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精神现象学》第七章宗教—艺术宗教—精神的艺术品—悲剧—个体性的意识的双重含义

  [2.个体性的意识的双重含义] “同时[伦理实体的]本质按照它的形式或者按照知道与否来说又区分为二。①那行动的精神作为意识就和它的行动所指向的对象相对立,从而对象便被规定为这能知的主体的否定物。②这行动的主体因而就发现他自身陷于知道和不知道的对立。③他由他的性格决定他自己的目的,并且知道这目的是符合于伦理本质的。④但是由于性格的规定性[局限性],他知道伦理实体的一个力量,而另一个力量对他是潜藏着的。⑤因此那客观的当前的现实,一方面是自在的东西,另一方面是对意识而存在的东西;那上界的法则和下界的法则,在这个关系里,就意味着那知道的、启示给意识的力量与那自身潜藏着的、在后面隐伏待发的力量。⑥一个力量是光明面、是颁发神谕的神,这神就它的自然一面[光明]说来是从那照耀一切的太阳产生出来的,知道一切、启示一切的太阳(PhoAbus)和宙斯(Zeus),后者是前者的父亲。⑦不过这个说出真理之神的命令和它对存在着的事物的宣示,却是有欺骗性的。⑧因为这种知识按它的概念[本质]说,简直就是无知,因为在行动中的意识本身就是这种[知与无知的]对立。⑨那有力量解答斯芬克斯(Sphinx)之谜的人俄狄浦斯和那天真地信赖神灵的人都由于神灵所启示给他们的话而导致毁灭。⑩那美丽的神借以宣示意旨的女祭司并无异于用双关的话预言命运的女巫,这些女巫,用她们的预言导致人犯罪,她们说出好象有确定性的话,由于其双关性或可以容许两种不同的解释,就欺骗了那个信赖其表面意义的人。?因此有一种意识,它比那相信女巫的意识更为纯洁,比那信赖女祭司和美丽的神的意识更为清醒、更为彻底,它对于父亲自身的鬼魂所作的关于杀他的罪行的启示,不忙于立即采取报仇行动,而还须寻求别的证据,——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这个启示的鬼魂也可能是魔鬼。?”

  ①就前面所说的个体性是作为精神自己的表面的形式而言,

  ——同时,本质,它按照它的形式或按照知道与否来说又区分为二。

  就本质的形式来进行区分,可以区分为两个部分,

  而这样的两个部分,就是说,一个是作为知,一个是作为不知。

  就是说,那个作为知的是作为本质的外在的形式,而那个作为不知的形式,是作为本质的内在的东西,或者说,是那个尚未被展开的本质。

  ②而就本质的这样的区分为两种形式而言,

  ——那行动的精神,它作为意识,这个意识就和意识它的行动所指向的对象相对立,

  ——从而对象,它便被规定为这能知的主体的否定物。

  我们知道,就黑格尔的规定性而言,精神本质上是意识。

  所以,就行动的精神而言,它就是作为意识。

  而就这个作为行动的意识而言,它因为是作为一种目的性,所以,它知道自己的目的性,而这个目的性,就是指向“对象”。

  而这样一来,这样的行动的精神,它就是作为这样一种意识:它意识到自己与那个自己与自己的目的——作为对象的区别。

  而在这种区别中,那个作为对象的“目的”,它就是作为这个意识的对立物。

  就是说,这个作为对象的东西,是作为一种“无知”,或者未知的“对象”,而同意识自己这个“能知”的主体的对立。

  就是说,就本质的规定性,在意识中,或者说,在行动的精神中,就被规定为一个能知的主体,一个与这个能知的主体的对立物——对象,而这个对象,是作为一个未知的无知,而这个无知,它将作为一种将来的“知”。也就是说,这个对象,它从无知转化为知,就是这个行动本身。

