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未成年小孩买房可以,但这些问题必须清楚!

  有些市民“深谋远虑”

  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买房

  殊不知,以孩子的名义买房简单

  但一旦要卖就没那么简单了

   案例回放 

  当初是我出钱买的房子,我儿子不肯卖,我就没办法了么?

  钟先生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

  是的,除非您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法院最终判决房屋归您,那么您可以凭借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办理过户。

  钟先生今年50多岁,从事外贸生意。几年前,为规避债务风险,便以未成年儿子的名义购买了一套房屋。现在,儿子已经成年,钟先生因为感情问题与妻子离婚了。前段时间,钟先生因生意所需资金周转不过来,考虑将这套登记在儿子名下的房子转手卖出去。

  当他来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时,工作人员向其告知:“您的孩子已经成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涉及房屋处分需要其本人到场签字,您不能再代为行使。”当钟先生回去希望儿子配合其办理过户事宜时,儿子却几番借口推脱。

   权威解释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

  以未成年子女名义买房虽有好处,但同时也存在隐患,父母应该深思熟虑后再作决定。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房产是受到相关法律保护的,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屋不能随意转让、交易、抵押。父母出售房屋必须是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利益,须将所得款项全部用于抚养未成年人,否则,日后孩子一旦提出异议,认为父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父母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子女长大成人后,倚仗产权在握,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想收回房屋也会有很大的法律障碍。此外,父母想变卖、赠与、抵押房产,也只有受儿女委托,父母才有权处理,碰到子女到外地上学、工作,父母对房屋的处置就更加麻烦了。

   知识点 

  1、《民法总则》 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有关监护关系等材料;因处分不动产而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父母之外的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不动产的,有关监护关系材料可以是人民法院指定监护的法律文书、经过公证的对被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的材料或者其他材料。

  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二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第四十七条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撰稿:曹瑜 尹焱 

  制作:孙铱

  图为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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