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照片:清朝末年皇亲国戚贵族家庭珍贵合影

  毓朗贝勒福晋与大格格等贵妇的合影。毓朗为清皇族,其先祖为乾隆帝子孙,其父溥煦袭郡王爵。照片前排中坐者即毓朗福晋,身旁右坐带小孩者为毓朗之女大格格。清末以来,凡皇族王公之女,无论指配或自行聘嫁均可授以格格的品级虚衔。

  蒙古科尔沁博多勒葛台和硕亲王阿穆尔灵圭,在光绪初年的留影。蒙古科尔沁部在归附清王朝后,曾屡建战功并数代与清皇室联姻,为列朝外戚,颇受倚重。阿穆尔灵圭的祖父僧格林沁以军功从郡王晋升为博多勒葛台和硕亲王,并准予世袭罔替。其父袭亲王爵,为御前大臣。

  阿穆尔灵圭和夫人、儿子的合影(右坐者似为亲王之妹)。清王朝素有满蒙联姻的历史传统,蒙古王公大多与清宗室贵族缔结政治婚姻。清后期,满族宗室之女远嫁蒙古的旧制逐渐松弛,满族贵族更愿将女儿聘与留在京师的蒙古王公。按此传统,阿亲王左侧身着满族旗装的阿穆尔灵圭夫人应是满族贵族之女。

  科尔沁亲王阿穆尔灵圭与其妾的合照。清朝入关后,在接受汉族封建宗法制家庭观念的同时,也部分地保留了满族的旧有习俗。例如:爵位较高的宗室贵族家庭中,仍保留有地位低于嫡妻高于妾的侧福晋名份。清末侧福晋的身份已是名存实亡,其地位与妾已无大区别。

  科尔沁亲王阿穆尔灵圭的长子辅国公和希格10岁时的留影。照片左下角特别注明和希格身穿服装为袁世凯称帝时的贵族服装样式,由此可知此照约摄于1913年左右。

  喀尔喀蒙古赛因诺颜部亲王那彦图。那彦图为喀尔喀蒙古四部之一的赛因诺颜部中左末旗亲王。喀尔喀蒙古赛因诺颜部属地富饶,有矿产、盐池,耕牧并兼,实力雄厚。宣统二年(1910)那彦图被钦选为资政院议员,后位至御前大臣、领侍卫内大臣。

  那彦图与其子女的合影。清代留在京师的蒙古王公大多为皇室额驸的子孙,喀尔喀亲王那彦图正是康熙帝五女纯悫公主额驸超勇亲王策凌之后。策凌之孙那旺多尔济又是乾隆朝固伦和静公主的额驸。

  蒙古喀尔喀亲王那彦图的眷属合影。那彦图的祖上与清皇室世代联姻,是清廷与蒙古联姻的一个成功范例。作为蒙古王公和皇室贵戚,那彦图早已将家室安置于京师,子女自幼接受的完全是满族贵族教育,所以从照片上看蒙古亲王那彦图的家庭已完全满族化了。

  清末的一张全家福。此照虽未留下任何文字记录,但在当时能够请人摄影、并搭配大型背景幕布的也决非一般家庭,再参照片中夫妇及孩子们的服饰,此照无疑应为清末贵族家庭的合影。

  旗装新婚夫妇。此照为新婚夫妇的合影。从照片中新郎礼服上的“补子”纹样和新娘的镂花金冠、绣花吉服,可知其达官贵人的身份。

  清代贵族夫妻的合影。清代的满族婚俗重家风门第,却并不注重彩礼,同时禁止早婚、指腹为婚和童婚现象。清末时满汉婚俗趋向融合,婚嫁礼俗大多满汉合璧。

  清末夫妻(妾)合影。此照的原始记录曾对照片中女子身份存疑,今天从照片中男女之间的相貌年龄推测,女子似乎与当时妾的身份更为接近。清王朝对于官僚贵族的纳妾并没有明确的民族或门第限制,因此清代从贵族到大臣纳妾成风。

  旗装夫妇与满族老太太。中国传统社会中家庭伦理的核心是“孝”的观念。清王朝入关后提出以“孝”治天下,并将其作为巩固统治的基础。在家庭中,孝是为人子者的行为准则,子女要绝对服从家长,无个人自由可言。

  清末在自家庭院中合影的满族大家庭。清代社会在儒家的家庭伦理观念影响下,视人口众多的大家庭为一种理想,认为它不仅可以承担社会所要求家庭的种种职能,还可以通过家族式大家庭培养人们的权威观念和服从的习惯。

  清末家庭中祖孙三代的合影。中国传统大家庭的亲属关系交错纵横,极为复杂,一人在家庭中往往身兼数种角色,亲属之间称谓可多达几十种。

  晚清的满族人家生活小景。

  清末大家庭中的母子集体合影。在保留下来的清末家庭合影中,母与子合影占有相当数量。在晚清传统的父权制家庭中,男女地位悬殊,长幼有序,男女有别,男尊女卑的思想在社会上根深蒂固,反映在家庭的生育观上则是重男轻女,母以子贵。

  清末的满族家庭。

  清末照相馆“泰昌真容馆”所拍摄的家庭合照。当时的一些官僚贵族家庭都以举家到照相馆合影为一种时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