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DI | 核查中心“722”以来的问题回复
回复:
您好!根据我国现行GCP对SAE的定义“临床试验过程中发生需住院治疗、延长住院时间、伤残、影响工作能力、危及生命或死亡、导致先天畸形等事件”,试验期间不管是何种原因导致的死亡都属于SAE,都需要报告。如果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方案中将死亡作为试验终点且获得监管部门的同意或默视同意,则可不作为SAE个例报告,但在试验报告中需对死亡事件进行分析。
时间 :2019-05-16
标题:
医院未收到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
咨询内容:
老师您好:我院于2017年05月19日通过资格认定复核检查,证书编号:XF20170479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已收到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批件,但我院一直未收到“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请老师给予查询为盼!
回复:
国家药监局行政受理和投诉举报中心负责证书寄送,请咨询该中心。
时间 :2019-05-14
标题:
咨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检查细则(试行)》是否已发布
咨询内容:
您好,我是郑州中医骨伤病医院伦理委员会秘书。
总局审核查验中心2014年9月5日发出“关于征求《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检查细则(试行)》意见和建议的通知”,请问现在细则是否已发布?
如已发布,请问发布的是《细则》还是《细则(试行)》?在哪里可以查询?能否提供查询链接?
如未发布,请问现在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检查的标准是什么?
我们想要申请成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需要了解具体的认定检查标准,方便查漏补缺,谢谢。
回复:
您好!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检查细则(试行)》尚未实行。机构资格认定检查的标准为2004年国家局发布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请到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
时间 :2019-05-07
标题:
临床试验样品
咨询内容:
老师您好,我公司具备临床样品制备车间(中试生产车间),(1)QC没有微生物实验室,用于临床样品的无菌项、细菌内毒素检测项是否可以委托同一集团下其他公司进行检验,及分析方法学验证?(2)临床样品制备使用的库房可否借用同一集团下其他公司的库房(符合GMP要求)?
回复:
(1)每个批次的临床试验用药物均须检验,以保证符合既定的质量标准。如进行委托检验,应按照监管要求,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委托检验的要求。
(2)生产临床试验用药物的厂房和设施应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并根据临床试验期间药物的特点,在贮存环节避免混淆和差错,确保临床试验用药物质量,保障受试者的安全。
时间 :2019-04-28
标题: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
咨询内容:
老师,您好。2级甲等公立医院,是否可以申请资格认定。如果可以是否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0月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服务指南(项目编码:30010)进行申请资料的准备
回复:
您好!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尚未设立医院等级的限制,请比照《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进行自我评估,评估合格后可《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服务指南》进行申报准备。
时间 :2019-04-10
标题:
关于新药注册生产现场核查
咨询内容:
根据关于印发药品注册现场核查管理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8255号文件内容,新药注册生产时包括省局的研制现场核查和生产现场核查。其中研制现场核查又包括药物临床前研究现场核查、药物临床试验现场核查以及申报生产研制现场核查。
问题1:请问新药归国家集中受理后,在新药注册生产时,在受理之前,是否还有独立的药物临床前研究现场核查和申报生产研制现场核查?
回复:
您好!根据总局关于调整药品注册受理工作的公告(2017年第134号),集中受理后根据审评的需要开展检查,相关要求建议向检查任务的发起单位药审中心咨询。
时间 :2019-03-28
标题:
咨询药物注册试验机构的申报资料相关问题
咨询内容:
请教两个问题:
1、医院是二甲医院,尚没有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是否可以开展1期临床试验?
2、二甲公立医院想申请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在申报的资料清单中,有一项是实施临床试验工作情况(近3年完成临床试验情况);这项条款如何理解?因为没有资格认定,医院怎么可能提供得出近三年的临床试验完成情况?
回复:
1.医院没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不可以开展I期临床试验。
2.近3年完成临床试验情况,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即可。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详询。
时间 :2019-03-21
标题:
关于大型医疗设备临床试验过程中设备装备地点的提问
咨询内容:
我司目前有一大型医疗设备需要进入临床试验,但是研究中心可能没有充足的空间装备该器械,是否可在其他医院安置该设备,并请研究中心研究者和受试者前往其他医院完成研究治疗?如果可以,对安置装配该大型设备的医院是否有具体要求?如果网上回答不便,是否有具体的咨询渠道可以得到该问题的确认回答?谢谢!
回复:
建议咨询国家局医疗器械司注册二处,针对这种情况,器械司研究监督处有具体的要求。
时间 :2019-03-16
标题:
如何在网上申报“临床药物实验基地”
咨询内容:
我科室要申报“临床药物实验基地”,但是,在国家局网站没有发现网上申报窗口。
回复:
您好,可登陆国家局网站http://www.nmpa.gov.cn/WS04/CL2042/#,进入首页“网上办事”窗口,在“网上申请”中选择“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申请”,进入“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电子申请”界面,在“登陆”“注册”下方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服务指南》和《系统用户手册》可下载,按照指南和手册操作即可,如有疑问可拨打指南中的咨询电话。
时间 :2019-02-28
标题:
一致性评价现场核查批次问题
咨询内容:
尊敬的核查中心老师:
一致性评价品种生产现场核查动态核查批问题:按照《现场核查指导原则》,“至少对每个申报品种(规格)的一个批次的动态生产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那么核查时抽样“检查组现场对连续生产的三批产品进行抽样,应包含现场检查动态生产批次的产品,”,所以请问,现场核查时,需要动态几批?如果动态一批,抽样时就有矛盾(需要包括动态批的连续三批?)。
回复:
您好,根据总局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根据立卷审查情况提出有因检查和抽检的需求,现场检查的批次以药审中心提出的要求为准。
时间 :2019-02-26
标题:
数据核查稽查研讨会或培训
咨询内容:
请问CFDI今年什么时候会举办数据核查稽查的研讨会或培训?如有,哪里可以找到报名链接?
