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1904-1905年韦伯发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1904-1905年韦伯发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马克斯·韦伯(1864-1920),当代西方最有影响的社会科学家之一,也是现代文化比较研究的先驱人物。1864年4月21日生于德国图林根埃尔福特的一个富有家庭。5岁时随家迁居柏林,早年受到良好的学术陶冶和知识熏陶。1882年,韦伯入海德堡大学攻读法律,同时兼修中世纪史、经济理论、哲学和神学。1884年在斯特拉斯堡服兵役,担任下级军官职务。1884-1885年,转入柏林大学师从祁克教授继续学法律,后又转至哥廷根大学,毕业后获得见习律师资格。此后几年一直在柏林地方法院担任低级法律职务。1889年,以《中世纪贸易商社史》的论文获博士学位。1891年获得大学教师资格。翌年,在柏林大学获得教授法学的教职。1894年,他在弗莱堡大学开设政治经济学讲座。1897年,他继承了著名经济学家克尼斯教授在海德堡大学的教职。1899年起,因患重精神分裂症,韦伯获准离职休养,游历了英国、比利时、意大利和美国。在美期间,北美新教徒在发展资本主义经济以及在美国社会经济组织中表现出的进取精神,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为他写作《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奠定了基础。

  1903年开始,韦伯重新投身于学术创作活动,以惊人的才华撰写出大批学术著作。1904-1905年发表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韦伯在书中考察了基督教新教加尔文宗教伦理与现代资本主义的关系,主要论述了两个问题:资本主义的起源及其本质;宗教伦理与经济行为的关系。他认为勤勉、禁欲、合乎理性这一切构成为一种带有普遍性的社会心态,这就是“资本主义精神”。他得出结论:资本主义精神只能首先产生于近代的西欧。韦伯的观点在西方社会科学界产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影响。《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被誉为西方20世纪三大名著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