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统一的名字叫做少年A/少女A,以极其残忍的手段,杀了人,行了凶。

  *此篇涉及到未成年人犯罪

  可能会造成心理不适,请谨慎观看

  孩童的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反应了某些人性最深处最真实的恶,因为年幼无知,未被社会僵化边界感,而更愿顺从内心。

  在我们的眼里,他们的生命脆弱如冬日的树枝,而在他们眼里,别人的生命亦是如此。

  1、

  2004年6月1日,日本长崎县佐世保市大久保小学,一位小学六年级女生(11岁)(出于未成年人保护,简称少女A),持美工刀,捅进同班同学「御手洗怜美」(12岁)的颈动脉。等救护车赶来时,被害人已因失血过多而死亡。

  经鉴定,致命伤口长达十公分、深十公分(脖子几乎要断掉的程度),双手均有不止一处防护伤,有挣扎痕迹。现场惨不忍睹,被害人上半身全部染成红色。

  

  一个11岁的孩子为什么会做出如此残忍的事?让我们看看事情是如何发生的:

  日本传媒称,凶手少女A,对警方说﹕“我不觉得她(死者)写在我网站上的东西有趣,所以我叫她出(教室)。我想杀死她。”

  (左:少女A,右:被害少女)

  御手洗怜美是两年前从长崎市转学过来的插班生,父亲是《每日新闻》佐世保分局局长,母亲于三年前患癌症病逝,上有两个各就读大学、国中的哥哥。而少女A的家庭背景,父亲是个体经营户,但时常卧病在床,母亲在某家商场的内衣店打工。

  事发之前,少女A虽学习成绩优异,是学校篮球队的佼佼者,但是个性内向,经常需要回家照顾生病的父亲,与班上同学关系比较一般,时不时要受到「主流」同学排挤。

  

  家庭经济能力较好的御手洗怜美拥有比别人更多新奇的东西,于是很容易在同学中成为焦点,但成长中缺乏母爱。

  日本NHK电视台报道,两人原本(看起来)关系还不错,喜欢互相传递电邮和手机短讯,但忽然交恶,据同学称她俩最近曾在一次校内体育活动中大打出手。

  案发前四日,御手洗怜美在少女A的个人博客上留言,说了些她发型不好看,身材臃肿等,污蔑谩骂的话,这让少女A心灵受创。从那天起,这颗要杀人的种子开始成长发芽了。

  少女A供称,她的杀人方式,模仿的是5月31日晚间9时由水野真纪主演的「月曜悬疑剧场:女侦探千钧一发(第六集)」,当晚的剧情是5名被害人在路上遭人杀害,2小时的节目共出现8次被害人被美工刀刺杀的血腥画面。“下手前几天也想过用其他方法杀人,不过「看完连续剧后,决定用这个方法(美工刀)杀人」。”

  由于未满14周岁,少女A被判送进少年感化院进行治疗教育,2008年,少女A被释放。

  2、

  1997年5月27日,早晨,神户市立友丘中学校门口,摆着一颗11岁小男孩(土师淳)的头部。这颗血淋淋的人头,样子十分可怕,脸部从嘴角到耳朵被人用利器割开,眼部被划了X,附带两张字条,内容是:“酒鬼蔷薇圣斗的游戏要开始了。愚钝的警察诸君,试着来阻止我吧!关于杀人我感到非常的愉快。好想看到人的死亡。用死亡来制裁肮脏的蔬菜吧,用流血来制裁我经年累月的怨恨吧。———SHOOLL KILL 学校杀手酒鬼蔷薇圣斗。”

  

  他将自己称为「酒鬼蔷薇圣斗」(酒:酒精,鬼:恶魔,蔷薇:红色玫瑰,圣:圣战,斗:搏斗,少年A将除自己以外的所有人都看作蔬菜。)那一年,他14岁,正在读初中三年级。

  

  然而,这并不是他第一次杀人。

  在此之前,他已经在寻找机会“练习”杀人,并取得了一些“成果”。

  1997年2月10日下午14点左右,少年A尾随两名小学女生(此前并不认识),在走到神户街的某处僻静地点时,突然掏出准备好的锤子对其中一名女生进行攻击,另一名女生惊吓后逃跑。被攻击的女生被医院判定重伤。

  1997年3月16日,中午12点25分左右,少年A和一名小学女生搭讪,途中突然用铁锤击女生头部,随后逃跑,两天之后,女学生不治身亡。12点26分,少年A在逃跑过程中不巧碰到了同校另一名女生,由于怕被发现,他又用13公分小刀刺向对方腹部,致人轻伤,两周后,受害人痊愈。

  随着这两起案子的发生,罪恶感给少年A带来巨大的快感,于是,这场「酒鬼蔷薇圣斗事件」也紧接着发生了。

  1997年5月24日约下午13点30分左右,土师淳与少年A在偶遇,少年A以要带土师淳看蓝色乌龟为借口,将他诱骗到附近的一个高台处行凶,他用鞋带绕着受害人颈部,将其勒死,然后藏匿在角落。手段极其残忍。