回复:
感谢关注。2019年核查中心暂无此类培训计划。
时间 :2019-02-25
标题: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开展对于主要研究者的要求
咨询内容:
老师,您好,请问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开展除了机构备案,专业科室备案以外,承接项目的主研研究者也必须备案吗,如专业科室的大主任备案了,其他研究者,没有备案,其他研究者可以做主要研究者吗?
回复:
您好,根据《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条件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八条(三)规定,凡拟开展临床试验的主要研究者均需要备案。
时间 :2018-12-12
标题:
医院某科室目前未获得临床试验资质,可否申请临床试验备案?
咨询内容:
您好!我是某外资CRO的项目经理,目前有一个三期研究将在国内开展。国内某医院的科室主任对研究很感兴趣,但是该科室此前未获得临床试验资格认定,想问问可否为这个科室申请临床试验备案?如果可以,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希望尽快得到答复,谢谢!
回复:
您好!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须等相关法规正式出台才能实行,目前尚不能为其备案!
时间 :2018-08-17
标题:
怎样保住临床试验批件
咨询内容:
问题背景:临床批件批准日期为2015年9月21日。依据2013年第28号公告,3年内未完成首次提交公示的,批件自行废止。我单位预计在近期取得伦理批件,并提交登记表信息。
请问:取得伦理批件后临床试验批件就不废止还是必须经药审中心认可登记信息后进行公示完成,才算批件不废止。
回复:
你好:
原国家食药监总局28号公告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新获得临床试验批件的,申请人需在获得批件后1个月内完成预登记,获得登记号,并在第一例受试者入组前完成后续信息登记、首次提交公示。获得批件1年内未完成首次提交公示的,申请人需提交说明;3年内未完成首次提交公示的,批件自行废止。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平台由药审中心代为管理和维护,具体操作问题建议您向药审中心咨询。
时间 :2018-08-16
标题:
伦理委员会备案
咨询内容:
您好,我是医院伦理委员会工作人员,根据法规要求要在食药总局备案,咱们中心在2014年发布过相关文件(药认(2014)18号文件),但是相关的电话和邮箱都已经关闭。现在我该去哪里备案,具体准备哪些材料。谢谢!
回复:
具体请电话咨询010-68441583。
时间 :2018-08-16
标题:
临床批件有效问题
咨询内容:
查验中心老师:
您好!
我们工作中遇到申办方提供的临床批件获批日期是2008年7月29日。申办方提供的相关信息如下:
1. 2008年获得CFDA批件,后期未更新过CFDA批件。
2. 2011年批件三年有效期前,通过EC,获得1期EC批件,但因为各种原因未开展起来。
3. 2015年通过EC,获得1期,2期EC批件,开展1期,但因1期执行不规范,CSR未盖章,未向CFDA申报。
我们想咨询两个问题:
1. 该批件是否还有效,可以依据批件开展相关临床试验?
2. 批件备注“本项临床试验应当在批准之日起3年内实施。逾期未实施的,本批件自行废止”。如何认定临床试验实施,是通过伦理,还是召开了临床启动会,还是在临床登记平台登记,还是第一例病人入组?或是其它?
谢谢。盼复!
回复:
你好: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药物临床试验应当在批件后3年内实施。逾期未实施的,原批准证明文件自行废止。法规中未明确时限起点。关于法条解释建议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化注册司咨询。
时间 :2018-07-30
标题:
伦理委员会备案及递交年度伦理审查报告事宜
咨询内容:
根据审核查验中心药认(2014)17号文《关于提交伦理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药认(2014)18号文《关于报送伦理委员会备案资料的通知》要求,需要报送伦理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备案资料,但按照该文件中沈玉红电话及邮箱都已无法联系,请问现在如何报送伦理委员会备案资料和年度工作报告?
回复:
请咨询010-68441583.或者登陆公共邮箱eccfdi@163.com,密码ec123456查看相关要求。
时间 :2018-07-24
标题:
关于研制现场核查的流程
咨询内容:
您好!目前网站上没有明确的新申报的化学药品研制现场核查指导原则,我想了解从申报到研制现场核查结束的流程。临床核查的流程是独立的还是包在研制现场核查里面?我也想了解临床核查的流程。
回复:
你好:
根据国家局134号关于调整药品注册受理工作的公告,集中受理后品种的注册现场核查依审评需求开展。国家局正在制定相关注册现场核查管理规定,请关注国家局网站相关规定的发布。
时间 :2018-07-24
标题:
机构复核通过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遗失,是否有补发流程?
咨询内容:
您好!想咨询一下相关部门负责人,医院已通过国家复核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但由于快递寄送失误,快递送至院办期间未告知GCP办公室。经查询到已是1年前的快递,原件有遗失的可能性。国家是否有扫描电子版证书可以从网上下载?若确认证书遗失,是否有相关的补发流程?谢谢解答。
回复:
请咨询总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电话010-88331866。
时间 :2018-07-23
标题: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是否需要进行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报告填报
咨询内容:
老师,您好!想咨询一下仿制药一致性评价289目录的品种在完成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注册申报时,是否也需要进行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报告填报呢?如果需要填报,是在什么阶段填报呢?谢谢!