  ③而就行动本身,是作为那个同行动的主体对立的对象本身从无知到知的过程而言,

  ——这行动的主体,他因而就发现他自身陷于知道和不知道的对立。

  这样一来,就这个行动的主体而言,它发现自己,是作为一种对立,也就是说,面对的那个对象,是对他而言的一种“无知”。

  就是说,在这里,行动,它就构成对这个无知的那种征服或者否定过程。

  ④就行动的主体陷于这样的对立而言,

  ——行动的主体,他由他的性格决定他自己的目的,

  ——并且行动的主体,他并且知道这目的是符合于伦理本质的。

  在这里,这个行动的主体,它要达到怎样的一种“知”,并不是一种确定的事情。而是说,这样的一种‘知’的达成,是取决于行动主体自身的那个“性格”。

  就是说,就这个对象而言,它就可以被规定为不同的“知”。

  而就这些不同的知而言,它是向不同的行动的主体敞开的。

  就好像是,它可以显现为不同的结果,而这个不同的结果,就取决于不同的行动的主体,而这些不同的结果,之所以是会以一种不同,只是区别于那个行动主体的不同的性格。

  就是说,行动主体的不同的性格,就会导致不同的“知”的出现。

  而之所以会这样,只是因为,行动主体的性格,是决定自己它自己的目的的。

  就是说,行动主体的不同的性格,就会决定,它在作出选择的时候,会选择不同的对象。

  而行动主体,它之所以会选择不同的对象,只是因为,他知道,他要按照自己的伦理本质去行动或者去选择那个对象。

  ⑤但是,对行动的主体而言,

  ——由于性格的规定性,

  ——行动的主体,他知道伦理实体的一个力量,

  ——而就另一个不知道的力量而言,它对他是潜藏着的。

  这样一来,就行动主体而言,规定他的那个性格的方面,是作为伦理实体的一个力量。

  而就这个理论是作为一个潜在的力量来决定他的性格而言,它是不知道的。

  就是说,就行动主体而言,他知道自己是去作出选择,是去打开那个无知,或者说,在行动中把那个无知推动到知。就这样的一种行动而言,行动的主体,它是知道的,它也是知道在行动中,伦理实体的那个力量,是作为同自己的行动相对立的东西。

  不过,就行动的主体而言,它还不知道,那个决定自己选择的那个规定性,是来自伦理实体自身,就是说,是那个伦理实体自身的规定性,决定了他必然以这样的一种方式来行事。就是说,行动的意识,不能意识到,他为何这样来进行行为的抉择。

  ⑥就行动主体的这种知道和不知道而言,

  ——因此,那客观的当前的现实,

  ——一方面是自在的东西。

  ——另一方面是对意识而存在的东西,

  ——作为对意识而存在的东西,是那上界的法则和下界的法则,

  ——在这个关系里,

  ——就意味着那知道的、启示给意识的力量与那自身潜藏着的、在后面隐伏待发的力量。

  就行动的主体而言,

  他所面对的那个现实,一方面是作为一种“自在的东西”,这个自在的东西,是“对象”。

  另一方面,这个对象,它又是作为对行动的主体这个意识而言的“对象”。

  而就这个对象而言,是两个法则,一个上界的法则,一个是下界的法则。

  而就这个关系而言,

  那个自在的东西,作为对象,是作为行动的主体,它知道的,是启示给意识的力量。

  就那对意识而存在的两个法则,是作为后面隐伏待发的力量,这个隐伏的力量,是这个行动的意识,他所无知的,或者说,是他没有意识到的。

  ⑦而就这种力量而言,

  ——一个力量是光明面,是颁发神谕的神,

  ——这神就它的自然一面来说,它是从那照耀一切的太阳产生来的,

  ——它,知道一切,启示一切太阳和宙斯,

  ——作为宙斯,它是前者太阳的父亲。

  就那个知道的而言,这个力量,它是作为光明的一方面,这个是作为明白显现的,是作为神谕的东西。

  而就这个力量而言,它同时,又是作为一种知,是作为一种全知的神的知。

  ⑧不过,

  ——这个说出真理之神的命令和这个命令它对存在着的事物的宣示,

  ——却是有欺骗性的。

  不过,在这里,对那个神谕而言,它作为神的命令,以及这个命令对同它对立的事物的宣示,却是存在一种“欺骗性”的。

  就是说,那个神谕存在是一回事,而对这个神谕的理解,又是一回事。

  虽然那个神谕,是作为一种知,但那个知,它又是作为一种需要加以理解的一种“知”。

  就是说,那个知,它作为一种对象,是存在一种从“自在的知”,走向一种这样一种知的规定性的展开。这样一来,那个自在的知,它就只是一种尚未被展开的知,而作为被理解的知,就是一种知的展开或完成。

