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人们会网暴虐猫的人,而不是杀鸡的人?
同为低等生物,猫比鸡高贵在了哪里?或许你会说,鸡死了肉可以给人吃,猫死了人少了个玩伴,两者当然不一样!
为什么那些人在反对虐杀小猫时,会觉得自己正义感爆棚?他们只不过是在维护一种玩具。
希望万能的网友可以解答我的疑惑。
有人有点想当然,先入为主了。
先说那位答主说的:“杰克辣条感觉不到猫的痛苦”。
非也。他明确知道猫会痛苦。并且以看别的生物痛苦为乐。不然也不会说出:“有只猫特别有骨气,三天三夜也不求饶一声,只是一直哈气。”
假如杰克辣条认为猫不痛苦,为什么要赞扬这只猫?既然猫不痛苦,那应该是不痛不痒才对。为什么用类似于“求饶”之类?假如他觉得猫很享受,“不叫一声”指的是幸福的呻吟,那只能说明这货更变态。类似于某些把别人强奸了还认为别人很爽的强奸犯一样。
我们善意地想,他不是这种极端虐猫徒,还稍有良知,那就是他【明知猫很痛苦,还以要继续这样做】。
所以,该答主的说法是错误的。此处也杰克辣条举例,是为论点论证而论证,论据生搬硬套。不符合客观事实。
当然,还是要为答主点赞的是,他没为杰克辣条洗地。如今,在知乎,为杰克辣条洗地的遍地都是:“杰克辣条属于小范围传播,没有错,不应该被罚,这不属于公共领域,这只是他们的爱好而已;都是卧底爱猫人士的错,要是没他们曝光,就不会因为严重社会反响,要是没这么大动静,他也不会被罚。总之,都是爱猫人士的错。”
(以上这种话有人要说没看见的,我可以一条一条贴给你。)
接着再分析分析根本的原因吧。
杀鸡,是为了人类生存权、健康权——人类的两大基本人权需求。
而虐猫,并非为了人类的基本需求,只是少数具有暴力基因的人、喜欢社达的人、猎奇的人的需求。
虽然后者的需求也是需求,但,在不同国家,处理方式不一样。
举个例子:比如世界上不少国家不禁私人pcmy,而我国坚决不许。为什么?因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当初立国之本,就是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
卖淫、卖器官、代孕等等都是在拿人的尊严、人的身体做交换。所以,国家坚决不许。另外,我们的国家目标也是蒸蒸向上的,不允许纸醉金迷。而沉迷于低级趣味的人,少年就会缺少奋斗的志气,男生女生都没向上的动力,男生不用赚钱安家,女生不用好好工作,长此以往,国将不国。
而对待虐待动物这种无端沉迷血腥暴力的思想倾向也是一样的。
文化部指出,虐待动物等行为,违反马克思主义美学。人民网谴责,虐待动物,违背公共良俗。传播血腥暴力,属于《反kb主义法》,而该款法案提出,对kb主义,要防患于未然。
所以说,【无端】虐待动物【取乐】的本质,是★崇拜血腥暴力,崇拜“极端主义”★。因此,不被社会所容,属于违反公共良俗,违反宪法。因此,一旦在公共场所虐待动物,就可能是【违反公共秩序法】。
答主说,“某些人想立法”之类的说辞,其实因为不了解。我国根本就有这样的法,只不过,想办杰克辣条这些人,比较麻烦,需要绕一绕弯。而且,判刑也不严重。十五天,不痛不痒,封号反而因为阻断他的谋生之路,可能让他做出其他事情。毕竟,他是个除了直播什么也不会的网红。
(因此,呼吁《反虐待法》的声音还是有的。其实,只是为了加重刑罚,震慑杰克辣条这种人罢了。然而他们或许并不明白这里面涉及到我国马克思主义唯物论的一些问题。别说别人,就我常年关注刑事案件,这个211数学系毕业,法律基础全系第一为名导夸赞,高中起就哲学碾压文科生的学霸,之前也并不了解这件事。)