回复:
你好:
需根据您的品种受理情况和总局公告情况而定。根据总局134号公告关于调整药品注册受理工作的公告,在2017年12月1日之后受理的品种依审评需求开展临床试验数据核查,不再列入2015年7月以来国家局开展的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范围。如在2017年12月1日之前受理、国家局已公告需要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的品种,需按照要求填报自查报告。国家局公布需自查核查品种清单后,核查中心会相应开放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核查自查报告填报系统,便于申请人上传。你可登录核查中心网站,在“网上办事”----“在线填报”----“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报告填报”中按要求填报。
时间 :2018-07-23
标题:
关于疫苗制品申请生产时疫苗临床试验注册现场核查资料的提交要求
咨询内容:
2013年1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临床试验现场检查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管〔2013〕123号),要求疫苗制品获得申请生产注册受理后,由受理的省药监局在5个工作日内,向总局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报送疫苗临床试验注册现场核查资料,用于贵中心开展疫苗临床试验注册现场检查。
自2017年12月,药品新药注册改由国家总局CDE集中受理。想请问上述123号文件的要求是否还需执行?如果需要执行,原来由省局负责疫苗临床试验注册现场核查资料的转交,现在改为国家总局CDE受理后,是否也改为了CDE受理部门转交给审核查验中心。由于刚刚向CDE受理部门咨询过,CDE反馈说没有此项工作内容,所以流程上不是很清楚,特此咨询。谢谢您。
回复:
你好:
根据总局134号关于调整药品注册受理工作的公告要求,集中受理后品种的临床试验数据核查依照审评技术需求开展。国家局正在制定相关的注册现场管理规定,请注意关注国家局网站相关规定的正式发布。
时间 :2018-07-23
标题:
GCP境外核查
咨询内容:
您好!想请问目前CFDA是否会对境外的site进行GCP核查?如果是,流程是否与境内核查一致(如通告周期)?
回复:
你好:
根据总局134号公告关于调整药品注册受理工作的公告要求,集中受理后品种的临床试验数据核查依审评技术需求开展。总局正在制定相关注册核查管理规定,将明确核查流程、要求、时限等内容。后续请注意关注国家局网站发布的相关规定。
时间 :2018-07-23
标题:
关于接受境外临床试验数据指导原则中的临床试验的核查
咨询内容:
老师,您好!在接受境外临床试验数据的指导原则(52号文)中提到“境外临床试验数据真实可靠,符合 ICH GCP和药品注册检查要求”请问对境外的臨床試驗必须进行GCP檢查还是进行某些境外临床试验的抽查?如果进行检查,流程是什么?周期大概是多久?谢谢老师。
回复:
你好:
对于集中受理后品种的临床试验数据核查工作依审评需求开展。国家局正就注册现场核查事宜制定相关核查管理规定。相关核查程序、时限以国家局发布的核查管理规定要求为准,请注意关注国家局网站。
时间 :2018-07-23
标题:
临床现场核查相关问题
咨询内容:
对于国际多中心研究,如果研究失败提前终止,不提交上市注册申请,是否还会对临床基地进行核查?
回复:
你好:
根据117号公告要求,数据核查的品种为已向国家局提出药品注册申请并待审的品种。对于国际多中心研究失败提前中止的临床试验也应该按照中国GCP的要求规范开展,并按照GCP要求向相关方如伦理委员会等提交试验提前终止的报告并做好受试者的后续工作,确保受试者权益。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有权对该类临床试验进行抽查检查。
时间 :2018-06-04
标题:
资讯“生产注册申请的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报告表”的填写
咨询内容:
CFDI老师您好,请问在自查报告填写“临床分期”,对于采集了PK血(第二目标,为更好的了解研究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特征)的三期研究,是否也需同时勾选分期为“人体药代动力学”,并填写“人体药代动力学PK含人体BE部分”的信息?谢谢!
回复:
您好,自查系统中人体药代动力学指的是I期的PK试验,暂时不包括III期试验中的PK部分。
时间 :2018-03-15
标题:
临床经验机构有权终止本院的临床试验么?
咨询内容:
你好,我想问一下,总局有明确的条例指出临床试验机构是否有权利终止或暂停某试验在本院的临床试验
回复:
您好!《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第十三条列明“伦理委员会的意见可以是:……(四)终止或暂停已批准的试验。”以及第三十一条列明“研究者中止一项临床试验必须通知受试者、申办者、伦理委员会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阐明理由。”
时间 :2018-03-05
标题:
《美国FDA药物临床试验与非临床研究警告信汇编》
咨询内容:
老师您好:
《美国FDA药物临床试验与非临床研究警告信汇编》这本书在哪里能买到呢?
回复:
您好!此书已在当当网预售,您也可以联系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购买。
时间 :2018-03-01
标题: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
咨询内容:
我院申请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受理日期为2017-08-30,受理编号GCP20170122X,一直未有现场检查,请问以后还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现场检查吗?还是要等备案制的出台。
回复:
你好,资格认定现场检查工作仍在进行,具体检查计划请关注核查中心网站
时间 :2018-03-01
标题:
临时进出口的临床试验用设备退回厂家后的溯源问题
咨询内容:
境外生产的PET/CT,临床试验时,由境外临时进出口报关进来,临床试验结束后,应按期退回境外,否则海关会有处罚。请问:此设备是否可以退回境外厂家?试验数据COPY到移动硬盘上进行封存是否可以满足CFDA对临床试验进行核查时溯源的问题?