  这样一来,自在的知,它就是作为一种“无知”,它就区别于这个完成的知。

  而这样一种区别,它就具有欺骗性。

  ⑨就这种欺骗性而言,

  ——因为这种知识,按照它的概念说,

  ——简直就是无知,

  ——因为在行动中的意识本身就是这种对立。

  就是说,这样的一种知识,按照它的概念而言,它就是“无知”——是需要加以展开的东西。

  且这种知,是作为一种对象,是同行动的意识对立的一种知。

  而这样同行动的意识对立的,它就是一种“无知”。

  ⑩就这样欺骗的而言的知与无知的对立而言,

  ——那有力量解答斯芬克斯之谜的人俄狄浦斯,

  ——他和那天真地信赖神灵的人,都由于神灵所启示给他们的话而导致毁灭。

  在黑格尔看来,那个俄狄浦斯,它虽然具有一种智慧和能力,但是他也一样它那个天真信赖神灵的人,由于不能分辨这样的一种“无知”性,而相信他们的话,而导致他们的悲剧的发生。

  ?而就他们悲剧发生的原因而言

  ——那美丽的神,她借以宣示意旨的女祭司并无异于用双关的话预言命运的女巫,

  ——这些女巫,用她们的预言导致人犯罪,

  ——她们说出了好象有确定性的话,

  ——由于其双关性或可以容许两种不同的解释,

  ——就欺骗了那个信赖其表面意义的人。

  在这里,那些神谕,是具有一种双关的意义。

  而就这种双关性而言,是可以允许有两种不同的解释。

  而作为当事人,他们没有能进行分辨两种不同的解释的可能,而只是相信其中的一个,或者说,只是相信那个作为明面上的意义。

  ?就这样的一种双关的意义的理解而言,

  ——因此,有一种意识,

  ——这种意识,它比相信女巫的意识更为纯洁,

  ——比那信赖女祭司和美丽的神的意识更为清醒、更为彻底,

  ——而这样的一种更为纯洁的意识,

  ——它对于父亲自身的鬼魂所作的关于杀他的罪行的启示,

  ——不忙于立即采取报仇行动,

  ——而还须寻求别的证据,

  ——而这样的一种更为纯洁的意识,所以这样做,

  ——是因为,这个意识看来,这个启示的鬼魂也可能是魔鬼。

  在这里,黑格尔认为,在后来的那个悲剧中——哈姆雷特中,意识,它就采取了一种更接近意识自身的那种态度,就是说,意识以相信自己,相信自己的判断,而不是如同上面的悲剧中的对神谕仅仅是简单的一种接受,而没有加入自己的思考。

  因为就哈姆雷特的意识而言,他是打了一个问号的,就是说,在这个意识看来,那个启示,它可能不是来自宙斯,而是来自“魔鬼”。

  就是说,在这里,黑格尔讨论的是启示。以及对待启示应该采取的态度,是一种无条件的接受呢?还是加入自己的主观的意识,经过思考以后的一种选择接受或者拒绝。“这种[对于启示的]不信赖是有理由的,因为那能知的意识设定确信自身和确信对象性本质的对立。①伦理实体的正义性既然坚持现实在与绝对法则的对立中本身是毫不足道的,它就会发见它的知识是片面的,它的法则只是它的性格的法则,并且它只是抓住了[伦理]实体的一个力量。②行为自身就是一种转化的过程,把它主观知道的东西转变为它的对方,转化为客观的存在,把性格和知识上的正义转化为相反的客观的正义,即转化到与伦理实体的本质相联系的正义,——转化成另外一个激动的满怀敌意的力量和性格——复仇女神。③这种下界的正义同宙斯并列一起坐在宝座上,并且同启示的和全知的神享受同等的尊敬和威望。④合唱队的神灵世界就被那行动着的个体性限制在这三个[超自然的]本质上面。⑤一个就是[伦理]实体,它既是看管灶炉的力量和维护家庭孝道的精神,又是支配国家和政府的普遍的力量。⑥由于这种区别属于实体本身,它并没有在表象里个体化成两个不同的形态,但在现实里却具有它的性格的两种代表人物。⑦反之那知与无知的区别却落在每一个现实的自我意识身上,——只有在抽象里、在普遍性的范围里,它才被区分为两个个别的形态。⑧因为英雄的自我[或主体]只是作为整个意识而存在,因而本质上包含着属于形式方面的整个区别;但是英雄的自我的实体是有局限的,只有区别开的内容的一个方面才是属于他的。⑨于是那在现实中并没有分离开的各自独特的个体性的两个意识方面,在表象里就各自获得其特殊的形态:一个具有能给予人们以启示的神的形态,另一个具有保持其自身潜藏着的复仇女神的形态。⑩一方面两者都享受同等的光荣,另一方面那实体,宙斯,所具的形态乃是两者相互关系中的必然性。?实体是这样的关系:[1]知识是自为的[即不为他人所知的],但是它的真理却表现在简单的语言里;[2]现实的意识所赖以存在的区别却以要消灭这区别的内在本质为根据;[3]对确定性的明白的确信只有在忘怀[一切区别]中才可得到证实。?”

