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迫16岁女友卖淫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强迫卖淫罪与罪的界限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由于本罪在客观上亦表现为以暴力、胁迫等方法强迫被害人与他人发生性行为,故与罪就有了若干相似之处。但二者的区别是明显的:(一)二者侵害的客体不同。本罪侵害的客体是的道德风尚与公民的人身权利;而罪侵害的客体是妇女的性自由权利。(二)二者侵害的对象不同。本罪侵害的对象既可以是女性,又可以是男性;而罪侵害的对象只能是女性。(三)行为人的故意内容不同。本罪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为了获取钱财而强迫他人卖淫;罪的行为人则是为了同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实施暴力、胁迫等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为使被害妇女从心理上消除贞操意识,而先对妇女实行,然后逼其卖淫,是定强迫卖淫罪还是以强迫卖淫罪与罪实行数罪并罚对此,我国学者有不同看法。但由于刑法第358条第1款第4项已把“后迫使卖淫的”明确规定为强迫卖淫的严重情节之一,故此种情况下,对行为人以强迫卖淫罪从重处罚即可。但是,如果被的妇女并未被迫卖淫,则应对行为以罪论处。二、罪的处罚标准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1]司法实践中看,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一般有下面几种:1、妇女、奸淫手段残酷的;2、妇女、奸淫多人或者多次的;3、妇女尤其是的首要分子;4、因妇女或者奸淫引起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5、在公共场所劫持并妇女的;6、多次利用淫秽物品、跳黑灯舞等手段引诱女青年,进行,在社会上造成很坏影响,极大危害的。“致人重伤、死亡”,是指因妇女、奸淫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当场死亡或者经治疗无效死亡的。对于犯出于报复、灭口等动机,在实施的过程中,杀死或者伤害被害妇女、的,应分别定为罪、故意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按数罪并罚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