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来看动画片!这些都是电视上禁播的!


2001年12月4日,是全国第一个法制宣传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全国“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每年都要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全国法制宣传日逐步成为我国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权益的有效载体,成为展示中国法治建设成就,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窗口。
广电普法
为法治发声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普法活动进行中
关于广播电视的法律知识
你知道多少呢?
让我们通过动画一起来轻松学习~
1
打击虚假
让广告明明白白
生活中
我们能看到各式各样的广告
但是有哪些广告形式和内容
是被禁止的?
?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是被禁止在广播电视播出的。
经2011年、2020年两次修订实施的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广播电视广告作为广播电视节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坚持正确导向,树立良好文化品位。
?广播电视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误导消费者。
?禁止含有危害国家或宣传邪教、淫秽、赌博、暴力、迷信等内容的广告播出。
国家鼓励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的制作和播出,而且规定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日公益广告播出时长不得少于商业广告时长的3%,规范广播电视广告播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构建健康积极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2
保护广播电视设施
是每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广播电视设施有建于路旁的传输线缆,有用于广播电视信号发射与监测的设备,可以说他们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根据自2000年11月5日开始实施的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广播电视设施的义务,禁止侵占、哄抢、私分节流,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否则不仅会使广播电视节目无法正常播放,还有可能导致救灾、抢险、防汛和灾害预警等重大公共信息无法发布,由此贻误排除险情或者疏散群众的时机。
人为损坏设施要承担行政责任,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管理单位处罚,严重的甚至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24条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保护广播电视设施从你我做起。
3
规范未成年节目
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19年4月30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明确了16条未成年人节目禁止的内容,包括要求未成年人节目不得诱导未成年人谈论名利、情爱等话题,不得宣扬童星效应或者包装炒作明星子女,不得肯定赞许未成年人早恋等。
《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作为第一份专门针对未成年人节目发布的管理规定,目的是规范未成年人节目,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管理规定的范围囊括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网上网下统一标准,将未成年人节目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