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研究】以色列宗教女性主义思潮及其影响
以色列宗教女性主义
思潮及其影响
张淑清
内容提要 以色列宗教女性主义思潮植根于20世纪70年代,深受美国犹太女权运动的影响,但后者在本质上是世俗主义的,而前者则努力回归犹太教本身,寻求在犹太律法的框架内表达女性诉求,并将女性的关切渗透到犹太价值中。她们要求给予正统派女性正规宗教教育,增加她们学习犹太经典的机会;呼吁给予女性更多的公共祈祷权和仪式领导权;呼吁解决阿古纳问题。该思潮促使以色列正统派犹太女性在受教育机会、学术领域、宗教以及婚姻地位等方面的改善不断超越传统的规范,从而改变了正统派女性的社会角色定位和社会形象,并在某种程度上重塑了犹太教。
关 键 词 社会思潮 宗教 女权运动 以色列宗教 女性主义 阿古纳
作者简介 张淑清,鲁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烟台 264039)。
以色列宗教女性主义20世纪70年代,美国开启犹太女权运动,其主要目标是争取犹太女性在所有的公共领域获得与男子平等的参与权和话语权。1976年,瑞塔·葛罗斯(Rita Gross)发表了《犹太语境中的女性上帝话语》(Female God Language in aJewish Context)被认为是第一篇在神学上使用女性化语言描述并探讨上帝女性形象的文章,犹太宗教女性主义由此而来。思潮植根于20世纪70年代,它深受美国犹太女权运动的直接影响,但其发展的脉络又是以色列独特现实的映照,比如以色列的宗教倾向、1973年赎罪日战争、民族身份认同等因素,均使以色列的宗教女性主义思潮既有与美国犹太女权运动相同的关切,又有自己的特征和特殊诉求。进入21世纪后,国外学界对以色列女性主义及其发展进行了一定探讨,研究成果虽不多,但是深刻且具有批判性,论文集《以色列的犹太女性主义:一些当代视角》便是该研究的集中体现。拿玛·科尔曼(Naamah Kelman)对以色列女性主义30年的发展历程及其焦点问题进行了分析,雅埃尔·伊斯雷尔-科亨(Yael Israel-cohen)的专著则探讨了现代正统派女性在面对传统观念与女性主义之间矛盾时的内心冲突,并提出可能化解矛盾的各种路径,莫舍·阿维塔尔(Moshe Avital)的专著在阐释女性在犹太传统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基础上,对犹太女性主义作了深刻评论。希伯来大学的露丝·罗德(Ruth Roded)对以色列犹太宗教女性主义与穆斯林宗教女性主义进行了比较研究,巴尔-伊兰大学著名的他玛·罗斯(Tamar Ross)教授则对犹太宗教女性主义作了批判性的回顾与评析。国内学界对此问题的讨论还不多见。本文拟通过分析以色列宗教女性主义思潮的缘起、发展脉络及其对以色列社会正统派女性生活产生的重要影响,透视以色列社会女性社会地位的变迁。
以色列宗教女性主义思潮的
缘起与发展
如前所述,以色列宗教女性主义思潮缘起于20世纪70年代,它是以色列第二轮女权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上,犹太女性在犹太教中的边缘化地位是世界范围内犹太女性在公共领域争取平等参与权和话语权的共有背景;从具体的实践层面来说,该思潮一方面深受美国犹太女权运动的影响,另一方面在以色列国内也有深厚的文化与社会背景。
第一,以色列国内独特的文化与社会背景孕育了宗教女性主义思潮。在以色列建国以前,巴勒斯坦的伊休夫内就已经出现了第一轮女权运动。当时的犹太女性积极争取摆脱传统的二元分工模式而进入公共领域,左翼女性则希望平等地参与先锋训练营、劳动队、基布兹、工人党和总工会的政治活动,同时能够保持女性的特质。该轮女权运动在1919~1926年期间以女性获得投票权而达到运动顶峰。
