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食品安全论文通用六篇
关键词 转基因;食品;安全性
中图分类号:TS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97(2013)20-0171-01
今年6月,农业部对三款转基因大豆新品种发放安全证书,美国塔夫茨大学2008年在我国进行“黄金大米”试验等消息的披露,使得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问题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焦点。在转基因食品安全性问题的广泛争论中,人们一时很难分辨哪些说法是有科学依据的,哪些说法是武断、谣言、投机炒作甚至是利益驱使,转基因作物商业化已近20年,目前全球转基因食品的品种、产量急剧增加。转基因食品的支持者和反对者各持己见,互不相让,争论毫无结果。
转基因技术分为两类,一是把异源生物的基因转移到某种生物中,二是对某种生物的基因本身加以修饰改造,它本身是一项造福人类的技术。由于转基因技术本身研究水平的限制,由于科研人员对基因的结构、基因间的相互作用以及基因的调控机制等的了解还比较肤浅,虽然被转移的基因的功能是已知的,但有不少是异种生物的基因,由于基因插入时其插入部位是随机的,转基因生物有时候会出现一些科研人员没有预计到的后果,比如转基因农作物中已有个别品种出现了引起人体过敏的蛋白。这引发了人们在食物安全、生物安全和环境安全等方面的辩论。人们担心转基因食品现在没有凸显问题,但有滞后效应:比如,转基因植物的DNA经过重组后,有可能合成出对人体有直接毒性或潜在毒性的蛋白质;转基因农作物的某些蛋白质,可能渐渐地影响我们的免疫系统,对人类健康造成隐性伤害,食用转基因食品的人在若干年甚至一两代之后,问题才表现出来。
转基因安全问题本质上是一个自然科学技术问题,但关系到人类自身的健康和安全,就不是一般的自然技术问题了。科学界对转基因食品的危害也存在争论。转基因是一门现代生物科技术,但对人类是否有利,主要看怎么应用这项技术及应用的目的,是否被某些人利用谋取私利?从研发到投产再到消费者手里,过程是不是透明?监管能否到位?消费者的权益是否能够受到较好的保护。某些专家说经过安全论证过的转基因食品就是安全的,但是到了生产阶段,还存在着监管是否到位的问题。以有机食品为例,有不少厂家花钱买认证,那么就无法证明通过安全评价上市的转基因食品与传统食品一样安全。厂家没有按国家要求在转基因食品的包装上标明,人们很难分辨是不是转基因食品。这样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知情权被剥夺意味着失去吃什么的选择权。
现在没有确切的证据表明转基因食品对人体有害。当然,没有证据表明有害不代表肯定无害,但是,更不能因为没有证据表明有害就认为它肯定有害,由于人们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心存疑虑、认同度差,市场销售的食品,一旦需要标识,大部分食品生产厂家都采用非转基因原料,一些厂家为了增加消费者的信任,承诺不使用转基因原料。这样的舆论环境,不仅使得转基因食品有害论占了上风,而且还耽误了基因技术发展的大好时机,阻碍了转基因技术的进步。
科技人员应用转基因技术,培育出许多有利于人类健康的食品。转基因得到的生物有很多优点:可增加作物产、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作物抗虫害抗病毒的能力、提高农产品耐贮性等。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是可以保证的。首先,任何一种转基因食品在上市之前都进行过大量的科学试验,相关国家和政府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其次,食品对人体是否安全,主要看人体对这种食品的代谢能力,重组的基因经过筛选,经研究证明不会在人体内积聚,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例如,通过向玉米中转入一种来自于苏云金芽胞杆菌的基因培育出一种抗虫玉米,转入的这种基因能导致鳞翅目等昆虫死亡,但对人体无害,因为只有鳞翅目等昆虫有这种基因编码的蛋白质的特异受体,而人类及其他的动物、昆虫均没有这样的受体。
对待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应持科学的态度,理性公正客观分析。转基因技术本身是一项造福人类的技术,不能全盘否定。转基因是一种新的生物技术,它还不成熟,它的技术还处于发展之中,科学家对基因的认识和掌控还不够,基因重组有随机性,转基因生物也会出现人们不希望的结果,加上一些转基因技术不当应用,导致个别转基因食品的确存在安全性问题,如少数转基因食品含致人体过敏的蛋白,因此,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科学家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在技术层面可以防范,加上政府严格监管,完全可以防止此类食品的商业化应用,不会对人类造成进一步的危害。
在转基因食品研究上科技人员需要研究很多新问题。比如新的基因组合生物会不会对生物链中的其他物种产生不良影响,对生态系统的有什么影响,该物种自身的稳定性如何;再比如转基因生物成分的改变对食品安全性的影响,转基因作物中的毒素是否会引起人类急、慢性中毒或产生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等。转基因食物出现到现在仅20余年,还没有经过长期的安全性考验,还存在着许多不确定因素。应该加强基础研究,提高基因认知水平,从技术层面防止不当转基因动植物的出现;加大转基因食品安全性宣传力度,提高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对转基因食品研究成果尽可能多地公开信息,有利的不利的都公开;普及转基因技术常识,让公众更多地了解转基因食品的真面目;完善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政策、法规建设,立法限制不当研究和应用;加强考核,慎重推广,把个别可能出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转基因物种销毁在商业化之前,适当提高转基因作物种植和转基因食品生产企业门槛,保证市场销售转基因食品的可靠性;加强各个科学家的合作交流,比照核能和平利用,充分发挥国际组织的作用;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对转基因食品作出明确标识。这样,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在一定程度上能得到保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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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基因:让科学回归科学[J].环球科学,2013,7(91).