【杀鸡属于动物生命权让位于人类生存权健康权】,【虐猫属于个别心理不正常者的精神享乐凌驾于动物生命与健康和精神】,前者是无奈的必要,后者是非必要,而且副作用非常大——这也就是人们会谴责虐猫者,而不会谴责杀鸡者的根本原因。
传播血腥暴力,对人的影响非常不好。
首先,五岁以下的孩子沾染之后,会对脑部形成冲击,性格可能变得乖戾,从而从正常人变成暴力分子。【心理学证实】
这也是文化部命令禁止使用动物表演的最直接原因——保护未成年。
而我国新闻等并未分级,很多小孩子很小就会上网。根据调研,虐猫者通常并不甘于虐猫,通常会借此牟利。我国存在很多这样的群,每个群数百人,以5-10元卖给小学生。甚至,更严重的是,有些部门已经接到举报,疫情期间孩子们的“云课堂”竟然出现色情、暴力广告。为此,教育部下令彻查,欢迎家长举报,并开通专线。
反动保的人常常说,他们以人为本,动保是jwsl。可当jwsl真的像毒教材一样入侵我国孩子们教材的时候,他们看不到。
还有未成年看到杰克辣条那种虐猫并得意洋洋的表情,就有可能觉得“很酷”,法无禁止皆可为,盲目效仿。之前费城消失的夫妻惨无人道的案子,四名主犯,两名二进宫,剩下两名一名未成年,一名刚成年,就是觉得老大们很酷,盲目效仿,最后犯下惊天大案。而根据联邦数据调研,65~95%(平均70%)的重暴力犯罪者有虐待动物前科,其中连环杀手最多,多数从虐待动物开始;88%的家庭暴力伴随虐待动物事件。而小孩子成长在这样的环境,就很可能成为校园霸凌、黑社会的一分子,其中,转而向下一代施暴的比例相当高。牛津大学特设《动物伦理科》研究动物与人的共生关系。美国女作家写了一本书,叫做《伴生——我们与动物的故事》,讲述纽约警察是如何办案的。美国已经越来越重视虐待动物与暴力犯罪的关系。FBI将虐待动物史,作为筛选凶杀案嫌疑人的初选项。
就算没有网络传播,现实中如果虐猫不避讳常人,也很可能被路过的小孩子看到。之前的案子就是这样。当事人认为【巷子里】不算【公共场所】,被其他人拍摄后打码上传网络。不少人为之愤愤不平,认为上传者才是传播血腥暴力。正是因为这种错位的理解,使得这种虐待动物的现象广泛出现在公共场所。
人们为了保护自己不被打扰的权利,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不沦为杀人犯,而实行舆论监督权——众所周知,在我国,一些似是而非监管力度不够的事情,只能凭声音说话。
在这其中,当然就可能因为某些人素质不高,就不经意间触犯法律,但因为其主要目的并非宣扬暴力,而是反对暴力,和杰克辣条不可同日而语,而被“基于伦理出罪”免于行政处罚;也同时存在一些人故意借此漏洞引流、谋利,形成人们反感的部分声称“爱猫爱狗人士”实则偏激宠保,甚至根本不是动保的人浑水摸鱼。
其次,就算不是未成年,成年人因为属性是灵长类动物,早已不必要在丛林血腥厮杀,常年安于和平时期的人们,本能厌倦血腥暴力,见到血腥暴力的场面会不自觉厌烦。因此反对虐猫。
这反应到“杀鸡”这件事上,其实类似于“杀鱼”。如果这样做会使得我难过,那我就不去做。同样,因为需求,所以无权指责。
这种思想最早体现在儒家。儒家说:“君子远庖厨”,又说:“食不厌精,脍不厌细。” 他们就是“既要……也要……”的关系。
这不能责怪于某个个体,更不是什么“爱猫爱狗人士”的极端动保。只是,习惯儒家仁爱思想的人,受千年熏陶,并没有跳出这个思维定势。
那么,如何解决这个冲突它呢?