回复: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应属于医疗器械(PET/CT)的临床试验。如核查现场能够看到用于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有助于检查员的核查工作;如果海关要求必须退回,建议应在境外予以合理保留,以便后续核查中如出现相关问题可以溯源或佐证。仪器所出具的纸质报告或者影像图片、仪器使用记录等相关文件应在临床试验机构进行保存,储存在仪器中的源数据复制到硬盘中应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可读。
时间 :2017-09-18
标题: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检查细则》(试行)
咨询内容:
您好,我想请问国家局是否有出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检查细则》(试行)这份内容呢?看网上都说是国家局2014.9.5发出的,可是在官网上并未看到呢?麻烦请一定要回答,这份资料对我们很重要,谢谢您
回复:
根据现行法规,首次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申请和增加专业申请的检查标准参见《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附件2《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标准》;复核检查参见《总局关于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标准的公告》中所发布的3个标准和2个附录。
时间 :2017-09-08
标题:
关于仿制药新分类问题
咨询内容:
请问一种口溶膜剂的产品在境外上市了,国内没有,但同品种的其他剂型(片、糖浆、颗粒)国内有上市的,如果想研制境外的这个剂型(口溶膜)应该是3类?还是2类?3类是仿制境外上市但境内未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但是该药品的其他剂型国内很多,如果是2类的话2.2含有已知活性成份的新剂型不符合了。应该是几类药?
回复:
相关注册分类问题,请咨询总局药化注册司及总局药审中心。
时间 :2017-07-23
标题:
关于BE试验备案问题
咨询内容:
老师:
您好!
我公司正在开展一项BE临床试验,目前已在药审中心备案获得备案号,在等待30日后已启动BE试验(首先进行了预试验),在正式开始试验前,拟将参比制剂换成另一批次(原批次用量不足以支持后续试验,故重新申购了一批),且试验进行了小的微调,并获得了补充伦理批件,是否需要再次进行BE备案?若需要备案,是否需要再等待30日才能开展试验?在后续临床核查中是否存在风险?
回复:
请转研究核查处回答
时间 :2017-04-10
标题:
关于GCP安全监测信息系统填报网址的疑惑
咨询内容:
老师,您好!2011年CFDA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发文药认[201123号:要求进入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网站(www.ccd.org.cn)点击药物GLP/GCP安全监测,进入后填写,最近要填写信息时,发现之前收藏的网址不能顺利进入了,请问目前如何登陆该系统?是否还要求继续填写信息?期盼您的回复!谢谢
回复:
您好,我中心已更名为审核查验中心,中心网站域名也已更名为www.cfdi.org.cn 请您重新登录网站查询您需要的信息。
时间 :2016-10-28
标题:
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报告填报系统注册
咨询内容:
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报告填报系统注册后生成的《注册账号申请表》所需材料第6点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请务必使用本中心委托书模板》,未找到中心委托书模板。
回复:
你好:你可直接和技术支持人员联系解决该问题,联系电话010-87559072;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6:30
时间 :2016-05-03
标题: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复核检查时间
咨询内容:
您好,想请教一下现在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复核检查还正常进行吗?我院(南昌市第一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是2016年5月2日到期,早在6个月前已经提交复核申请,我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复核的受理通知是2015年11月6日收到的。想询问一下我们机构大致的复核时间是什么时候呢?谢谢!
回复:
你好,请咨询我中心研究核查处。
时间 :2016-03-22
标题:
注册管理办法3类新药申报生产的生产现场核查
咨询内容:
老师:您好!
我想问下3类新药(若按新的注册分类属于仿制药)申报生产的生产现场核查的核查是否仍由审核查验中心负责,还是由省局负责?谢谢!
回复:
您好。
按照现行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药品核查管理规定》要求,新药的注册生产现场检查有总局审核查验中心负责组织检查。
时间 :2015-10-16
标题:
有关GCP机构复核检查的问题
咨询内容:
您好!我是汕大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GCP机构办公室的秘书,我们机构证书已经过期2月余,但仍未接到复核检查的通知,网站上也未能查到检查时间,想要咨询下检查时间。另外因为我院GCP机构主任因家中急事需在10月25至11月23日期间回美国处理,不在国内,能否请求复核检查的时间避开这段时间,谢谢!
回复:
国家总局将统一安排复核检查工作,请等待;在检查安排中我们会考虑您院具体情况,尽量避开此时段。具体安排届时会有具体经办人按程序提前5天和您联系。
时间 :2015-08-17
标题:
关于临床试验自查报告表附件中的申办者质量管理体系
咨询内容:
老师,您好:请问自查报告表附件中的申办者管理体系都包括哪些,是与临床试验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吗?谢谢!
回复:
是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体系,不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哪些就看你们自己公司的实际情况。
722后
722前
以下时间久远可能较今有些变动
时间 :2015-03-25
标题:
GCP资格认定复核检查受理问题
咨询内容:
老师:
您好!我们医院2015年1月初已收到“GCP资格认定复核受理通知书,已取到受理号(GCP20140077XF),但在网上查不到已受理的情况。请问是不是收到受理通知书就代表已经受理,还是一定要在网上查到受理号才算受理?
回复:
您好!
