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能不能改未成年孩子姓氏!

  伴随着离婚率的攀升,婚生子女抚养、姓名变更等问题也随之产生,作为父母而言,名字不过是一个代号,其实很多时候,父母亲们都忘记了,姓氏的第一权利人是孩子。希望父母能更多的倾听孩子的声音,尊重孩子的意愿,不要给孩子造成难以弥补的心里伤害,为孩子创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在一般观念看来,子女即便因父母离婚而不能与父母共同生活,但基于对血缘关系的认同和对民间习俗的尊重,子女的姓氏并不需要发生变更。但现实生活中,仍存在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基于对父母另一方不按约给付抚养费等诸多不满以及子女户口迁移、上学等客观需要变更子女姓氏的情形。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从上述法律条文可以看出,姓名是自然人参与社会生活的人格标志,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的规定,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不得违反公序良俗。父母离婚后涉及未成年人利益的纠纷处理,应坚持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

  涉及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须由监护人双方协商决定。如果一方要给孩子改姓,简单来说需要两个步骤。首先,需要监护人双方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10周岁,还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其次,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孩子户口本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户籍办理机构需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的。否则,监护人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一方不同意,户籍办理机构不会办理改姓更名手续;如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办理机构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的。

  在实际生活中,为了防止父母双方对姓氏存在争议,很多地方直接从源头解决纠纷,要求更改未成年人姓氏,需父母双方一致同意。

  但凡事都有例外,时有一方单独更改孩子姓氏的情况发生。这个就有意思了,我们遇到过父亲不满公安擅自改姓直接找到公安要求恢复原姓氏,公安恢复后,子女起诉的。也遇到过父亲不满公安擅自更改要求公安恢复,但公安置之不理,父亲起诉的。

  但无论哪一种,有一点是确认的,离婚后,如果只是将父亲的姓氏更换成母亲的姓氏,这几乎是无法复原的。而如果改成继父母姓氏,则可以要求复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