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社会的得与失

  在我高中毕业之后,父亲为我买了一套历史书,属于通俗类史书,由李伯钦和李肇翔主编,季羡林题词推荐。但因为我贪玩好乐,一直未开封这套史书。终于到最近发觉自己知识浅薄亟需充实,才耐下心来,读完这八卷两千五百余页的著作。

  看完之后,心中五味杂陈,有骄傲,有失落,还有思考。我也不是专业研究历史的学生,能力浅薄,只能稍微谈谈自己的感受。

  一、伦理社会的形成与发展

  伦理社会的形成与强化和国家权力的不断集中的过程相辅相成。原有社会结构中的得益者同时也是掌权者,当然会运用各种方式将自己所获利益固定下来,其中最主要的方式就是运用“伦理”,使社会结构逐渐固化。

  从夏至清,几乎每一位建立基业的帝王都在反思前朝的过错,在自己建立的王朝中矫枉过正。但也几乎是所有的帝王都把自己放在了伦理的中心,占据着“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组成的关系网的核心位置。

  先以周朝的宗法制为例。在周王朝中,周王姬发最为尊贵,其次是贵族,包括诸侯、卿、大夫、士。再其次是平民,即自由民,也被称为“庶人”。最低一级是奴隶,多是被政府部落的俘虏。这种划分被周王朝用法律形态加以巩固,使贵族永远是贵族,平民永远是平民,奴隶永远是奴隶。如果不安分守己,企图逾越已定的界限,就是违反法律,要受到严厉的制裁;同时也违反了礼教,要被人所不齿。这样的制度确实维护了周王朝的稳定,姬发去世后十二岁的姬诵即位。当时周公旦摄政,劳苦功高权倾朝野也不敢觊觎帝位,即使这样还被人怀疑,受到管国的姬鲜、蔡国的姬度、霍国的姬处和商朝遗民武庚的讨伐。

  西周末年,诸侯实力逐渐强过宗主,加上当时的周王比较昏庸,已经没有能力和德行担任天下共主,揭开了诸侯兼并争夺天下尊位的序幕。宗法制也由原来的僵化变得灵活,影响更加深远。可以说,春秋战国的战争有这样一个特点——不断削弱宗主的地位而逐渐增强自身的实力,这个过程总共花了五百多年。齐桓公“尊王攘夷”,楚庄王“问鼎中原”,却不敢取而代之,足以看出原有伦理制度的根深蒂固。直到战国末年,周王室姬延在位期间,仅有三四十座城池,统辖三万人左右,仍能屹立于诸列强之间。到最后也不是被秦所灭,而是自己投降。

  以后各朝代的历史过程就像是周朝八百年历史的加速版,大概过程就是“皇权确立—皇权受到挑战并被削弱—皇权更替”。尽管宗主的更换加速,但是宗主的作用从未削减。各朝各代如果皇权不兴,得权得势者尽是与宗主亲密之人,比如西汉初的吕后专权、东汉末的宦官专权、三国曹魏末年的司马氏专权、北朝外戚杨广专权等等。这些人都是借宗主之力,壮大个人势力。即使有这样“借力使力”的策略,这些阴谋家还受到了诸多的挑战,必须屠杀反对者才能巩固自己的地位。如果没有这个过程,恐怕他们会被“群起而攻之”。

  中国伦理社会或者说宗法观念深入人心,还可以从少数民族统治华夏的史实中看出来。不论是鲜卑、契丹,还是蒙古、女真,入主中原后都会不自主的汉化。如果不被汉化,他们就会把自己孤立起来。因为在中国的伦理社会中,没有汉化的他们处在边缘位置,统治也就不能得到主流社会的认同。因而汉化得越彻底,统治越稳定、越长久。蒙古最倔强一味坚持自己的文化,因而统治时间最短。女真对中国文化了解最深入,统治的影响也最深。值得一题的是,清朝多尔衮入关时的口号是帮明主复仇,也不敢一上来就取而代之,只是尽可能挑战削弱其影响。

  二、伦理社会形成的因由

  黄仁宇在评说西周历史时曾说:“武王伐纣,建立周朝,以封建方式制定了一种合乎当时农业扩张的统治形态,又以宗法制度使封建统治更加稳固。八百年的统治中,影响之深远,常使历史学家难以区分,究竟某些特色是周朝的还是中国人的性格?”这句话指出了我内心的困惑,伦理社会的产生,到底是因为什么?