你们的资料已到我中心,请做好复核检查准备。
时间 :2015-01-05
标题: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颁发的GCP培训证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否认可
咨询内容:
请问: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于2014年3月28 -- 30日举办“药物临床试验法规、技术和实战操作”GCP培训班(第11期),所颁发的GCP培训证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否认可?多谢!
回复:
GCP的培训形式可根据医院各自的情况采取不同形式,其核心是研究者应掌握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和GCP原则,保证药物临床试验的规范性。
时间 :2015-01-05
标题:
关于GCP质量管理员专业的要求的问题
咨询内容:
GCP征求意见稿里面规定质量管理员具有医药学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生物科学专业可以担任质量管理员吗?
回复:
可以。
时间 :2014-12-26
标题:
关于《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检查细则(试行)》的问题
咨询内容:
老师您好,因为我们准备申请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现在准备申请材料,想咨询您一下,关于GCP培训的问题,每个要申请资格的临床专业具体要求有几位医务人员接受高级研究学院的GCP的网络培训班呢?药物临床试验技术和GCP相关法规的培训都包括在网络课程里吗?还是药物临床试验技术要从别的途径单独培训?真的谢谢您,帮助我们解决急需的问题!
回复:
您好!我单位是检查机构,不负责培训,关于高级研修学院GCP网络培训的内容建议您询问高级研修学院。关于申请资格的专业研究人员的培训问题,请仔细查看《药物临床试验资格认定办法》中所附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标准》(附件2)及我中心网站公布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检查细则(试行)》(http://192.168.2.2/ccdweb/main?fid=open&fun=show_news&from=view&nid=6342),内有详细的要求。
时间 :2014-05-19
标题:
药物临床机构的GCP认证分期(临床Ⅰ期,Ⅱ期Ⅲ期或Ⅳ期)吗?
咨询内容: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准备做一个精神病药物的生物等效性试验,联系了几家医院,部分医院没有一期资质,不能进行,也有的医院说只要有临床试验资质(GCP认证)且有Ⅰ期病房,就可以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我想确认一下,咱们国家GCP认证,分期(临床Ⅰ期,Ⅱ期Ⅲ期或Ⅳ期)吗?
回复:
您好!目前我国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是按机构和专业进行认定的,尚未分期认定,也未给任何机构颁发过I期临床试验研究室的资格证书。
时间 :2014-05-19
标题:
网上培训获得的GCP证书SFDA是否认可?
咨询内容:
您好,请问通过由昆泰跨国公司(Quintiles 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 (CCD-SFDA)联合提供的全球GCP(Good Clinical Practices)网络培训获得的GCP证书,国家局是否认可?谢谢
回复:
您好!这个肯定是认可的。其实培训的主要目的是获得GCP知识和药物临床试验技术,至于培训的方式不是最重要的,关键还是学以致用并通过国家局检查组的现场考核。
时间 :2014-05-19
标题:
能否用同一型号的不同设备生产的临床用样品作为注册批
咨询内容:
您好,我公司在研的一个生物制品(细胞表达产品)将要申请临床试验。
种子罐为一套系统;因最后一级发酵时间较长,我们计划安装两个完全一样的大反应罐轮流发酵,每罐作为一批。
请问在设备验证充分证明两个反应罐没有差异条件下,能否将两个罐生产的产品(计划每罐两批,共四批)后三批用于药品注册所需的连续三批进行申请?
谢谢
回复:
有关申请临床试验用样品生产条件要求及提交材料技术要求请详询总局药品审评中心。
时间 :2014-02-18
标题:
咨询GCP相关规定
咨询内容:
你好!请问一下临床试验中的电子数据采集(EDC)技术指导原则》和《临床试验中的计算机系统验证技术指导原则》什么时候可以发布?
回复:
您好!有关药物临床试验的技术指导原则事宜清询问药品审评中心。
时间 :2014-01-02
标题:
关于一次性疫苗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管理规定
咨询内容:
认证中心老师:
您好!
有一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关于新出的《一次性疫苗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管理规定》法规,我们企业打算在原先的临床试验(2010年开展)的基础上做一个免疫持久性研究,将之前接种的人群召回抽血,进行一项免疫持久性研究。请问临床基地是否同样需要申请一次性疫苗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谢谢!
回复:
如果负责机构和所有的试验现场均为具有有效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包括机构和专业),则可不申请一次性疫苗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
时间 :2013-12-02
标题:
药物临床试验核查
咨询内容:
临床核查时抽取 的病例数比例是多少
回复:
一般是25份以下全部检查,超过时适当增加抽查比例。
时间 :2013-12-01
标题:
关于儿童
咨询内容:
我参加了2013年在哈尔滨举办的现场检查培训班,当时我有一个问题咨询了专家,问题是:我院儿科不是国家批的专业,感染科是国家批准的专业,现在感染科要参加一个3~18岁的儿童作为受试者的项目《在免疫激活期HBeAg阳性慢性乙型肝炎儿童患者中进行的一项聚乙二醇干扰素-2a(PEG-IFN, Ro 25-8310)单药治疗与非治疗对照的IIIb期平行、开放研究》,当时专家的答复是不可以,我将意见反馈给了主要研究者,主要研究者问在何法规上提及,我也找了,但是没找到,请专家指导,谢谢!
回复:
GCP资格认定是根据专业进行认定的,儿科临床试验必须在儿科专业进行,具体请查看《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 :2013-11-26
标题:
GCP证书丢了怎么办
咨询内容:
您好!