先来看答主的说法,其实是有一定道理的。确实有地方杀鸡就很鲁莽。因此,素食主义者曾经宣传过,动物在临死前因为恐惧会释放激素,对人体不利。这也是事实。尤其是海鲜类特别明显。
解决的方法,就是尽量使动物免于痛苦。既对动物好,也对人好。然而,因为我国地区发展不平衡,很多地方还做不到。所以,这些【因为条件所限,无法避免】的“虐待”暂时没被提上议程。
★不强人所难,这也恰恰是“以人为本”。
像国外,目前已经有流水线电击项目,可以使动物基本无痛苦。待我国2050年步入发达国家,也可以考虑如此流程。那时,并不会提高吃肉成本,反而因为经济转型而降低。
科技再进一步,目前已经研究出完全可以代替肉味的植物食品,不能代替的恰恰是营养。倘若有一天,我们可以开发出廉价的美味的植物系代餐,所有家畜都可以免于被宰杀的灾难。
在现阶段,动保主义者完全可以做到“减少买卖,就减少杀害”。在谴责虐猫的同时,自己少为了口腹之欲避免不必要的肉食。少吃一分,就少一分杀害。
“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 不必要求自己严格按照最低标准吃肉,不可强求自己完全不吃肉。但是,每当你因为嘴馋,想去吃身体需要的多余的肉时,想想它们活着的样子,也许就可以因为“一念之仁”减少不必要的杀害。
而普通人,我们也提倡科学饮食。不节食减肥,也不纵情纵欲暴饮暴食再减肥。荤素搭配,用荤有度。亚洲人BMI本就偏低,不适合过量食肉,为身体增加负担。过多烧烤、腌制食品之类都容易罹患各种现代病。基于为自己的健康的负责,顺便也减少了虐杀。
因此,在因为条件不足的情况下,为了保证人类生命权、健康权,不得已需要食用肉类而难以避免的虐杀的情况下,科学饮食,就是实现减少【杀鸡】,达到“天人合一”的最佳途径。
控制不必要的食欲,既是对人自身的健康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国家有利,也可以减少对家畜家禽的不必要伤害。
谁说反虐待就一定要“动物权>人权”?那只是因为某些人较真钻进死胡同,不懂什么叫“平衡”罢了。
谨记一句话:效益优先,兼顾公平。
如果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受到威胁,先就着人类基础权考虑——这就是效益优先。
在人的生命权健康权没受到威胁时,再考虑其他事情——这就是兼顾公平。
我国有很多国策非常优秀,适合广大青年学习,做指导自己修身齐家的方法论。
FAQ:知友:先养猫人吧,养猫人把猫阉了,养猫人明确知道猫会痛苦。并且以看猫的痛苦为乐。
养猫人把猫阉了只是为了更好控制猫,避免自己麻烦。
答:绝育属于有因虐待,是为了环保。
“出罪基于伦理”可以免责。
人类毒杀老鼠也是虐待。
如果按你的思路,不问原因,只谈痛苦,
那所有毒死老鼠、蟑螂的人,
都按照你的说法,一起对待?
显然你从没好好看过我的主答。
P.S. 不知道何谓【有因虐待】何谓【无故虐待】区别的,可以搜我以前的回答。等从外地回来,工作忙完,把以前的常见问答,理论集合总结一下。
6.25更新:后来,原答主解释:
网络上很火的某J 以他的视角来看看,他肯定是觉得猫咪一点都不痛苦 又不是痛在他身上他还能满足(首先,这点可能是我没写清楚,让你这种人钻了空子 先不说人和动物的痛苦,怎么共情就人和人啊都不能完全共情 他能从猫咪的表情叫声知道它痛苦 有多痛苦能深切体会吗?这才是我要表达的意思 这一点属实是我没写明白,让你这种人钻了空子,所以让你否定了我的观点 我也懒得说你跟某些人士有关联 一句话能否定我的整体语句也是绝了 撑死这一句话不太对
我要表达的整体意思有错误吗? 我的那整句话不是 想表达有些东西从表情和声音来看,可以知道他很痛苦,但是有些声音和表情看不出来,难道他就不痛苦了吗?这才是我要表达的所有意思 确实有味)
答:其实我倒现在都没完全理解原答主的意思。姑且认为答主是说,人和人的悲喜并不相通,何况人和猫。依据杰克辣条毫无人性地酷刑猫三天看,杰克辣条并不能知道猫的痛苦。
但是,我认为,答主可能把人想得太善良了。有一种人嗜血,他欺负别人,也会让别人伤害自己,这种叫bt;还有一种人欺软怕硬,校园霸凌、强奸案、家暴案常见,他不是不知道对方痛苦,但以享受对方的痛苦为乐。如果你让他们倒过来,他们万万不肯。我觉得,答主还是不了解人性。也不了解刑事案件。大概是个年龄比较小的心朋友。
分析罪犯心理,至少要读一下《犯罪心理学》,按行为以最大的善意来倒推动机,如果像这样办案,很可能对凶手轻判。
p.s.请大家不要打扰ta噢。是个敏感的小孩。同时回复,可能被ta误以为网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