棚民活动中,他们起到了最为关键的作用。包括清王朝中央和徽州地方官府最终能够下定决心驱逐棚民,这批乡绅们所做的努力是不可低估的。或者说没有乡绅的疾首顿足般的呼吁和影响,中央和地方官府在对待棚民的问题上或许不会那么坚决、果断和严厉。我们在文书、碑刻、谱牒和其他相关文献中,发现了数量可观的关于乡村宗族、会社和在野乡绅在禁止和驱逐棚民方面的史料。
在棚民潮涌动的初期,徽州宗族、会社和乡绅即发出了强烈的禁止和驱逐的呼声。乾隆四十五年(1780)十二月,休宁北乡儒村吴氏宗族族长吴懋长、吴世宗、吴钟溪、吴家漳、吴世茂和监生吴地保、吴兴等即以棚民“匪数潜滋。或曰行究,或夜起狼偷,砍树药鱼,肆无顾忌”的名义,呈请到徽州府和休宁县,由恳请徽州府颁发禁示,“勒石永禁,保荫保族,以杜侵害”。[46]乾隆四十六年(1781),黟县知县在阖邑士绅的强烈请求下,以棚民“江西窑匠邹国仲等于芙蓉嶂山下窝僻之处、县龙正身地方,觅租北向地业,将来龙山塝劈入,造窑烧砖,火灼龙脉”为由,勒石颁布《保县龙脉示》,严令“有关县龙之处,永远不得自行出租与人开砌劈挖泥土、烧造砖瓦。附近居民,亦不许凿挖有关县龙石土,并种山药、种苕、埋苕窖等项损伤龙脉,一概禁止”。[47]乾隆五十年(1785),婺源汪口俞氏监生俞大璋等因汪口向山自“乾隆四十三年,无藉之徒盗行砍伐”,而集体向婺源知县彭家桂恳请颁示勒石严禁。[48]次年七月,汪口俞氏宗族族长、监生俞奎茂等十数名乡绅,再次就蓄树垂荫之向山林木,遭受“旦旦斧金,害及数十年冢也。累累鍬锄,坑逾数仞;天根斩削,地脉陵夷,所以财赋萧条,人文寥落。”敦请婺源知县予以勒石严禁。[49]在棚民为害最剧、土棚矛盾最烈的休宁浯田岭,乾隆五十九年(1794),聚居于此的程氏宗族乡绅程华苍等,“因异地棚民挖山垦种、地方无知贪其小利,滥召妄租”,使得“山遭残废,樵采无资,砂石下泻,田被涨荒。……深山大泽,异族盈千,啸聚成群,恐贻害匪浅”为由,恳请休宁知县“吁恩示禁、宁民杜害”。[50]
在棚民规模最大、为害最剧的嘉庆时期,徽州一府六县乡村士绅纷纷以各种不同方式,发起了禁逐棚民、保卫家园的运动。
在休宁聚居棚民最多的地区——浯田岭、江田村、岭南、牛岭、青山、方圩和横源七村,以程氏宗族族长程元通、祠长程绍兰为首的乡绅组织,不远数千里,亲赴北京呈控棚民方会中等。在祁门,善和程氏宗族以附贡生程国华为首的乡绅,邀集合族父老,以棚民“开垦锄种为虑,嘉庆年间,恐请张宪驱逐棚匪五十四座,合境胥安”,[51]并亲撰《驱棚除害记》,历数棚民九大危害,云“棚匪之害地方也,甚于兵燹”。[52]在黄古田、环砂、渚口、社景、箬坑等棚民垦山最烈的地区,宗族和乡绅都奋然而起,组织起了规模庞大的乡村力量,对棚民进行驱逐。宗族、乡约和会社在这一时期发挥了积极的基层堡垒作用。祁门善和、环砂和休宁浯田岭的程氏宗族、休宁商山和儒村的吴氏宗族、祁门黄古田的汪氏宗族和箬坑的王履和堂养山会,祁门侯潭和婺源汪口的乡约,都在驱逐棚民、捍卫家园的运动中,起到了中坚的作用。
不过,在论述针对棚民这一社会问题时,我们注意到一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徽州乡村社会宗族和乡绅组织,必须借助地方官府的力量。无论是诉诸词讼,还是敦请官方出示严禁,这些组织和力量都离不开官府的支持。正是宗族、乡约、会社等组织与封建地方官府的协调与互动,才最终将棚民这一社会问题加以解决。尽管这种解决方式不一定完全满足宗族、乡约和会社以及乡绅的全部要求,但至少通过对棚民事件的处置,我们看到了徽州社会中的民间组织和乡绅势力在处理基层事务中的不可替代作用。
清代中叶的棚民,作为徽州历史上最后一次可称为是移民的运动,给徽州社会所带来的影响是深远的。他们对徽州山区的滥砍乱伐、对徽州生态环境的破坏,直到百余年后,依然使徽州承受着这一恶果。清末徽州知府刘汝骥在探究徽州由富变穷的根源时,就曾把深林资源的破坏当成了最为主要的原因,并将“兴树艺”作为振兴徽州经济的头等事务。他说:“自唐宋以来,(徽州)便号富州,今何忽贫瘠如此?当务之急,莫要于讲树艺之事。”因此,在肯定棚民对山区经济开发的同时,我们千万不要忽视他们对山区生态环境和社会稳定的破坏及其所造成的直接后果。了解了这一点,我们才能实事求是地复原历史、阐释历史。
注释
[1][明]王世贞:《弇州山人四部稿》卷六十一《赠程君五十叙》。
[2]康熙《婺源县志》卷首《旧序·詹养沈序》。
[3][清]高廷瑶:《宦游纪略》卷上。
