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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阳:人吃人的进化
作者:黎阳 更新时间:2009-05-05 10:44 来源:乌有之乡 责任编辑:heji
人吃人的进化
黎阳
20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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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兽性地吃人”到“理性地吃人”;从“野蛮地吃人”到“文明地吃人”
二.“人吃人的文明”的核心
三.“人吃人的文明”的“科学发展”:“血统论”、“天命论”、“天才论”、“精英论”、“不争论”……
四.“冷战”——恐怖的和平;“人吃人的文明”——恐怖的和谐
五.坚持人吃人,必恨毛泽东;拒绝人吃人,必信毛泽东
一.从“兽性地吃人”到“理性地吃人”;从“野蛮地吃人”到“文明地吃人”
北极熊吃北极熊成了近来的一大热门新闻:“震惊:全球暖化北极熊自相残杀”、“科学家已注意到越来越多报告指出,饥不择食的北极熊近年来彼此互相攻击吞食”、“据美联社(2006年)6月12日报道,受到全球变暖的影响,无冰季节延长,生活在加拿大与美国边界波弗特海的北极熊因为无法获得食物,只好把眼光投向自己的伙伴,开始食用同类”……
成了新闻头条而且“震惊”,可见一是少见,二是反常——如果是司空见惯、家常便饭,跟人吃猪肉牛肉鸡肉之类一样成了理所当然,会成为新闻头条而且冠以“震惊”之类标题吗?
以前听说狼吃狼很震惊。现在来了个熊吃熊就更震惊。其实狼呀熊呀这些野兽更有资格对人吃人震惊——如果野兽会震惊的话。
跟人吃人的“同类相食”比较起来,野兽的“同类相食”不过是一种兽性的野蛮,很低级、很原始、很“初级阶段”:
1.罕见、反常、有限——野兽只有饿极了不得已才吃同类。一旦不饿了或有其他食物可吃就不吃同类了,决不会不管饿不饿都时时刻刻处心积虑算计自己的同类。可见野兽虽野,却多少还有点“基本原则”:不把吃自己的同类当成正常过日子的谋生手段。也就是说,野兽不吃同类是正常情况、大多数情况;吃同类是非正常情况、少数情况;而不是反过来:吃同类才是正常情况、大多数情况;不吃同类反而成了罕见的例外。
2.有形、公开、直接——野兽的“同类相食”是直截了当地以命相搏,一切公开透明:我就是要吃掉你,丝毫不掩饰其血淋淋的残酷,也不靠阴谋诡计或争取外援什么的。
3.有还手机会,风险均沾——野兽的“同类相食”禁止不了被吃者自卫反抗:二者相拼强者胜,靠暴力定输赢,双方都在以命犯险。理论上讲双方都有获胜的可能,也都有失败的风险,不一定就是一方绝对优势、一方毫无还手之力、只能任凭宰割的胜负一边倒的状况——也就是说,还可能算得上相对而言比较公平的决斗。
4.偶然、随机——野兽的“同类相食”碰上了就吃,碰不上就拉倒,不至于有计划、有预谋、有组织、有配合地进行系统地、全面地、不留死角地“同类相食”,一个都别想跑掉。
5.只有实践没有理论——野兽的“同类相食”严格遵循“不争论”原则,决不罗唆,没有废话,只有行动,决不象蚊子那样吸血前先哼哼半天“大道理”,更不会弄玄虚、引经据典“忽悠”得被吃者晕头转向、乖乖等死、心甘情愿被吃掉而不反抗。
6.目标明确,结果单一——野兽的“同类相食”目标明确:仅仅是为了生存;结果单一:直接把对方咬死吃掉;决不会明了不吃暗了吃,直接不吃间接吃——不是直接把对方一口吃掉,而是禁锢起来一口一口慢慢受用,“细水长流不断线”,把对方的筋骨血汗慢慢吸光榨干,吃完还一点不留痕迹,连血淋淋惨不忍睹的场景都不让你看到。
人乃万物之灵,“同类相食”起来也比野兽高级得多。野兽吃同类是兽性,而且是反常的兽性。人吃人则大大超越了兽性,“科学”地发展起来:从“兽性地吃人”发展为“理性地吃人”;从“野蛮地吃人”发展为“文明地吃人”;从罕见发展为常见;从本能发展为自觉;从下意识发展为有意识,从以命博命、你来我往的双向打斗发展为毫无悬念、“一边倒”的单向受用;从盲目的冲动发展为严密的体系……总之超越野兽、超越兽性、超越自然,“科学”地发展出令野兽望尘莫及、独具“特色”的“人吃人的文明”。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人吃人的文明”也有个历史悠久的逐步发展进化过程。最开始的人吃人大概跟野兽反常时的同类相食没什么两样:茹毛饮血为生,一旦没得吃了,饿极了,就人相食了——过去一发生大灾荒就不免出现人吃人,例如“是岁江南旱, 衢州人食人”——虽说野兽野蛮、人类文明,但在饥饿的生死关头面前野蛮和文明往往是一个德行:逮着谁吃谁,哪怕是同类。这种人吃人跟狼吃狼、熊吃熊等野兽的同类相食本质上区别不大,都属于一种兽性的本能,很难过多指责。
不过这种人吃人的兽性中有时也掺上点人性,比如“易子而食”——“虎毒不食儿”,吃自己的孩子心疼,吃别人的孩子心里负担就不那么沉重。既然如此,大家互相交换孩子吃问题就全解决了——这点野兽就做不到。可见即便是最原始的同类相食,人也能比野兽多点“文明”,来个“青出于兰”。
没东西吃、饿极了的人吃人属于兽性本能。有东西吃、没饿极也人吃人则属于“文明”——“人吃人的文明”。这叫“源于兽性,高于兽性”——超越了“不得已”这个“初级阶段”,吃人不再是为了满足单纯的生存本能欲望,而是为了满足其他“高级特色”需求;不再是反常、罕见、生死关头的饥不择食,而成了某些人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成了一些人的家常便饭。人吃人的方式手段也因此蓬勃发展、丰富多彩。
人没饿极还要吃人,为什么?
1.仇恨——对恨之入骨的仇敌光杀死还不过瘾,还要“食肉寝皮”,吃掉才解恨——《西游记》作者借牛魔王之口道出的报仇境界是:“我恨不得囫囵吞他下肚,化作大便喂狗”——吃一次还嫌不够,连排泄物都不放过,还要让狗再吃第二次——这骂人也算骂绝了。咬牙切齿到这个份上,可见仇恨之深。
既然古代吃掉仇敌被认为是正常的报仇方式,“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被传为美谈也就不奇怪了。(不过这种美谈有时碰上无赖就美不起来了——项羽警告刘邦:不投降就把你的老爹煮了吃。刘邦却满不在乎:“吾与项羽俱北面受命怀王,曰:‘约为兄弟’,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则幸分我一杯羹。”结果不知所措的反倒是项羽——堂堂西楚霸王王牌在手时都奈何不了一个泼皮,难怪最后落得个乌江自刎。)
2.迷信——过去有人相信“人脑大补”、“人血馒头治病”、“童男童女心肝煎汤服药益寿延年”、“割股疗亲”之类。如今照样有人闹着要吃“紫荷车”(人胎盘)——有这种迷信墊底,一旦有机会便吃人也不奇怪。
3.享受——有人吃人吃出味来了,什么“饶把火”、“不羡羊”、“和骨烂”、“想肉”、“地鸡”、“地鸭”、“福禄汤”……《水浒》里宋江的心肝不是差一点就变成了山大王的醒酒汤吗?挖活人心肝做醒酒汤,而且还挺讲究工艺:“但凡人心都是热血裹着。把这冷水泼散了热血,取出心肝来时,便脆了好吃”——把吃人当成享受,不吃别的专吃人——这种人吃人已经超越了兽性,颇有“理性的人吃人”的“特色”了。
4.谋利——晋文公重耳的手下介子推“割股奉君”;《三国》里的猎户刘安“闻豫州牧至,欲寻野味供食,一时不能得,乃杀其妻以食之”;《水浒》里的“母夜叉”之类开黑店,劫财兼卖人肉包子,“物尽其用”,一点“资源”都不浪费,“经济效益”奇好……所有这些人吃人都不是出于求生存的原始兽性本能,而是为名为利,升官或发财。这是野兽的同类相食永远达不到“理性”境界。这种人吃人已经从“兽性地吃人”提升为“理性地吃人”,开始进入“人吃人的文明”的“初级阶段”了。
人吃人还可能出于其他动机,比如炫耀勇气、威慑别人、显示决心、宗教需要等等。
上述人吃人种种本质上没有脱离人吃人的“初级阶段”:有形、有限、直接——直截了当把个大活人杀死吃肉,血淋淋赤裸裸一点不加掩饰。吃人者不仅必须有足以制服牺牲者的力量,精神上也必须足够坚强,不但必须有野兽般的铁石心肠,对惨不忍睹的情景无动于衷,而且必须不在乎被骂为惨无人道。人直接吃东西的胃口总是有限的。如果吃人主要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那“需求量”也就比较有限,大不到哪儿去。
更要命的是:“初级阶段”的人吃人风险太大,被吃者有可能还手——直截了当公开吃人,被害者很容易知道自己的命运,不可避免会拼死挣扎反抗,至少会不顾一切逃跑。吃人者只能用更大的暴力制服之,又麻烦又危险:一旦所有的被吃者都清楚自己的命运,伙起来一齐拼命,吃人者自己就可能被吃了。这就使“初级阶段”的人吃人与野兽的同类相食没有根本的差别:都避免不了被吃者暴力反抗的风险,都必须单纯依靠更大的暴力制服被吃者的暴力反抗或逃跑。
“文明的人吃人”就高明多了——
