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考客观题考前几页纸--公法【新疆增补】
前两天司法部确定了新疆法考延期后的考试时间!客观题12月19-20日考,距离现在还有5天,时间真的很紧!
下面是我出的关于2020法考客观题考前几页纸的增补部分【公法】,用于考前迅速过一个科目知识点,覆盖的知识点应该可以让你过线(我尽力了)!进考场之前,把我的考前几页纸及增补部分多翻一翻,你会提高很多分!(说不定就是过线的关键分)ps:各科考前几页纸10月底我已经发布了,关注我的同学应该都看过。文末我也会把各科内容及增补内容整理为PDF文档再次分享给大家,如果你认为我的文章对你有帮助,感谢点赞支持一下哈!
(一)正当防卫
1、时间条件:(1)要求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一般具有紧迫性;(2)不法侵害开始的标准:法益面临比较紧迫的危险;(3)不法侵害结束的标准:法益面临的危险彻底解除;(4)事后防卫属于防卫不适时,需要根据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对行为进行定性。
2、限度条件:防卫手段具有必要性和与与不法侵害的相当性;超出限度则构成防卫过当,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结合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判断)。
3、特殊正当防卫中的“行凶”是指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
(二)共犯与不作为
作为义务产生的根据:(1)行为人对危险物、他人危险行为具有监管义务,或实施先行行为、犯罪行为让被害人陷入危险境地;(2)基于特定关系、特定领域对法益对象具有保护义务。
(三)法定符合说
侧重于保护法益,其观点是凶手致人死亡就应严惩凶手,为此可以修改案件事实。例对甲误以为丙是乙而杀了丙,该说认为,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对丙的死亡虽为过失,但可以修改为对丙的死亡持故意,因此对丙构成故意杀人既遂。一个行为触犯两个罪名,想象竞合,定故意杀人罪既遂。
(四)追诉时效
1、共同犯罪中,对各共犯人分别计算各自的追诉时效,一人超过追诉时效,另一人没有超过,则只能对后者追诉。
2、一般从犯罪之日起计算;但在追诉期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期限从后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计算。
3、期限:①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5年;②法定最高刑5-10年,经过10年;③法定最高刑10年以上,经过15年;④无期、死刑,经过20年;20年后要追诉的,最高检核准。
(五)假释发现漏罪
1、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漏罪,发现的漏罪无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无论是同种罪还是异种罪,均应撤销假释,撤销后,先并后减。
2、假释考验期满发现漏罪,另行起诉审判。
(六)减刑
刑法没有限制减刑的次数,只要符合减刑的条件,可以多次减刑。
(七)侵占罪
1、侵占罪侵害的是他人的所有权,将他人所有、自己占有的财物(包括委托物、遗忘物、埋藏物)变成自己所有。银行柜台员错误找钱、错误汇款等,使用消费,不构成侵占,但拒不返还,构成侵占罪。
2、诈骗罪、盗窃罪、侵占罪区分:第一看非法占有的目的是不是一开始就有;第二看谁实施了转移占有(此外,诈骗罪的对象可以是财产性利益。)。
(八)事后转化抢劫
法律拟制,将原本应定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故意伤害罪(以暴力致人轻伤为前提)→拟制为抢劫罪。注意转化型抢劫与共同犯罪的结合,实行过限的情形。入户抢劫与转化抢劫的结合;盗窃罪与事后抢劫罪的结合。
(九)故意毁坏财物罪、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
当不构成盗伐/滥伐林木罪时,林木可以评价为“财物”,从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十)敲诈勒索和受贿罪结合;敲诈勒索与诈骗罪的区分:看行为人基于什么认识错误而处分的财产,如果都有,可以评价为想象竞合。
(十一)拐卖妇女儿童罪
两个目的:一是非法具俊或者实力控制妇女、儿童;二是向第三人出卖的目的。与非法拘禁罪、拐骗儿童罪、绑架罪的区分均在于第二个目的的不同。
(十二)绑架罪
杀害被绑架人的,是结合犯:绑架罪+故意杀人罪=绑架罪。
(十三)滥用职权罪
滥用职权罪是故意,玩忽职守罪是过失。
(十四)毒品犯罪
贩卖毒品犯罪,代购问题;为贩毒者帮忙的情形下,无论有无牟利目的,均构成贩卖毒品罪。
(十五)套路贷
套路贷本身不是犯罪罪名或者构成要件;不能因为提到套路贷,就认为一定构成犯罪。
(十六)非法经营罪
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十七)串通投标罪
串通拍卖不属于串通投标;投标人向招标人行贿,招标人受贿,应当与本罪数罪并罚。
(十八)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单位可以构成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双罚。
(一)社区矫正
1、矫正对象: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
2、执行地点:社矫对象居住地(多个地方的,可确定经常居住地为执行地)。特殊时社区矫正决定机关确定执行地。
3、决定机关:法院、监狱管理机关、公安。
4、交付执行:(1)管制、缓刑、假释:自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10日内到机构报到。(2)监外执行:法院决定的,由看守所或公安收到决定之日起10日内移送;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批准的,由监狱或看守所移送。
5、可使用电子定位装置的情形:违反禁令、离市县、拒不报告、治安罚、拟撤假缓和收监。
6、未成年人社矫:与成年人分别进行、义务教育不可废、矫正期间成年的继续按照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执行。
(二)海上刑事案件的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犯罪地为主,居住地为辅。
2、域外中国船舶: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 。
