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河水文化概览(二十)

  

  

  第二章  漳河水文化产生的背景

  文化是多元的,漳河水文化是多维的。从文化的时空特性来看,在空间上,漳河水文化既有流域水系的自然特性,同时又受地理区域文化的影响;在时间上,漳河水文化既有深厚历史文化发展延续的烙印,同时又具有鲜明的现实特性。这种变化中的时间与空间相互交织,共同构成了一个动态的漳河水文化体系,呈现出文化的多元性和复杂性。本章重点从自然和社会文化角度,就漳河水文化产生的背景进行阐述。

  第二节  经济社会

   

  一、社会经济

  根据2018年行政区划,漳河流域涉及山西省(长治市、晋中市)、河北省(邯郸市)、河南省(安阳市)3省22县(市),其中山西省涉及长治市区(含潞州区、上党区、屯留区、潞城区)、长子县、壶关县、沁县、襄垣县、榆社县、武乡县、黎城县、平顺县、和顺县、左权县14个县(区),河北省涉及涉县、磁县、临漳县、魏县、大名县、馆陶县6县,河南省涉及安阳市殷都区、林州市2市(区)。

  截至2018年年底,漳河流域(以上地区合计)国内生产总值为3089亿元,占全国的0.34%:人口为890万人,占全国的0.64%:公共预算收入为221亿元,占全国的0.12%: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162元,比全国平均少4169元。

   

  二、水旱灾害

  漳河流城的洪涝灾害,早在商代即有记载。商代帝王为躲避洪涝灾害,曾四次迁都。

  汉代至南宋,受黄河侵扰影响,漳河河道变迁频繁。南宋初年,黄河夺淮入海以后,在华北平原留下了高出地面的黄河故道,加之河含沙量大,将淀泊淤成平陆,河水盛涨,泄水受阻。致使漳河经客泛滥成灾。

  明清时期,漳河河道变迁频繁,洪涝灾害频发。有史料可考的河流改道近80次,平均6~7年就会发生一次变迁。清顺治九年(1652年)至光绪二十年(1894年)的243年间,漳河泛滥成灾40次,平均约6年一次。时人称之为“桀骜不驯的漳河”。据《临漳县志》记载:“明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七月,(漳河)渍曲周城西门;天启六年(1626年),水抵城下深丈余;崇祯三年(1630年)夏决南堤,后几岁以为常。”据《元城县志》记载:“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漳卫横流,泛滥于大名、南乐、魏、清、内黄等县境,人有构巢而栖者。”

   

  漳河宽,漳水长,滔滔洪水似虎狼;

  年年淹没千顷地,妻离子散弃家乡。

   

  这凄婉的歌谣充分说明了漳河的水患史就是当地人民的血泪史。

  这一时期较大的洪涝灾害有:

  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漳卫并溢,坏大名府城。

  明正统十三年(1448年)六月,大名河决,淹三百余里,坏庐舍二万余,溺千余人。

  明嘉靖三十年(1551年)大水、民饥,当时漳、卫并决,平地水深数尺,魏县、大名县二县尤甚,溺死者无数。

  明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秋,漳、卫水决为灾。漳河决于回隆镇,遂至艾家口(今大名城),经大名县南分流汗漫,东至岔道村(今顺道店村入,始合旧河。二水横溢,盘旋于大名、元城、魏县、南乐、浚县、内黄诸县,二三百里间溢为巨浸,民有攀栖木杪者。

  明隆庆三年(1569年),漳河观台站调查洪峰流量16000立方米每秒。史籍载,闰六月,大霖雨,四句乃止。漳卫并溢,冲塌大名县城一面,漂没庐舍几尽。秋复雨,河决坏田舍。

  明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临漳大水,河西徙民遭漂溺。元城大水平地行舟。大名六月溃堤冲城。

  清顺治五年(1648年),临漳五月漳河泛滥,水淹县城。

  清雍正四年(1726年)四月,漳水骤发,(魏县)十余村被淹。

  清乾隆元年(1736年)七月,漳河水势骤长,石槽村民堤漫漾五六丈。

  清乾隆二十年(1755年)五月,漳水冲陷魏县城

  清道光三年(1823年),临漳河决商家村,大名被淹。

  清同治三年(1864年)至十一年(1872年),大名、元城连年皆水。同治九年(1870年)六月,漳卫支河决口,涨溢异常,水深数尺,东北境田舍多被淹没。

  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秋,漳卫河并泛溢,平地有深至四五尺,七八尺者,船行至南乐、东昌,田舍淹没,人民失所。

  明清时期频繁的洪涝灾害,还引起部分县治治所的搬迁。明洪武十八年(1385年),漳水冲毁临漳县城(今杜村乡小庄)。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临漳县治被迫迁至理王村(今临漳县城所在地)。临漳下游的魏县,建于北宋熙宁六年(1073年),原治所在洹水镇(今旧魏县村),明洪武三年(1370年)受洪水侵袭,被迫迁于五姓店(今魏城镇);到清代,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新城再次毁于水灾,“平地水深数丈,官署民房多被尖侵,居民多上城躲避”,被裁并入大名、元城二县,其中漳河南北306村并入大名县、县境东北31村并入元城县,直至民国28年(1939年)复置。位于魏县下游的大名,历史上因其为大名府驻地,故有大名府、大名县两个层级的治所,也都发生因漳河水患搬迁治所的情况。其中,大名府于明建文三年(1401年),因“漳卫漫溢城祀于水”,治所由今大名县大街村一带,迁至今大名县城;大名县治所先于明永乐九年(1411年)从府城迁至南乐镇,至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遭大水毁坏,“漳河、御河再次决口,大水由堤口漫入,而堤仍如故,居民走避堤上,全活甚众”。次年(1758年)无奈再次迁回大名府城,大名县治遂一直在府城直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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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琰     张彤钰

  编审:孔书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