我的GCP证书拿到单位与科里同事一同保存,但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已找不着证书原件,请问如何处理为好?可以补证书吗?请您百忙中尽快回复,谢谢!
回复:
1、咨询原培训单位一下,看能否补办;
2、GCP培训不能仅培训一次就万事大吉,需要不断培训。
时间 :2013-11-04
标题:
GCP认证培训
咨询内容:
我院将进行首次GCP认证,参与认证人员是否只能参加GCP的专项培训班?谢谢!
回复:
是的,参加资格认证所有人员要经过GCP培训。
时间 :2013-09-24
标题:
新增儿童适用人群需要做多少对临床试验
咨询内容:
一个化药品种,已经在国内和国外批准上市,但是国内还没有适用于儿童人群和适用于儿童的最小规格,想增加儿童人群和增加规格,如果申报这个品总是按六类申报吗?需要做多少对临床试验?
回复:
此问题请咨询药品审评中心。
时间 :2013-09-04
标题:
经过GCP认证是否能承接生物等效性试验
咨询内容:
专家您好!我医院经过了GCP认证,但没有一期认证,请问是否能够承接生物等效性试验呢?
回复:
我中心负责GCP现场检查,有关政策性问题请咨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
时间 :2013-08-07
标题:
关于GCP认证的问题
咨询内容:
老师,您好!想问一下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什么时候下来,谢谢!
回复:
资料已提交到国家药监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研究监督处,您可向他们咨询,谢谢!
时间 :2013-06-13
标题:
如何进行GCP网上培训?
咨询内容:
在网页的首页有GCP网上培训的链接?我如何才能获得网上培训的资格,费用怎么交?
回复:
您好!我们这个GCP培训是面向GCP知识较丰富,参加过较多药物临床试验的研究者和省药监局监管人员,主要内容是ICH-GCP培训,全英文,是免费的,但名额有限。如果您觉得符合条件,需要你们机构推荐,提交个人信息表格,审核通过后可以参加。如果您是初学者,建议去咨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他们那儿有各种GCP培训,但需要收取一定费用。
时间 :2013-06-07
标题: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复核系统解锁
咨询内容:
您好!我院有专业到期需要进行认证复核,登录“复核检查系统”提示需要申请解除数据锁定,方可开始填报,但页面上的联系电话座机为空号,麻烦告知可联系的部门及电话,谢谢!
回复:
复核检查专项任务支持电话:18701589909。详情请登录http://fuhe.chinagcp.org。
时间 :2009-12-07
标题:
临床试验机构问题
咨询内容:
我们是重庆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国家临床试验机构,认定专业有皮肤、肿瘤、神经内科。由于我院同重庆市中医院于2008年10月整合,目前中医院进行了整体搬迁,已正式营业,医院分为两地,原中西医结合医院留在原址。科室进行了整合,原认证地点为重庆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所在地。由于工作需要,有如下问题进行咨询,我们需怎样操作或提交什么资料,敬请回复为盼!谢谢。
1、现临床试验能否在中医院进行?因为肿瘤科已整合,在两地均设有病区。医护人员统一管理。
2、如我们要在中医院申请中医专业,中医院是否还需要机构认证?
3、重庆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国家临床试验机构是否需按执业许可证的名称更名为重庆市中医院?
回复:
请咨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研究监督处。
时间 :2009-12-07
标题:
关于药物临床研究机构
咨询内容:
师,您好!
我公司有一治疗急性喉炎的中药新药拟开展3期临床研究,打算请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参加,该院的耳鼻喉专业GCP认证待审批,请问何时能得到批复?据该院药理基地负责人介绍,专业认证的检查已通过,如果认证暂未公告,能否开展临床研究?感谢!急盼回复!
回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公告的专业,不能进行临床试验。具体请向国家局相关部门咨询。
时间 :2009-10-27
标题:
有关一期临床试验资格的提问
咨询内容:
老师您好!请问从哪里可以查询到国内哪些机构有做一期临床试验的资格,因为这里的数据库查询只能查到哪些机构通过GCP认证可进行2,3,4期大临床试验。是否通过GCP的认证的都可以进行一期临床试验呢!谢谢!
回复:
国家局没有公告I期临床试验室资格的名单,可咨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研究监督处,电话:010-88331023。
时间 :2009-09-09
标题:
药品拆零管理
咨询内容:
医疗机构购买大包装药品(例如复方维生B溶液、鱼石脂软膏)在制剂室分装成一定规格的制剂供临床使用,制剂外包装标注分装单位、有效期(根据药品原包装标示的有效期),分装后不检验直接在临床使用。因为涉及药品分装(一个生产过程并且可能带来污染),该行为如何界定?该行为是否属于药品拆零行为还是涉及制剂配制管理范畴?急盼!谢谢!
回复:
临床试验用药物,由申办者准备,临床试验药物的制备,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时间 :2009-07-03
标题:
关于临床试验机构认证
咨询内容:
在SFDA网站的临床试验机构认定公告中的20个公告时间为从2005年2月3日发布的第一号公告至2009年3月第20号公告,这些名单表示被认证、承认的临床试验机构,那么原来SFDA在2004年公布的基地名单,与这20个公告不完全重复,那些老基地是否还被承认具备药物临床试验的资格?如果不承认,重新认证会以多长的时间表计划完成?那些老的基地绝大部分都是著名的大医院,应该不会有医院不想继续认证的。
还有就是原来的医院分科和如今的分科有变化时,该如何处理?比如原来肿瘤科获得认证,如今分成几个专门的肿瘤部门,比如消化、呼吸肿瘤等,原来的肿瘤认证是否仍可以包括这些细分的科室?如果细分后的科室新主任,有的接受过SFDA的GCP培训,有些没有,那又如何认可?