首先,它彻底超越了“野蛮的人吃人”那种“自给自足”式的“自然经济”的局限,从夺走人的肉体“进化”为夺走人的肉体的劳动成果;从直接剥夺人命来满足一己之私“进化”为剥夺维持人命必不可少的一切资源来满足一己之私;从“谋食害命”进化为“谋财害命”——这种“进化”的实际效果跟直接吃人没什么本质区别,无非一个是先让资源变成了受害者的肉体后再据为己有,一个是不等资源变成受害者的肉体就先下手为强。对受害者来说,最终命运没什么本质区别,无非一个是被一口吃掉,一个是被细嚼慢咽慢慢消化;一个是“批发”,一个是“零售”;被直接吃掉是立刻死,被剥夺生存必须是缓慢死——不是被吃掉就是被逼死,反正活不成。但对吃人者来说情况就大不相同:剥夺人的劳动成果比直接剥夺人肉更合算、更有利可图、更灵活多样——人吃人跟金钱这宝贝挂上了钩,一举脱胎换骨焕然一新,彻底摆脱了直接人吃人的“原始”。人吃人不再是求生的迫不得已,不再仅仅是恩怨情仇,不再是一时的冲动或无知,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冷静计算,发展成人命交易的“商业化产业”。原始的人吃人多少主要是为了满足吃人者的生理或心理需要(哪怕是最疯狂、最荒谬的需要)而不是为了大规模交换赢利,“需求”总归有限——肚子就那么大,即便天天放开肚子吃能吃多少?而“产业化”的人吃人就不一样了:从“为自身消费而吃人”变成了“为集团利益而吃人”,本质是“以人命换钱”,这可是了不得的飞跃,是最关键、最要害、最震撼的突破——人的贪欲是无穷无尽的。只要有利可图,有多少吃多少,而且花样翻新,不拘一格,“抓住老鼠就是好猫”,充分挖掘出人吃人的无穷潜力。
其次,它能让吃人者和被吃者都觉得人吃人是天经地义的事,不该反对,不能反对,也无从逃避。这就大大减少了被吃者的抵抗和逃跑,为人吃人大业的繁荣昌盛立下汗马功劳。
第三,它使人吃人从“直接吃”变为“间接吃”,从“明着吃”变为“暗着吃”。除了绑票卖人体器官,“文明的人吃人”较容易避免直接吃人那种血淋淋的惨不忍睹,如鲁迅所说“在血案中而没有血迹,也没有血腥气的”。这就比较容易制造错觉,让人们以为并不存在人吃人这种事。受害者被吃而不自知,当然就不会反抗。吃人者的风险自然也就小多了。
现代军事技术是“能发现即能击中,能击中即能摧毁”。现代最尖端的军事技术讲究的是“隐形”:隐形飞机、隐形军舰、隐形车辆、隐形军队……不隐形就不能生存。其实这个“尖端科学规律”早就被“人吃人的文明”运用自如了——“文明吃人”、“间接吃人”完全遵循了“隐形”原则——“软刀子割头”被割而不觉死;“隐形吃人”被吃而不觉亡——这是野兽做得来的吗?跟“文明的人吃人”相比,野兽“同类相食”的水平实在不值一提。
“文明的人吃人”如此巧妙、“科学”、“先进”,难怪能蓬勃发展、经久不衰:
——“劳动力的榨取者,在还有一块筋肉,一根脉管,一滴血可以榨取的限度内,是决不会放手的。”(马克思)
——“由‘理性的胜利’建立起来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竟是一幅令人极度失望的讽刺画”……(工人)“只能用摧残生命的方式来维持他们的生命。”(马克思)(注:如今中国对马克思这句话最有体会的必定是那些在不得不污染严重、危害健康、工伤频繁、报酬微薄的血汗工厂、黑煤窑、黑砖窑等地拼命辛劳的,那些看不起病不得不硬挺的,那些买不起绿色食品的,那些不得不卖血为生的,那些不得不卖身求学求职求生存的……)
——“最可恨那些毒蛇猛兽,吃尽了我们的血肉”(国际歌)
——“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夺我身上暖,买尔眼前恩。进入琼林库,岁久化为尘。”(白居易)
——“任是深山更深处,也应无计避征徭”(杜荀鹤)
——“夺泥燕口,削铁针头,刮金佛面细搜求,无中觅有。鹌鹑膆里寻豌豆,鹭鸶腿上劈精肉,蚊子腹内刳脂油,亏老先生下手!”(元.无名氏)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鲁迅)
——“所谓中国的文明者,其实不过是安排给阔人享用的人肉的筵宴。所谓中国者,其实不过是安排这人肉的筵宴的厨房。”……“这文明,不但使外国人陶醉,也早使中国一切人们无不陶醉而且至于含笑。因为古代传来而至今还在的许多差别,使人们各各分离,遂不能再感到别人的痛苦;并且因为自己各有奴使别人,吃掉别人的希望,便也就忘却自己同有被奴使被吃掉的将来。于是大小无数的人肉的筵宴,即从有文明以来一直排到现在,人们就在这会场中吃人,被吃,以凶人的愚妄的欢呼,将悲惨的弱者的呼号遮掩,更不消说女人和小儿。这人肉的筵宴现在还排着,有许多人还想一直排下去。扫荡这些食人者,掀掉这筵席,毁坏这厨房,则是现在的青年的使命!”(鲁迅)
——“鱼肉百姓”、“敲骨吸髓”、“残酷压榨”、“巧取豪夺”、“杀鸡取卵”、“竭泽而渔”……(中国成语)
……
有了“人吃人的文明”,人类“同类相食”的水平比野兽“先进”得实在太多了。野兽如果有知觉,必定对人类的“同类相食”水平瞠目结舌,自愧不如,甘拜下风。
二.“人吃人的文明”的核心
窗户纸其实一捅就破。“人吃人的文明”要害的要害、核心的核心归根到底就一个:使被吃的人不反抗,乖乖被吃掉。最好是造就吃人版的“周瑜打黄盖——打的愿打,挨的愿挨”。吃人的一帆风顺心安理得,被吃的逆来顺守死而无怨。这样吃人者就再无后顾之忧,不必担心象野兽的同类相食那样要遭到对方的拼死抵抗和还手反击,也就不必再冒以命相搏的风险。总之变吃人如宰羊,绝无反抗,确保天下太平,彼此省力,一团和谐。这才是“人吃人的文明”的根本宗旨——“为人吃人大业服务”。
目标一旦明确,剩下来的就是手段问题——用什么方式能最有效地实现“被吃者不反抗,乖乖被吃掉”?“人吃人的文明”靠的是一明一暗两手:明的一手是证明“人吃人有理”。暗的一手一是证明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人吃人,全是一帮犯上做乱的逆匪(或曰“革命党”、“激进分子”、“过激党”、“共匪”、“极左”……)在蛊惑人心,制造动乱——既然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人吃人,那反抗人吃人自然就是“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二是干脆让被吃者麻木不仁,丧失知觉——连知觉都没了,那自然只能乖乖被吃毫不反抗了。
如何证明“人吃人有理”呢?其实很简单:证明被吃的人不是人,而是“低等生物”。吃人的人是“高等生物”,或者同样不是人,而是神。于是问题的性质不是人吃人,而是“高等生物”吃“低等生物”、“神”吃“劣等人”。这样一来,人吃人就理直气壮,振振有词了。
鲁迅说:“高超的文学家便自己定了一条规则,将不懂他的‘文学’的人们,都推出‘人类’之外,以保持其普遍性。”吃人的人同样“自己定了一条规则”:将要吃的人们“都推出‘人类’之外”,以保持其吃人的合法性。所以鲁迅又说:“中国究竟是文明最古的地方,也是素重人道的国度,对于人,一向是非常重视的。至于偶有凌辱诛戳,那是因为这些东西不是人的缘故。皇帝所诛者,‘逆’也,官军所剿者‘匪’也,刽子手所杀者‘犯’也,满州人‘入主中原’不久也就染就了这样的淳风,雍正皇帝要除掉他的弟兄,就先行御赐改称为‘阿其那’与‘塞思黑’,我不懂满州话,译不明白,大约是‘猪’和‘狗’罢。黄巢造反,以人为粮,但若说他吃人,是不对的,他所吃的物事,叫作‘两脚羊’。”
总而言之,证明“人吃人有理”的关键是让大家都相信吃人的人和被吃的人彼此不是同类,而是异类,之间关系不是人与人的关系,而是狼与羊的关系,肉食动物与草食动物的关系——狼吃羊是“弱肉强食”,自然法则,天经地义。如此一来,问题的性质就不再是人吃人的问题,而是是否认同自然法则的问题了。只要做到这条,剩下的事就是找具体借口证明吃人的人和被吃的人本质上“不是同类”,从而区分出“高贵”与“低贱”、“上等”与“下等”、“优秀”与“低劣”、“高等生物”与“低等生物”的“本质区别”来。顺理成章的结论:“贵人”吃“贱人”、“上等人”吃“下等人”、“优等人”吃“劣等人”不是犯罪,而是象狼吃羊一样属于“优胜劣汰”,无可置疑——证明“人吃人有理”大功告成。
整个“人吃人有理”的证明过程中,最关键的步骤是拿出一个能忽悠住人的借口,证明吃人的人和被吃的人本质上“不是同类”,以此区分出“高贵”与“低贱”、“上等”与“下等”、“优秀”与“低劣”、“高等生物”与“低等生物”的“本质区别”来。只要拿得出这种能忽悠住人的借口就大功告成。至于具体规定谁是“贵人”、“上等人”、“优等人”、“高等生物”;谁是“贱人”、“下等人”、“劣等人”、“低等生物”等等就简单了,纯粹是“技术性问题”,谁有权谁说了算。
论证“人吃人有理”其实是一个造神运动——把吃人的人说成神,可以高高在上为所欲为。或曰论证“人吃人有理”是一个狼性化加羊性化洗脑运动——把吃人的人从人变成狼,只有狼性,没有人性,以吃人为天经地义,视其他人为羊,吃起来毫不犹豫;把被吃的人从人变成羊,只有羊性,没有血性,把吃人者当成狼,把自己当成羊,以为被吃就象羊被狼吃一样无可奈何,不可抗拒,因而逆来顺受,想都不敢想要反抗。
“证明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人吃人’”就没太多“理论”深度,全靠实际操作中的小动作:用墨写的谎言掩盖住血写的事实,不歇气地瞪着眼说瞎话、指鹿为马、颠倒黑白、倒打一耙、声东击西,不行就按“墨菲定律”来个“说不服、绕糊涂”——东拉西扯胡搅蛮缠混淆是非浑水摸鱼(象电子战的消极干扰或积极干扰一样,制造各种各样的强烈的假信息压制住真信息,从而误导对手)……再不行就来个“不争论”——靠暴力直接强行扼杀一切不喜欢的信息。总之“证明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人吃人’”基本属于“信息战”的技术操作范畴,基本原则就那么几条,理论上没多少发挥余地,再变也变不出太多的花样,实际上全靠舆论控制的操作技巧——也就是说,“技术含量”多于“学术含量”。
而“让被吃者麻木不仁、丧失知觉、乖乖被吃”倒不难:用精神鸦片和思想“三聚氰胺”疲劳轰炸就行——如鲁迅所说:“七日一报,十日一谈,收罗废料,装进读者的脑子里去,看过一年半载,就满脑都是某阔人如何摸牌,某明星如何打嚏的典故。开心是自然也开心的。但是,人世却也要完结在这些欢迎开心的开心的人们之中的罢。”——这一切只要有“话语权”就轻而易举,理论上没什么复杂的,同样是“技术含量”多于“学术含量”。