以色列于1948年5月14日建国。建国时通过的《独立宣言》明确规定,所有公民不分宗教、种族或社会性别一律平等。但这仅仅是一份宣言,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以色列建国以后,又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涉及女性的权利地位,如1949年的《选举法》给予以色列所有的女性包括犹太人、穆斯林和基督徒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女性可以参选议员甚至总理。以色列1952年颁布的《国籍法》规定:父亲或母亲是以色列国籍,孩子出生后则自动获得以色列国籍。1953年,该国又颁布了《国民保险法》(National InsuranceLaw,5714-1953),旨在保障怀孕女性在整个怀孕期间不会被解雇,并规定3个月产假期间的津贴由国民保险机构支付,住院费用也由该保险机构支付;女性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男性为65岁。根据1954年《妇女雇用法》(Employment of WomenLaw,5714-1954)的相关规定,女性劳动者不能在夜间即晚11点到早6点之间被雇用。此外,1949年的《兵役法》(Defense Service Law)规定,18~26岁的未婚女性必须服2年兵役。该法于1954年和1986年被先后修订。事实上,早在以色列建国前,伊休夫中的女性就有参与犹太社团防卫的传统。在20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均有犹太女性投入到帕尔玛赫和哈加纳的战斗中。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更有3 000名犹太女兵在英军中自愿服役。但今日以色列国防军中的女兵一般不参与作战,她们主要负责医疗、后勤保障和通讯等工作。
以色列的司法体系在现代司法体系中比较独特,它包括民事法庭和宗教法庭,民事法庭处理大部分法律问题,宗教法庭即拉比法庭则对以色列犹太人的结婚和离婚事宜有绝对的裁决权。1953年以色列议会颁布的《拉比法庭裁决(结婚和离婚)法》(5713-1953)对此有明确阐释,其中第一部分规定,“以色列犹太人的结婚和离婚事宜,要接受拉比法庭的裁决。”第二部分补充条款进一步申明:“以色列犹太人的结婚和离婚事宜必须按照犹太宗教法执行。”值得注意的是,该项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必须信奉同一宗教,方可结婚;若双方信仰不同,则一方必须改宗另一方宗教,才可以结为合法夫妻。在以色列之外完成的民事婚姻、异教通婚以及同性婚姻在以色列被认可,但是在海外缔结民事婚姻的夫妻也只能通过以色列的正统派拉比法庭才能离婚。在拉比法庭,妻子可以提出离婚,但是只有在她的丈夫同意并给予其离婚文书的情况下,离婚方能最终生效,拉比法庭没有权力强迫男子给予妻子离婚文书,这导致在现实生活中阿古纳问题继续存在,它是宗教女性主义思潮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
女性问题在1967年第三次中东战争以前并未引起以色列社会的关注,或者说并不构成以色列的一个社会问题。根据雅艾尔﹒S.费尔德曼(Yael S. Feldman)的研究,直至第三次中东战争(1967年)和第四次中东战争(1973年)期间,由于劳动力短缺以及女权运动的出现,女性地位问题才引起了公众的兴趣和讨论。在1973年赎罪日战争之后,随着来自美国的移民玛西亚·弗里德曼(Marcia Freedman)获得议会席位,女性问题第一次进入以色列公众视野。弗里德曼于1967年从美国移民以色列,她与心理学家玛丽琳·萨菲尔(Marilyn Safir)于1970年在海法大学举办了关于女性主义的系列研讨活动,并以此为基础组建了女性自我意识提升小组。在1972年,与该小组相关的活动家们促成了以色列社会第一个激进的妇女运动(Nilahem,希伯来语,意为“复兴社会的女性”),她们批评在男性主导的社会中女性所受的压抑,质疑女性在律法中的不平等地位,类似的组织此后也在特拉维夫和耶路撒冷建立起来。
第二,犹太女性在传统社会中的附属地位是导致宗教女性主义思潮出现的最根本原因。在传统的犹太社会中,女性一直处于从属性地位。这种从属性地位由犹太律法所规范,并在犹太人生活的各个领域中都有所表现:在宗教生活中,犹太女性没有义务履行与时间相关的积极诫命,这意味着她们没有资格构成公共祈祷所需要的10人的法定人数(minyan),没有义务参加在犹太会堂中的祈祷以及对《托拉》的诵读和讨论,更没有资格和能力成为宗教领袖;在教育领域,犹太女性不能够和男子享有一样的受教育机会,不能够从事犹太经典《托拉》及《塔木德》的研究;在法律方面,犹太女性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这突出地表现为:她们不能作证人,不能提出离婚,如阿古纳问题。