  首先,我认为伦理社会一定会在中国产生,即使周朝没有采用“宗法制”,伦理社会也会在另一个时间以另一种方式孕育。国人性格中有坦荡的一面,也有阴损的一面,而人口众多导致了每个人的价值下降,所以生命常常被漠视。以明朝时播州之乱的杨应龙为例,他奸淫掳掠,给川贵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可是明朝政府认为杨应龙还有用就免除了对他的刑罚。可见生命在权力面前的无力。在生命都得不到尊重的国度,要求人们产生契约精神并且严遵法律,就显得有些天方夜谭。因而像西方那样讲究人人平等就不太现实,至少看起来是这样。所以,人与人之间就不是平等的,那么孰高孰低呢?这就急需建立一套完整的伦理体系,人们可以根据该体系行事。

  综上,即使周朝没有用宗法制为伦理社会正名,那么春秋战国也会,即使春秋战国没有,秦朝也会。伦理社会在中国根深蒂固,只是时间问题。

  正如前文所说的,国人的性格和文化是促生伦理社会的一大因素。先民们长年在大河两岸辛苦劳作,这里适宜的气候、平坦的土地、丰富的资源,致使人口激增。资源对于华夏民族来说永远是不够用的,因而国人产生了诸多矛盾的性格——节俭却又不知自持,忍让宽容却又自私,勤劳却又好面子,聪慧却又缺远见。所以,如果说中国人决定了中国的社会,那么中国的环境就深深的影响了中国人,是中国的山川大河塑造了塑造了华夏的伦理社会。如此看来,炎黄子孙是逃不开伦理纲常束缚的。宗法思想在中华之国开花结果是一件必然的事情。

  黑格尔曾提出“存在即合理”的哲学观点。他认为宇宙本源的绝对真理自在地具备着一切,然后外化出自然界、人类社会、精神科学,最后在更高的层次上回归自身。因此,凡是在这个发展轨迹上的就是合乎理性的,也就是必然会出现的、是现实的。纵观中国历史,朝代的更与替,制度的进与退,更像是一种社会实验。只有聚集了最多社会力量的体制,才可以得到人们的拥护。历朝历代的政体不尽相同,但强化伦理功用却是一致的。从周公的“三诰”到孔子的“四书五经”,再到程朱的理学,伦理社会尽管开始显得有些僵化死板,但仍是在不断进步的。

  无论伦理社会的主要成因是什么,在中国形成,都是一种必然。

  三、伦理社会的得与失

  清末魏源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思想,得到当时士大夫群体的一致认同。沧海横流,当时的“夷学”现在已经成为了“显学”,当时的“夷技”也成为中国人的必修知识。诚然,伦理社会的稳定逐渐让中国社会丧失了进步探索的活力,但当我们观察近期美国大选和英国脱欧之后也会发现民主社会的局限性。任何事物都是相对的,有优必有劣,有缺必有圆。

  中国历史上为人称道的三次景气——文景之治、开元盛世、仁宣之治,可以说都是宗法体制完好运行的结果。它们的共同点都是君上体恤民力,皇帝与臣子之间的关系较为融洽,臣子之间的关系较为和谐,百姓能够安居乐业,“庙堂”和“江湖”各尽其能。