“人吃人的文明”明暗两手的区别是“道”与“术”的区别。证明“人吃人有理”是“道”——理论;用种种手段不让人意识到“人吃人”是“术”——伎俩。“道”一旦破产,“术”也撑不了多久——人们一旦怀疑“人吃人有理”,不管如何拼命搞小动作颠倒黑白也是枉费心机。“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人吃人的文明”的重头戏是以权力为后盾论证“人吃人有理”。只有在这个“学术领域”、在权力撑腰的条件下,“吃人专家”们才能大显身手,不断“推陈出新”、“与时俱进”、“科学发展”,玩出丰富多彩的“特色”来。
野兽的同类相食靠的是暴力,而且是双向的暴力:你用暴力吃我,我用暴力反抗。这种反抗本身就意味着反抗者一不承认自己活该被吃,二把自己看成猎食者平起平坐的同类,拥有同样的权利,有权自卫反击。如果被吃者毫无反抗任由对方猎食,则其思维意识必定不是肉食动物的思维意识,而是草食动物的思维意识,而且是最懦弱最涣散的那种草食动物的思维意识:被肉食动物猎食是天经地义,不反抗也是天经地义,唯一能做的事只有逃跑,逃不掉就活该被吃。
一切肉食动物猎食靠的都是暴力。野兽的同类相食只能老老实实凭暴力冒险,决不会先给自己要猎食的同类“洗脑”,把对方的肉食动物的思维意识改造成最懦弱的草食动物的思维意识,心甘情愿地被自己的同类猎食而不反抗。
人吃人归根结底靠的也是暴力。“野蛮的人吃人”靠的是吃人者自身的暴力。“文明的人吃人”靠的是吃人者掌握的机器的暴力——人比野兽高明之处在于会制造工具,制造机器。机器的暴力无敌于天下,任何生物莫能与之争。谁操纵了机器的暴力谁就能征服一切生物,包括没有机器助力的人。“文明的人吃人”靠的机器是“权力机器”——权力就是暴力,而且是人类社会中压倒一切的暴力。谁掌握了权力谁就可以随心所欲爱吃谁吃谁。换句话说,人类社会里谁有权力谁就是“肉食动物”,谁没有权力谁就是“草食动物”。丢掉了权力,就只能从“肉食动物”变回“草食动物”,从猎人变成猎物——“权力”是决定一个人属于“肉食动物”还是“草食动物”的“魔杖”;“人吃人的文明”是决定一个人的思维方式是“肉食动物”还是“草食动物”的“魔咒”。“权力”是“硬件”——“硬暴力”;“人吃人的文明”是“软件”——“软暴力”。软硬结合,就构成了“文明的人吃人”的完美系统组合:“硬暴力”——弱肉强食。“软暴力”——“优胜劣汰”。
鲁迅对“硬暴力”和“软暴力”的关系做过非常精彩的描述:
——“上司的行动不必征求下属的同意,这是天经地义。但是,有时候上司会对下属解释。新进的世界闻人说:‘原人时代就有威权,例如人对动物,一定强迫它们服从人的意志,而使它们抛弃自由生活,不必征求动物的同意。’这话说得透彻。不然,我们那里有牛肉吃,有马骑呢?人对人也是这样。”
——“正和屠杀犹太人的白人并未征求过犹太人的同意一样。日本的大人老爷在中国制造“国难”,也没有征求中国人民的同意。——至于有些地方的绅董,却去征求日本大人的同意,请他们来维持地方治安,那却又当别论。总之,要自由自在的吃牛肉,骑马等等,就必须宣布自己是上司,别人是下属;或是把人比做动物,或是把自己作为天使。”
——“但是,这里最要紧的还是‘武力’,并非理论。不论是社会学或是基督教的理论,都不能够产生什么威权。原人对于动物的威权,是产生于弓箭等类的发明的。至于理论,那不过是随后想出来的解释。这种解释的作用,在于制造自己威权的宗教上,哲学上,科学上,世界潮流上的根据,使得奴隶和牛马恍然大悟这世界的公律,而抛弃一切翻案的梦想。”(注:人吃人的暴力和“人吃人的文明”的两手作用在这里一清二楚:先用“硬暴力”征服肉体——建立权威;再用“软暴力”——“人吃人的文明”攻心——“制造自己威权的宗教上,哲学上,科学上,世界潮流上的根据,使得奴隶和牛马恍然大悟这世界的公律,而抛弃一切翻案的梦想。”——既然“人吃人的文明”真正要起的作用只是让被吃者“抛弃一切翻案的梦想”,“至于理论,那不过是随后想出来的解释”,所以对“人吃人的文明”给出的一切理由都不能当真。)
——“当上司对于下属解释的时候,你做下属的切不可误解这是在征求你的同意,因为即使你绝对的不同意,他还是干他的。他自有他的梦想,只要金银财宝和飞机大炮的力量还在他手里,他的梦想就会实现;而你的梦想却终于只是梦想,——万一实现了,他还说你抄袭他的动物主义的老文章呢。”(注:把希望寄托在“主上英明”、“道德的血液”的人应该好好体会体会这句话。)
——“大家做动物,使上司不必征求什么同意,这正是世界的潮流。懿欤盛哉,这样的好榜样,那能不学?不过,我这种解释还有点美中不足:中国自己的秦始皇帝焚书坑儒,中国自己的韩退之等说:‘民不出米粟麻丝以事其上则诛’(注:“文明的人吃人”精髓在此)。这原是国货,何苦违背着民族主义,引用外国的学说和事实——长他人威风,灭自己志气呢?”
三.“人吃人的文明”的“科学发展”:“血统论”、“天命论”、“天才论”、“精英论”、“不争论”……
只要认同“人吃人的文明”的理论基础——“人与人的生命价值不同”,演绎“人吃人有理”的过程步骤就千篇一律了:无非是证明吃人的人拥有某种独特的“优势王牌”,因而一下子就成了“上等人”、“高等生物”,一下子就使没有这种优势王牌的人相形见拙,望尘莫及,一下子就变成了“下等人”、“低等生物”,只有被吃的份。这“独特的优势王牌”必须看上去象那么回事,能忽悠住人,但又必须只由有权力的人支配;而且必须显得只有“上等人”才有、“下等人”没有。这种“独特的优势王牌”使“上等人”与“下等人”的关系不再是人和人的关系,而是神和人的关系,狼和羊的关系,肉食动物与草食动物的关系,吃与被吃的关系——这才是真正的“造神运动”,把一部分人造成可以肆无忌惮地吃人的“超人”活神仙。这个“造神运动”已经延续了几千年,一代又一代、一批又一批,除了毛泽东时代外从来没歇气。(骂崇拜毛泽东是造神的人自己其实最爱造神,而且不是偶尔造、个别造,而是大规模批量生产,全靠造神吃饭——不把自己造成“上等人”、“超人”活神仙,凭什么去吃“下等人”?)
看透了这点,“人吃人的文明”那几下子就一目了然了:
——宗旨:为人吃人服务。配合“硬暴力”,用“软暴力”消除被吃者的一切反抗。
——重点:证明人吃人有理。
——手法:造神运动。无中生出有来,在吃人的人和被吃的人之间变出本质的不同来,把人与人的关系变成异类动物的关系,把吃人的人说成神。把“弱肉强食”说成“优胜劣汰”。
大框架一确定,具体手法步骤几乎千篇一律,区别仅仅是拿什么当造神的理由——也就是说,拿什么当吃人者“高人一等”的借口。一旦编出了借口,剩下的事就如同数学里的套公式:
y=f(x)
“自变量”x ——“上等人”比“下等人”优越的借口(“人与人生命价值不等”的“根据”)。
“因变量”y——“人吃人”的形式。
给出一个“自变量”,就对应出一个“因变量”;给出一个“上等人”比“下等人”优越的借口(“人与人生命价值不等”的“根据”),就对应出一种“人吃人”的形式;给出一种马甲,就对应出一种扮相。变量不同,形式不同;马甲不同,“特色”不同;“人吃人”的“函数关系”却始终相同:y=人吃人(x)。
“自变量”x(“上等人”比“下等人”优越的借口)该如何取值呢?
如前所述,这个借口一是得看上去象那么回事,能忽悠得被吃的人自己都以为自己是见人矮半截的劣等;二是得确保只有吃人的人才符合“上等人”的条件。简单说如同赌博作弊,一定要让别人看着挺公平,但一定要让自己稳操胜券。
毛泽东说:“人类的历史,就是一个不断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发展的历史。”当人们处于必然王国中时,对许多自然现象尚未认知。用这些尚未认知的现象当造神的借口就很容易忽悠住一些人——也就是说,利用人们的迷信制造借口。
毛泽东还说:“有许多的东西,只要我们对它们陷入盲目性,缺乏自觉性,就可能成为我们的包袱,成为我们的负担。”——“陷入盲目性,缺乏自觉性”不仅会成为包袱,还会因而上当受骗。比如美国的金融诈骗犯麦道夫能诈骗五百多亿美元,原因之一是许多人对他“陷入盲目性,缺乏自觉性”,盲目相信他的“道德的血液”,他说什么信什么,心甘情愿上杆子抢着把钱托付给他,结果血本无归。实际上所有诈骗犯都靠受害者“陷入盲目性,缺乏自觉性”吃饭。要造神,当然少不了利用人们的“陷入盲目性,缺乏自觉性”。
尽管“人吃人的文明”一直不断“科学发展”, “人吃人函数关系式”里的“自变量”x——”上等人”比“下等人”优越的借口(“人与人生命价值不等”的“根据”)所取的“代数值”也一直遵循“欺骗性越来越大”的规则“与时俱进”,相应的“人吃人”的“函数关系式”给出的人吃人的形式也越来越越显得“合情合理”;但万变不离其宗,这个“人吃人函数关系式”里的“自变量”x——”上等人”比“下等人”优越的借口(“人与人生命价值不等”的“根据”)取值有两条基本原则始终不变:第一,利用人们的迷信。第二,利用人们的“陷入盲目性,缺乏自觉性”。例如:
(一).“血统论”
“血统论”用“血统”作为划分“优等人”与“劣等人”的借口,拿“血统”做文章造神——“血统神”。或者说,“人吃人函数关系式”里的“自变量”x——”上等人”比“下等人”优越的借口(“人与人生命价值不等”的“根据”)取值为“人的血统分高低贵贱”,相应的结论就是:“血统高贵的人有权吃血统低贱的人”——或者说,吃的不是人,而是“低等动物”、“会说话的牲畜”,比如“两脚羊”什么的。
用血统来划分人的高低贵贱虽然原始,却很省事:“优胜劣汰”嘛!优等人吃劣等人、上等人吃下等人天经地义。“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打地洞”——人的优劣等级、谁属于吃人的、谁属于被吃的一生下来就确定了,根本用不着争论。所以韩愈才能那么理直气壮:“民不出米粟麻丝以事其上则诛!”
