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 - 哲学分支学科 免费编辑 修改义项名
在古希腊罗马时期,苏格拉底和柏拉图都把至善作为伦理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并强调四大品德(见四主德)之一的"智慧"。亚里士多德认为,伦理学是研究人们的行为及品性的科学,或者说是研究人的道德品性之科学。伊壁鸠鲁(见伊壁鸠鲁和伊壁鸠鲁学派)认为,伦理学所研究的主要问题,是人生目的和生活方式,强调伦理学是研究幸福的科学。
与伊壁鸠鲁学派对立的斯多阿学派,从强调义务出发,认为伦理学是研究义务和道德规律的科学。公元前1世纪的罗马思想家M.T.西塞罗,把他的伦理学著作称为《义务论》,并将古希腊的伦理学称为道德哲学,赋予伦理学以新的意义。
在近代,人们对伦理学的对象更有不同的理解。他们分别认为:伦理学是研究人生目的的学问;是研究善和恶的学科;是研究人的行为、道德判断和评价标准,研究道德价值的科学;是研究理性原则和规律的科学;是关于情感意志的科学;是研究道德语言的科学等等。
所有这些关于伦理学研究对象的看法,都是围绕着道德问题提出的。除了把伦理学看作是纯理论抽象的道德哲学的观点外,大多数伦理学家都承认研究的目的是为寻找和建立一种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和培养有道德的人的理论。他们或多或少地涉及到伦理学的对象和任务问题,但都没有作出科学的界说。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把道德作为社会的、历史的现象进行研究,但不是简单地描述这些现象,而是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指导下,研究道德现象中带有普遍性和根本性的问题,揭示道德的社会实质和发展规律。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必然形成复杂的社会关系,其中必然包括道德关系;它受着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即生产关系或经济关系的制约。道德是在一定的经济关系基础上形成的社会意识形式之一;在阶级社会里,它主要受一定的阶级关系的制约。
人类社会的道德现象包括道德活动现象、道德意识现象以及与这两方面有密切关系的道德规范现象。所谓道德活动现象,主要指人们的道德行为、道德评价、道德教育、道德修养等个人和社会、民族、集体的道德活动;道德意识现象指个人的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以及各种道德理论和整个社会的道德意识;道德规范现象一般指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应当怎样或不应当怎样的行为原则和规范,是调整人和人之间关系的伦理要求或道德准则。这种原则和规范体现于由经济关系所决定的各种社会关系之中,并通过一定的传统习俗和生活方式表现出来。它一旦经过伦理思想家们的概括,又成为道德意识现象的一个部分。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强调全面研究道德现象,揭示道德现象的本质、作用和发展规律。它不象旧伦理学那样,只研究道德现象的某一部分或某一方面,也不是只陈述某些"道德事实"和"行为表现",更不是单纯分析某些道德语言的逻辑结构。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使命是从实际的道德现象出发,给这些现象以规律性和规范性的概括,从理论形态和行为准则上再现道德,使伦理学成为真正的科学。它既不是一种纯粹的理论科学,也不是一种单纯的应用科学。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依据党性和科学性相统一、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社会道德和个体道德相统一等原则,把伦理学的主要任务具体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①揭示和论证道德的社会本质及其发展的客观历史过程,即从道德同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社会上层建筑和其他社会意识形式的辩证关系,揭示道德的根源、本质和社会职能,并通过全面考察各种道德类型及其相互关系,揭示各类道德,尤其是共产主义道德形成和发展的历史必然性和客观规律性,为解决各种具体道德问题奠定一般理论基础,为现实的道德生活提供根本性的指导依据。
②概括并阐释共产主义道德的规范体系,即在考察历史和现实的基础上,着眼于现实的最高价值标准和更高社会形态对全体成员的道德要求,提炼共产主义道德的原则,规范以及其他道德行为准则,并按其内在联系,构成严谨的理论和规范体系。同时通过广泛深入的传播、教育等途径,使这些社会性的法则或规则转化为个人自觉的道德意识和行为。
③探讨共产主义道德的构成和培养共产主义新人的途径,在总结先进人物高尚品德和成长过程的基础上,探讨共产主义新人的人生观、道德理想和个人的道德教育、道德修养、道德评价等,正确阐释这些方面所涉及的理想和现实、个人和集体、必然和自由、行为和环境、理智与情感、目的与手段、动机与效果等理论问题,为培养大批具有共产主义品德的新人提供理论基础和正确途径。
④批判剥削阶级道德及其伦理思想,引导人们发扬革命的高尚道德;批判地继承历史上一切优秀的道德传统和良好的习俗,帮助人们自觉抵制和清除剥削阶级的道德习俗的影响。
核心问题及解决途径
考察人类全部伦理思想的发展历史,特别是考察历史上各种伦理学说的演变和相互间的斗争,主要会涉及到道德的本质和起源还有发展,道德水平同物质生活水平之间的关系,道德的最高原则和道德评价的标准,道德规范体系,道德的教育和修养,人生意义,人的价值和生活态度等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和解决,都必然涉及到道德与利益的关系问题,这是伦理学的基本核心问题。
道德与利益的关系问题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①道德是怎样产生的,是起源于现实社会人们的经济利益,还是起源于上帝或者某种理念?道德的作用是什么,它与人们的经济利益和物质生活关系如何?
历史上的伦理思想家们,由于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形成了不同的伦理学派别。一般说来,持唯心主义哲学观点的伦理学派,总是从唯心主义认识论或宗教神学的世界观出发阐述道德问题,强调道德乃至人们的道德意识决定或制约着人们的经济利益和物质生活。
持唯物主义哲学观点的伦理学派,则往往从唯物主义认识论和人们现实的物质利益出发解释道德现象,在不同程度上强调经济利益或物质生活对道德的制约作用,并以人们的实际经验或感官需要论证和检验自己的道德理论。历史上这两种伦理学派的思想家们,都因在社会历史观上没有摆脱历史唯心主义的束缚,而未能正确地解决这一问题。
②道德的最高原则,按其实质来说,究竟是以个人利益为基础,还是以社会整体利益为基础?道德的功能在于调整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其中最主要的是个人和社会、个体和整体之间存在的各种利益关系。这是决定各种道德体系、道德规范和道德内容的最高原则,也是决定各种道德活动的依据以及道德理想的标准。
在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产生以前,对于道德如何调整个人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的矛盾问题,存在着几种对立的理解。一种理论强调个人的享乐、强调满足个人的物质欲望,认为幸福就是道德,把道德同人的感官快乐和个人利益等同起来,忽视或否认社会整体利益。另一种理论强调社会、国家或整体的利益,提倡为社会、为国家、为整体尽自己应尽的义务。
还有一种折衷的理解,即合理利己主义的观点,主张在满足个人利益的基础上才满足大多数人的利益,或者主张从对他人的爱中来满足自己的欲望,这种主张归根结柢仍是把个人利益置于社会整体利益之上,认为个人利益是唯一现实的基础。社会中人们的利益关系是历史地变化着的,在道德和利益的关系上,不能一概认为凡是强调利益决定道德的思想就是进步的,反之就是反动的。
同样,也不能简单地认为凡是强调阶级的、整体的、社会的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思想都是进步的,反之就是反动的。只有在实现了无产阶级专政和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整体利益已不再是虚幻的情况下,一切主张集体的和整个社会的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思想,才必然是进步的;一切主张个人利益高于社会整体利益,把个人利益置于社会整体利益之上的思想,才必然是落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