因此,许多女权主义学者认为,“犹太传统系统性地将女性的声音排除在外;犹太机构主要由男性占据,并反映男性的关切和利益;许多传统的犹太经典几乎完全由男性撰写,包含着厌女式论述。”而格鲁·格林伯格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女性在此前所有世代里真实的社会地位是——她们是‘第二性’——这在哈拉哈中作为宗教-伦理概念以许多细微的方式被编撰出来,而且对未来数代人依然起约束作用。”犹太女性在犹太律法和实践中的这种边缘化地位,在很大程度上源于根深蒂固的社会性别偏见以及由此带来的传统二元对立分工,这使得犹太女性尽管在历史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世人听不到她们的声音,看不到她们关于自己历史的记述。
第三,以色列宗教女性主义思潮深受美国犹太女权运动的影响。犹太宗教女性主义思潮作为以色列第二轮女权运动的一个分支,同样受到了20世纪70年代美国犹太女权主义学者的影响。在美国的犹太女权运动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是犹太女性学者,她们在对传统犹太律法和犹太历史进行重新审视和批判性研究的基础之上,著书立说,揭示女性经验在犹太历史中的缺失以及犹太女性被男性撰写的犹太经典边缘化现象。在以色列,犹太宗教女权主义者主要从英语国家移民而来。她们英语流利,因此有机会接触到美国的犹太女权主义者及其著作。著名的拉结·阿德勒(Rachel Adler)、朱迪斯·普拉斯科(Judith Plaskow)等女性学者在70年代使用英语发表的文章均产生了重要影响。美国正统派犹太女性学者布鲁·格林伯格(Blu Greenberg)在以色列则被称为犹太宗教女权主义者的“精神之母”。她于1981年出版著作,呼吁“运用新的方法在哈拉哈内部吸收和表达女性的关切,寻求将女性的关切渗透到犹太价值中。”尽管她的著作并没有被翻译成希伯来语,但是她在其著作中所强调的犹太离婚法、女性在公共祈祷中的权利和义务、女性学习犹太律法的权利以使她们能够成为律法顾问等等问题,构成了以色列宗教女性主义思潮的重要内容。
在20世纪90年代,拉结·阿德勒成为以色列最著名的美国犹太宗教女性主义学者,因为她的著作为宗教女性主义者提供了一个全面的跨学科研究方法,该书在出版十年之后被翻译成希伯来文。1997年,关于正统派女性主义的第一次国际大会在纽约召开,有7位以色列女性赴会。作为对这次会议的一个回应,犹太正统派女性主义者联盟(Jewish Orthodox FeministAlliance,JOFA)成立,布鲁·格林伯格担任第一任主席,其宗旨是在犹太律法的框架内扩大犹太女性精神的、仪式的、智力的和政治方面的机会,其任务是倡导犹太女性在犹太律法的框架内尽最大可能有意义地参与犹太社团内部的家庭生活、犹太会堂、学习场所的活动。该联盟后来发展成一个国际性的联盟,在以色列的活动同样活跃。
正是在上述多重因素的促动下,以色列的精英知识女性开始质疑女性在犹太律法和公共机构中的不平等地位,而且意识到传统犹太社会的男权倾向是女性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的主要障碍,她们也开始寻求改变。以色列特殊的社会文化背景又使得正统派女性的地位问题更加凸显,宗教女性主义思潮由此产生。在弗里德曼的帮助下,以色列第一个由女性舒拉米特·阿洛尼(Shulamit Aloni)组建的聚焦人权、民权以及女性权利问题的左翼政党公民权利运动(Ratz)在1973年12月31日第八届议会选举中获胜,是此时女权运动繁荣发展的一个表现。但是,女性地位问题真正被提到国家议事日程上来则是在1975年,总理拉宾专门任命了一个委员会调查以色列女性的地位状况,但是该委员会撰写的相关报告直到1978年贝京任总理时才完成。该报告详述了以色列女性的法律地位、教育地位、在劳动力市场的地位、家庭地位以及在决策中心的地位,社会性别不平等的程度第一次成为许多女性以及男性关注的问题。在整个70年代,以色列的女权运动进一步发展,女权主义著述和翻译作品不断涌现,其中最有名的是莱斯利·黑兹尔顿(Lesley Hazleton)的《以色列女性:神话背后的现实》和娜塔莉﹒雷恩(Natalie Rein)的《拉结的女儿:以色列女性》,两部著作均描述了以色列女性的自我形象认知与女权主义者眼中以色列女性形象之间的差异。加拿大出生的以色列人泰西亚·巴特·奥伦(Tehiya Bat Oren)首次将美国女权主义著作翻译成希伯来语并于1975年出版。在1977年,女权主义出版社(Hamin haSheni)建立,专门翻译美国女权主义作品。