3、属人管辖罪名:入境地、离境前居住地;中国被害人离境前居住地。
4、保护管辖罪名:入境地、入境后居住地;中国被害人离境前居住地。
5、普遍管辖罪名:被告人被抓获地。
(三)鉴定人出庭
1、鉴定人必须出庭的条件:有异议、有必要(同时满足)。
2、鉴定人拒绝作证的后果: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正当理由无法出庭的,可以根据情况决定延期审理或者重新鉴定。
(四)应当开庭的情形
1、一审程序:普通一审均开庭。
2、二审程序:抗、死、事实证据。
3、再审程序:按一审、按二审+事实证据、抗诉、可能加重的。
4、特别程序:(1)没收程序:一般不开庭,利害关系人申请参加应开庭;(2)强疗程序:一般要开庭,但法代请求+法院同意可以不开。
(五)撤回起诉
1、公诉案件:无罪、无责方可撤诉。(新的事实、证据可再起诉)
2、自诉案件:自愿。(新的事实、证据可再起诉)
(六)巡回法庭
1、性质:最高法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有6个)。
2、可受理刑事申诉案件、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等(注意:死刑复核、最高检抗诉案件是由最高法本部审理)。
(七)合议庭:

(八)刑期的折抵
1、判处管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指居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居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九)死刑立即执行与死缓
1、死刑立即执行:(1)核准:最高法;(2)复核程序:审判员3人庭、应当讯问、最高检可以提意见、最高法应通报最高检;(3)复核结果:数罪并罚与共同犯罪2种改判情形(核准应死、改判其他)。
2、死缓:(1)核准:高院;(2)复核程序:审判员3人庭、应当讯问、不得加重
(十)执行的主体
1、法院:死刑立即执行、罚金、没收财产、及无罪、免除刑罚。
2、监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3个月起)。
3、社区: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考察)。
4、公安:执行时余刑不足3个月的有期徒刑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
(十一)控审分离原则
1、控诉职能与审判职能分离,遵循“不告不理”。
2、控诉职能的行使主体:检察机关,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3、审判职能的行使主体:法院。
(一)公务员聘任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二)判断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为
1、是否具有赋权性,许可有,确认无;
2、是否具有责任性,许可有,确认无;
3、是否具有溯及力:许可面向未来,确认面向过去。
(三)信息公开
行政机关的内部信息、案卷信息是可以公开,而非应当公开。
(四)复议终局
1、省级政府根据国务院或省级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征收土地的决定作出的自然资源复议决定;
2、针对外国人和其他境外人员的限制人身自由决定。
(五)行政复议中止
1、自然人申请人死亡或丧失参加复议能力/组织终止,尚未确定可以继续复议;
2、自然人申请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
3、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
4、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待有权机关解释或确认;
5、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等。
(六)国家赔偿标准
赔偿金按照做出赔偿决定的上一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不可就赔偿范围协商;赔偿项目、数额、方式等可以协商。
四、国际公法
(一)条约保留
1、条件:单方声明+条约尚未对本国生效前作出。
2、不得提出保留的情形:(1)明示禁止;(2)保留违反条约宗旨;(3)不在条约准许保留的范围内,比如条约只允许对A保留,该国却主张对B保留。
3、保留效果
(1)保留国和接受保留国:按保留后相应的条约条款。
(2)保留国和反对保留国(不反对条约生效):按保留所涉规定视为不存在。
(3)接受保留国和反对保留国(不反对条约生效):适用原有条约规定。
4、总结
(1)条约保留只存在于开放式的多边公约,条约保留与条约本身效力无关。
(2)并非所有的条约都可以提出保留。
(二)外层空间法法律制度
1、登记制度
(1)发射国在本国登记+向联合国秘书长报告。
(2)两个以上发射国发射的,应由其【共同决定】其中一个国家进行登记。
(3)登记国对空间物体享有所有权与管辖权。
2、责任制度
(1)损害赔偿,由【发射国】承担。
(2)归责原则。
①绝对责任(不问原因)——致损对象为地面或飞行中的飞机;②过错责任(发射方有过错)——致损对象为其他外太空物体。
(3)不适用对象
①该国国民。
②参与操作的外国公民。
③应发射国邀请而留在发射或回收区的外国公民。
④与发射有关的公民受损,不负外太空赔偿责任(但要负赔偿责任)。
(三)毗连区
1、性质:非领土。
2、沿海国权利。
(1)特定事项所必要的管制: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等;(2)其他性质取决于其所依附的海域,或为专属经济区或为公海。
3、他国权利:同专属经济区;无专属经济区的同公海。
(四)专属经济区
1、性质:非领土。
2、沿海国权利。
(1)不享有领土主权,但享有某些主权权利:自然资源的勘探开发和管辖权。
(2)管辖权的限制。
①有权拘捕违反上述专属权利的外国船只及其船员;②迅速通知船旗国;③有担保迅速予以释放;④仅违反渔业法规的,不得对船员监禁或者任何形式的体罚。
3、他国的权利
(1)航行和飞越的自由;
(2)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线路的划定须经沿海国同意)。
法理学
(一)法的价值的种类
1、秩序
(1)法学上所言秩序,主要是指社会秩序。
(2)“秩序”成为法的基本价值之一的原因:任何社会统治的建立都意味着一定统治秩序的形成;秩序本身的性质决定了秩序是法的基本价值;秩序是法的其他价值的基础
2、正义
(1)正义是法的基本标准;
(2)正义是法的评价体系;
(3)正义也极大地推动着法律的进化。
3、自由
(1)法的价值上所言“自由”,即意味着法以确认、保障人的这种行为能力为己任,从而使主体与客体之间能够达到一种和谐的状态。
