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故意杀人为什么不缓刑至18岁执行死刑?

  反正过几年就要死,还不如多犯些法才不亏。

  就像很多罪,大家都觉得判死刑也不为过,但是法律上只是几十年或是有期徒刑 。

  目的不是不重罚这些犯罪分子,而是如果一个罪就判他死刑,那么他会想总是会死,也就没有了顾忌,引起更多的案件的发生。

  同理一个未成年人犯罪将死刑定到成年后执行,那么在成年前的这几年,他会肆意妄为,犯下更多的罪。

  我个人觉得最好的方法其实我觉得最好的方法,是根据刑法上的惩罚加重民法上的赔偿金额,让他们家里倾家荡产,他成年后背负上天价赔偿。

  一方面可以让监护人更加主动的教育未成年人,另一方面负债不像死刑那样容易让人有过激反应,实施起来会减少许多再犯罪可能。

  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刑事政策和社会效果的考量,加之未成年人的可塑性很强,所以目前的刑法典的起刑年龄最低为14周岁,并且限定了8种行为『刑法典第17条第2款』。

  当然,阁下的缓刑建议针对目前讨论较多的是否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是一个较大的启示!因为目前的物质生活水平发生了重大的改观,这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未成年人的发育也较之以前更好的改善,身体素质也很发达。

  未成年人的犯罪主要是冲动型、激情型、非理性型的,这和未成年人的成长年龄,身体心理发育,社会阅历,个人素养等都有很大的关系,社会的教育和感化也很重要!

  死刑包括「死立执」和「死缓」两种。从世界的范围内来看,都不适合适用于未成年人,因为这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犯罪年龄取决于他犯罪完成阶段

  他17岁杀人,定罪的时候就是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人,然后就量刑。

  所以不管关多久,他都会以17岁来判。

  还有,法院对于这种案子的判刑一般都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里结案。只有判了刑才能关,没判刑不能关监狱,所以你的问题逻辑就有问题。

  法律是目的,不是工具。这样做只会让法律变成主观性极强的一个工具。今天他有罪被判死刑,明天你就可能无罪被判死刑。像中国古代一样

  这牵涉到人大立法的问题,不是那么简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