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12岁残疾少女,被侵犯事件调查,证据确凿为何不予立案!

  2021年7月,临夏12岁残疾少女小燕被三人性侵,警方两次不予立案的事件,在2022年5月30号被小燕的叔叔马建强写成举报信公布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了舆论关注,然后案子很快有了新的进展。

  5月31号,临夏州临夏市公安局对涉嫌强奸犯罪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6月3号,临夏州临夏市检察院对他们批准逮捕。

  本以为此案到此告一段落,但是在昨天,中国新闻周刊报道的事件调查中,很多细节真的是令人出离愤怒,震惊不已;明明证据确凿就不予立案,还取保候审,强奸犯有罪,难道相关办案人员就脱得了干系吗?一、2021年的7月30号到8月2号下午4时,小燕在临夏州临夏市被三个二十七八岁的网友控制,强制发生关系,家属报警;临夏市公安局当晚9点抓获了三名犯罪嫌疑人,做笔录期间,警察询问小燕是否反抗,小燕回答反抗了,我用脚把他们踢了,脚趾头到现在还疼;但当时警察并没有对小燕的脚趾进行鉴定,第二天,家属带着小燕去临夏市人民医院做了检查,医生提取到了精斑,并表示处女膜破裂新伤;回家后的小燕两次自杀,萎靡不振;二、事发几周之后,警方以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

  相关知情人表示:此案在最初办理时,由于嫌疑人都拒绝承认知道小燕不满14岁,并且是主动约会网友,因此未予立案;马建强不服申请复议,但依然维持原决定。

  直到2021年的11月17号,宁夏回族自治州公安局出具决定书,决定撤销此前的刑事复议决定书。

  这期间,马建强自费带小燕做了未成年人性防御能力精神鉴定,并将鉴定结果邮寄给刑警队;直到2022年农历新年之后,本案才予以立案,工作人员表示:三名男子抓了两个,另一男子不构成犯罪,罪名不是强奸幼女,是组织未成年人淫乱罪;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到了2022年开春,此案移交至宁夏市检察院,检察院决定不予逮捕,办理了取保;看到这,想必屏幕前的您应该和我想法一样,先不说是否是强奸幼女,强奸罪总是有吧,更何况这还是轮奸案,证据如此确凿,为什么不能立案?

  另外,刑法中并没有组织未成年人淫乱罪的罪名,相似的罪名是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这难道执法人员不懂吗?三、小燕的律师表示,在最初报案时,警方很可能缺少认真地取证和调查,一开始如果好好办,不可能当时不立案;另外,对于小燕所笃定的曾告诉过对方年龄,如果没有及时固定聊天记录,那么记录可能已经灭失,无从查证;另外,对于脚趾骨折的情况,如果及时进行伤情鉴定,将可能成为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增加嫌疑人的刑期;此外,当犯罪嫌疑人没有第一时间被抓,他们就有可能串供和毁灭证据,导致后续工作很难进行;试问对于这三个人渣来说可能是十年无期亦或是死刑,但是这对于相关工作人员来说仅仅就是渎职嘛,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