在此期间,以色列陆续创办了女权主义期刊《曙光》(Noga)和受家暴女性庇护所和性侵危机中心,第二轮女权运动的发展达到高峰。可以说,弗里德曼以及其他的美国犹太女权主义者对以色列的女权运动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1986年,在耶路撒冷举行的“哈拉哈与犹太女性”国际学术研讨会使女性问题进一步引起社会的关注。1988年,“西墙女性”(Women of the Wall,简称“WOW”)的出现(后文详述)则彰显犹太女性争取在耶路撒冷最中心最神圣的地方祈祷和阅读《托拉》的权利,构成了宗教女性主义思潮的一项重要诉求,显示了她们要将仪式上的改变带到公共空间的努力。
1998年7月7日,大约有20位女性聚集在某私人家庭,准备建立一个名为“你的声音”(Kolech)的女性组织:宗教女性论坛,以促进女性参与社团的活动,帮助解决女性的贫困问题,提升正统派公众对女性地位和需求的认知。该组织没有发表公开的声明,便开始领导正统派女性主义革命——即在正统派社会建立新秩序的运动。该组织是以色列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主张平等主义的正统派女性组织,其创建者是哈拿·哥辖(Chanah Kehat) 博士。其网站除了有一个英文(Kolech)标识之外,全部使用希伯来语,旨在遵守传统的正统派犹太教,争取性别平等。它除了为女性提供学习机会以外,还从1999年开始举办国际学术会议,每一次都吸引超过1 000名参加者,其中大部分是受过高等教育的职业女性,其影响力日渐增加,“你的声音”宗教女性论坛在以色列几乎家喻户晓,成为今日以色列社会倡导宗教女性主义思潮最活跃的组织。
以色列宗教女权运动从20世纪70年代思潮涌动至依托女性组织提出具体的思想主张,走过了一段不平凡的历程,它将女性问题带入公众视野,而由于传统偏见的影响以及正统派犹太教在以色列的特殊地位,正统派女性的地位问题在以色列更为凸显。深刻揭示女性在犹太教和传统犹太社会中真实的地位,发掘女性的价值,构建犹太女性在现代世界和现代犹太教中应有的位置,不仅是美国犹太女权运动的基本诉求,也成为以色列宗教女性主义思潮的应有之义。
以色列宗教女性主义思潮的
基本主张
1973年和1974年,数百名犹太女权主义者参加了在纽约城召开的第一届和第二届美国全国犹太妇女大会,探讨犹太女性的身份认同和需求,成立了犹太女权主义组织(1974年4月)。大会明确了犹太女权运动的双重目标,即“犹太女性要在犹太人公共的、教育的和政治的所有领域得到全面、直接和平等的参与权”,而且“要在国内和国际的运动中发出犹太女权主义者的声音”。以色列宗教女性主义思潮深受美国犹太女权运动的影响,但她们又有自己明确而特殊的诉求。
第一,要求给予正统派女性正规宗教教育,增加她们学习犹太经典的机会。宗教女性主义者认为,只有正统派女性接受和男子一样的正规宗教教育,才能够带来其社会地位的改变。获取宗教知识是她们参与社会生活转至关重要的一步,一旦女性掌握了宗教经典,现代正统派世界就不能够再将女性排除在权力之外。而且,越来越多的女性意识到,现在她们自己接触学习了宗教经典,她们因此可以在重塑犹太教的进程中发出女性的声音,有能力在新的领域发挥作用。
而在犹太教传统中,《托拉》学习一直被视为最重要的精神活动之一,对于犹太男子来说,学习《托拉》和祈祷上帝一样重要,甚至比祈祷还重要。但犹太女性没有学习《托拉》的义务,因此,她们不能参与更严肃的经典文本的学习。犹太女性受教育机会的巨大改变发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波兰的克拉科夫(Krakow)。1917年,撒拉·施耐尔(Sarah Schenirer,1883-1935)为犹太女孩开办了“雅各之家”(Bais Yaakov)学校,这是犹太历史上第一次为女孩开设宗教教育学校,被誉为“犹太女性教育史上一个重要的分水岭”。此后,此类学校迅速发展,学校数量增长很快,到1939年,欧洲已经有大约250所“雅各之家”建立起来,其目标是为犹太女孩提供犹太律法学习机会,使她们能够以极大的热情完成《托拉》中的诫命,以增加其宗教虔诚。
