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纪实:2004年南京一桩叔嫂不伦畸恋引发的荒唐血案

  位佛门大师曾说过:“种孽因,必有孽果,既以做下恶业,反悔固是徒然,隐瞒亦属无用”,自古以来因果循环报应不爽,种下孽因,就必然会收获孽果。

  

  在江苏南京就发生了一桩,叔嫂不伦畸恋引发的血案。男子婚后出轨堂嫂,逼走堂哥后和堂嫂以夫妻身份同居。殊不知两人的孽缘,主动会产生孽果,在一起12年后,果然酿成了一桩悲剧。

  2004年4月21日,南京市江宁区居民在家里抓到了一个小偷,随后立刻报警。警方赶赴现场准备将小偷带回派出所,可让所有人意外的是,小偷看到警察后竟然声称自己“杀了人”,并且还要和去自首,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说起这桩案例,还得从4月9日江宁区的一桩血案开始说起,这天下午家住江宁区骆村社区的余先生准备把家里空置的房子租出去。他有一套小单间租给了一个叫张乃生的男人,只不过张乃生已经两个月没出现,房租也没交。

  因此余先生以为,张乃生偷偷回了老家,不准备继续租房。可就在余先生带着房客去看房时,却被出租屋内的景象吓得说不出话。只见小屋内赫然躺着一具尸体,地面的血早就结痂,一旁的房客更是吓得大叫。

  

  警方接到报案后很快确定了死者身份,死者曹某系张乃生的“妻子”,两人虽然没有住在一起,但曹某经常买肉买蛋来看望张乃生。如今曹某遇害,警方立刻开始对失踪的张乃生展开调查,直到两个星期后张乃生因为偷食物被警方抓获,从他的口中民警也得知了案情的全部过程。

  事实上,张乃生和死者曹某之间,并不是夫妻关系,曹某其实是张乃生的堂嫂,因为两人的一段畸恋,最终引发了这桩血案。而说起两人的不伦之恋,还得从90年代初开始说起。

  1991年,家住泗洪的张乃生结婚了,只不过他和妻子之间并没有多少感情,婚后夫妻生活也非常平淡。可偏偏张乃生对比自己大6岁的堂嫂有了贪念,张乃生的堂哥住在他家隔壁,两家人竟然串门。

  堂嫂曹某本就是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因丈夫长期在外打工,难忍寂寞便和张乃生出轨偷情。这件事很快就在村里传开,闹得沸沸扬扬。张乃生的堂哥得知后,羞于回家竟然干脆在外地定居,任由两人胡来。

  

  1992年,张乃生的妻子也忍受不住流言蜚语,选择和张乃生离婚,从此之后张乃生便和堂嫂曹某以夫妻的名义开始同居。2001年,张乃生来到南京市打工,在外打工的日子里,张乃生经常让曹某来南京陪他。

  几乎每年曹某都会来南京两三次,一住就是三个月。对外张乃生直接声称曹某是自己的妻子,两人是一对夫妻。也正因此,余先生才会将曹某误认为是张乃生的妻子。按理来说,两人感情这么好,张乃生没有理由对曹某下手,可偏偏在2004年,因为工作问题曹某和张乃生发生了矛盾。

  2004年初,张乃生说服曹某来到南京打工,曹某在玄武区某富商家中当保姆,一个月工资不低,她也很喜欢自己的这份工作。可张乃生却不满意,因为曹某平时住在玄武区,有了工作之后也不能陪他一起生活。

  于是张乃生再三恳求曹某辞掉工作和他一起生活,并表示自己会给曹某再找一份工作。可当曹某辞去保姆的工作,来到张乃生的出租屋中住下后,张乃生一连好几天都没有帮曹某找到工作,为此两人发生了矛盾。

  

  二人产生争执后,曹某对着张乃生大吼:“你不让我走,我偏要走,难道你还能让我死不成?”

  被激怒的张乃生顿时喊道:“就算死我也不让你走!”说罢张乃生拿起一把菜刀威胁曹某,没想到曹某丝毫不怕,竟然冲上来抢夺菜刀。

  二人在抢夺菜刀时,张乃生失去了理智,直接挥舞菜刀砍向曹某,随后又将重伤倒地的曹某掐死。在杀害了曹某后,张乃生本想自杀,奈何没有自杀的勇气,于是干脆逃到了附近的山上藏匿,渴了就喝泉水,饿了就去山下居民家中偷东西吃。

  直到2004年4月21日,张乃生下山偷东西时,被居民发现并交给了警方。张乃生自知犯下大错,于是选择向民警自首。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张乃生和曹某争执时失手砍伤曹某,这一行为尚且不构成故意杀人。可他在曹某倒地后,不仅不将曹某送到医院,反而动手将曹某掐死,该行为已然属于故意杀人罪的范畴。

  

  综上所述,张乃生的行为最终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考虑到这是一桩家庭纠纷引发的血案,并且张乃生有自首情节,或许法院会从轻处罚,判处其死缓或无期徒刑。

  无论如何,张乃生都要受到惩罚和制裁,因为这是他自己种下的因果。从他违背伦理道德,出轨自己的堂嫂开始,就注定二人会受到唾弃,并承受上天降下的因果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