  ①就意识对启示的这种不信赖而言,

  ——这种对于启示的不信赖是有理由的,

  ——因为那能知道的意识,它设定确信自身和确信对象性本质的对立。

  因为在这里,这个对启示,选择不信赖的意识,它之所以这样的一种选择,只是因为,就这个意识来看,它是把确信建立在自身之上,而不是把确信建立在对象性的本质上。

  就是说,就意识而言,它只是相信意识自己,而不是相信那个外在的对象。

  或者说,那个外在的对象,是作为一种异己的东西,是需要从自身予以排除的东西。

  ②而就意识的这种确信而言,

  ——伦理实体的正义性,它既然坚持现实在与绝对法则的对立中本身是毫不足道的,

  ——对这个正义性,意识就会发现它的知识是片面的,

  ——就这种片面性而言,正义性的法则,只是它的性格的法则,

  ——并且这个片面的正义性法则,它只是抓住了实体的一个力量。

  就意识,只是确信自身而言,只是经过意识自身的审核才是真正的“知”而言,这样的一种知,它对伦理实体的正义性就不再是一种无条件的予以接受,或者说,就会把这种正义性作为一种非本质的东西。

  之所以是这样,只是因为,这个意识,它就发现这个正义性知识它是作为片面的知识。

  而伦理实体的正义性知识,它之所以是片面的,只是因为这个正义性的法则,是作为一种“性格的”法则。

  就是说,意识在这种审查中,就发现,这个正义性的法则,它仅仅只是抓住了实体的一种力量。

  就是说,在这个以自身为确定性的意识看来,这个伦理实体的正义法则,并不完全,是存在缺陷的,而这个缺陷就在于,它只是两种法则之一。

  ③就意识到正义具有缺陷的意识,在行动中就会这样,

  ——行为自身,它就是一种转化的过程,

  ——而这个转化过程,它把它主观知道的东西转变为它的对方,

  ——转化为客观的存在,

  ——把性格和知识上的正义转化为相反的客观的正义,

  ——即转化到伦理实体的本质相联系的正义,

  ——而就这样的转化而言,转化成另外一个激动的满怀敌意的力量和性格,

  ——这个另外的力量和性格,它就是复仇女神。

  而对行为而言,那个取得自身确信的它意识,它的行为它就把自身的确信的意识转化为一种客观性。

  就是说,行为,它是按照自己的意识的理解,把那个只是在知识上存在的正义,转化为客观的正义。

  而就这样的一种转化正义而言,它就就会采取复仇女神的力量和性格。

  ④就意识把握自己把正义转化为复仇女神而言,

  ——这种下界的正义,它同宙斯并列一起坐在宝座上,

  ——并且同启示的和全知的神享受同等的尊敬和威望。

  在这里,黑格尔认为,意识把自己理解的知识理解为复仇女神的力量和性格,那个是作为下界的正义,并把它变为现实而言,这个下界的正义,它就取得了那个上界的宙斯意义上的存在。