那么人的血统是高贵还是低贱由谁说了算?——谁有权谁说了算。“说你高贵,你就高贵,不高贵也高贵;说你低贱,你就低贱,不低贱也低贱”。根据就是权力:权力就是暴力,不服就暴力伺候,看谁扭得过谁?——朱元璋当了皇帝,一家子立刻从叫化子变成了天潢贵胄。那时谁还敢再说他们血统低劣?
鲁迅说:“这里最要紧的还是‘武力’,并非理论。不论是社会学或是基督教的理论,都不能够产生什么威权。原人对于动物的威权,是产生于弓箭等类的发明的。至于理论,那不过是随后想出来的解释。”人的血统高贵低贱就是这“随后想出来的解释”之一。
用“血统论”很容易证明生在富贵之家的血统高贵,是上等人;生在贫寒之家的血统低贱,是下等人。上等人吃下等人是理所当然的“伦理纲常”,所以富人吃穷人顺理成章。如果与人争斗呢?最有力的武器就是指责对方出身低微——根据“血统论”,出身贫寒便足以证明血统低劣,只配被吃掉。有了这一条就算有了王牌。骆宾王的《讨武瞾檄》劈头第一句就是“伪临朝武氏者,性非和顺,地实寒微”——先用出身做文章,就从血统上把对方置于“劣等”行列,其他一切指责就显得振振有词了。这就是“血统论”的原则体现。
(如今“精英”们一开口就说毛泽东是农民出身,潜台词是出身低微,根据“血统论”,属于血统卑贱的“下等人”,所以不可能伟大正确,必须全盘否定——虽然满口“科学”、“理性”,但妖魔化起毛泽东来还离不开“血统论”。)
用“血统论”论证“人吃人有理”虽然方便,但问题也不少。最大问题是欺骗性有限:光宣称血统高贵就能证明自己是“超人”吗?说血统高贵,证据何在?高贵在哪儿?是比别人多长个脑袋,还是能不食人间烟火腾云驾雾刀枪不入?血统真那么高贵,拿到血站能比别人多卖多少钱?说富贵之家血统高贵,那如何解释“君子之泽五世而斩”、“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富不过三代”、“自古纨绔少伟男”?阶级矛盾一旦激化,“血统论”的神话立刻破灭——两千多年前陈胜吴广就敢振臂高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现在谁以“血统高贵”为理由吃人,更可能的结果是激起众怒而不是赢得崇拜——“血统论”的欺骗性不是“与时俱进”,而是“与时俱退”——科学知识越发达越普及,相信的人就越少。
另一个问题是“血统论”太容易“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想用来吃人反而被别人用来吃自己:
——“血统论”离不开权力撑腰。谁有权谁血统高贵,可以吃人;谁没权谁血统低劣,只能被吃。有权时“老子英雄儿好汉”,没了权立刻“老子反动儿混蛋”——吃别人的武器被倒转过来吃自己,这不是“气死人也么哥”吗?
——“血统论”的逻辑早就被小民百姓巧妙地反过来用做反抗的武器了:我没办法让自己有“血统高贵”的优势,但我有办法打掉你的“血统高贵”优势——你吃人的理论根据不是血统高贵吗?那只要硬说你“血统不纯”,混杂了“下等人”的血统,立刻就能缴了你的械,看你还神气什么?
鲁迅在《论“他妈的”》一文中指出:“他妈的”其实是小民百姓对用“血统论”吃人者“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产物:
“士流既然用祖宗做护符,被压迫的庶民自然也就将他们的祖宗当作仇敌。……势位声气,本来仅靠了‘祖宗’这惟一的护符而存,‘祖宗’倘一被毁,便什么都倒败了。这是倚赖‘余荫’的必得的果报。”“同一的意思,但没有邢子才的文才,而直出于‘下等人’之口的,就是:‘他妈的!’要攻击高门大族的坚固的旧堡垒,却去瞄准他的血统,在战略上,真可谓奇谲的了。最先发明这一句‘他妈的’的人物,确要算一个天才,——然而是一个卑劣的天才。”
“中国人至今还有无数‘等’,还是依赖门第,还是倚仗祖宗。倘不改造,即永远有无声的或有声的‘国骂’。”
北京骂人的土话“丫”(“丫的”、“丫挺的”、“你丫的”)的意思其实也差不多:否定对方祖宗的血统高贵——“丫”的意思是“丫头生的”。当“丫头”的自然是出身贫穷之家了,按“血统论”是属于“劣等”。“劣等”人生的孩子自然属于劣等——如此一来就剥夺了对手骄傲的资本,算是“以血统论之矛,攻血统论之盾”。
同理,不难理解为什么中国话里骂人的词往往都跟性有关:孬种、野种、杂种、狗娘养的、狗日的、小兔崽子、狼羔子、王八犊子、草泥马、X他娘、X你姥姥……话虽粗,却在某种程度上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下等人”对“上等人”的反抗:所谓“血统高贵”者的血统个个可疑,没什么可神气的。
这种诅咒有效果吗?有,而且效果挺大,大得让“上等人”整天胆战心惊,惟恐自家女眷真有其事,被串了种,连累后代坠入“血统低劣”的“下等人”行列——反正过去没有DNA检验,只要似乎象那么回事来点风传,真真假假的谁也说不清,“黄泥巴掉进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那样一来麻烦就大了:以“血统高贵”的资格享有的一切:身份、地位、遗产、权利等等马上就可能遭到挑战,闹不好会丧失“上等人”的资格,从吃人者变成被人吃。结果:“上等人”家的妇女全被永远关禁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严禁接触任何外人。越是达官贵人禁闭越森严——古代住在皇宫里的妇女说白了就是高级囚犯(说是蹲“特色”牲口圈也可以)——又是太监又是侍卫的那么森严为什么?除了防刺客,更主要的原因说白了就是怕弄出个“血统不纯”来。也可以说是被这个“他妈的”诅咒吓的。这也是对“血统论”逻辑的莫大讽刺:用“血统论”证明“人吃人有理”的“上等人”反被这“上等人”、“下等人”的逻辑吓得草木皆兵——以“血统高贵”为根据吃人,结果是“血统高贵”者的女眷们倒先被这逻辑吃了,这算不算“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难怪“他妈的”之类国骂不容于“上等人”,被视为“下等人”的语言——有这个历史梁子在内呢。)
用“血统论”作为“上等人”的独特优势来证明“人吃人有理”局限很大,“学术”上已经走到头,用来为人吃人的大业效力已经很力不从心了。
(二).“天命论”
“天命论”用“天命”作为划分“优等人”与“劣等人”的借口,拿“天命”做文章造神——“天命神”。或者说,“人吃人函数关系式”里的“自变量”x——”上等人”比“下等人”优越的借口(“人与人生命价值不等”的“根据”)取值为“人的高低贵贱由天注定”,相应的结论就是:“得天命的人有权吃无天命的人”。
“血统论”是利用人的生理构造做文章分“上等”与“下等”,以此为根据论证出“人与人不平等有理”——以“人”的名义、靠“人”的权威力量来推行“人吃人有理”。“天命论”则是以“天”(即“神”)的名义、靠宗教的权威力量来划分人的“上等”与“下等”,推行“人吃人有理”——这乍一看比“血统论”客观公平:人分“上等”“下等”不是我自己说的,而是老天说的。我说的你可以不信,老天说的你非信不可——“天命不可违”,“逆天行事”就是大罪,“人神之所共愤,天地之所不容”。一句话,“权威不够,‘天命’来凑”——野兽吃野兽是“狐假虎威”,人吃人是“人假‘天’威”。
有没有“天命”谁说了算?跟“血统论”一样,谁有权谁说了算——“说你有,你就有,没有也有;说你没有,你就没有,有也没有”。根据就是权力:权力就是暴力,不服就暴力伺候,看谁扭得过谁?——当然,这必须“能做不能说”,表面上还必须显出“奉天承运”的虔诚来。
实际上天命不天命全靠装神弄鬼,故弄玄虚——凡“得天命”者必有异常,不是长得邪乎就是出生时天象异常。比如《三国演义》如此形容“真命天子”:
——刘备:“两耳垂肩,双手过膝,目能自顾其耳”(注:说白了就是长了付猩猩胳膊猪耳朵)。“其家之东南,有一大桑树,高五丈余,遥望之,童童如车盖。相者云:‘此家必出贵人。’玄德幼时,与乡中小儿戏于树下,曰:‘我为天子,当乘此车盖。’叔父刘元起奇其言,曰:‘此儿非常人也!’”
