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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政调〔2021〕4号
友谊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
友谊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和在县中、省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县政府决定成立友谊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许友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晨亮 县政府办主任
吉 凯 县民政局局长
吕学文 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苏学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
殷凤莉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任鹏飞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东龙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国庆 县司法局局长
李建伟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李红军 县科协主席
陈洪军 县残联理事长
李 强 县委网信办主任
王 阳 县人大法制委委员
李长春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孙文财 县公安局副局长
于宏远 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兴刚 县财政局副局长
周 量 县医保局副局长
谢思勇 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马 波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郑玉钢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陆吉新 县农业农村局书记
李进国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贾士卓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杨 娣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凤玉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魏荣铁 县总工会副主席
王海诚 团县委副书记
刘海霞 县妇联副主席
杨秋梅 县工商联副主席
董勤俭 县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孙国峰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 郡 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高铁民 县经济合作促进局科技管理股股长
宋国东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马熙光 县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主任
赵 启 县烟草专卖局副经理
二、工作机构
友谊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吉凯兼任。
三、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牵头协调推进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指导各乡(镇)和相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促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儿童福利政策落实情况、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处置工作;总结、交流、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未成年人保护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岀讨论议题,按要求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推动会议议定事项落实。
友谊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3日
原文件链接:http://www.hljyy.gov.cn/c/2021-07-23/50699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