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年,一女子因交往18个男朋友被枪毙,临刑前的一番话发人深省

  你听说过现代社会还有女人因为谈恋爱而被当成“流氓”判处死刑的吗?这样荒谬的事就发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文革结束后,国内一片乱象,数千万青年待业家中,大批流氓团伙、犯罪分子随之滋生。抢劫、盗窃、强奸、杀人案件在当时社会上可谓是屡见不鲜,据公安部门统计,仅1982年一年里,国内便立案74万多起,其中大案超过了6万起。

  为了快速拨乱反正、维护社会治安,1983年8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决定》,提出要从重从快打击犯罪活动,“83严打”就此拉开序幕。

  1983年的一天,一个大妈在河边洗衣服时,突然看到不远处一个少女正在河中起起伏伏。大妈一开始还以为眼前的少女是不慎溺水,一时间吓坏了,赶忙向周围大声呼救。

  河里的女子也听到了大妈的呼喊声,便缓缓游到岸边冒出头,颇有些无奈地说自己是在河里游泳,然而周围此时已经有不少人闻声赶来。少女见状心道不好,她下河前图凉快把衣服全脱了,人一多自己八成又要被指指点点,说不定还有多事的人会去举报。

  

  果不其然,岸上围着的人不仅鄙夷她的“不检点”,还将她举报到了公安部门。根据国内1979年颁布的“流氓罪”,再加上严打的口号:“可抓可不抓的,坚决抓;可判可不判的,坚决判;可杀可不杀的,坚决杀”,少女的行为已经完全符合被捕标准。没一会,公安部门便来人将少女带走审查了。

  被带走的少女名叫翟曼霞,出身于一个比较富裕的家庭中。和身边许多相对尚为传统保守的女性不同,翟曼霞非常向往西方文化,新闻和电影里西方人那靓丽开放的穿着打扮,自由放纵的恋爱观无一不在深深吸引着她。于是翟曼霞平日很喜欢将自己打扮得时髦艳丽,她享受人们欣赏羡慕的目光,也不在意旁人的鄙夷指责。

  在恋爱上,翟曼霞同样贯彻了西方思想。按照当时中国的社会传统,男女之间交往一般非常含蓄,即便情到浓时也只是拉拉小手,然而翟曼霞却表现得十分大胆热情,只要看上了喜欢的男性就会直接求爱。

  与众不同的个性加上青春靓丽的外形让翟曼霞在情场上无往不利,只要是她追求的男性几乎就没有不拜倒在其石榴裙下的。

  

  思想开放的翟曼霞即便是在裸泳被捕后也完全没觉得自己有问题,还坦言自己从十六岁开始谈恋爱,目前已经谈过十八任男友了。这样的经历在当时可以说是惊世骇俗,工作人员听后也马上对此展开了深入调查。在确认翟曼霞的供词属实,且其平时作风“轻浮”后,公安部门认定她犯了“流氓罪”,扰乱了社会秩序。

  被捕后不久,翟曼霞便因“流氓罪”被送上了法庭。其实翟曼霞的“罪行”原本也没有严重到要受重刑的地步,但不幸的是她正好碰上了“严打”,所以不出意外的,翟曼霞被判立即执行枪决。得到结果的翟曼霞非常错愕,她想不通自己明明没有伤害任何人,只是追求自由恋爱和时髦穿着,怎么就到了要被处死的地步了呢。

  实际上,不仅是翟曼霞,当年因“流氓罪”被判重刑的人数不胜数,有和朋友打赌亲了路边一个女性便直接被判死刑的,有因随地大小便被发配边疆的,还有偷看女厕所被执行枪决的......许多人从接受审判到被判死刑甚至不超过半个小时。

  

  直到被押到刑场,翟曼霞还有些恍惚,但她仍坚定认为错的从不是自己,而是落后陈腐的思想。临行刑前,她这样说:“性是自由的、无罪的,是每一个人的权利,现在这种行为或许是超前的,但是几十年后,人们的看法一定会改变。”也不知行刑人听到她的话时是会有所反思,还是会讥讽她死不悔改。

  几十年后的今天,翟曼霞的话果然印证,现在的我们已生在一个开放、包容的社会,人们不会再因暴露的穿着、复杂的感情生活而被法庭审判。

  回顾83严打,有些人或许会觉得太过严苛,但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是肃清社会风气,打击犯罪行为最快最有效的方式,只是很可惜,翟曼霞这样思想超前的人生错了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