——孙权:“孙权生得方颐大口,碧眼紫髯。昔汉使刘琬入吴,见孙家诸昆仲,因语人曰:“吾遍观孙氏兄弟,虽各才气秀达,然皆禄祚不终。惟仲谋形貌奇伟,骨格非常,乃大贵之表,又亨高寿,众皆不及也。”
(用“相貌不凡”来证明自己“得天命”似乎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做法——俄国普加乔夫起义时也玩过这一手,用身体特征来证明自己是“得天命”的“真命皇帝”——普希金名著《上尉的女儿》对此是如此描述的:“从一切迹象看,他[注:普加乔夫]可真是个大人物呀!午饭吃下去两只红烧猪崽。在澡堂子里,他要求拼命加火,热得塔拉斯•库罗奇金受不住了,把桦树枝笤帚交给福马•彼克巴耶夫,自己用冷水浇头才算没有晕倒。甭提了!他的一言一行都与众不同……在澡堂子里,他胸口上现出了皇上的印记:一边是一只双头鹰,有五戈比铜钱那么大,而另一边是他自己的像。”——“胸口上现出了皇上的印记”跟刘备的“两耳垂肩,双手过膝,目能自顾其耳”、孙权的“形貌奇伟,骨格非常,乃大贵之表”以及什么“龙准日角,帝王之相”之类简直有异曲同工之妙。可见在“天命论”前“天下英雄所见略同”。)
得不得天命的另一大根据是“天象”:何以证明得天命该当皇帝呢?“麒麟降生,凤凰来仪,黄龙出现,嘉禾蔚生,甘露下降。此是上天示瑞”。何以证明皇帝不得天命该罢免呢?“殿角狂风骤起,只见一条大青蛇,从梁上飞将下来,蟠于椅上……忽然大雷大雨,加以冰雹,落到半夜方止,坏却房屋无数……洛阳地震;又海水泛滥,沿海居民,尽被大浪卷入海中……雌鸡化雄。六月朔,黑气十余丈,飞入温德殿中。秋七月,有虹现于玉堂,五原山岸,尽皆崩裂。种种不祥,非止一端。”
至于其它“显示天命”的荒诞不经就更多了:
——汉高祖刘邦:据称其母“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刘邦之父)往视,则见蛟龙于其上。已而有身,遂产高祖祖”。刘邦的左大腿上还有72颗黑痣;
——魏文帝曹丕:据称其人出生时,有车盖状的青色云气终日笼罩在其顶上;
——隋文帝杨坚:据称其人出生时紫气充庭,手上还赫然印有一“王”字;
——唐太宗李世民:据称其人一时有两条龙在其门外戏耍,三天后方离去;
——女皇武则天:号称弥勒佛转世;
——宋太祖赵匡胤:据称上界霹雳大仙下降,出生时异香伴随,遍体有金色,三日不变,红光异香,祥云拥护。
——宋徽宗:上界长眉大仙降世,酷好神仙,自称为“道君皇帝”。
——岳飞(岳鹏举):大鹏金翅明王,眼射金光,背呈祥瑞,被遣下界保全宋室江山。
——明太祖朱元璋:出生时红光满地,夜间房屋中出现异光,以致于邻居以为失火了,跑来相救(明实录)
——曾国藩:蟒蛇精托梦投胎。
——范进:天上文曲星下凡(注:没中举狗屁不是,一中举[有机会掌权]立刻成神仙转世了)
……
如何得天命呢?光“顺天”、“敬天”、“奉天”还不行,还得靠祖上积德、祖宗坟头风水好,引得天上星宿下凡……总之都是一般人做不到的。所以得天命的永远是少数。
谁知天意呢?“精英”士大夫。只有他们有资格解释一切,确定究竟谁得天命。要当天子,非重用他们不可——中国古代新皇帝登基,都得重赏“拥戴有功”的“精英”:酬劳他们把“天命”安到自己头上。
既然“天意不可违”,得天命的自然比没天命的尊贵,所以得天命的吃没天命的顺理成章——“人吃人有理”的论证就此完成。
不过“天命论”也有缺陷:得不得天命取决于有没有权,有权就有天命,没权就没天命。一旦没了权,不但没了天命,连性命都保不住:满清入关,想方设法把明朝皇子斩尽杀绝,一个不留——中国历史上新的王朝对旧王朝的皇族往往都如此,免得那些有过“天命”的再借着“天命”卷土重来。而乱吹“知天命”也未必就是福——朱元璋当了皇帝以后有人跑去拍马屁,论证朱元璋是“真命天子”,却被朱元璋一刀宰了:你今天能论证我“得天命”,谁知道你明天会不会去论证别人“得天命”? “天命”攥在你手里还得了?还是不留隐患的好。
用“天命论”证明“人吃人有理”也是“有一利必有一弊”——你有权时可以用“天命论”去吃别人,一旦丢了权别人也可以反过来用“天命论”吃你,仍然可以“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天命论”最致命的缺陷是离不开迷信。当科学不发达、人类对自然现象处于必然王国中、把一切归结于神的力量的迷信盛行时,“天命论”可以大行其道,用“天命论”论证“人吃人有理”还管用。随着时代的进步,科学的普及,“天命论”跟“血统论”一样,基础已经垮得差不多了,在“学术”上已经走到头了,用来为人吃人的大业效力已经很力不从心了——如今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宣称自己“得天命”、“真命天子”、“大法祖师爷”之类的人不是疯子就是骗子。
(三).“天才论”
“天才论”用“天才”作为划分“优等人”与“劣等人”的借口,拿“天才”做文章造神——“天才神”。或者说,“人吃人函数关系式”里的“自变量”x——”上等人”比“下等人”优越的借口(“人与人生命价值不等”的“根据”)取值为“人的天赋分高低贵贱”,相应的结论就是:“天才有权吃蠢才”、“聪明人有权吃笨蛋”。
“天才论”比“血统论”、“天命论”进化了不少,显得很“科学”:动物进化就进化在智商上,智商越高的动物越高级。人比动物智商高,所以人比动物高级。人的智商也有高低,那么智商高的人比智商低的人自然也高级。既然如此,根据智商高低就可以把人分出“上等”、“下等”、“优等”、“劣等”来——智商高的就是进化彻底,是“上等人”、“优等人”;智商低就是进化不彻底、“未开化”,是“下等人”、“劣等人”。天才的智商最高,是“上上等人”。高级动物能支配低级动物,所以高级动物吃低级动物理所当然。同理,高智商的天才吃低智商的蠢才岂不也很“科学”?
这就显出“天才论”的高明了:它不象“血统论”、“天命论”那样装神弄鬼故弄玄虚,而是抓住了人们身边的常见现象大做文章:没办法让大家都看到人的血统高低贵贱;没办法让大家都看人是否是天上星宿下凡;但不难让大家都看到人的确有天分高低之别,聪明迟钝之别。用“天才论”这么一“科学论证”,“人吃人有理”还显得挺理直气壮——大家都承认天才、羡慕天才,而且谁都不希望被当成傻瓜——说某人身体不好未必被认为是侮辱人,说某人脑子不好必定被认为是侮辱人。利用人们的这种心理,用“天才论”证明“人吃人有理”还挺容易蛊惑人心——自作聪明的人很容易对自己有资格当“上等人”的恭维很受用,从而对“天才有资格吃蠢才”的主张含笑点头。难怪张维迎的主张会红极一时:“使最有才能的人,而不是笨蛋,占据经营者岗位”。
天才不天才谁说了算?仍然是谁有权谁说了算:“说你天才,你就天才,不才也才;说你不才,你就不才,才也不才”。根据就是权力:权力就是暴力,不服就暴力伺候,看谁扭得过谁?
比如,既然“使最有才能的人,而不是笨蛋,占据经营者岗位”,那如今占据国家金融经营者岗位的自然属于“最有才能的人”了。然而就是这些“最有才能的人”让中国在金融风暴中一赔就是成千上万亿,使中国老百姓血汗积攒的几万亿外汇储备变成了“不能兑现的美元”。给中国造成了如此巨大损失,算什么天才?蠢才都不如。然而这些假天才却安然无恙,照样“占据经营者岗位”,仍然享受“最有才能的人”待遇,因为掌权的人仍然说他们是天才——可见天才不天才是谁有权谁说了算。
“天才论”的最大缺陷是可操作行太差——天才不天才何以为证?谁说了算?谁都可以宣称自己是天才。全凭自我吹嘘只能争成一锅粥。全凭权力硬指派很难服众。
(四).“精英论”
“精英论”用“精英”作为划分“优等人”与“劣等人”的借口,拿“精英”做文章造神——“精英神”、“知识神”。或者说,“人吃人函数关系式”里的“自变量”x——”上等人”比“下等人”优越的借口(“人与人生命价值不等”的“根据”)取值为“人有精英与愚民之分。精英高等,愚民劣等”,相应的结论就是:“精英有权吃愚民”。
“精英论”比“天才论”又进化了一步,而且是一大步——“天才论”的最大缺陷是可操作行太差:天才不天才何以为证?谁说了算?谁都可以宣称自己是天才。全凭自我吹嘘只能争成一锅粥。全凭权力硬指派很难服众。“精英论”克服了这个缺陷,用“科学的方法”把“天才论”具体化、数量化了——天才不天才“口说无凭,考试为证”,而且还不只考一次,而是从小考起——过去是童试、乡试、会试、殿试,决出秀才、举人、贡士、状元等等;如今是小学、中学、大学、研究生……决出学士、硕士、博士、教授、院士……儒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是一神论,佛教是多神论,“精英教”是滥神论——从“理论上”讲,“精英神”可以不计其数,泛滥成灾:“沾了娘床就是爹,沾了‘精英’就是神”——任何人都可以参加这个“精英神造神运动”,层层考、步步拼,一路过关斩将,优胜劣汰,惨烈程度虽说比不上“一将成功万骨枯”,但也是多少人里挑一个——如此激烈竞争的优胜者该算高智商的“精英”了吧?该有资格说比别人优等吧?该算“上等人”了吧?这样的“上等人”该有资格吃“劣等人”了吧?这种“人吃人有理”科学吧?这样的“精英神”神乎其神吧?——这不但符合“物竞天演,优胜劣汰”的“科学发展观”,而且既“理性”又“公平”:任何人都可以参加这个淘汰制考试,考不上怨不得别人,只能怪自己没本事。既然没本事,那就活该被吃,愿赌服输,老老实实认命——结论:“万般皆下品,学而优则仕”的人吃人最有理。(这种“精英论”最具“中国特色”。为简略起见,下文中的“精英论”均指这种“万般皆下品,学而优则仕”的“人吃人有理”;“精英”均指用这种理论吃人的恶魔。)
“精英论”的逻辑乍一看的确很“严密”:“优胜劣汰,弱肉强食”是自然法则。“精英”有知识,有文凭为证。所以“精英”有资格“优胜劣汰”。知识就是力量。有知识者有力量。所以“精英”有资格“弱肉强食”——“精英意识”=“吃人意识”,“淘汰”=“吃人”
中国特色的“精英论”——“万般皆下品,学而优则仕”一忽悠几百年不带断线的,让不知多少范进们锲而不舍奋斗终生;让不知多少一心一跟头跳过龙门变成龙的毛毛虫们奋不顾身前赴后继死而不已;让不知多少苦挣扎的人当真相信一切苦难皆是自己无能,逆来顺受乖乖被吃。过去考科举,如今考文凭,朝代变了,“学而优则仕”没变,仍然是“主流价值观”。
