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立法增加了残疾人的自信和勇气
转自:人民政协报
北京很多图书馆为残疾人开设无障碍阅读架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表决通过是一件可喜可贺的大事,我们微信公众号后台及工作微信群内这几天群情激昂、好评如潮。听力残疾人及其家属都感到激动、骄傲、自豪。大家备受激励和鼓舞。”接受记者采访时,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聋人协会主席杨洋激动地说。
“此次无障碍立法,全国人大特地邀请了来自基层的残疾人代表参加调研座谈会,充分给予我们发声机会,认真对待我们的立法建议,探讨可行性。其间,不仅是对听力残疾群体的需求高度重视,还鼓励我们多多发出自己声音,这也给了我们残疾人很大的激励。”作为参与征求意见座谈会的代表之一,杨洋感受颇深。
为了提出更多可行性建议,杨洋和同事们曾多次与听力学、建筑学等相关无障碍行业领域的专家学者交流探讨,收集听力残疾群体不同需求,针对手语者、口语者、老年听力残疾人的不同困境,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很高兴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采纳了我们的相关修改意见。”杨洋说,比如这部法律的第三十条,明确“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电视台应当在播出电视节目时配备同步字幕”。“‘同步字幕’对应以前的‘字幕’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和升级,这是精准了解听障群体的信息缺失困境,在进行全面的行业调研后,提出的解决对策。这更是进入新时代后,社会文明进步的具体体现。”
杨洋告诉记者,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广、内容杂。此次通过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站得高、看得远,通过系统性立法发挥引领和规范作用,为政府、社会组织和企业等参与无障碍建设指明了方向,将成为残疾人群、老年人群体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社会融合和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可以说,这是今后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厚积薄发、转型升级的根本性支撑。”杨洋表示,这部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法规中亮点多多。
例如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第五章明确了保障措施,对“开展无障碍环境理念的宣传教育”“制定或者修改涉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标准”“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领域人才培养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在第五十四条还明确提出:“国家通过经费支持、政府采购、税收优惠等方式,促进新科技成果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中的运用,鼓励无障碍技术、产品和服务的研发、生产、应用和推广,支持无障碍设施、信息和服务的融合发展”。第四十九条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无障碍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远程实时无障碍信息服务”。
“这些都给科技助残留下巨大的空间,有利于各方面共同探索无障碍产品、服务的创新,鼓励并支持新兴技术的发展,助推我国无障碍事业走向高质量发展。”杨洋对记者说。
杨洋还表示,对于8500万残疾人来说,无障碍立法意义深远,从法治层面为残疾人立起了坚强后盾。“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确立,让我们不再觉得要求无障碍合理便利是‘给别人添麻烦’‘不好意思’……这极大地增加了残疾人的自信和勇气,保障了我们的权利和义务。”杨洋说:“立法也将进一步促进融合就业和残健融合,让我们残疾人能够坚定地维护合法合理的无障碍权利。”
“希望无障碍环境建设法9月1日开始实施后,能够让无障碍环境深入人心,从而促进我们的社会生活更加美好和谐。”杨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