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有权更改自己的姓名吗?

  

  刘富今年17岁,他一直对自己的名字耿耿于怀,就因为这个名字,他不知道被朋友同学嘲笑了多少次。眼看就要高中毕业了,他再也不想带着这个名字走入大学校园,让同学们继续嘲笑了。刘富向父母提出要改掉这个名字,但父母并不同意,刘父认为,小孩子没有权利随意更改自己的名字,只能父母同意才能更改。但刘富觉得,名字是自己的,只有自己才有权利改自己的名字。那么,父子双方谁的说法才正确呢?

  天津涧联律师事务所杨晶律师:首先,每个公民都享有姓名权,可以自己决定、使用和改变姓名。但刘富还是未成年人,他的姓名权还是应当由父母来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更改姓名不可以随意进行,必须由未成年人本人或者其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成年人姓名的决定和变更权由其父母行使,是父母亲权的一种表现。公民成年后,完全可以通过正当的程序变更自己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