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第一例未成年人死刑判决经过

  上一篇我写了墨西哥废除死刑后的弊端。今天我们将目光聚焦到我们的邻居——日本,讲述它的第一个未成年人死刑案件——“福田孝行杀人案”中。在这个极端残忍的案子中,检察官从受害者的角度出发,没有遵循未成年人受害者不判死刑的传统以及法律界坚持废死组织的阻拦,坚持要求判处未成年人罪犯死刑,并最终让罪犯得到了死刑判决。“死刑的意义在于,让一个犯了杀人罪的犯人,诚实的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打从心里反省自己的误行,决心将自己剩余的人生用来赎罪并对社会做有意义的奉献。一个本来十恶不赦的坏蛋,最后可能会脱胎换骨变成真诚努力的善人。可是,国家社会却要夺去这位,已经重生的“善人”的性命。很残忍,很冷酷,是不是 是的!无情的夺取他人宝贵的生命,的确是很残忍的一件事。相对的,这个时候犯人才会真切地体会到,被自己残忍杀害的人,他们的生命也是这样的无价。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手段,而是让犯人可以诚实面对自己所犯的恶行的方式。”

  上面这段话受害者家属本村洋先生在说过的,他说出许多支持死刑的人想说的话,这也是为什么我选择了这个案例的原因之一。原因之二是在这个案子中为罪犯福田孝行辩护的律师安田好弘和我们前面提到的组织“台湾废除死刑推动联盟”有关系,在后面看到他的言论,你就知道什么叫“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了。

  1999年4月14日下午,福田孝行乔装成水管检查的工人,按门铃进入被害人本村弥生家中,随后将其压制企图性侵,被害人激烈反抗,福田便将其掐死。在被害人死后,随后用胶带捆绑双手,以及封住口鼻,以避免被害人突然苏醒,再将其遗体奸淫。被害人女儿本村夕夏在一旁哭闹不休,甚至爬向已死去的母亲,福田将其重摔至地上数次后,再将其以绑剑道护具用的小绳勒死,随后分别将母女俩的尸体置于棉被收纳柜中,拿取被害人家中财物后逃逸。

  男屋主本村洋下班返家后,因不见妻子及女儿的踪影,加上家中一片凌乱,不安的在家中寻找妻女的下落,随后在棉被收纳柜中发现妻子全裸的尸体,随即报警,警方在棉被收纳柜的最上层找到夕夏的遗体。

  案发四天后的4月18日,嫌犯福田孝行遭到警方逮捕。

  一审

  开庭时福田孝行穿着拖鞋进入法庭,在律师推手示意的情况下,福田孝行才向被害者家属方向鞠躬,并说“真是对不起,我做了不可宽恕的事。”而这一行为也成为了法官认定犯人福田孝行“已经有悔改意思”的参考。

  而福田杀人的理由也十分胡扯。他声称将婴儿置于抽屉当中是为了获得哆啦A梦的帮助,哆啦A梦一定会从时光机(抽屉)中爬出来;而奸淫死去的受害者,是为了效仿《魔界转生》中令死者复活的仪式。

  2000年最终一审判决为无期徒刑。

  我要讲一下的是,日本和中国台湾一样是没有真的无期徒刑的,加上福田孝行当时只有18岁,而日本规定成年为20岁,在少年保护法作用下,表现好只有七、八年就可以出狱了。

  当听到法官下无期徒刑判决时,福田孝行竟然对着受害者家属本村洋先生比了一个“V”的手势。

  本村洋先生在判决之后召开记者会,说道:“我对司法很绝望。原来司法保护的是加害人的权益,司法重视的是加害人的人权。被害者的人权在哪儿 被害家属的权益在哪儿!?如果司法的判决就是这样,那不如现在就把犯人放出来好了,我会亲手杀了他!”

  二审

  该案检察官不服一审无期徒刑判决,继续以死刑控诉。

  最终2002年法官将控诉驳回,“犯人当时才刚满18岁又一个月,思想尚未成熟,顾及被告未来还有无限的可能性。对于将来,不能论定犯人完全没有更生的机率,所以驳回检方死刑的控诉,维持无期徒刑的判决。”

  三审

  检察官在此时依然不放弃,继续上诉至最高法院。三审是最后的决战,检察官在这一战中将罪犯的伪装和为他辩护团队的恶心面孔全部揭露了出来。

  在三审中,检察官列举了福田孝行向自己的友人写的信中的摘录,“某一天一条(公)狗在外面看到一条(母)狗很漂亮,就骑了上去,这能算有罪吗……”“也许等出狱的时候我已经大彻大悟了,不过也许再干一次也没准儿”“这世界终究是由恶人获胜的~七、八年之后,等我出狱时,你们要举办盛大的party欢迎我啊~””从上面的话中可以看出福田孝行完全没有一点点悔意,甚至为自己的行为沾沾自喜,还有再犯的可能。

  三审中,福田孝行也突然推翻自己以前故意杀人的陈述,而说是意外。他的律师团也赶紧为他开始圆谎。福田的律师们辩称福田不但没有杀人,甚至没有强奸的意图。他冒充管子工到被害者公寓,是因为寂寞而“希望和人打交道”。他之所以抱住受害人是因为受害人太善良、美好,以至于引发了福田心底对母亲的思念。是被害人的反抗让他手足无措,为了制止被害人的激烈动作而误将其扼死。此后对被害人尸体的奸淫是因为他从某本书上看过,通过性交的仪式可以使女性起死回生。

  检察官驳斥道,“被告人称奸尸是为了让被害人复活,但无法解释同时用胶布贴住被害人口鼻这一行为,这显然是为了防止受害人苏醒。”

  最终2008年三审判决福田孝行死刑。

  本村洋先生在判决后表示“我会把判决书带到墓前让妻女知道。”

  此时,案犯福田孝行也仿佛刚刚意识到死亡的威胁,并在这一威胁下感到了恐惧。他写信给本村洋请求宽恕,称“虽然犯下了非杀不足以恕罪的恶行,但希望能给一条生路,因为我不希望至死都作为一个恶人。”废除死刑之人总说死刑无用,但是从这里可以看出死刑让一个罪犯认识到错误的作用是立竿见影的。

  结尾

  在2011年,安田好弘接受台湾废除死刑推动联盟邀请,演讲名《凝视柔弱悲哀的人性深渊:论如何恪尽律师的天职》,以光市母女杀害事件为例替废死作发言:“我的当事人(福田孝行)在夕夏小妹妹的脖子上打的是个蝴蝶结,而且还有点松,可见得他并没有置夕夏小妹妹于死地的意图。”但安田好弘矢口不提他的当事人是用蝴蝶结勒死小妹妹的。其无耻程度和我前面写到的废死联盟的成员说出的“犯人是弱势群体,请社会不要欺负他们。”不相上下。

  在本案上诉到最高法院时,被告福田孝行的辩护律师由原来的两人(自愿担任)增加为二十一位,规模之大,堪称世纪辩护律师团。这些辩护团律师成员们正是所谓的人权拥护者,他们以废除死刑为最大的使命以及任务。至此,本来是一场单纯的凶杀案的审判,却被这群赞成废除死刑的人权派律师们当成表演舞台,开始他们一幕幕卑劣可耻的表演活动。而这也是为什么我十分佩服在本案中的检察官吉田检察官,他没有被这些所谓的律师专家吓到,而是秉承为受害者和其家属的权益坚持控诉,虽然困难重重,但还是坚持到底。

  最后到我写稿的时候,我查到福田孝行还未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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