  伦理社会中“民”的地位十分微妙。他们远离宗主,处在较为边缘的位置,常常受到不公平的压迫。但是他们聚合起来又具备极强的反抗能力,可以推翻当前的伦理结构,将社会成员重新洗牌。有远见的宗主或与宗主关系密切之人早就意识到了民众的力量,因而会谨慎地使用民力,减轻民众的反感情绪。所以,宗法会衍生出“民本思想”。《尚书·无逸》上记载周公的言论:“自殷王中宗及高宗及祖甲,及我周文王,兹四人迪哲,厥或告之曰:小人怨汝字詈汝,则皇自敬德。”大意是说,在周公看来,每一个君主都应该像商王武丁和周文王那样,每当体察到民众有不满情绪的时候,都不迁怒于民众,反而求诸于自己,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这样民众才能安居乐业,国家的政治秩序才能安定。尽管周公的主观目的是为了维护宗主的统治,但也确实观照到了百姓的利益。更难能可贵的是,周公提出这个论点时,中华大地上还没有爆发过农民起义,可以看出“民本思想”是伦理纲常自然而然衍生出来的。

  不仅如此,如果伦理社会运行正常,宗主和士大夫阶层的关系也会比较融洽。儒家代表人孟子曾经说过:“帝者与师处,王者与友处,亡国与役处。”也就是说,被伦理学家认可的君臣关系是亦师亦友的。以周穆王为例,他在任命官员时,常说自己的心情为“若蹈虎尾,涉于春冰”。对于朝廷官员,周穆王对他们都提出了三点建议。首先是对臣子自身的要求,“尔身克正,罔敢弗正,民心罔中,惟尔之中”,接着他提醒大臣们做官的五种弊端:“五过之疵: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最后他用“慎简乃僚,无以巧言令色,便辟侧媚,其惟吉士,非人其吉,惟货其吉,若时,瘝厥官”来提醒下属们选才要慎重。

  至于臣下与臣下之间的关系、百姓与百姓之间的关系更不必多说,在宗法良好运行的时候,政治自会清明,众人自会相亲相爱。因而我们可以得知,伦理社会的最大好处就是在其运行正常时,会自动达到和谐这一化境。尽管这个前提条件在大多数情况下难以成立,还要受到诸如气候失衡、地质灾害等的影响,但仍为有雄心抱负的君王或者欲青史留名的贤臣提供了一个范本。

  当然,不可否认,伦理社会的弊端也是很大的。到了清朝末年,与西方列强的交手过程中,伦理社会几乎所有的缺点都暴露了出来,其中最大的一项就是死板。宗法固定下来的社会固然稳定,但在应对变化时却永远显得准备不足。在原有的宗法体系中,少数民族处在边缘地带,常被称为“胡人”,或者“夷民”。如果华夏文明一直可以领先,华夏的生产力一直高于这些少数民族,这些少数民族一直对汉文化青睐,那固化的伦理制就不会出现大的问题。可是,当第一次工业革命兴起并且在欧美国家顺利完成,原先的落后变为了先进,再用老眼光看待世界必然要受到刻舟求剑的伤害。伦理精神越是根深蒂固的文化,改变起来就越难。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日本明治维新可以成功,而中国洋务运动和戊戌变法都会失败。因为日本处在汉文化的边缘,改变起来较为容易,而中国是伦理社会的核心,巨象冲起刺来恐怕没那么简单改变方向。

  四、伦理社会的挑战与展望

  提出“厚黑学”观点的李宗吾曾写过一篇半严肃半戏谑的文章,那里边讲,“君臣”因为革命不复存在了,“父子”因为维新变了味了,只剩下“夫妻”这一纲常了,因而他说“怕老婆也是一门哲学”。这可能解释了为什么四川男人“趴耳朵”吧。玩笑当中,李宗吾先生也抛给了我们这样一个问题——伦理纲常都不在了,以后的中国该怎么办?

