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如果好了可以停药吗?

  人们在生病的时候有各种不舒服的症状,需要吃药。那么精神分裂病好了、症状消失了,是不是药就能停了呢?

  1、精神分裂症状消失药能停吗?

  对于精神分裂症的患者而言,不能停药,所以答案是否定的。

  中国的《精神分裂症防治指南(第二版)》再一次地强调了精神分裂症的全程长期治疗的重要性。

  其中,指南提到一个「维持治疗」的概念,即在精神分裂症急性发作的各种症状控制好以后,仍然需要继续治疗。

  也就是说,精神分裂症患者在没有症状的时候,仍需要持续的治疗。

  假如维持治疗阶段患者状况稳定,药还是能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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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不能停药?

  简单地说,最重要的原因是:停药 = 复发。

  根据多项临床研究表明,精神分裂症患者停药 2 年内的复发率 > 90%。

  而每一次复发,对于患者的大脑都是一次新的损伤,而且治疗的难度也会随之增加。

  多次复发的患者,有极大的可能成为难治性的精神分裂症,这之后,过上「正常生活」就成了奢谈。

  所以,坚持服药,是最主要的防止复发的因素,没有之一,坚持服药时间越长,保护性作用就越强。

  第二个次重要的原因是,许多新一代的抗精神病药物对患者有多方面的帮助。

  精神分裂症患者除了阳性症状、阴性症状以外,还存在着认知症状。

  一些认知症状的例子有:

  跟正常人相比,患者更难以判断其他人的心理意图,也就是说搞不清对方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

  比起病前,患者工作时的注意力更难以集中;

  伴随注意力问题的,还有患者的记忆力和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的能力。

  认知功能的改善很重要,有助于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让他们更加胜任工作和日常生活、社交。

  除药物治疗外,还需要科学的生活指导,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使每一位患者都能够相对正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

  家属与患者要尽快掌握科学的治疗方法,尽早进行系统正规的全面治疗,严格按照医嘱服药,不可随便换药或自行停药。

  

  3、十八岁前起病患者如何停药?

  一般来说,患者起病年龄早,十八岁前起病的患者,不管发病有无诱因,是急性还是缓慢起病,首次发作后至少需维持服药5年。

  对这类患者,维持治疗至少5年后才考虑缓慢减量,减药前咨询专业医生,每次减药剂量宜小。

  减药后需维持3个月等病情稳定后,再考虑下次减量,减药过程中密切注意患者情绪、睡眠、饮食等变化,如出现睡眠不好、易怒等波动需马上加至减药前剂量。

  逐渐减量至完全停药后,需密切观察患者的情况,家里常备少量既往治疗有效的抗精神病药,有复发苗头赶紧服药。

  对这类患者,因起病年龄早,反复发作的几率非常大,建议家属不轻易给患者停药,如遇怀孕生子等问题时,咨询专业医生,经医生评估后方考虑停药。

  4、十八岁后起病患者如何停药?

  对于首次发作起病年龄大,急性发作,发作前有诱因,发作后缓解迅速彻底的患者,一般维持治疗两年后,可考虑缓慢减药,每次减药剂量也宜小,减药过程基本同前。

  对于第二次发作的患者,建议坚持服药三至五年,三年后酌情减量直至完全停药,减药后有情绪或睡眠波动的患者也不再考虑减量,继续原剂量维持治疗。

  对于反复发作三次或三次以上的患者,一般建议终生服药,服药剂量因人而异,一般情况下治疗量就是维持量,如病情稳定五年以上,可酌情减少剂量,如维持奥氮平5-10mg/日,利培酮2-4mg/日,阿立哌唑10-30mg/日。

  部分患者不能减量,稍微减少剂量病情就有波动,对这类患者,家属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根据病情随时调整剂量。病情反复发作多次,建议不要停药,终生维持服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