在以色列,位于耶路撒冷贝卡(Baka)社区的佩莱赫(Pelech)是类似于“雅各之家”的第一所教授女孩学习《塔木德》的高中。它的雏形是出现在1963年的由拉比沙洛姆·罗森布鲁斯(Shalom Rosenbluth)和他的妻子在帕尔德·哈拿(Pardes Hannah)社区的一个宗教复国主义青年运动俱乐(Bnei Akiva)为女孩创办的学校,从一开始其教育内容就包括《塔木德》,这是以色列宗教教育体系的一个革命性变化。在“六日战争”以后,该学校迁到锡安山一座废弃的建筑中。因为面临经费和其他困难,在1975年濒临倒闭之时,杰出的犹太女权主义者爱丽丝·沙尔维(Alice Shalvi)教授志愿来到这里,并在接下来的15年里担任该学校的负责人。爱丽丝教授也因此被认为是佩莱赫女子宗教高中真正的创立者,她为以色列女孩接受犹太口传律法和女性地位的发展起到了开拓性的引领作用。今天以色列许多正统派女权运动的领导者均毕业于这所学校。
1976年,女性教育机构布鲁里亚(Michlelet Bruria)该机构于1986年更名为林登鲍姆学院(Midresher Lindenbaum)。在耶路撒冷发起了女性学习口传律法的项目,最初的学生是从美国来到以色列学习的大学生。此后,该机构规模不断扩大,为以色列和其他国家各个不同年龄段的女性提供教育项目。在以色列至少有20多个类似的机构在其影响下发展起来。在以色列建立的许多其他的现代正统派女性《托拉》高等学习机构中,最著名的有1988年创立的马坦(Matan)和1990年创立的尼什马特(Nishmat)。此类机构类似于犹太男子的耶希瓦(Yeshiva),为女性提供高中之后的课程。此外,这些大学生也开设了学习口传律法的教师培训班或者大学课程。这些机构的出现使得正统派女性能够前所未有地系统学习口传律法(包括《塔木德》),培训女性成为律法专家、教育工作者和女性社团领导者,重塑女性在犹太教中的地位。
当然,除了宗教女权主义者的努力之外,今天正统派女性能够接受正规的宗教教育还有其他现实因素的影响,比如主流文化对正统派女性接受犹太经典教育的态度发生了积极的变化;正统派权威也担心如果不为女性提供宗教教育,她们会更多地被世俗文化所吸引;培养女性使她们能够成为耶希瓦毕业的男性合格的精神伴侣,等等。无论如何,女性被允许在专业机构中学习《托拉》和《塔木德》,为其宗教地位和社会地位的改变开启了智慧之门,这被誉为是以色列社会发生的一场真正革命。
第二,呼吁给予女性更多的公共祈祷权和仪式领导权。根据犹太教传统,犹太女性没有进行公共祈祷的义务。她们也不能被召唤来阅读《托拉》,不能带领大家诵读饭后的祝祷词,不能引领会众祈祷,不能和男子一起进行祈祷。现代正统派女性主义者积极寻求改变上述女性在宗教生活中的边缘化状况。最典型的代表是宗教女性主义组织“西墙女性”。在1988年12月1日耶路撒冷召开第一届国际女性主义者代表大会期间,美国杰出的正统派女权斗士瑞夫卡·豪特(Rivka Haut)组织了70位参会女性手持《托拉》经卷到西墙前,重建派女拉比狄波拉·布林(Deborah Brin)带领大家进行了祈祷,这引起了西墙前极端正统派的愤怒。虽然犹太女性已经以个人的身份在西墙前默默地祈祷几个世纪的时间了,但是按照犹太教的规定,犹太女性群体此举被认为是对传统的公然挑战。在那里,她们受到了来自极端正统派(包括男性和女性)人士语言和身体上的攻击。会议结束以后,加拿大出生的学者、作家、活动家鲍娜·杰沃拉·哈伯曼(Bonna Devora Haberman)带领一群耶路撒冷女性继续在西墙前祈祷,并组建了“西墙女性”组织,为女性争取在犹太教最神圣的地方身披祈祷披巾、阅读《托拉》经卷并进行合法祈祷的权利。而以色列的正统派传统禁止女性在西墙前进行集体祈祷、触摸《托拉》经卷、戴祈祷披巾。因此,“西墙女性”的做法引起了正统派犹太社团一些成员的不安和抗议。在2009年,耶路撒冷发生了第一起女性因身披祈祷披巾而被逮捕的案例。
“西墙女性”的做法招致以色列宗教事务部的反对、以色列极端正统派的不满和攻击,以及以色列议会的一系列争论。为此,“西墙女性”向以色列最高法院申诉。以色列最高法院曾于2002年5月22日通过决议认为“西墙女性”在妇女的区域内集体祈祷和阅读《托拉》经卷是合法的,但是该决议遭到了极端政治派别包括沙斯党的激烈反对。以色列最高法院重新审视了其此前通过的决议,并于2003年4月6日推翻了该决议。2005年,一个9人法官小组以5∶4最终裁决“西墙女性”的行为不合法。尽管“西墙女性”在法庭败诉,但是她们每月初(新月节)依然在西墙前祈祷,其成员于每年的普珥节在西墙前阅读《以斯帖记》,在每一个阿布月初九阅读《耶利米哀歌》。在2013年4月,耶路撒冷地方法院支持早前的一项决定,即在西墙广场身披祈祷披巾的女性并没有违反当地习俗或者引起公众骚乱,因此不应该被逮捕。在地方法院决议和西墙女性在西墙广场无数次抗议之后,最高法院同意,在确定她们的祈祷和仪式没有违反当地习俗之后,给予女性在西墙前举行仪式的权利,但是“西墙女性”组织宣称她们的成员依然被禁止在西墙前手持《托拉》经卷进行祈祷活动。