[4]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水利》。
[5]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水利》。
[6][清]高廷瑶:《宦游纪略》卷上。
[7][清]高廷瑶:《宦游纪略》卷上。
[8][清]陶澍:《陶澍集》上册《奏疏·日记·编查皖省棚民保甲折子》,岳鹿书社1998年版,第425页。
[9]康熙《徽州府志》卷二《舆地志下·风俗》。
[10]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水利·汪伟奏疏》。
[11]淳熙《新安志》卷一《州郡·风俗》。
[12]淳熙《新安志》卷二《物产·木果》。
[13]同治《祁门县志》卷十二《水利志·水碓》。
[14]《嘉庆十二年二月十四日左都御史赓音等为安徽休宁耆民程元通呈控棚民占山扰害事奏折》,转引自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嘉庆朝安徽浙江棚民史料》,载《历史档案》1993年第1期。
[15]祁门《环溪王履和堂养山会簿》,清嘉庆刊本。
[16]祁门《环溪王履和堂养山会簿》,清嘉庆刊本。
[17][明]程昌:《窦山公家议》卷五《山场议》。
[18]光绪《祁门善和程氏仁山门支谱》第三本卷一《村居景致·驱棚除害记》。
[19]同治《祁门县志》卷三十六《杂志·祥异》。
[20][清]方椿楚《颂山房杂著》,转引自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水利·道宪杨懋恬查禁棚民案稿》。
[21]同治《黟县志》卷十一《政事志·塘堨·附嘉庆十年知县苏禁水口烧煤示》。
[22]同治《黟县志》卷十一《政事志·塘堨·附嘉庆十六年七月二十八日禁租山开垦示》。
[23]《清道光二年十一月祁门大洪岭道路两侧山场永禁种植苞芦碑记》,原碑现立于安徽省祁门县大坦乡大洪岭头。
[24]《清嘉庆九年五月十七日祁门社景黄一本堂奉府宪示禁碑》,原碑现置于安徽省祁门县横联乡社景村。
[25]祁门《环溪王履和堂养山会簿》,清嘉庆刊本。
[26]《清嘉庆八年十月休宁浯田岭严禁棚民入山恳种碑》,原碑现嵌于安徽省休宁县龙田乡浯田岭一家杂货店墙壁上。
[27]乾隆《橙阳散志》卷末《歙风俗礼教考》,转引自许承尧:《歙事闲谭》卷十八。
[28]道光《徽州府志》卷十六之一《杂记·祥异》。
[29][清]赵吉士:《寄苑寄所寄》卷十一《泛叶寄·故老杂记》。
[30]乾隆《橙阳散志》卷末《歙风俗礼教考》,转引自许承尧:《歙事闲谭》卷十八。
[31]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水利·国朝汪梅鼎驱逐棚民奏疏》。
[32]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水利·道宪杨懋恬查禁棚民案稿》。
[33]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水利·道宪杨懋恬查禁棚民案稿》。
[34]《清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九日休宁县奉宪严禁无籍游民强讨恶索碑》,原碑现立于安徽省休宁县齐云山镇唐头村。
[35]《清道光五年闰六月初二日祁门奉宪永禁匪丐入境碑》,原碑现立于安徽省祁门县新安乡政府。
[36]光绪《祁门善和程氏仁山门支谱》第三本卷一《村居景致·驱棚除害记》。
[37]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水利·道宪杨懋恬查禁棚民案稿》。
[38]光绪《祁门善和程氏仁山门支谱》第三本卷一《村居景致·驱棚除害记》。
[39]道光增补《黟县志》卷十六《艺文志·诗》。
[40][清]刘汝骥:《陶甓公牍》卷十二《法制·民情习惯·休宁风俗之习惯》。
[41]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水利·道宪杨懋恬查禁棚民案稿》。
[42][清]高廷瑶:《宦游纪略》卷上。
[43][清]高廷瑶:《宦游纪略》卷上。
[44]《嘉庆十二年五月初二日安徽巡抚初彭龄为休宁县浯田岭等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