我们在找寻医院做临床试验的时候,如果经认证的机构不能满足试验需求,找还没有被认证、或2004年之前的老基地作试验,有什么关系吗?
回复:
肿瘤专业通过后,再分成具体的肿瘤专业是可以的。其他问题可咨询国家局注册司研究监督处。
时间 :2009-07-03
标题:
关于老机构和专业复查咨询
咨询内容:
我是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本药物临床试验机构,2008年申请新专业同时申请对200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和6个专业进行复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2009年3月6日已下发受理通知书(受理号:GCP20090006X),现国家局发文6月份之前有效期到的机构和专业必须提出复查申请,我们这份受理通知书可以吗?是否还要重新申请对老专业复查报告.谢谢您在百忙中给予回复.
回复:
有效期到的机构和专业必须提出复查申请,按国家局通知办.
时间 :2008-11-27
标题:
如何打印“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证标准和申请表格
咨询内容:
您好!
合资的医疗机构可以申请”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证吗?“, 民营医院是否有资格申请?
谢谢!
回复:
可致电局安监司咨询,010-88331013
时间 :2008-07-24
标题:
I期临床试验研究室药物测试还在进行吗?
咨询内容:
我们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I期临床试验研究室已通过国家局现场检查合格,按规定应进入药物测试程序。经与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药检处联系,药检处许老师请我们咨询你们是否还能申请进行I期临床试验研究室药物测试。
回复:
现在不进行测试,最近国家局有I期临床检查意见出台
时间 :2008-06-03
标题:
哪些医院具有I期临床实验基地资质?
咨询内容:
我公司做3.1类新药临床,不知道在哪里可以找到具有I期资质基地名单。
回复:
目前,SFDA没有公告具备I期临床试验资格的机构。但1998、1999年SFDA公告的药物临床研究基地中,基地有I期临床试验能力的,可进行I期临床试验。请密切关注SFDA关于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的相关信息,如有变动,以SFDA公告为准。
时间 :2008-04-15
标题:
关于我院申报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问题
咨询内容:
我是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负责申报临床试验机构的人员,我们医院06年初递交了申请,06年7月接受了SFDA专家组现场验收,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请问我们申报机构的手续走到哪一步了?什么时候我们能够拿到批文?谢谢!
回复:
过期,不再作答。08.4.15填写
时间 :2008-04-15
标题:
建议
咨询内容:
曹主任:
您好,去年有幸参加多次国家组织的药品质量检查,了解了部分临床试验的基本情况,存在于我国药物临床实验研究的问题。正值,新局长推行新政,很多文件征求意见,笔者认为,临床研究中实验室研究(临床前研究和I期临床试验室测试研究)存在不少问题,有些问题还是十分严重的,作为药监部门来说:监管好药物研究的每一个环节,必须依靠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又要通过监管促进药物研究的发展是我国的药物研究尽早和国际药物研究接轨,监管和淘汰那些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药物研究发展方向的落后的东西。对于保证国家用药安全,促进国家的技术进步,提高中华民族的生活质量,药监部门担负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药物研究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遵照国际通行的惯例,再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尽早布局,超前的实施。目前,我国药物临床试验包括药物临床前试验,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非国家认可的实验室(个人、不合格的实验室,所)大量存在,生产出大量不可溯源的、可信度不高的数据资料;国家药监部门,依据这些不合格实验室提供的不合格的资料,进行药物的审批,一个本来十分严肃的,科学的、规范的、有法可依的事情,由于是基于无从溯源的,过程无法控制的文件资料,所以,再如何的审慎、认真的监管,也显得苍白无力,只能是下不为例的草草收场和法不责众的结果。当然此话严重了。
鉴于正在征求意见的《药物临床前研究办法》(GLP)和《药物临床研究管理办法》(GCP)法规,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制定和解释,笔者想为两个管理办法提些意见,试想从根本上解决监管部门头痛,领导心痛,研究部门眼痛的实验室问题。
1、凡进行药物试验的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必须按照国际通行的惯例和标准实验室要求,获得国家认可资质,有认可资质的实验室才能接受试验,药监部门明确:药物临床和非临床试验推行合格实验室制度,规定实验室达标的最后期限,没有获得国家认可的实验室生产的数据,不能作为药物审批的依据,杜绝生产不合格实验室的存在空间。
2、加大对获得国家认可资质实验室的政策扶持,凡是来自于获得国家合格实验室生产的数据资料优先审批;当合格实验室生产的数据和没有任何资质的实验室数据发生矛盾,根据实际情况和通行惯例优先通过国家认可实验室的数据资料;因为,获得国家认可实验室的社会公信能力更高;有更大的竞争力赢得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信任,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公共活动需要,政策管理需要;表明了实验室具备按照国际认可准则开展监测服务的技术能力;获得了签署互认协议的国家地区实验室认可机构的承认,有利于消除技术壁垒;参与国际实验室认可的双边、多边合作,在认可的服务范围内使用“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标志;列入《国家认可实验室名录》提高实验室的知名度。
