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起举报,拍黄瓜举报人父子重出江湖,这次他们举报的是花店

  据工人日报报道,继举报拍黄瓜后,株州的这对父子又举报了花店的人民币花束。

  这对父子总共举报了400余起。

  在株州,他们举报了多起饭店拍黄瓜。据一家店主表示,在店里消费了几百元,被这对父子举报到了市监局,饭店停售后,又被举报到上一级管理部门,要求10倍赔偿。

  “我一年也赚不回这个钱”

  饭店老板如是表示。

  众多饭店经营都在遭举报后联名向市监局反应,并表示这对父子系恶意举报。

  必须要说明一点的是,严格来讲,饭店经营者在没取得冷食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售卖拍黄瓜的行为确实涉嫌违法。

  但因为冷食许可证门槛较高,所以一般情况下小店均未办理。

  得说这对父子脑瓜灵光,它们敏锐地抓住了这一点,于是便开始了它们的疯狂举报之路。

  从工人日报的报道中可以看出,不管怎么举报,它们的最终要求都是十倍赔偿。

  有些时候,维权是必须要得到法律支持的。

  但当举报变成了碰瓷,把法律的漏洞当成了创收的手段,这也就偏离了立法的精神。

  换句话来说,这就是法律的漏洞。

  不管是什么漏洞,都会有人来钻。

  应该说,国人从来就不缺大聪明,只要是有利可图,啥事都是可以干的。

  那个买腊肠索要赔偿的,还有到超市专门购买过期面包后索要赔偿的。

  虽然很多人都干不来这个行当,但就是有些人干得来。

  这也就使得社会上出现了许多职业打假人。

  有些人可能会说,只要生产者、经营者都合规了,那么自然也就不会被举报了。

  这话只说对了一半,就拿饭店冷食经营来说,这个许可的门槛高,本来就不是给小饭店制定的。

  小饭店经营者可能就是你我他中的一员,是正在成长中的个体经济,如果都是这么严的条条框框,发展不起来不说,就是管理者也是不愿意看到的。

  因为经营者要缴税,发展大了就能交更多的税。

  一个企业从成立的那一天起就有一个天然的合伙人,那就是管理者,明白了这个,也就能明白了许多问题。

  当然,也不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就不重要了,你看,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不少地方不就出台了简化冷食许可的措施了嘛。

  这回有了管理者强力的背书,举报自然也就消停了。

  吃的放心,

  经营得放心,

  为拍黄瓜正名只需一个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