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果老慈善论丛之六十九:兼相爱与交相利
原标题:果老慈善论丛之六十九:兼相爱与交相利
毋庸置疑,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对社会政治与文化产生最大影响的是儒家学说。但墨家与儒家都是先秦时期的显学,对社会中下层人群产生重要作用。事实上,墨家与儒家之间在思想上有交流、有沟通,也有经常性的论辩和较大思想差异。就一般情况看,社会中上层和知识界的一部分人以信奉儒家学说为主,社会中下层的一部分人则在接受儒家某些学说的同时,还受到墨家、农家、道家等学派思想的影响,尤其是与墨家学说的关系比较密切。那么,如何揭示墨家及墨家与儒家学说对中国传统慈善文化的相互影响和渗透,这是需要我们认真研究的重要课题。我们在这里试图对这个问题作初步探讨,向学界专家和广大慈善同仁请教。
1. 兼相爱
分析墨学中的慈善思想,首先要从认识墨学的社会思想开始。因为社会思想是慈善思想的重要基础。从《墨子》书中可知,墨子的社会思想主要包括兼相爱、交相利、非攻、尚贤、尚同、非乐、节用、节葬,等等。墨子的社会思想和社会理想,是基于当时社会的不合理、不公正,而专门设计的理想化蓝图。在先秦诸子百家中,唯独儒家和墨家拥有“爱”的思想与学说(道家的“爱”是用其他词汇表达的),儒家讲“仁爱”,墨家讲“兼爱”,这或许就是儒、墨二家能够成为春秋战国时期之显学的根本原因。它们均论及属于伦理道德关系中,人与人之间的“爱”的问题,并且把“爱”转化为政治伦理与社会实践的层面或领域。与儒家倡导一种有差别的“爱”不同,墨家所提倡的“爱”,是所谓“兼爱”。墨家的“兼爱”,即天地宇宙间一切无差别的爱,不分男女老幼、血缘、姻缘及地缘之亲疏,也不分种族与国界,甚至不分人与其他动物、人类社会与大自然。墨子提出的“非攻”,就是反对一切非正义的战争,使天下劳苦大众脱离兵燹战乱的苦难。从这个角度讲,“非攻”的主张同样属于慈善文化的内容。
具体来说,什么是“兼爱”呢?“兼”字的原始意义是“一手执两禾”,引申为同时要顾及事物的几个方面,而不会失去其中的任何一个方面,也即是全部、全面、全体,而不是片面、个别、部分。片面、个别、部分在当时被称为“别”。墨家主张“兼以易别”,就是要顾及不同人群或阶层,顾及社会或自然的各个方面,改变顾及一点而不及其余的观念和做法。墨家在这里所说的“兼爱”,即人与人、家与家、整个社会和国与国之间毫无差等、毫无区别的彼此相爱、彼此相助。墨子说:“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墨子·兼爱中》)这就是所谓“兼爱”,或“兼相爱”。墨子说,“是故诸侯相爱则不野战,家主相爱则不相篡,人与人相爱则不相贼,君臣相爱则惠忠,父子相爱则慈孝,兄弟相爱则和调。天下之人皆相爱,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凡天下祸篡怨恨可使毋起者,以相爱生也,是以仁者誉之。” (《墨子·兼爱中》)这段话不难理解。
墨子是富有爱心的人,他认为在人与人之间、家与家之间和国与国之间,都应当毫无差别、不分彼此地相爱。人间有了爱,社会上那些“祸篡怨恨”便可消失,于是天下太平、人间同乐、相安无事。可现实状况并非如此,社会上到处可见有国与国之间的野战,家与家之间的相篡,人与人之间的相贼,君与臣之间的“不惠忠”,父不慈、子不孝和兄弟之间的不相利、不和调的现象,而这一切都是源自于人们之间的不相爱。因此,“兼相爱”是天下大利,反之则是天下大害。墨子的这种并不否定爱的存在,而继续将爱推及天地之间的思想,必然有其产生的时代背景和现实社会的根源。当时的社会现实是强必执弱、富必侮贫、贵必傲贱、诈必欺愚,老百姓饥而不得食,寒而不得衣,劳而不得息,正是由于富贵者过于奢侈才造成社会的贫穷,而社会关系的合理性原则,即是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也就是要反对不与其力而获其实的行径。对于此等不劳而获且享受富贵奢侈之人,则应上得且罚之,众闻则非之。
由此看出,墨家关注社会现实问题,在贫与富、强与弱问题上的理性态度。墨子是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其学说的民本主义色彩非常鲜明。他提出“赖其力则生,不赖其力则不生”(《墨子·非乐上》)的社会生活原则,在那个时代不可能得以实现,但似乎可以说这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分配原则——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古代表达方式,应当予以充分肯定和创新继承。那么,在墨家看来,国与国、家与家、人与人之间,都应当毫无差别地“兼相爱”,并由此“交相利”,即人与人之间毫无差别、不分彼此地做那些有利于对方、有利于每个人、有利于全社会的事情,即所谓“爱人与利人之身若己身,爱人与利人之家若己家,爱人与利人之国若己国。”这其实就是自古以来人们所从事的慈善事业,是一幅多么和睦而美好的社会情景啊!