  的确,中国处在一个变革的时代,原有的社会结构受到了诸多挑战。建国以来,生产力不断发展,思想文化日益多元,“宗法”二字也显得有些不合时宜。不仅如此,原有的伦理体制还因执政者采用的执政措施不当,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以文革为例,文革期间对知识分子的迫害,使整个国家的文化底蕴渐渐干涸。知识分子不啻噤若寒蝉,思想上也被国家机器蹂躏。“士人”阶层在伦理结构中渐渐被排挤到外层。在这种宗法不正的情况下,突然之间实行“改革开放”,民众的生活是富裕了,但是却缺少了些持重。我想这也就是为什么现在“土豪”盛行,中国人成为奢侈品购买的主力军。

  再举一个“计划生育”的例子。在原有的伦理社会中,每一个家庭都是一个小社会,一人处在宗主的位置,其余人根据与宗主的关系排位。比如《红楼梦》中的贾母就是一位宗主,王熙凤再能干也要讨好贾母才能在大观园中颐指气使。现今,“计划生育”让中国社会以“小家庭”为主,宗法制的微观基础不复存在,确实是对伦理社会的一大破坏。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科斯研究中国经济时曾对中国政府提出了这样一个建议:重新考虑“计划生育”政策。不知道他是不是考虑到了中国原本社会结构的影响。

  有人可能要问:“我们为什么要坚持宗法制呢?都已经二十一世纪了,我们为什么还要提伦理社会呢?”的确,无论是东亚还是北非,现今世界各国都在学习美国的政治体制——构建“三权分立”,强调民主精神。但就像是我前边论述的,宗法制在中国这样的环境中诞生是一种必然,这是我们最适合也最钟爱的社会结构。如果我们完全照搬西方体制,社会确实是可以发展,但绝对无法超越他们,甚至还有邯郸学步的危险。所以,我认为,中国现在需要的不是对伦理宗法的否定,而是改良。

  首先对这个问题要有正确的思想认识。第一,伦理社会并不等同于封建社会。中国历史上到底有没有出现过封建社会都要存疑。中国社会始终具有开放和封闭这两种属性,也没有出现过像是西欧中世纪的“封而建之”,甚至还时断时续地出现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如果用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史观来看待中国历史,恐怕是有些肤浅了。第二,伦理社会也不等同于没有人性。像是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里描述的“人吃人”的社会,恐怕是由于宗法不正,而不是因为中国原有社会体制不行。第三,伦理社会也不等同于固步自封。“闭关锁国”不能全怪罪宗法制,唐王朝为什么不锁国而清王朝锁国呢?这跟统治者的自信很有关系。实际上,伦理社会更需要多元文化给予养料,《狼图腾》作者姜戎就认为“草原文化”对华夏民族的“农耕文化”贡献颇多。那如果我们合理吸收“海洋文化”,是不是将会变得更加强盛呢?

  另外,我们需要一场大的思想解放——伦理社会能够兼容民主社会具备的大多数精神,除了民主本身。换言之,我们国人要对自己的文化有蓬勃的自信。在中国这样的社会当中,法治精神也曾自然而然地产生。比如南宋杰出的法学家宋慈在他的著作《洗冤录》中曾说:“事莫重于人命,罪莫大于死刑。杀人者抵法固无恕,施刑失当,心则难安。……俾知法者畏法,民鲜过犯,保全生命必多。倘检验不真,死者之冤未雪,生者之冤又成。”该书比欧洲系统性的法医著作早了三百多年,相继被翻译成朝鲜、日本、英、法、德、俄等多国文字,影响深远,是我国法治精神的一大代表。不过,不可否定的是中国的法治精神是有局限性的。“刑不上大夫”,在法律面前总有一个特权阶级,很难保证法律一直得到贯彻执行。

  就像是当年“死板”的宗法制入土为安迎来“灵活”的宗法制一样,现今的宗法制需要更进一步,才走向更广阔的天地。

  以前我坚持民主,认为那才是中国的出路,现在我明白以前的自己很幼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