(2)就法的本质来说,它以“自由”为最高的价值目标。
4、人权
(1)人权是人凭自己是人而享有的权利,人之所以为人既不依赖于国家更不依赖于国家的法。因此,它在逻辑上是先于国家和法的,在根本上是一种道德权利。
(2)人权可以同时作为道德性权利和法律权利存在。
(二)法的价值冲突的解决原则
1、价值位阶原则:这要求我们在高位阶价值和低位阶价值之间发生冲突的时候,优先保护高位阶价值,牺牲低位阶价值。
2、个案中的比例原则:指在一个具体的个案中,司法者需要权衡具体价值的优先地位,具体权衡,综合考虑,即使某种价值的实现必须以其他价值的损害为付价时,也应当使被损害的价值减低到最小限度。
(三)法律解释的方法
1、文义解释:解释活动仅限于语言文字的含义;
2、立法者的目的解释:围绕立法者原意的探求而展开;
3、历史解释:围绕着历史上的相似做法而展开;
4、比较解释:围绕外国的立法例和判例学说而展开;
5、体系解释:是否联系其他条文进行解释;
6、客观目的解释:结合现实社会的客观发展需要解释法律,往往用来解决新型案件,应对新鲜事物。
位阶: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立法者意图或目的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客观目的解释
宪法学
(一)中国宪法的发展历史
1、新中国先后颁布了一部宪法性文件和四部宪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 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现行宪法。
2、《共同纲领》在1954年宪法问世前,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具有新民主主义性质。
3、1954 年宪法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1975年宪法是文革时期的产物,指导思想落后,1978年宪法是第三部宪法,历经1979和1980和两次部分修改后无法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的需求,后对其全面修改后形成1982 年现行宪法。
(二)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
我国1999年修宪规定我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
1、全民所制经济:生产资料全民所有,也称为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控制我国经济命脉。国家政策:“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2、集体经济:生产资料归劳动群众集体所有,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农村集体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两种形式。国家政策:“国家保护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鼓励、指导、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三)国家标志——国歌
1、义勇军进行曲是我国的国歌(2004修正案增加)
2、侮辱国歌:在公共场合, 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 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治理论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十个坚持”)
1、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坚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
2、全面依法治国的力量源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3、全面依法治国的发展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4、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5、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6、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7、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8、全面依法治国的科学方法:坚持处理好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
(1)必须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的关系
(2)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和法治的关系
(3)必须正确处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
(4)必须正确处理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
9、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10、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强调】:我把几页纸的内容整理成了pdf文档,文档中标记部分特别重要,一定要记牢!新疆考前几页纸增补【公法】(辛勤的汗水换一个随手赞没问题吧?!).pdf2020【蒋四金】国际公法考前几页纸(辛勤的汗水换一个随手赞没问题吧?!).pdf2020【蒋四金】理论法考前几页纸(辛勤的汗水换一个随手赞没问题吧?!).pdf2020【蒋四金】刑法考前几页纸(辛勤的汗水换一个随手赞没问题吧?!).pdf2020【蒋四金】刑诉考前几页纸(辛勤的汗水换一个随手赞没问题吧?!).pdf2020【蒋四金】行政法考前几页纸(辛勤的汗水换一个随手赞没问题吧?!).pdf
我知道新疆考生今年过得非常艰难,但是你已经坚持到最后了,咬牙挺过去就好了!
今年是司法部的放水年份,再加上新疆考生自己单独PK,肯定会比全国一起排名容易很多!所以,只要你复习没问题,你过线的概率就更大了!
最后100米,冲啊!
我是蒋四金,
致力于分享法考应试干货,
如果你是零基础在职非法本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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