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允许未成年人上网被查处

  2021年7月12日,一网吧用他人身份证给未成年人开机上网,被长沙县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

  当天,湘龙行政执法队队员对位于万家丽北路某网吧进行检查,在网吧入口显著位置悬挂了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网吧工作人员向执法队员出示了《营业执照》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当执法队员对该网吧上网人员进行检查时发现,坐在24、25号机位的两个“娃娃脸”男孩,正猛烈地敲击键盘玩着枪战游戏,引起了执法队员的注意。当时这两个男孩正戴着耳机,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脑屏幕。执法队员上前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他们表示自己没带身份证,经执法队员进一步调查询问得知,二人都未满18岁,而前台工作人员却用别人的身份证给他们上网开了“绿色通道”。

  该网吧涉嫌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目前,县行政执法局已经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