对墨学的这种由“兼相爱”到“交相利”的学说,我们提出如下认识。首先,墨家学说特别强调“爱”,而且是毫无差别的“兼爱”,并将此看作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这里的“兼爱”不仅具有伦理道德意义上的内涵,更有其社会价值和政治意义,也就是把“爱”当成政治学说加以宣扬,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实际上,兼相爱与交相利就是墨家的慈善思想。其次,墨家认为那些“偏爱”或“无兼爱”的言行,是一切祸乱之源的观点也有一定价值,因为那种“偏爱”或“无兼爱”造成社会的不公平和非正义。这一点与儒家的“爱有差等”是有一定区别的。
墨子主张用“善”或“爱”,克服实际生活中的一切困难,而且可以泯灭政治的、阶级的和财产的一切差别。墨子基于当时社会生活中的矛盾、争夺、互斗和剥削、压迫、战争、残杀、饥饿和尔虞我诈等一切不合理的存在,提出了“兼相爱”“交相利”的解决方案。当然,“兼相爱”是在那个历史背景下不可能实现的理想。墨家憧憬的未来理想社会,是那样一个博爱的社会,“爱人之身若己身,爱人之父若己父,爱人之子若己子,爱人之家若己家,爱人之国若己国。”这种未来社会的理想,引得多少社会下层的穷苦之人满怀希冀与憧憬啊!这是非常宝贵的古代慈善思想,一直流传至今。
前文提及,墨子学说反映了当时社会上的底层劳动者,对未来社会的期盼和空想,反映了人们对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遥远历史的追忆,尽管这种过往的历史经过了人们的美化,同样反映了人们对一定会成为社会现实却仍然十分遥远未来的期待和呼唤。墨家的民本主义学说,使后世的人们看到在那个历史时期,先贤们对未来社会的渴望与前瞻。墨家提出的“兼相爱”的学说,没有在当时的社会得以实现,并不是违背历史发展规律的幻想,也并非自相矛盾。我们以为,社会中下层对未来理想社会的期待,与墨家的学说相一致,尽管在当时历史条件下难以实现,却完全可以认定其符合历史发展规律,这种美好的未来社会蓝图一定可以实现。
墨家学说特别提倡对人生境界和价值的追求,倡导以群体为本位,重视群体利益,提倡先义后利和重义轻利,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保持和谐状态并相亲相爱。在此前提下,墨家学说重视社稷与民生,维护民族独立与社会稳定,推崇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传统,主张个人利益服从群体利益,个人独立人格与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完全统一。这些主张与儒家学说基本相近或相似,表明在那个时代,先贤们对社会进步与文明的认识,在很大程度上具有一致性或相似性。这就是完全正常的,合乎人类共同的慈善思维。
社会性与利他性是人类的属性之一,这与动物有本质区别。这种社会性与利他性,即墨家所说的“兼相爱”“交相利”等概念的内涵。对于社会上客观存在的强与弱、众与寡、富与贫、贵与贱、诈与愚等对立的双方,提出要以公平正义为准则,切实地加以规范。墨子认为,社会应当提倡行侠仗义的行为,要除暴安良,惩恶扬善,维护公平正义,使人人生活在安定有序的社会生活中。
墨家讲“兼相爱”,就是要达到“强者不劫弱,贵者不傲贫,多诈者不欺愚。”“老而无妻子者,有所侍养,以终其寿;幼弱者孤童之无父母者,有所放依,以长其身”的目的。这里所说的是当时社会弱势人群和各类下层群众并体现出殷殷关切之情,这与其所论如“节用”等主张完全一致,也反映了下层普通群众的生活诉求。这也是与我们今天所从事的慈善事业几乎完全一致。再深入一点说,我们并不赞同那种认为墨家学说是什么“乌托邦”而根本不可能实现的幻想等观点,难道对下层老百姓尤其是弱势人群的体恤与关怀,就是不切合社会现实的吗?就是必然要被推到遥远未来的社会才能实现,否则就是不可取的吗?如果是这样的认识,那么强者劫弱、贵者贱卑、富者傲贫、多诈者欺愚等当时的社会现象就是合理的么?在我们看来,墨家的这些学说,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社会下层百姓对温饱生活的愿望;另一方面更是对民众生活的关怀,对社会现实进行改造的政治主张。这就不应当被视为幻想而不去加以实施。换一个角度说,不为民众生活改善的社会才是不公正的。
