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协作筑牢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网

  

  原标题:多方协作筑牢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网

  昌江县检察院干警来到辖区学校开展“护苗”法治宣传活动。

  昌江县检察院干警开展禁毒宣传活动,现场发放禁毒宣传手册。

  海南省昌江县检察院始终秉承“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刑事方针,立足检察职能,坚持寓教于审,实现法治教育、亲职教育全覆盖。稳步推进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实现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该院主动担当,能动履职,为昌江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奉献检察力量。

  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昌江县检察院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特别是对性侵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未成年人等严重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益的犯罪行为,坚持“零容忍”,从快从严办理,做到“应捕尽捕、应诉尽诉”。同时,该院强化“侦捕诉”协同机制,对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全面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今年上半年,该院办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批准逮捕7人,提起公诉17人;对性侵害案件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8件,有力打击了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

  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昌江县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教育、感化、挽救”为方针,坚持“预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审慎适用逮捕、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今年上半年,该院办理涉罪未成年人审查逮捕6人,不批准逮捕6人,不捕率100%。办理涉罪未成年人审查起诉10人,起诉6人,相对不起诉3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

  对不捕不诉的,不能一放了之,而是要不断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观护帮教。该院适时引入专业的社会力量,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和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做好家庭监护帮教,坚持做到“每案必帮”,对不逮捕的涉案未成年人,每月定期帮教1次;对不起诉的涉案未成年人,持续跟踪帮教3个月至6个月,持续做好跟踪帮教、亲职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等,帮助其回归学校、家庭和社会。

  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诉讼制度,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合法诉讼权益。为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昌江县检察院未检部门在办案过程中,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援助、法定代理人到场等特殊制度,切实保障了涉案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在刑事检察工作中,该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以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没完没了抓落实,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形式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不断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积极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形成保护合力。昌江县检察院在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方面持续发力,深入贯彻落实“护苗”专项行动各项要求,与有关单位加强合作,进一步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共识,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共同体”。该院充分发挥未检案件集中统一办理优势,强化综合履职,对酒吧雇用童工,酒吧、KTV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等问题依法立案调查,并向有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推进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尊法、学法是守法、用法的基础和前提,送法进校园,强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对保护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具有重大意义。昌江县检察院选派包括检察长、副检察长等6名院领导在内的17名干警到辖区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常态化推进校园法治工作,开展以“预防性侵、校园欺凌、禁毒”等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活动40余场次。

  (徐生爱)(徐生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