  第二天,少年A又带了一些作案工具返回案发地点,锯断受害者头部,甚至喝掉了一些脖子附近的血。在这个过程中,少年A兴奋到SJ。随后,他将整颗头颅带回家,仔细清洗。

  与此同时,神户警方也开始了对土师淳失踪案的调查,当天下午,警方试图从刚刚清理完作案工具的少年A口中得出点什么线索,但一无所获。于是满怀自信的少年A,就做出了上所述说的27日事件。

  最终,在6月28日日本警方终于将少年A以怀疑杀害土师淳以及侵害他人身体罪逮捕归案,在搜查少年A的住处时,发现了大量日记,日记中描述了对生活的极端的愤怒与憎恨,并且对日本当时的教育制度表示了强烈的不满… 确定了少年A,就是凶手。

  1997年10月13日,少年A因不满刑责年龄,被判进入感化院治疗,2004年3月10日,已经成年的少年A出院,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2015年,少年A的自传《绝歌》,在没有告知任何受害者家属方的情况下,由太田出版社出版,内容是关于他自己的犯罪自白和成长经历。

  

  过于详细的杀人过程和心理描写,遭到死者家属抗议,但依旧占据日本亚马逊书籍销量榜首,卖出25万册,加印三次,给如今的少年A带来好大一笔财富。

  

  3、

  2018年3月30日,下午5点45左右,13岁的男孩拿着刀,在楼梯间,逼着13岁女同学琪琪一件件拖掉衣服,这件事发生在中国湖北省孝感市。

  不知道姓名,我们先叫他男孩A,这天他蹲守在女同学家的楼道门口,手里握着刀。

  这栋楼房里401号房间没人居住,男孩A非常熟悉地形。

  放学之后,他看到琪琪进了楼道,便直接冲过去将刀架在了她的脖子上,从一楼拖到四楼。男孩A使用暴力逼迫受害人交出身上的所有财物,把刀一次次捅在她身上。

  等琪琪脱光了衣服,男孩A便意图性侵。

  但由于受害人的拼命反抗,他未能得逞,随后,男孩又逼着琪琪站起身,划伤她的左右两侧大腿,告诉她:死后都要记住我。

  好在后来,琪琪的选择从窗户逃走,从四楼跳下,爬到三楼平台处。最终才得以得救。

  浑身是血的琪琪被送往医院医治,医院诊断证明显示:患者被人用刀刺伤伤及颈部,当时即感受伤部位疼痛,伴大量出血,无胸闷、呼吸困难不适。急诊CT显示,颈胸部皮下气肿,纵膈气肿、积血等。除颈部外,琪琪手臂、腿部多处被刺伤。

  按照法律规定,男孩A未满14周岁,不用负刑事责任,所以警方无法立案,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维权。

  (详情请看澎湃新闻:)

  第三起事件与前两起不同,前两起中的未成年人,是杀了人,第三起,是行凶。

  别觉得这种事情离你很远,你是成年人,不可能会受到未成年人的伤害。

  2017年7月3日,5岁的男孩把2岁的女孩莉莉抱进电梯,好玩按下了18楼。小女孩一个人到18楼后,本能朝着阳光走去。楼顶护栏失修,一脚踏空从18楼坠下。

  2014年,10岁男孩在家看动画片,因嫌楼外施工的声音太吵了,就用小刀把安全绳割断,当时施工人员正在8楼外作业。

  2016年,一位母亲带着7岁的男孩等地铁,看到旁边小姑娘吃鸡排,小男孩嚷着也要吃,他妈妈让他管小姑娘要,姑娘没理他,男孩生气了,在地铁进站的时候,突然狠狠的把姑娘推向了轨道。

  2017年2月,在一家火锅店,一个看上去8、9岁男孩,想偷拿走邻桌女生的手机,未遂,趁人不注意,男孩直接端起滚烫的火锅,浇在了女生头上脸上,导致女孩被烫毁容。

  2018年3月,11岁的男孩(四年级1米4的身高120多斤),从背后猛推已经怀孕4个多月的孕妇,问到他为甚要这么干的时候,他满不在乎的说“我看电视上孕妇摔了会流产,我就想看看推倒她会不会也流产?”

  如果你只是觉得,这帮小孩儿只是“不懂事儿、熊孩子、还没长大?”

  不,不是。校园暴力事件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恶性案件屡见报端,我们读书的时候几乎身边都碰到过校园“恶霸”,一旦行为过激,就是恶性犯罪。

  以上说的这些,这是犯罪。不论犯罪者本身是否心智成熟,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满没满18岁,但是被害者,以及被害者的家庭,他们受到的伤害一点点也不会减少。

  在《告白》里,两个学生杀死了森口悠子(老师)的女儿,于是她用自己的办法报仇。以一个孩子用自己的炸弹炸死了自己的妈妈,另一个孩子将母亲割喉作为结尾。

  

  这种以暴制暴的手段,似乎看起来不合乎正确的价值观,但是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报仇的真正作用,情理上甚至可以让观者的情绪达到平衡。

  电影作品反映的是一种可怕的可能性。法律保护未成年人,但是人的仇恨,足够以更残忍的方式再返回头“杀掉”他们。

  我想说,从源头上杜绝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是我们要重点处理的问题。对生命负责,是我们成年人,要教育给孩子的首要原则。请大家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