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也不能多!|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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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上就多了个小孩不算超员吧”

  “多挤一两个人没事咯”

  你是否听过这样的说法?

  

  蜀黍郑重提醒您

  以上说法都是错误的

  你可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12月8日晚,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四大队在辖区开展夜查时,查获一起超员载客交通违法,车上人员竟认为小孩抱着不占座位不算超员。

  

  

  当天20时28分许,执勤民警在银百高速惠水收费站开展夜查行动,在对下站车辆逐一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湘E*****的小型普通客车有超员嫌疑,经过核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在民警告知超员一人后,车上人员疑惑问道“小孩子也算吗?”,现场民警耐心解答,超员是按乘车人数算计算的,不是按人员的年龄大小,并向其讲解超员的危害性。经过民警的讲解,驾驶员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今后一定会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员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50元的处罚,并责令驾驶员对超员人员进行安全转运,消除安全隐患后再继续上路。

  蜀黍提醒大家

  超员载客是非常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

  并非“多坐个小孩不算超员”

  也不是所谓的“多挤一两个人不会有事”

  误区一:开车多坐小孩没关系

  事实并非如此!根据交通安全法规,“超员”仅与车内人员数量有关,与乘坐人员的高矮、胖瘦、年龄均无关系。所以,只要车内乘员大于行驶证核载人数,就属于超员,即便多出来的只是一个被父母抱在怀里的婴儿。

  误区二:开车多载人没什么大不了

  法律链接: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危险驾驶罪: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 139 号)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驾驶营运客车 ( 不包括公共汽车 )、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驾驶营运客车 ( 不包括公共汽车 )、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误区三:开车超员并不危险

  超员载客非常危险!质量越大,惯性越强,这是基本的物理常识。超员车辆因载重大惯性强,其制动距离也会相应变长,危险性也随之增大。如果是严重超员,更是容易发生爆胎、制动失灵、转向失控、侧翻等意外。

  

  超员还会加重事故严重程度。在车上,“安全带、座椅、车身”依次为乘客提供安全防护。但是对超员乘客来说,他们没有安全带的防护,后两级防护基本失效。因此,在大多数的交通环境下,超员乘客均暴露在伤亡风险中,他们不仅更容易受到伤害,而且受到的伤害更严重。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勿开超员车 勿乘超员车

  出行在外 安全第一

  遵法守规 平安回家

  请提醒身边人!

  审核/曾黔宁

  校对/张永立

  编辑/李维娜

  来源/高速四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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