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不起诉丨“未”你照亮前行的路

  会上,检察官向参与听证的人员详细介绍了基本案情、社会调查情况、法律适用、拟处理意见及理由等。小玖、小琦(均为化名)系某高中学生,在明知他人可能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有偿出租、出售他人实名注册的微信号,从中获利。结合二人系初犯偶犯、犯罪时系未成年人、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情节,综合考虑其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及认罪悔罪等情况,拟对其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听证员在认真听取案件汇报之后进行了充分评议,一致认为对二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不仅把握了法律尺度,也融入了司法关怀和检察温情,同意检察机关拟处理意见。

  注重教育引导 传递司法温情

  “希望你们能珍惜这次机会,牢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安全上网、文明用网,避免成为网络犯罪“工具人”,同时要认真学法、严格守法,对自己的行为和人生负责,才能不负未来。”经教育训诫,两名涉罪未成年人当场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错误,今后一定吸取教训,做遵守法律法规的好公民。申彦民检察长随即开展现场家庭教育指导,教育家长要以身作则,多一点耐心和关注,多一点理解和信任,多一点沟通和陪伴。在场的法定代理人也表示今后会加强亲子沟通,提升家庭教育能力。

  

  监督考察帮教 促推少年回归正轨

  为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进行有效监督和帮教,当日,检察机关对小玖、小琦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同时,与二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霍林郭勒市未成年人观护帮教中心、二人所在学校签订《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协议各方将及时通报帮教考察情况,实现对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的全方位监督考察,确保帮教考察取得预期效果。

  拿到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的小玖对检察官表态说:“感谢检察官给我机会,让我能在新学期放下思想包袱,今后我一定会好好学习,学法守法,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下一步,霍林郭勒市检察院将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定期以电话联系、约谈法定代理人、开展社会调查、听取思想汇报等方式对被附条件不起诉人进行跟踪、帮教,完成好监督考察工作,帮助涉罪未成年人走上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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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霍林郭勒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