3、在药物研究领域中推行国家认可合格实验室制度,从制度上杜绝不合格的人,不合格的设备设施,不合格的材料,不合格的方法,不合格的管理(所谓实验室管理的6个要素(人、机、料、法、环、测),保证药物研究的质量。标准化组织相信,当一个实验室按照标准对其活动的各要素进行有效控制的时候,这个实验室就 是一个能保证工作质量的实验室。如果相同类型的实验室遵从的是相同的标准,去实施技术和质量控制,那他们之间的能力是等同的。不同的是他们从事的业务范围 。此制度的推出,必将大大提高我国药物研究的规范化程度,由于实验室更注重日常化的质量和技术的过程化管理,使得药物研究的质量大幅度提高,试验过程的可溯源性保证了数据资料的可溯源相和科学可行,必将大大减轻药物监管的工作量,使得药监人员从繁忙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合格的实验事实必将大踏步的促进我国的药物研究工作的进步。
4、目前,国际推行的合格实验室认可标准,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和ISO/IEC15189:2005生物实验室认可标准等),是非常严格的质量和技术管理体系,落实这套标准,将有利于国家药物研究的进步和保证药物研究的质量。目前,迎奥运,北京地区医院生化验部门要求推广该标准,可见实验室国际化要求;海关、检验所、质检局、国家检验检疫,国家计量研究院和省级药品检验所部分已经通过该标准,可见国际化接轨的迫切需要。
药物临床前和药物临床实验研究迫切需要借助此标准加强对整个过程的监管,一个关系到国计民生人民健康的大事,也迫切需要国际化的标准来规范,药监部门依赖的数据必须科学和公正的,过程能重现,能全面溯源,一切让数据说话,而不是随心所欲。
肖大伟
南京市第一医院I期临床试验室
2007.10.1
回复:
已转交曹主任
时间 :2007-11-30
标题:
临床试验的CRF表采用电子CRF表是否可以?
咨询内容:
您好!请问如果临床研究的单位采用电子CRF表对原始记录进行录入,国家GCP认证中心是否认可其原始性?另外这种电子系统是否需要经过认证中心认证,或者药监局认可哪个单位的第3方认证?
谢谢
回复:
你好
电子CRF现在只是推荐使用,目前还没有部门进行认证,CRF本来就不是原始资料.进一步可咨询SFDA安全监管司研究监督处,88331003或88331013
时间 :2007-11-30
标题:
关于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证的问题
咨询内容:
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证中
对于申请资格认定的专业不清楚,
比如放疗科属于放射治疗专业范畴吗?还是医学影像学专业?但它又是一个临床科室,主要治疗肿瘤患者,是否属于肿瘤专业?
回复:
比较复杂,要看医院对科室的设置,现在在资格认定中有两种情况.
一是,大的说是医学影像专业,再具体是放射专业;
另一种情况,放在肿瘤专业.
时间 :2007-01-10
标题:
关于GCP咨询
咨询内容:
贵中心负责人:
您好,我院将准备申报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想向贵中心了解:
1. 国家对申报时间有没有具体要求?
2. 申报材料上交几份?
非常感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
回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
1、申报国家药物临床试验的机构,可随时申请。
2、申请资料、申请表、电子软盘一式2份
时间 :2006-10-25
标题:
问关于原药品临床试验基地及专业
咨询内容:
04年8月开始对原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及专业进行复核检查,复核后有没有一个总的合格的原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及专业目录?之后国家局出的资格认定公告1-11号包括原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吗?如果没有包括那么为什么公告内有部分原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呢,例如复旦大学肿瘤医院等?谢谢!
回复:
目前尚无总目录,认定后的机构名单及专业请查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公告”。现资格认定所公告的不完全包括原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主要情况是一些原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申请增加新专业,正处于资料审查、现场检查或审批的过程中。对于没有申请新增专业的原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该基地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原专业进行了复核,复核合格的,国家局予以公告。
时间 :2006-10-25
标题: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是否是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咨询内容:
我公司现在脊柱内固定器,准备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做临床试验,但不知到该医院是否是国家药临床局指定的临床基地医院,烦请叫贵中心及时给以回复。
谢谢
回复:
医疗机构是否具备临床试验资格,请查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公告”。另外,脊柱内固定器属于医疗器械,其临床试验问题请咨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
时间 :2006-08-30
标题:
咨询临床研究机构资格
咨询内容:
贵中心负责人:
您好,我公司准备开展肿瘤药物临床试验,想向贵中心了解上海肿瘤医院是否具有1期临床试验资格,非常感谢!
回复:
尚未批准。请留意本网站首页“认证公告”栏目中“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公告”。
转自:驭时临床试验信息 公众号 2019年7月22日

第八十六期药物GCP网络培训开班通知
征文令
◤我们渴望众人发声 用文字传递知识◢
如果你喜欢用文字表达态度
请来金玉良研
与众多研友们一起分享交流
只要你的来稿与临床研究行业相关
知识点,点评,建议,观点......随你选!
投稿方式:发送至邮箱:liuyan@inmind-cn.com(邮件名称:来稿-姓名/昵称), 或者加TA微信(微信号:sarah28ly)
记得投稿时一定要留下联系方式,若被选中发表,有稿费支付!

小研
除金玉良研原创文章外,他人通过本平台发布的原创文章及转载文章观点仅代表原作者本人,不代表本平台立场。所发文字、图片仅用于学习交流使用,并在显要位置注明出处来源,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