墨家以“兼爱”为其慈善思想的基本核心,从伦理学角度而言,“爱”或“人的爱心”应当属于道德范畴,而不是政治概念或范畴。但墨子认为,社会政治之利弊得失,最后都应当归于人类之“爱与不爱”的问题,“爱与不爱”是一切问题的最根本之所在。墨子吸取儒家的“仁爱”思想的合理因素,同时对儒家的“仁”与“礼”,给予否定并提出挑战,在“爱”的实质上给予突破,把被统治、被奴役的平民百姓解放出来,在他们的物质生活基本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参与到国家政治生活之中。在我们的认识上,墨子将“爱”撒播给千千万万的平民百姓,而不以血缘关系的远近亲疏来确定爱的付出次序和程度。因此,“兼相爱”的学说,远远超出儒家“仁爱”的程度,而成为一种毫无差等的大爱与大善。
2. 交相利
“交相利”所要表明的是“义与利”的关系问题,其前提是“兼相爱”。也就是说,爱与利二者紧密连接,不可剥离。“义利之辩”是先秦时期诸家均感兴趣的议题,无论儒家、墨家还是法家,都提出过“义与利”关系问题的主张。儒家的义利观,主张先义后利、重义轻利;“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凡是有高尚道德情操和良好道德修养的人,执着于对义的正面追求;而那些情趣低下的人,却执着于对利的渴望。这种认识并无问题,因为这是人性本来之欲。反过来,墨家认为,爱而必利,爱利天下,爱利百姓,无利则无以体现对平民百姓之爱,主张爱与利之间的统一和协调;义与利并非不可兼得,甚至二者根本就是一致的、不可两分的,如果对人有所关爱,就应以利体现之,也就是说,得利便包含有对人的关爱。墨家学说将义与利或爱与利,提升为爱或义与利融为一体的理念,这就表现了与儒家并不相同的“爱”的境界,成为普救世人的社会理念,也成为从物质层面开展慈善活动的重要理念。
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爱与利或义与利不可分离,二者也不可截然对立。我们并不认为儒家义利观是空洞的说教,也不赞同那种认为义与利二者之间势如水火的观点;离开了爱或义的慈善理念,将唯利是图或拜金主义作为社会的主流理念,必将导致社会的混乱与黑暗;离开对利的追求,而空谈所谓爱与义,社会经济就会停滞不前,人们的物质生活就会出现问题,并导致经济衰退、民生凋敝、社会混乱的严重局面。墨子的“交相利”与“兼相爱”和谐一体,是义与利高度统一的功利主义观。
墨子所谓“利”就是利人:“义者,正也。何以知义之为正也?天下有义则治,无义则乱。我为此知义之为正也。”“今天下之士君子,皆明于天子之正天下也,而不明于天之正天子也。”从这个意义上,墨家所言之利,不是利己主义之利,而是利群主义之利,即“兴天下百姓之公利。”“交相利”也是指双方交互之利,而不是单方面的私利,所谓“爱人者必先爱之,利人者必先利之。”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3. 非乐、节用、节葬
墨家的慈善思想中还包含有非乐、节用、节葬等学说。这些学说同样是墨家慈善思想的组成部分。墨家反对统治集团为满足自己穷奢极侈的欲望,而从事的所谓“音乐”活动。他们寻欢作乐、荒淫无度的行径,加重了广大劳动者的负担。墨子基于对贵族统治集团的“音乐”奢靡,提出“非乐”主张,这是无可厚非的。至于音乐本身在人们文化生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应当是可以被肯定的,但这是另外一个问题,此处不议。墨子所非议的“乐”,其实不是音乐本身,而是音乐背后统治集团那种骄奢淫逸、歌舞升平的腐朽生活现象。
