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丨曹瑞: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治理:家庭、学校和社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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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社会的发展,网络不仅在人们的生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对未成年人的学习和生活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他们的生活、学习和交友方式,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改变有积极的方面,也有消极的方面。青少年处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阶段,如果在此阶段过多地接触不良的网络信息,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他们的健康成长。因此,营造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网络环境刻不容缓、势在必行。但是,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治理是一项庞大的工程,我们目前亟须解决的问题是如何使得家庭、学校和社会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发挥它们各自的优势,以期形成良好的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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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的责任:“育”和“预”

  学校既不是网络信息的发布主体,也不是手机等网络设备的提供主体,但是学校是未成年人网络使用群体的教育主体。因此,学校的责任主要在于对网络使用者的教育引导。“育”指的是学校要向学生进行媒介素养教育和价值观教育;“预”指的是学校要通过一定的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问题,把一些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一)“育”:加强媒介素养教育和价值观教育 

  1.加强媒介素养教育

  媒介素养教育旨在培养学生的媒介使用和甄别能力,使其能够避免媒介不良信息的侵害,并充分利用媒介资源完善自我,参与社会发展。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未成年人运用网络媒体的技能越来越强大,但是同时又表现出对媒介信息的辨识能力不够、媒介道德和法律意识不强等问题。因此,未成年人媒介素养教育的着眼点应该放在对媒介信息的甄别、批判和选择上。

  学校在开展媒介素养教育时,要着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包括实时思考能力、信息辨别能力、隐私管理能力、责任意识、法律意识等。让学生了解媒介的运用规则,学会辨识媒介信息中隐含的不良信息及各种虚假意识形态,从而学会合理利用媒介并免受不良媒介信息的荼毒。网络信息具有多样性、丰富性和混沌性的特点,要想从根源上消除谣言,未成年人就需要具有良好的媒介素养,要善于甄别信息的真假。因此,培养他们独立思考的精神和科学的思维方式,增强其辨别真假信息的能力,就显得非常重要。

  学校要开设或者举办有关未成年人合理上网、正确上网的讲座或体验活动,提高其对网络信息的筛选能力。教育主管部门应当设计网络素养教育课程体系,在各学段开设网络素养教育课程,提高未成年人网络使用技能,加强网络使用的自控能力和安全保护能力,建立网络伦理道德。

  2.加强价值观教育

  现如今,互联网切切实实地成为舆情主战场,多元价值观彼此冲击和碰撞,未成年人的价值观教育也因此遭遇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如何帮助未成年人抵御不良思想的冲击,如何帮助未成年人正确认识对中国的各种“污名化”现象,如何识破“阴谋论”促进正确价值观的稳定形成,成为现阶段未成年人价值观教育的迫切任务。

  未成年人的价值观教育应该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教育。

  首先,学校要引领未成年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理念和追求,内化为自身的观念并融为内在品格的一部分,真正实现入脑入心、见诸行动,使他们在面对网络诸多不确定因素的时候,能够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标尺,理性对待与甄别各种信息,提高对异质文化的识别力,避免各种错误思想、观念和言语的影响。

  其次,要使未成年人在科学认知基础上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与选择能力,经由爱国情与报国志的养成,塑就远大的理想与信念,最终落实于提高应对危机的实践能力,达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知情意行的统一,以此拓展后疫情时代青少年价值观教育的内容与实践。[1]

  (二)“预”:建立涉网危机事件的预警机制 

  “预”指的是学校要构建涉网危机事件的安全预警和报告制度,及时发现未成年人中出现的与网络使用有关的危机事件的苗头,并适时上报给教育行政部门。

  一是学校建立由班级心理委员、班主任、年级组长(或心理老师)、学校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负责人、校长组成的危机事件干预和领导小组,对出现的网络沉溺、网络暴力、网络赌博等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干预,防止问题的进一步发展和蔓延。同时加强对相关学生的帮助和教育,让他们及时从网络危机事件的阴影中走出来。

  二是学校与家庭形成联动机制,通过家访、家长会、电话联系、书面联系等形式,及时了解未成年人在家里、校外的网络使用等多方面情况,通过家长会等形式提高家长教育管理子女上网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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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的责任:“责”和“则”

  家庭网络环境是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一个重要方面。有研究发现,家庭中亲子关系的和睦程度、父母的榜样示范作用对中学生形成良好的媒介素养有着正面的影响。中学生在上网过程中,虽然有着一定的学习型倾向,但依旧存在着以娱乐为主、过度娱乐的现象,这对他们的身体健康和学习效果产生了负面影响。[2]家庭在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治理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责”和“则”两个方面。“责”指的是家长要肩负网络教育、引导和监管的责任;“则”指的是家长要制定规则,行为上对孩子进行约束,帮助他们形成良好的上网习惯,同时,家长也要以身作则。