经过宗教女性主义者一系列的抗议斗争,在2016年1月31日,以色列议会通过了一项计划,即在西墙前辟出一块新的区域,男女可以平等地在那里祈祷,而且不受拉比法院的限制。虽然这一决定遭到了极端正统派的反对,总理内塔尼亚胡联合政府中一些极端正统派成员甚至威胁撤销此项计划,但是内塔尼亚胡认为,这是一个公正的有创造力的解决这一区域紧张问题的办法。毫无疑问,这对“西墙女性”组织来说是一个胜利,它给予守教女性在以色列最神圣的公共空间合法参与宗教仪式的权利,对于重新界定女性在犹太教中的价值至关重要。
犹太女性对于权利的争取不仅如此,还要求获得宗教仪式的领导权。其一,改变宗教委员会成员完全由男性担任的做法。宗教委员会主要负责为社团提供宗教服务,如沐浴仪式、礼定屠宰监管、丧葬仪式,等等。1988年,在利亚·沙科迪勒的争取与努力下,她成功当选耶路海姆(Yeruham)地方宗教委员会成员。这是以色列女性第一次在负责宗教事务的市政机构中任职,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其二,女性与男性一样可司职犹太会堂领导。1992年,拿玛·科尔曼(Naamah Kelman)成为以色列第一位被正式授职的改革派女性拉比,当时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对此进行了报道,但是以色列《国土报》却对此只字未提。截至目前,以色列已经有少数女性被正统派拉比私人授职,最著名的有哈维瓦·尼尔·大卫(Haviva Ner David)和米米·菲戈尔森(Mimi Feigelson),但是她们还没有被主流正统派认可为拉比。哈维瓦在巴尔-伊兰大学获得博士学位,2006年,她在特拉维夫被拉比阿尔耶·斯特利可夫斯基(Aryeh Strikovsky)博士授职,她撰写的《边缘生活:一个女权主义者通向传统拉比授职的历程》记录了自己成为拉比的精神历程。米米·菲戈尔森则是正统派犹太教中的一个有争议的人物。她出生于美国,8岁时移居以色列,15岁开始师从拉比施罗默·卡尔巴赫(Shlomo Carlebach),并于1994年由其授职,但她被称为先生(Reb),而不是拉比(Rabbi)。
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美国一些现代正统派犹太会堂也已经为女性设置了会众领导职位,她们承担与男性拉比相同的工作,但是每一个会堂有一个不同的称呼——社会学者、会众领导助理、教育工作者、精神导师,等等。事实上,无论美国还是以色列,被授职的正统派女性不能直接称为拉比,这不是头衔的问题,它恰恰说明,无论使用拉比任何变化形式的词汇来表示女性拉比,授职女性拉比在正统派中还没有被真正接受。要打破传统的社会等级规范从而接纳女性在公共领域中地位的实质性变化,对于正统派犹太教来说,仍然任重而道远。
第三,呼吁解决阿古纳问题。“离婚权利的不平等也是今日以色列女性面临的最严重的歧视”。在历史上,阿古纳指的是由于丈夫参军、外出旅行或者经商等原因没有回来,因此不能给予其离婚文书而导致被束缚在婚姻中的女性。阿古纳问题的产生首先源于传统犹太律法,按其规定,男子掌控离婚绝对的主导权,只有犹太男子将离婚文书递到妻子手中,离婚才真正生效。以色列建国以后,通过立法规定犹太人的结婚和离婚事宜均由拉比法庭按照犹太律法裁决。在拉比法庭,妻子可以提出离婚,但是必须有丈夫的离婚文书,离婚方能最终生效。犹太男子或为逼迫妻子放弃孩子的监护权,或者在财产分割过程中为向其索取一笔高额钱财而拖延给妻子离婚文书,置其于阿古纳的境地。但是拉比法庭没有权利强迫犹太男子离婚,阿古纳问题依然是一个真实的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阿古纳一般可能要等1年到5年不等,有的甚至会拖几十年。今天,阿古纳问题之所以依然存在,因为无论犹太教如何变迁,但是正统派犹太教律法也无法轻易改变。律法学家认为他们不是律法的制定者,他们只是律法的解释者。
在宗教女性主义者的积极努力下,以色列社会相关职能机构也在积极地采取措施试图解决阿古纳问题。1995年,以色列议会给予拉比法庭额外的法律权限,拉比法庭被允许根据法律(Rabbinical CourtsLaw,5755-1995)采取各种措施促使男子给予妻子离婚文书,包括吊销其驾照、冻结其银行账户、吊销其护照以阻止其去国外旅行、实施监禁等等。但是女性团体代表认为,1995年的法律并没有起到很大的作用,因为法庭仅在不足2%的案例中采用这些措施,而且这些措施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阿古纳问题。