在墨子时代,生产力低下,物质财富远不能满足社会各阶层人们的基本生活所需;而统治者生活腐化、骄奢淫逸,过度耗费社会财富;而劳动者生活贫困,难以维持温饱,墨子要求统治者仿效古代圣王节用爱民的政策,重视发展经济、珍惜粮食、关怀民生。当然,“节用”并不等同于节衣缩食,而是杜绝浪费,节约粮食。“凡五谷者,民之所仰也,君之所以为养也。故民无仰,则君无养。民不食,则不可事,故食不可不务也,地不可不力也,用不可不节也。”(《墨子·七患第五》)这段话的大概意思是:所有的五谷杂粮,都是老百姓生活不可或缺而赖以生存的,是供养君主的物质财富。如果老百姓的生活没有可以依存的物质财富,那么君主也就没有可以供养的财富;如果老百姓没有物质生活所需的财富,那也就不能去供养君主。所以,粮食生产不能不进行,土地就不能不得到耕种,所有开支用度不能不加以节制。由此,我们形成这样的认识:墨子所谓“节”是调节用度、缩减开支,并非使人食不果腹、衣不蔽体,人们的消费应与社会经济状况相适应,在物质财富仍然紧缺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可消费过度,以避免导致一部分民众生活没有着落。
“节葬”是“节用”的表现之一。当时社会盛行厚葬习俗,尤其贵族统治者更是如此,他们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造成社会财富的极大浪费。墨家认为,广大农民和手工业工人处于饥不得食、寒不得衣的生活状态下,基本温饱无法得到满足,为了使劳动民众能获得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墨子提出在使全社会成员都得到基本生活资料的前提下,反对过度消费,反对奢侈生活,保障底层群众可以获得基本生活所需。这样的主张应该是符合社会生活实际的,必然获得广大社会下层群众的热烈回应。
劳动百姓是社会的弱势人群,而处于社会强势地位的人群是社会的统治者和剥削者,他们生活放纵、奢侈糜烂,残酷剥削和压迫劳动群众。墨家真正代表了广大农民和手工业劳动者的经济利益诉求,以“兼相爱”“交相利”为原则,这是墨家慈善学说的思想基础。事实上,中国传统慈善文化中已经包含墨家的“兼相爱”“交相利”“节用”“节葬”“非攻”“非乐”等主张,这些学说就是墨家慈善文化的主要内容,有其自身的正义性和独特性,在当代社会应当继续发扬光大。
从历史和当代社会的情形来看,似乎可以做出这样的判断:凡是对民族精神和民族慈善心理产生重大影响的思想学说,都有其深刻的思想性和时代性,都会与其他思想学说之间,产生相互渗透和影响或变革与借鉴等关系。墨家学说在中国思想史上似乎表现出时隐时现的状态,但其核心理念已经融入中国传统慈善文化的体系与形态之中,并日益彰显其极强活力,融入中华民族的心理品质之中并不会轻易消失,而且随着时代演变和人们认识不断加深,其思想珍品会愈益发出十分灿烂的光彩。我们学习和研究中国古代慈善文化,一定要重视儒家、道家和佛家,但这不意味着可以忽视墨家和其他学派的慈善文化。在中国传统慈善文化的体系中,诸家慈善学说都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墨家慈善思想主旨,符合当代慈善文化建设需要,也具有对未来慈善事业发展的指向性和规范性特征。因而,墨家慈善文化对现代中国慈善文化的建构与慈善事业的发展方式,具有借鉴与启发意义。
我们认为,人类是一种向善的动物,尽管在人类历史上出现某些劣行,例如战争、刑罚、虐待、凌辱等等,但这种劣行往往会被正义所战胜,社会终究会朝着正义的、良善的和进步的方向发展。墨家学说在中国历史上沉寂了两千年,但是其思想并没有消失,而是在民间得到传承。今天的慈善事业是全民的伟大事业,在民间存留传承的墨家学说,一定能在全民慈善的伟大事业中得到彰显,并发挥其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那么,在慈善文化研究中,墨家慈善文化与道家、佛家和儒家应该占有同等重要的位置,尤其是对其在民间所发挥的作用,要给与充分的肯定。还需要说明的是,学术界和慈善界对于墨家慈善文化的研究与宣传,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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