  就是说,在这里,这个下界的正义,它会因为意识的这种转变而受到同等的尊敬和威望。

  ⑤而就这样的一种转变而言,

  ——合唱队的神灵世界,它就被那行动着的个体性限制在这三个本质上面。

  ⑥就神灵的个体性的限制而言,

  ——一个是实体,作为实体,它既是看管灶炉的力量和维护家庭孝道的精神,又是支配国家和政府的普遍力量。

  这样一来,神灵的个体性,因为意识的这种转变,一方面是作为实体的本质,同时,那个下界的本质,作为家庭的看护神,以及国家和政府的力量也被带进来了。

  ⑦而就神灵的个体性,是作为这三个本质的限制而言,

  ——由于这种区别,属于实体本身,

  ——这种区别,它并没有在表象里个体化成两个不同的形态,

  ——但是,在现实里,这种区别却具有个体化的性格的两种代表人物。

  在这里,黑格尔看来,个体性是作为受限于三个本质上面,这个受限性,是作为实体自身的区别。

  而就实体本身的这种区别而言,它并没有在表象里,个体化为两个不同的形态,就是说,一个是作为下界形态的,一个是作为上界形态的。

  但是,在现实里面,这个实体本身,因为这样的一种区别,就以个体性的形式,出现了两个不同的形态。

  ⑧而就现实中出现的这两个不同形态的个体性而言,

  ——反之,那知与无知的区别却落在每一个现实的自我意识身上,

  ——只有在抽象里、在普遍性的范围里,

  ——知与无知的区别,它在被区分为两个个别的形态。

  与两个不同形态的个体性而言,相反的,就每一个现实的自我意识而言,就出现了“知与无知”的区别。

  而这样两种自我意识的区别,就被区分为两个个别的形态。

  就是说,一个是作为知的自我意识,一个是作为无知的自我意识。

  ⑨就这两个被区分为个别性形态的自我意识而言,

  ——因为英雄的自我,它只是作为整个意识而存在,

  ——因而英雄的自我,它本质上包含着属于形式方面的整个区别,

  ——但是,英雄的自我的实体,它是有局限的,

  ——英雄的自我作为有局限的实体,它只有区别的内容的一个方面才是属于他的。

  而就自我意识的这种知和无知的区别而言,

  就英雄而言,他的那个自我,是作为一个整体的意识,

  所以,就这个英雄的自我而言,它在本质上是包含着属于形式方面的整个区别。

  但是对英雄的自我的实体而言,这个实体,它是具有局限的实体,

  就是说,就上面的区别而言,之有那个有区别的内容的那个方面,才是具有英雄它自己的。就是说,就英雄而言,它还存在自己的“无知”。

  ⑩就英雄的自我所具有的这个局限性而言,

  ——于是,那在现实中并没有分离开的各自独特的个体性的两个意识方面,

  ——在表象里就各自获得其特殊的形态:

  ——一个具有能给予人们以启示的神的形态,

  ——另一个具有保持其自身潜藏着的复仇女神的形态。

  就是说,就现实中的英雄而言,它具有二重性,

  一重性是作为那个具有启示的神性形态,这个是作为知的形态。

  另一重性是作为那个保持其自身潜藏着的复仇女神的形态,这个是作为无知的形态。

  ?而就英雄的这种二重性而言,

  ——一方面,两者都享受同等的光荣,

  ——另一方面,那实体,作为宙斯,它所具有的形态乃是两者相互关系中的必然性。

  因为是作为二重性,所以,它们都是受到尊重的,具有相同的光荣。

  但另一方面,二者,是在宙斯是作为这二重性的统一,就是说,宙斯,它作为这个实体中是作为这二重性的必然性。

  ?就实体是作为二重性的必然性而言,,

  ——实体是这样的关系:

  ——1、知识是自为的,但是这个自为的知识,它的真理性却表现在简单的语言里。

  ——2、现实的意识,它所赖以存在的区别,却以要消灭这区别的内在本质为根据。

  ——3、对确定性的明白的确信只有在忘怀中才可得到证实。

  既然宙斯,它作为实体关系,是作为必然性。所以,它就表现为知识的自为性。

  而这个自为的知识,它的真理性,却表现在那个简单的神谕中。

  而对这个自为的知识相对立的意识而言,它之所以是那个现实的意识,只是因为这个意识,它是作为同这个自为的知识对立的意识,就是说,这个现实的意识,它就以消灭这个区别的内在本质为根据。

  而就这个确定性,对自身的确定性的确信,就只有存在于那个“忘怀”中。

  就是说,就这样的一种实体关系而言,就是把意识自己的那种确信给予消除或者忘记。

  就是说,实体的关系,之所以是实体的关系,就是把意识自己的那种确信给忘记掉,而只是单纯以实体自身的自为的知识为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