  (一)家长要进一步加强立德树人的责任意识 

  很多孩子之所以沉溺网络,和家庭教育的缺失不无关系,家长责任意识的缺乏是造成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亲密的亲子关系是家长给予孩子积极正向引导的重要力量源泉,是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强大动力。父母或者监护人应当在孩子早期教育中,培养他们健康的学习和生活习惯,提高自控能力,在他们接触网络时履行网络教育职责,安装过滤软件,控制上网时间。更重要的是,家长要与孩子多沟通交流,培养孩子积极健康的兴趣爱好,扩展孩子的生活空间,从而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不过度依赖新媒体、沉迷于网络世界中。家长还要努力帮助孩子进行人生规划,让他们从小树立远大的理想,进而促进他们热爱学习、热爱校园,不断充实自己的精神世界,从根本上杜绝网络依赖和网络沉迷现象的发生。

  (二)家长要制定规则,也要以身作则 

  数字时代,网络占据着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完全杜绝接触网络是不可能的,也不是一种客观的态度。因此,家长在允许孩子使用网络的同时,要进行适当监督和管理,比如,可以设置一定的规则。当孩子以各种理由要求上网时,家长对孩子的自我控制能力要有一个充分的估计,采取奖惩结合、协商交流、规则先行等控制措施,对孩子的上网行为予以约束。另外,家长更要以身作则,在要求孩子的同时,自己尽量不要在孩子面前玩手机或者打游戏,这样才有利于孩子远离网络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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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的责任:“制”和“治”

  在构建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环境方面,相较于学校和家庭,社会承担的责任是更艰巨的,也是更为关键的。社会在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治理方面的作用体现在“制”和“治”两个方面。“制”指的是制定相关法规、制度;“治”指的是对网络环境的治理。

  (一)完善立法,健全网络环境治理的法律法规体系 

  要想有一个健康的网络环境,健全法律法规是根本。要从立法层面保持对网络传播内容的控制,夯实政府管理网络的基础,为网络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提供重要保障。

  1.建立网络分级制度和统一的游戏平台管理制度

  网络分级制度是指以网络信息和游戏为对象,根据其包含的语言和思想内容、性内容、暴力程度等进行分类,设置相应的年龄标签,并根据标签进行过滤的制度。[3]建立分级管理制度可以避免未成年人受到网络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影响,防范网络色情、暴力和赌博沉迷,是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治理的重要途径。另外,建议由国家网信部门主导建立统一的游戏管理平台,利用大数据技术统一识别未成年人的身份信息,合理控制他们的上网时间、网络消费和网络内容,有效防止其跨厂商、跨账号、跨终端等规避身份识别的行为。[4]

  2.设立智能终端产品控制制度

  对未成年人的智能终端产品进行控制,可使家长从源头对孩子的网络使用情况进行直接监管。国家近年来也一直在积极鼓励研发和推广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完善操作系统中既有的未成年人保护模块,这对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的治理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前,设立智能终端产品控制制度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由经营者生产未成年人专用移动通信设备;二是在智能终端产品上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等终端软件产品;三是创办融知识性、教育性、娱乐性、实用性为一体的未成年人健康网站,组织开发适合于未成年人的、积极向上的绿色网络游戏。

  3.坚决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建立不断完善的网络法律法规体系,对发布、贩卖不健康信息的行为和网络领域的犯罪行为予以坚决打击,持续加大惩戒力度,还未成年人一个积极、健康、干净的成长环境。

  (二)建立系统高效的治理体系 

  高效的监管体系是解决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问题的重要保障。国家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合的、高效的监管系统,明确公安、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职责和分工,进行常态化监管,保证执法效果。

  首先,建立政府宏观管理机制,依据不断完善的网络法律法规体系,建立网警队伍,加强监管功能,对网络进行实时有效监控,确保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我们非常欣喜地看到,今年八月,教育部、国家新闻出版署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联合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治理行动。《通知》提出了“通过联合开展网络环境专项治理行动,整治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不良网络社交行为、低俗有害信息和沉迷网络游戏等问题,打击取缔一批违法违规的网站平台,查处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教育,建立健全长效保护机制,形成家校社工作合力,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的工作目标,并且明确规定了工作任务、治理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

  其次,重点加强对网吧和网络游戏运营的管理。一是加强对网吧的监管,依据已经出台的网络管理法律法规,加大对网吧设立和经营中的执法监管力度,杜绝违法经营行为的发生。二是加强对网络游戏运营的审核和监管,政府要根据相关标准制定出一套游戏规范,依据此套规范对网络游戏进行入市前的审批监管;依据已经出台的相关规定,要求运营商在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游戏的分级管理制度,必要时对游戏时间进行限制。

  最后,建立各部门协调一致的网络环境治理体系。主管部门要主动协调和其他监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做到信息共享、协同执法,提高监管效率。同时,还要明确各监管主体不履行监管职责的法律责任,同时赋予广大民众和社会组织监督权,以广泛的社会力量实现对网络监管者的全面监督,建立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建、共育、共管、共促的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治理体系。

  参考文献:

  [1]李寒梅.后疫情时代青少年价值观教育研究[J].青少年学刊,2020(4):3-8.

  [2]麦清,曹瑞.天津市中学生手机互联网使用状况调查与建议[J].天津市教科院学报,2019(4):83-88+96.

  [3]杨攀.我国互联网内容分级制度研究[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4(2):184-192.

  [4]康亚通.青少年网络沉迷问题的治理[J].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19(5):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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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曹瑞,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来源:《中国德育》2020年第22期】

  【责任编辑:李 敏】

  【微信编辑:宋 芳】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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