阿古纳问题在2016年有了新进展。根据2016年11月15日《以色列时报》(The Times of Israel)报道,以色列司法部明确阐明,以色列男子如果拒绝给妻子出具宗教离婚文书,将被起诉并面临监禁。司法部长沙伊·尼赞(Shai Nitzan)颁布法令,允许民事法庭起诉并惩罚那些拉比法庭已经判决离婚但是却拒绝提供给妻子离婚文书的男子。这是因为以色列《刑法》第287条已规定:如果拉比法庭判决要求丈夫给予妻子离婚文书,拒绝者将接受调查并因无视判决而接受审判;如果一个男子被发现违背判决而拒绝给妻子离婚文书,将被判决监禁。
尽管这依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阿古纳问题,也未能从根本上改变女性在法律上的无助地位,但它是以色列社会解决阿古纳问题迈出的至关重要的一步,显示了以色列社会对阿古纳问题的关切和解决该问题的决心,也是宗教女性主义者的一个暂时性胜利。
综上,随着以色列宗教女性主义思潮的传播及其社会实践,正统派女性开始越来越多地学习《托拉》和《塔木德》,这是纠正社会改变对女性歧视和偏见的最重要前提,也使得她们有意愿并有能力更多地参与公共宗教生活和其他社会生活,从而使其社会地位尤其是在婚姻生活中的弱势地位开始扭转。宗教女性主义思潮改变了以色列正统派女性的生活。
以色列宗教女性主义思潮的影响
以色列宗教女性主义思潮倡导者在吸收借鉴美国犹太女权运动的理论和模式的基础上,在实践中努力为女性争取平等受教育以及参与宗教和其他社会生活的机会,这使得正统派女性开始质疑犹太社团的父权制结构特征,在某种程度上带来了传统权力平衡的打破,不可避免地使得以男性为中心的精神和宗教生活发生变化。宗教女性主义思潮对以色列正统派女性自我形象的认知以及社会地位的改善、对当代以色列犹太教以及犹太社团的发展均具有重要的影响。
第一,宗教女性主义改变了正统派女性的社会角色定位和社会形象。在宗教女性主义思潮的引领下,当今以色列的正统派犹太人社会已能够包容女性接受正规宗教教育,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学习口传律法,参与犹太社团和会堂里的各项活动。在以色列,具有平等主义色彩的犹太会众建立起来,其中最著名的是希拉哈·达沙(Shira Chadasha)。它于2002年建立于耶路撒冷,其中女性可以参与公共的仪式,包括周五晚上迎接安息日到来的仪式(Kabbalat Shabbat)、将《托拉》经卷从约柜中移出的仪式、星期六上午为全体会众阅读《托拉》,等等。这是以色列第一个女性和男子平等参与公共宗教仪式的会众,这种模式已经被20多个以色列、美国、加拿大、欧洲和澳大利亚的犹太会众所模仿。
不仅如此,施罗默·瑞斯金(Shlomo Riskin)拉比率先倡议允许女性成为拉比律师(to’anot)。经以色列大拉比院同意,1990年,培训女性学习犹太律法、婚姻咨询和谈判技巧的机构成立,女性可先通过培训,然后参加由拉比院举办的考试,获得拉比律师资格。今天,女性拉比律师通常在以色列拉比法庭参与离婚谈判事宜,帮助欲离异女性在犹太律法框架内进行谈判,为其争取合法权益。1997年,耶路撒冷女性托拉学习中心尼什马特开始培训女性成为犹太律法顾问(yo’etzet halakhah),解答有关犹太洁净仪式的问题,包括经期不洁净法以及其他的与性生活和女性健康有关的律法问题,这些一般是女性不愿意和男性拉比讨论的问题。在以色列,女性要成为律法顾问,需要在女性托拉高级研习中心学习两年时间,接受心理学和女性健康方面的培训。自从2000年第一届学生从尼什马特毕业以来,已经有近百位女性成为犹太律法顾问。这些女性在以色列的犹太社团和北美的犹太社团工作,通过电话和网络解答全世界犹太女性提出的关于家庭洁净法、生育问题、青少年性教育方面的问题。
以色列正统派女性不断获得新的社会角色,包括担任拉比、教育工作者、赞礼员、社区领导、祈祷主持者,还在拉比法庭讨论案例以及就犹太律法问题提供咨询。2015年,珍妮·罗森菲尔德(Jennie Rosenfeld) 成为以色列第一位女性正统派精神顾问,一些犹太女性因此正在发挥着从前男子才能发挥的作用,从而实现了某种程度上“性别角色的转换”。这不仅提高了犹太女性的自我认同感,而且使人们更多地感知到她们的存在及其在宗教和社会生活中身份和地位的积极改变,听到了她们的声音,从而开创性地重塑了犹太女性的形象。
