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一起嫂子与小叔子不伦婚外恋引发的血案

  人和动物的区别不仅在于人类会使用工具,还在于人能够克制自己的欲望,懂得什么叫做伦理秩序,所以才能够组成一个稳定有序的社会,才能让自己的生活过得更加美好。

  但是有些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僭越伦理道德的约束为所欲为,最后酿成苦果,2013年,深圳就曾发生过一起嫂子与小叔子不伦引发的血案。

  (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仅配合叙事,侵删)

  2014年2月23日,深圳龙华新区某片荒地上有人发现了一具男尸,警方接到报案之后立即赶往现场,发现死者系失血性休克死亡,背部有多处伤口,脖子上和手臂等地方都有不少抓痕,死亡时间在12小时以内。

  经过走访调查,警方很快确认了死者的身份,他就住在附近的小区里面,名为熊某龙,就在当地工作。通过对他身上残留的生物信息进行检测,对小区附近的监控进行调查,警方最终锁定了一名女子的嫌疑,而这名女子正是她的嫂子付某陶。

  就在23号18点左右,警方在租房中对付某陶实施抓捕,见到警方之后她的情绪十分激动,大喊大叫,其丈夫处在状况之外不明所以,但最终她还是就范,被警方带回了警察局。

  到案之后,她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接受审讯的时候一直流泪,称对不起自己的孩子,自此,一桩关于叔嫂之间的不伦恋浮出水面。

  付某陶29岁,籍贯在江西,多年前打工的时候与丈夫相识,结婚之后两人共同前往深圳务工,育有小孩,在旁人眼里夫妻两人感情甚好,很少有矛盾。

  他们的生活本来过得十分平淡安稳,但是2013年8月份,丈夫的堂弟熊某龙突然前来投奔他们夫妻俩,在没有找到落脚的地方之前一直借住在他们家,正是这段时间让两人的感情变得微妙起来。

  付某陶的丈夫工作时间不固定,有时候早出晚归,有时候第二天凌晨才回来,而付某陶的工作时间比较固定,两人之间存在“作息差”,这就导致她与丈夫见面的时间并不多。

  本来付某陶也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但是熊某龙的突然到来却让她心里起了涟漪。熊某龙最开始那段时间没有找到工作,所以白天基本在家,与付某陶单独相处的时间很多,最初两人还有些拘谨,到了后来,距离越来越近。

  与丈夫相比,熊某龙长得更加帅气,身材也更加魁梧挺拔,浑身上下都充满着力量与活力,让付某陶忍不住为之沉醉,而她自己本身也风韵十足,熊某龙也不顾与哥哥的情义,跨出了不该跨的一步。

  两人多次在家里偷欢,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几个月过去,熊某龙的生活开始步入正轨,所以希望断绝这种不正当的感情,遭到了付某陶的拒绝。

  2014年1月份,两人因为这件事情爆发了激烈的争吵,看出来付某陶情绪十分激动之后,熊某龙及时低头,阻止了事情往更严重的方向发展,但是他对她早就已经没了感觉,所以下定决心要分开,付某陶认为他这是始乱终弃,十分愤怒。,逐渐生出怨恨之心。

  2月22日这天,付某陶决定再做最后一次挽留,要是这一次还不成功,她就将熊某龙杀掉,所以约他见面之前还准备了一把小刀。

  晚上八点,丈夫已经出门工作,付某陶一个人在家等着敲门声响起,熊某龙按时赴约,但是看向她的时候眼睛里面已经没有了爱意,又说了一次分手。两人在房间内纠缠了2个小时,付某陶的恨意逐渐加剧,而熊某龙一直强调这是两人最后一次见面,执意要走。

  自己为了他背叛婚姻,到了这个时候却突然将她丢下,付某陶觉得自己被人玩弄了感情,已经动了杀心。她称最后再送他一次,于是与他慢慢悠悠走到了一处荒地。

  付某陶故意走在熊某龙背后,趁他不注意拿出刀子扎在他背上,双方随即扭打在一起,本来双方体格具有差距,但是付某陶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手中还拿着刀,所以很快就让熊某龙处在劣势,看他摔在地上之后还拿出一块大石头砸他的头,直到他死亡才停手。

  她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根据法律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

  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付某陶与熊某龙两人在婚外发展感情,熊某龙有破坏他人婚姻之嫌,本身存在重大过错,付某陶在作案之后主动坦白,认罪态度好,且两人本来就是因为感情纠纷发生矛盾,与社会恶性杀人事件不同,法院审理之后最终对付某陶给予一定减刑,判处她无期徒刑,并处民事赔偿13万元。

  一场引发了一场,最惨的人莫过于付某陶的丈夫,自己的弟弟与妻子同时背叛自己,虽然最后他们两人的下场都很凄惨,但是对他来说这终归是一种不可逆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