“精英论”不象“血统论”、“天命论”那样用迷信论证“人吃人有理”,而是以“科学”论证“人吃人有理”,是“人吃人有理”所有理论中“科学含量”最高的。它巧妙就巧妙在借助形而上学唯心主义的认识论做掩护,利用一些人们对“科学”、“知识”的盲目性,以“科学”、“知识”的名义搞迷信和诈骗——再重复一遍毛泽东的话:“有许多的东西,只要我们对它们陷入盲目性,缺乏自觉性,就可能成为我们的包袱,成为我们的负担。”——即便是“科学”和“知识”,“只要我们对它们陷入盲目性,缺乏自觉性,就可能成为我们的包袱,成为我们的负担。”——不加思索,用盲目迷信的态度对待科学和知识本身就不科学、无知识。在这种情况下,“科学”和“知识”也会成为迷信的工具和诈骗的手段——君不见鲁迅早就说过:“现在连人参都‘科学化地’含起电气来了,难道‘天地’还不科学化么!至于男盗和女娼,那是非但无害,而且有益:男盗——可以多刮几层地皮,女娼——可以多弄几个‘裙带官儿’的位置。”——过去这叫“打着红旗反红旗”,如今这叫“以科学知识的名义反科学知识”。如果不了解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面对在唯心主义哲学保护下的“精英论”、“精英神”就只能束手无策,甘拜下风。
毛泽东说:“差异就是矛盾”。人与人有差异很正常,但这是人与人的差异,不是人与兽的差异。“精英论”的“特色”就是无限夸大这种差异的本质,把人与人的差异先说成“优等人”与“劣等人”的差异,再说成“高等人种”与“未开化的野蛮人种”的差异,最后演变成了人与兽的差异,结果把“人与人”的关系说成“人与兽”的关系,把“人吃人”说成“人吃兽”,结论就是“人吃人有理”。不承认人与人有差异是错误,无限夸大人与人的差异同样是错误。只要认同“智商不同的人的生命价值不同”(或曰“聪明人比笨蛋高贵”),“精英论”就能立刻乘虚而入,“人吃人有理”就有用武之地了。
1.“精英论”理论上的几大忽悠:
1).“会考试”=“有知识”。
猫腻在于:什么样的“知识”?应付考试的知识,还是掌握运用客观规律的知识?在人们约定俗成的概念中,“有知识”指的是掌握运用客观规律的知识。以文凭为证的“有知识”实际是应付考试的知识——能证明你会考试,但并不能证明你能真正掌握运用客观规律。命题考试本质是主观的东西,考的都是规律已知、答案已知、一切都在意料之中的东西,很大程度上是考记性而不是考能力。如果把应付考试的本事算知识,那这种知识最好情况下也属于片面的不完全的知识,用来应付考试可以,用来干别的就难说了——或者说,只能用来应付某种固定类型的考官,考官换了类型就不灵了——赵括纸上谈兵的知识用来应付他老爹和赵孝成王这类“考官”绰绰有余,但在实践中碰上白起这类“考官”就彻底抓瞎。人们理解的“有知识”指的是运用于实践的知识,是对付白起这种真刀真枪的对手的知识。“会考试”=“有知识”这种逻辑实际把没什么实用价值的应付考试的本领算“有知识”,是偷梁换柱。
更坏的情况:“会考试”=“有知识”,考出来的是揣摩权势者心理的投机知识——全部心思都用在猜题猜答案上,一切为让权势者满意,实际是对是错、有用没用一概不管。权势者的价值倾向决定了考生的价值倾向。权势者的价值体系不同,考出的“有知识”可以完全不同——同样是“考试状元”,考四书五经出来的“有知识”与考圣经、可兰经出来的“有知识”就完全不同。考理工科出来的“有知识”与考文科出来的“有知识”也大不相同——对学理工的来说,是非有客观标准(如果他们坚持专业道德的话),对学文科的来说,是非没什么客观标准,全凭主观忽悠(除非他们认同毛泽东的阶级论和认识论)。
会不会考试是主观判定的东西,归根到底还是得听权力的。宋徽宗任命高俅当太尉,有大臣反对:这么个泼皮无赖凭什么受重用?宋徽宗就一句话:“你们有高俅这样的‘好脚迹’吗?(能象他踢得一脚好球吗?)”——皇帝佬这会儿也在考试,只不过考的不是四书五经而是踢球。高俅“会考试”,考了个踢球第一。那么算不算他“有知识”呢?不用说,踢球的知识大大的,但治理国家的知识呢?你说没有,皇帝说有——“会考试”=“有知识”嘛,考踢球得第一,有踢球的知识就算有治国的知识——有没有知识谁有权谁说了算:“说你有知识,你就有知识,没有也有;说你没知识,你就没知识,有也没有”。
历史上的中国“精英”其实都是“考试精英”,千年一贯制,全部心血都用在揣摩、迎合权势者的心思上,自己一点思想没有——靠考试当“精英”,成功的原则就是“没原则”:你说鹿就是鹿,你说马就是马,黑的白的无所谓,“投其所好,答其所要”,一切为了考试成功,说到底一切为了自己的利益。靠这个起家怎么可能还有主见?怎么可能还有原则性?所以中国“精英”精神上从来独立不起来,拿不出自己的东西。既然没有自己的东西,灵魂深处就只能依附别人的权威——哪种人吃人的理论占上风就依附哪种,自己没本事另起炉灶。过去孔孟之道吃香,中国“精英”几千年就只会在孔孟之道的圈子里打转,半步都迈不出去,更不用说自成一家创造出其他的思想理论体系,哪怕是其他形式人吃人的思想理论体系。就凭如此毫无创建,中国科技文化岂能不落后?等孔孟之道被西方文明打败了,他们立刻死心塌地依附西方文明了——这条大腿更粗,更值得抱。难怪当今世界上那么多国家,唯独中国“精英”最瞧不起本民族的文明,否定本民族的一切精华最来劲、最彻底。这种中国“特色”归根到底来源于把“会考试”当成“有知识”——“会考试”只能考出依附权势的投机“知识”,自己没有任何主见创建,所以只能依附于现成的权势体系才能找到自己吃人的位置。过去依附孔孟之道的权势,如今依附西方国家的权势。中国“考试精英”的“只会考试”、“只会揣摩”出身特色决定了他们拿不出自己的思想理论体系,更不用说强国富民的真知灼见。因此他们从国家富强、民族独立中找不到自己的位置。为了确保自己“精英”吃人的地位,他们只能依附外国权势,只能不要民族独立,不要国家利益,心甘情愿当洋奴买办——这归根到底是用“会考试”冒充“有知识”的结果。
2).“有专业知识”=“知识分子”
“知识分子”这个词的英语是intellectual。但从不见国外有谁自称“知识分子”intellectual,只见具体道出自己的职称或学位:教授Professor、老师 Teacher、工程师Engineer、博士Doctor,等等。这是有自知之明的用语,表示只承认自己拥有某一部分知识,但不是无所不知,所以不会用癞蛤蟆打哈欠般的口气标榜自己是“独霸知识”的“知识分子”、“知识界”、“知识型”。
只有中国有些人一开口就自称“知识分子”、“知识界”、“知识型”。这种用语不但浸透了“傲慢与偏见”,而且实际是公然侮辱大众:你是“知识分子”,意思就是说别人都是“无知分子”;你属于“知识界”,意思就是说别人都属于“无知界”;你是“知识型”,意思就是说别人都是“无知型”——开口就把中国人分成两大类,一类划分为“知识型”、“知识界”、“知识分子”,意思就是“知识”都纂在这类人手里,那其他人可不就只能被划分为“无知群氓”?“知识精英”优于“无知群氓”,所以“知识精英”有权吃“无知群氓”——“人吃人有理”。
如果当着某人面说:我只跟人打交道,不跟你打交道,这算不算骂对方“不是人、是畜牲”?算不算“侮辱人格”?算不算“侵犯人权”?算不算犯罪?面对全社会自称“知识分子”、“知识界”、“知识型”,别人稍有不同意见就说别人“暴民”、“反智”,这在逻辑上与“我只跟人打交道,不跟你打交道”的辱骂没什么两样,而且侮辱的是全社会的绝大多数人。
在绝大多数中国人都是目不识丁的文盲的旧中国,有书本知识的人自称“知识分子”还勉强说得过去。如今绝大多数中国人都是中学毕业,个个都有书本知识,个个都算“知识分子”。现在任何人再以“知识分子”、“知识界”、“知识型”自居就是污蔑兼诈骗——你有什么权力宣布别人“无知”?你的“知识”能比别人多到哪里去?人生必备的通用基础知识中学里都教了,再往上就是专业教育,无非是沿某个犄角旮旯别人不大去的地方往下钻,获得某个独门领域里的特殊知识。而专业知识只能在专业领域里称王称霸,出了那个专业耗子洞你那个专业知识就不算数了,就没什么是只有你懂别人不懂的,就只能以通用基础知识为标准衡量知识水平。不管什么学位,在通用基础知识领域即常识范围内大家的教育程度都一样,都是中学水平,谁也不比谁高多少低多少,都一律平等。比如我,中学毕业后就再没上过中文课,所以我的中文教育水平就是文革前北京市普通中学的教育水平,既不算“专家”也不算“知识分子”。但就中文而言,我就敢藐视许多所谓“专家”、“学者”、“知识分子”,因为他们写的东西往往连形式逻辑都不讲,更不用说满篇味若嚼蜡的八股调了。凭这点我就敢说,如今凡是打着“知识分子”、“知识界”、“知识型”之类招牌唬人的家伙全是一帮欺世盗名的骗子和侮辱大众人格的罪犯。
3).“有书本知识”=“有知识”
毛泽东说:“一切比较完全的知识都是由两个阶段构成的:第一阶段是感性知识,第二阶段是理性知识,理性知识是感性知识的高级发展阶段。学生们的书本知识是什么知识呢?假定他们的知识都是真理,也是他们的前人总结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的经验写成的理论,不是他们自己亲身得来的知识。他们接受这种知识是完全必要的,但是必须知道,就一定的情况说来,这种知识对于他们还是片面性的,这种知识是人家证明了,而在他们则还没有证明的。最重要的,是善于将这些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际中去。”
“真正的理论在世界上只有一种,就是从客观实际抽出来又在客观实际中得到了证明的理论,没有任何别的东西可以称得起我们所讲的理论。”
“有两种不完全的知识,一种是现成书本上的知识,一种是偏于感性和局部的知识,这二者都有片面性。只有使二者互相结合,才会产生好的比较完全的知识。”
真正有知识必须既会读“书本知识”这“有字之书”,又会读“实践经验”这“无字之书”。只有两种书都读过、读两种书的本事都具备而且会结合实际灵活运用的人才能叫“有知识”。只会读“有字之书”是“半瓶子醋”,而且还是小半瓶子——因为只会捡别人的“二手货”,非得等别人读“无字之书”读懂了、吃透了、写成“有字之书”了才会坐享其成——有的甚至连坐享其成、读懂“有字之书”的本事都没有,还得经过老师在课堂上揪着耳朵往里灌这一道工序才勉强能硬填进肚子里若干——还得假定没有因消化不良、吸收不畅而被全部跑肚泄光。如此“小半瓶子醋”靠“多年的道路走成河,多年的媳妇熬成婆”,混上几年混出一纸文凭、几篇“论文”、读“无字之书”的本领半分没有便居然“老太太触电门——抖起来了”,便以“知识分子”、“知识界”、“知识型”自居了,实在可笑之极,虚伪之极,卑劣之极。所以如今凡自吹“知识分子”、“知识界”、“知识型”的都是“文氓”——“文化流氓”。更确切地说,是“文氓”、“文痞”兼“文丐”的酸臭文人。
理论上头头是道未必真敢实践。教股票的有几个用自己的钱炒股票的?有几个这样炒股炒发了的?又有几个这样炒发了还继续教股票的?你要问他按他的一套炒股能不能赚,答案保险是“似乎好象不一定,大概也许很可能”。这种文凭有跟没有差别多大?