从表面看,女性担任拉比、律法顾问、宗教委员会成员等是反传统的,是对犹太男子在宗教以及各公共领域中的垄断权发起的挑战,从而颠覆了传统的“公共-私人”二元结构下的男女角色定位,这种变化甚至已经超出了女性主义者所能想象的范围。她们可以离开家庭外出追求自己的职业和完全的经济独立,实现自我价值的满足和自由选择。今日以色列社会正统派女性所发挥的作用和所体现的价值不断超越传统的范畴,对男性主导的社会结构是一种冲击,但是并没有建立一种新的社会性别概念和家庭模式。无论官方机构对女性角色和地位的转变持何种态度,不可否认的是,传统上认为女性没有足够的智力水平研习律法进而裁决律法问题的“偏见”已经不合时宜,认为女性在宗教生活中只能居于第二等级地位的观点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犹太社团同样需要女性精神领导者。事实上,正统派女性在犹太社团中所从事的各种工作已经构成当代犹太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而开创性地重塑了犹太社会生活愿景。
第二,宗教女性主义不仅改变了犹太女性的生活,而且在某种程度上重塑了犹太教。在过去几十年的时间里,以色列相当数量的《托拉》和《塔木德》学习机构的开设,使正统派女性能够在专业的机构中学习犹太经典,涉足从前完全由男子主导的领域。1998年出版的《犹太律法著述论文集》(Jewish Legal Writings byWomen)是犹太女性第一次撰写具有跨时代意义的犹太律法方面的著作。从事《塔木德》高等研究的女性能够运用科学的方法理解《托拉》,这在她们注解《圣经》的著作中体现出来。女性开始成为伟大的《塔木德》学者、教授《托拉》和《塔木德》的导师以及律法专家,从而在学术领域和教育生活中,发挥着自己特殊的作用,打破了传统犹太教中男子掌控绝对话语权的局面。
在以色列,正统派女性能够阅读犹太经典、解读犹太经典被认为具有革命性的意义,这意味着女性学者现在能够运用自己的阅读和分析技巧来批评、讨论和改变以男性为中心的宗教知识,并且带有女性特有的视角和经验。在犹太律法著述方面,目前以色列两位杰出的女性学者最具代表性。一位是极负盛名的马尔卡·普特科夫斯基(Malka Puterkovsky),她在巴尔-伊兰大学获得犹太历史与哲学学士学位,之后在特拉维夫大学获得《塔木德》硕士学位。她是一所女性宗教学习机构的负责人,教授女性学生学习《塔木德》,为众多守教的犹太人解答犹太律法问题。2014年,她出版了《追随她自己的道路——来自哈拉哈和道德视角的生命挑战》一书,这是以色列第一本由正统派犹太女性撰写的答问著作,引起了媒体广泛的关注。其中论及的具有颠覆传统性的律法裁决包括:女性在每日晨祷时有戴祈祷披巾的权利、女性有为逝去的亲人念诵祈祷词(kaddish)的权利、妇女有采取避孕措施的权利,等等。在2015年耶路撒冷赫茨尔山举行的独立日官方纪念仪式上,她是14位被邀请点燃火炬的以色列人之一,仪式组委会高度认可其作为女性学者在犹太律法领域中开拓性的影响力。与马尔卡·普特科夫斯基齐名的另一位有影响力的女权主义犹太女性学者是巴尔伊兰大学的洛尼特·伊莎(Ronit Irshai),她通晓古典拉比文献、现代哲学和社会性别理论,是用女性主义视角进行律法释经的开拓者。她在其著作《生育和犹太律法:关于正统派答问的女权主义视角》的开篇即指出:犹太律法完全是男性的作品,男性拉比仅强调女性的生育价值而牺牲其作为人的价值,这导致当时的哈拉哈作品不承认女性的独立人格。
那么,女性主义者从不同的视角致力于从哲学和神学的角度批评宗教传统,挑战宗教文本的父权制话语以及将女性排除在特定仪式之外的做法,会削弱现代正统派犹太教吗?答案是否定的。事实上,发掘女性的创造力,开启她们的智慧,以及扩大其对犹太社团生活的参与程度和范围,可以充分发挥其价值,且通过女性对犹太经典独特的理解以及对犹太社团公共生活的更多参与,对犹太教的发展会起到更有益的促进作用。正如舒斯特曼以色列研究中心(Schusterman Center forIsrael Studies)主任大卫·艾伦松(David Ellenson)教授所言,“普特科夫斯基和伊莎活跃地参与了重塑我们这个时代以色列犹太信仰和实践的轮廓和实质内容的过程,她们认为自己担负延续犹太性和犹太精神的责任,她们和其他人(女性主义者)一道正在开启当代以色列犹太教富有活力和令人激动的新愿景。”宗教女性主义思潮及其实践注定会对以色列社会发展继续产生进一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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