4).“分数面前人人平等”,考试最公平
那要看考试的目的是什么。如果目的是发现人才、检验知识,那用书本考试为唯一检验手段就不公平——“有知识”是客观存在,“考试”是主观认定;“有知识”的存在形式可以多种多样,“考试”则只认笔试口试这两样,其他形式概不认帐。这样一来,有关实践经验、动手能力、理论联系实际、综合判断等等难以用文字表述的知识就全不算数了。即便没有蓄意作弊,这种主观判定与客观事实也不可能真正相符,不可能真正公平,而是在用貌似公平的方式制造不公平。
命题考试是一种有主观随意性的行为,体现的是权力者的价值取向。只要按照自己的偏爱设置考试内容和标准,想要谁、不想要谁都很容易实现。
比如,据2009年02月09日新华网报道“取消文理分科是否势在必行”,中央教科所全国教学科学规划办公室副主任曾天山接受新华网记者采访时说:“通过考试机制、教育内容设置,在高校推迟分专业等各个方面的调整,让人才结构趋于更加合理化”——这番话证明“考试机制”是人为“设置”的,可以根据主观需要“调整”。而只要设置时故意有所侧重,便很容易把不想要的人排斥在“有知识”行列之外。
把“考试”与“知识”混为一谈其实是一种政治权术,一种“人工淘汰”,用以巧妙地排除异己,淘汰掉不符合自己价值观的人。
比如滥考英语——马克思说过外语是人生斗争的武器,但从没说过外语是人生斗争的唯一武器。各行各业兼学英语可以提倡,但不应强求。中国的官方语言是中文,在非英语环境中学英语本来就事倍功半,学到手的东西如果天天用不上自然学完就忘,竹篮打水——装的没有漏的快。这个道理谁都懂。但明知如此还考英语考得走火入魔,各行各业横扫一切,那就大有名堂了:
第一,排斥异己——滥考英语是“精英”们用来实现少数人对多数人专政的权术手段。对于非英语环境中的中国人来说,考英语实际是考记性、考时间、考环境。考记性,年轻的占便宜;考时间,有条件整天不干别的光啃英语的占便宜。考环境,谁能给自己尽量创造出一个近似的英语环境谁占便宜,而这一切谁有条件用钱堆出来谁占便宜——这就不动声色地把有实践经验的人和贫苦人家的子女排除在外了——这公平吗?
第二,自抬“精英”身价——鲁迅曾指出士大夫最喜欢让文字越难越好。因为“如果文字易识,大家都会,文字就不尊严,他也跟着不尊严了。”经过毛泽东时代的大力扫盲、普及教育,中国文字已经几乎大家都会,仅仅仗着“识文断字”没法再唬住老百姓。中国文字玩不转,“精英”们便傍上了外国文字。反正英语不易识,没法大家都会,把英语捧尊严了,他就可以靠着英语继续尊严下去。
第三,借机发财——大家一窝蜂学英语,教英语的做辅导的卖教材的自然大发利市。
第四,“一香掩百臭,一俊遮百丑”——用人们以为英语好就是有学问的思想误区,用英语一技之长掩盖自己其他方面不学无术专业无能的真相,以便滥竽充数,冒充“精英”继续招摇撞骗——蹩脚电影是“戏不够,歌来凑”,庸才专家是“专业不够,英语来凑”。
第五,培养文化殖民地的奴化思想——过去殖民地的人必须学会宗主国的语言才有资格读书找工作。现在滥考英语等于培养整个社会英语高于一切的潜意识。滥考英语等于强行推广英语,把为中国培养人才变成了为外国培养奴才。英语不过硬不一定不能为中国所用,但不会英语则很难为外国所用。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精英”们傲视一切,专注英语,给整个社会造成一种错觉:有知识必须英语好,英语好才算有知识。这无形中贬低了中国文化的地位,歪曲了“知识”一词的内涵,搞乱了整个社会的是非标准和价值观,潜移默化助长了崇洋媚外情绪。(这使人想起都德的《最后一课》里的两句话:“怎么?你们还自己说是法国人呢,你们连自己的语言都不会说,不会写!…”“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举一反三,把这两句话改头换面一下送给今天的某些中国人正好:“怎么?你们还自己说是中国人呢,你们连自己的语言都不会说,不会写,却只会拼命学英语!”“不知亡国当奴隶滋味的人民,只要轻视忘却他们的语言,就好象拿到一把打开通往监狱大门的钥匙”。)
5).“有知识”=“有良心”
“精英”经常炫耀自己“学者的良心”。这种说法的潜台词是“有知识”=“有良心”。
什么算“有良心”?不同的人有完全不同的定义。孙东东说上访的人99%以上都有精神病,该强制关进疯人院。假定孙大教授真的“有知识”,那么他有没有良心呢?对极端厌恶上访的官老爷来说,孙大“精英”良心大大的。对忍辱负重进京求公道的上访者来说,孙某人黑心大大的。同样的人,同样的事,不同的人评价完全不同。
其实“精英论”本身跟“良心”就格格不入:“精英论”主张的是“人吃人有理”——吃人能吃出良心来那才真是天方夜谈。“精英”们不是动不动就讲“理性”、“冷静”、“逻辑”、“不感情用事”吗?怎么遇到别人的质疑时又搬出“学者的良心”来了?“良心”是带感情色彩的东西,这不是跟“理性”自相矛盾吗?
古代的“精英”良心如何,不妨看看《儒林外史》。
如今的“精英”良心如何,不妨看看《奇迹的黄昏》(作者:袁剑)里的这两段:
——90年代中期,中国一位著名的经济学家应邀到南京某单位讲课,下榻在南京当时最豪华的一家五星级酒店。次日,经济学家离开,邀请单位去酒店结帐。让邀请单位大吃一惊的是,一夜之间,这位经济学家竟然用房卡在酒店消费了一万多元。即便在今天,一天消费一万也是一个惊人的数字,而在90年代中期,这个纪录则绝对足以令人瞠目结舌。在领教了这位著名经济学家的学问之余,邀请单位也对这位经济学家的个人道德品质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中国学术大腕的这种排场,让这家单位再也不敢邀请经济学家前来讲学了。现在,这位年事已高的经济学家依然活跃在各种媒体上,接受着芸芸众生们的顶礼膜拜。
——2002年,武汉某高校邀请一位院士参加本校一个国家级实验室的成果评审会。可令人目瞪口呆的是,这位古稀院士不仅自己来了,还堂而皇之招摇过市地带来他的情妇——一位与这位院士年纪非常悬殊的曼妙少妇。如果故事仅仅是才华横溢的老院士自掏腰包挟美人游历东湖,人们或许只会将它当作一个新世纪版的才子佳人故事,于茶余饭后说过之后而宽容地一笑了之。但问题的糟糕透顶在于,这位院士竟然要求接待单位报销这位女士价格不菲的来回机票。同样也是这一年,北京某著名的经济研究中心一位海龟经济学家受邀到深圳一家证券公司讲演,在主办单位如数付清了他的“出场费”和来回机票之后,这位海龟经济学家竟然又掏出一张机票要求报销。
……
6).任何人都能够通过考试当“精英”改变命运。
这句话实际应该是:“任何人都‘可能’(注:仅仅是“可能”)通过考试当‘精英’改变命运”——“精英”考试是层层“人工淘汰”,不管来多少人,最后剩下的只能是一小部分。可见绝大多数人都不能“通过考试改变命运”。所以不是“任何人都能够”,而是理论上“任何人都可能”——“能够”意味着可以做到,谁都不例外。“可能”就没准了,那是个概率问题。哪怕成功率是百里挑一、千里挑一、万里挑一,那对所有参与者仍然是“任何人都可能”。这种巧妙的广告语言其实是赌场“特色”:“任何人都‘能够’通过赌博发财改变命运”——我曾在美国赌城看见过一条标语:你下注越多,赢的也越多(The more you play, the more we pay)。这话对否?“理论上”的确无懈可击。实际呢?进赌场的有几个赢了的?但从古到今的赌徒们仍然前赴后继,倾家荡产在所不惜。说到底就是被这个“可能”吊住了胃口——赌,多少还有点盼头;不赌,连这个“可能”都摊不上。只有真正看透了这套把戏、明白这种“可能”是毒品,沾上了不死也得脱层皮的人才能不为所动。
2.“精英论”实践中的破产
“精英神”到底有多神?“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且看历史事实:
——中国古代四大发明,哪项出自于“精英”?
——唐宋元明清,几个开国元勋是“精英”?
——国家民族有难时,哪次力挽狂澜的是“精英”?
中国历史改朝换代,“精英”既不能挽救旧王朝,也不能开辟新王朝,作为整体毫无作为。
如今的“精英”呢?“黄鼠狼下耗子——一代不如一代”。
1).先看“指导改革”——
按如今“改革精英”如林毅夫的“比较优势”理论,中国只要充分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廉价劳动力,拼命出口劳力密集型产品,用换来的钱引进技术,就能比中国自己发展技术快得多,合算得多。
实际结果:中国环境破坏了,资源消耗了,老百姓的生存条件牺牲了,创造的财富送出去了,核心技术一样也没换来,想买的买不到,换来的一堆美丽的废纸只能放着天天贬值。
(当年中国出口老百姓的血汗财富,换来的是鸦片。如今中国出口老百姓的血汗财富,换来的是“纸片”——“历史有时惊人地相似”。)
的确,从表面看,中国经济规模大大发展了,似乎成就大大的。实际呢?
2008年8月24日美国发布的《第十次全球综合国力排名》中宣布“中国的科技原创可以说是几乎为零”。
中国现代化得似乎有模有样,引进了不少“新技术”。但除了别人严密封锁的军工领域有自己创造的新技术之外,所有引进的“新技术”全是人家已经看不上了的二手货,用的全是出卖资源换来的钱。也就是说,其中没有中国“精英”的任何功劳——开发新技术没他们什么事,发掘出口资源没他们什么事,具体的经营管理更没他们什么事。他们指导下的中国对外经济买什么什么涨,卖什么什么跌,里外里全赔,对外金融业务更是比中国足球还中国足球,几乎从来只赔不赚。所有这一切亏空全靠从老百姓身上刮、用最“低贱”的民工的血汗钱来弥补。所以虽然2008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号称达到30万亿元,但里边没有“精英”们一个子儿的创造;中国近两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里没他们一分一厘的贡献,全是老百姓一滴滴血一滴滴汗的累积。换句话说,中国的“精英”对中国的经济活动没有丝毫贡献。
中国的经济发展的靠的是什么?一靠房地产,二靠出口。
中国出口的产品除了原料矿产品如稀土资源外基本上全是低附加值的产品——市场研究是人家的,开发设计是人家的,工艺技术是人家的,要害零部件是人家的,商标产权是人家的,销售体系是人家的,售后服务是人家的,仅仅加工这一环是中国的——也就是说,中国只出卖了廉价劳力,只赚了点血汗钱。换句话说,中国出口的实际不是真正的产品,而是血汗劳力,即中国的劳力资源。(连一个完整的“商品”是个体系、必须包括各种“软硬件”、必须包括市场研究、客户设定、开发设计、工艺技术、零部件采购、加工装配、包装运输、商标产权、推销广告、销售渠道、售后服务等方方面面这起码的常识都不懂,以为“商品”就是直接的买卖对象,对其他一切一概不管,发展“外向型经济”只知道抓廉价劳力的“比较优势”,把劳力资源当成中国发展商品经济的全部内容——如此无知无能还号称“经济学家”,可见“精英论”的“精英”都是些什么劣等货色。)
这就是说,中国的出口本质是出卖劳力资源和矿产资源。发展房地产本质是出卖土地资源。不惜环境污染本质是出卖环境资源——从这个角度看,“精英”指导的中国“经济腾飞”其实是除了出卖资源外没任何其他实质性内容的“资源经济”。一些石油输出国的经济是出卖石油资源的“石油资源经济”;中国的经济是出卖“特色资源”的“特色资源经济”——廉价劳力资源、矿产资源、土地资源和环境资源,跟石油输出国的“石油资源经济”没什么本质区别,全是靠出卖现成的资源过日子——如果靠卖现成的资源过日子算本事,那沙特阿拉伯的经济学家应该算全世界最牛的经济学家了:人家不是更善于发挥“比较优势”吗?
货真价实的经济腾飞是“用资源创财富”,偷工减料的经济腾飞是“用资源换现钞”——这跟败家子卖房子卖地换现钱没什么本质区别,都是把现成的资源往外卖,自己不劳而获。(所不同的是,中国的“精英”连“用资源换现钞”都做不到,而是“用资源换废纸”,连过去的败家子的水平都不如。)
“用资源创财富”,即便资源耗光了也能找到应对办法,能继续生存,继续发展,继续繁荣。这样的发展经济才是真正的发展。
“用资源换现钞”,自己实际什么本领也没有,什么事也没干,全靠“吃祖宗饭,造子孙孽”。当还有资源可卖时,败家子也可以充大爷,让一群奸商婊子众星捧月说奉承话风光风光。一旦资源卖光糟蹋光,立刻狗屁不是。这是弄虚作假的发展经济。
“石油资源经济”可以靠卖石油资源买回一切,包括种种“新技术”,可以现在显得很富有,可以充满了“新技术”。这算“现代化”吗?一旦石油资源卖不出去,或者一旦石油资源耗完,那眼前的一切繁华还能存在吗?
“特色资源经济”也可以靠卖“特色资源”买回一切,包括种种“新技术”,可以现在显得很富有,可以充满了“新技术”。这算“现代化”吗?一旦“特色资源”卖不出去,或者一旦“特色资源”耗完,那眼前的一切繁华还能存在吗?
(能不能说,山沟里的土匪“座山雕”之类用打家劫舍抢来的金银珠宝、山货野味之类换来若干洋枪洋炮奢侈品等“先进技术”就算是“现代化”了呢?)
中国“精英”把改革搞成“资源经济”一点也不奇怪:几千年来他们除了依附权势搞“人吃人的文明”外什么也不会,几千年来都没长进。搞其他任何现代化经济他们都找不到自己的位置,只有搞“资源经济”才能从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人吃人”:“资源经济”只要有权力就玩得转,其他什么知识都没有都行——有权力就有暴力,有暴力就能抢劫,任何资源都不在话下,手到擒来。所以“精英”的“改革”说穿了就是“持权抢劫”——用权力这种暴力抢劫,做无本生意——“改革”改了几十年,各式各样的“改革创新”不管如何令人眼花缭乱,但始终万变不离其宗,始终围绕“产权”这个核心打转:一切归有权的所有,谁有权谁拥有一切、支配一切;谁没权谁丧失一切、一切被支配。改来改去最后结果是一切资源全变成有权者的私人财产,任他们支配出卖——物力资源私有化靠的是“产权明晰”,人力资源私有化靠的是劳工奴隶化(“私有化”不但意味着物力资源属于私人,而且意味着人力资源也属于私人——“人力资源奴隶化”:医疗、教育、失业、工伤、养老等等属于人享受的待遇全当包袱甩,动不动就“暂缓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压了又压、低了再低还老打白条,不准罢工还不准上访,甚至到了“零工资待遇”地步——连糊口的钱都打折扣,不是奴隶又是什么?)在这种出卖资源的资源经济体系中只有拥有资源、出卖资源的有权者(掌权的和有钱买权的)才能发财。对于他们这样有资格卖资源的人来说,这种经济体系太好了。对被当资源卖的人来说,这种体系纯粹是灾难——都被当资源卖了,哪还有任何权利可言?没权的和没钱买权来抢资源卖的迟早只有三样选择:打手、娼妓和奴隶——要么被吃,要么当吃人者的帮凶或帮闲。
看问题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懂得了“资源经济”和“创造经济”的本质区别,对“精英”大肆吹嘘的“巨大成就”就不会陷入盲目了:说穿了就是利用权力把属于全体老百姓的资源抢过来卖,谁抢到就算谁的,谁抢得多就算谁“本事大”。所谓“经济腾飞”靠的一是中国国家大人口多,随便刮一刮就油水惊人了;二是没有竞争对手——环顾世界,恐怕不会有第二家“精英”敢于从祖宗到子孙全卖光,不怕本民族断子绝孙(敢蓄意给自己民族的后代奶粉里下毒的国家绝对“蝎子尾巴——独(毒)一份。而且“有关部门”事发后敢把责任官员明惩暗调,异地升官,显然根本不把这种下毒当回事——如果国家意志是绝对不允许这种事,必定采取最严厉的措施把所有有关罪犯整得灵魂出壳,整得今后任何人想都不敢再想这种事。而如今对责任官员“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明罚暗升”这种愚弄人的手法体现出国家意志是包庇下毒犯,显然不在乎自己民族断子绝孙)。既然无耻得天下无敌,自然独占鳌头,把这种黑良心财全包圆了。表面现象就是“经济腾飞”,钱多得没地方花——当然,能霸占资源往外卖的“先进代表”才如此。被当成资源卖出去的人自然没资格享受“改革成果”。
2).再看“指导经济”——
不能说中国的“改革精英”对指导中国的经济活动没有任何贡献、对中国近两万亿的外汇储备积累没有任何贡献——他们有贡献,而且贡献大大的,不过是毁灭性的“贡献”。
比如中国的外汇储备决策:
——银监会官员:购买美国国债是中国唯一选择
——在金融风暴中损失惨重的中国金融,将如何动作?中国央行官员对此回答说:“对中国来说,现在最缺的是金融创新,如果因噎废食,那就太傻了”“中国不应对金融衍生产品说不”(香港《文汇报》,2008.9.26.)
——金融教授丁志杰则认为,中国政府不应裹足不前,而应趁机在海外市场低价买进。“但主要困难是如何获知最佳收购价格”
——今年多数时间里,支持进一步市场化的人士看来占据了上风,他们认为政府不应设定具体的股市点位,声称应建立可靠的交易系统,有公平的交易规则、良好的基础设施和值得信赖的参与者,让股市成为建立更完善金融体系的基础。
——易宪容:“买美国国债是个正确选择”“就目前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来说,购买美国国债可能是降低中国外汇储备风险最好的方式。中国外汇储备持有金融资产的结构,应该是加大美国国债的比重。”
——王歧山:“美国政府财政担保着,这样我们就踏实了”
——新华网北京3月23日电: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胡晓炼23日表示,中国会继续投资美国国债。
——中国四成国民财富投向美国成最慷慨的“穷国”、“从未有任何一个穷国借这么多钱给一个富国,美国也从未如此依赖一个国家政府所提供的资金。”美国对外关系委员会(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地缘经济研究中心新近公布的一份报告称,截至2008年底,中国持有的外汇资产总规模达到2.3万亿美元,其中七成为美元计价资产,规模约为1.7万亿美元。“平均每个月,中国通过购买美国国债和机构债,为美国提供了维持其贸易赤字将近一半的资金。”(2009年2月6日环球时报)
结果呢?
——2009年3月20日,美国联邦储备局主席伯南克宣布将在今后6个月内购进最多3000亿美元长期国债;同时进一步购入7500亿美元抵押贷款相关证券和1000亿美元房贷公司债券。中国国内的媒体说,“对于中国来说,2万亿外储已经成为待宰的羔羊,将再次蒙受重大损失。”,“美联储理论上有无限供给美元的能力,这个口子一开,美国国债还用其他国家买吗?美国自己开动印钞机就可以解决问题了。这已经严重触及市场经济的底线。”
——美元货币存量从8千亿一夜间变成2万亿,币值暴贬60%,中国人民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