对此,有专家表示,国际机构的转基因的种植面积约1.7亿公顷,只有全球耕地的1/10左右,难以支撑农业部全球4/5人口食用的说法。
真的与传统食品一样安全吗
不久前,有媒体刊登了彭光谦“八问主粮转基因化”文章,他对转基因技术安全性提出种种质疑,引来各界强烈关注,而农业部网站发文则对这八个问题进行一一回应。
国家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委员林敏表示,转基因食品入市前都要通过严格的毒性、致敏性、致畸等安全评价和审批程序,目前还没有其他食品经过这样严格的安全评价,转基因食品与非转基因食品具有同样的安全性。
上述说法再度引来广泛质疑,北大教授刘华杰微博:“不能说通过环评的工程就没有环境问题,也不能说环保部门检查并通过的地方就没有环境问题。”他认为,无法证明通过安全评价上市的转基因食品与传统食品一样安全。
林敏称,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全球转基因商业化应用已经17年,食用转基因产品的人口占到全球人口的4/5,还没有发生一例被证实的食用安全问题。林敏未提供全球4/5人口食用转基因的来源。不过,根据国际农业生物技术应用组织ISAAA今年2月的数据,2012年,转基因作物在全球种植面积达到前所未有的1.7亿公顷,世界耕地面积约为14.8亿公顷,即使以ISAAA数据计算,转基因种植面积也只有全球耕地的1/10左右,而其中不少转基因是用作饲料或加工原料。
科学验证至关重要
彭光谦在八问里提到,“有许多科学家经过实验,证实转基因食品与肿瘤、不孕不育等数十种疾病的高度相关性。对这些已经揭示的灾难性后果和科学家们的一再警告,我们是否进行过严肃的分析、客观的评估以及科学的论证?我们匆忙引进的科学依据何在?”
彭光谦所说的是2012年轰动世界的塞拉利尼转基因试验。2012年9月,法国凯恩大学塞拉利尼报告了用转基因玉米NK603进行大鼠两年饲喂研究,引起大鼠产生肿瘤。
林敏则表示,欧洲食品安全局作出最终评估认为,该研究得出的结论缺乏数据支持,相关实验的设计和方法也存在严重漏洞,而且该研究实验没有遵守公认的科研标准。
目前,世界各地监管机构没有要求进行长期的转基因食品试验,而是以公认的90天饲养老鼠实验证明转基因安全性。不过,塞拉利尼团队首次突破了90天试验期限,将转基因的试验周期延长到两年,并得出转基因致肿瘤的结论。
【论文摘要】为了使人们能够在分享生物技术进步成果的同时,又能避免一些不确定因素对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学者们纷纷把研究重心移向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这一领域笔者通过对国内外现有的关于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研究进行系统梳理.以推动我国相关研究工作的进一步展开。
1关于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的理论基础
关于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的理论基础,目前学者们总的来说有这样三种观点:可靠科学原则、预防原则、折衷主义原则。学者们一致认为美国是对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奉行科学主义原则的典型代表。美国提出:对转基因食品的法律规制必须建立在“可靠科学原则”基础上。美国政府反复强调:科学是管制体制的基石。这意味着管制不能建立在“无端的猜测”和消费者“担忧”的基础上,而必须有可靠的科学证据证明风险确实存在并可能导致损害时,政府才能采取管制措施。美国认为转基因食品不可能比传统食品不安全.采用“无罪推定”的策略。即如果我们不能提出充分的科学证据证明转基因食品是不安全的.就假设转基因食品是安全的.没有必要对转基因食品的研究与商业化采取过多的限制。
遵循预防原则的代表则是欧盟。欧盟认为,科学是存在局限的,对科学评估转基因食品所需的完整数据要等到许多年后才能获得;无论研究方法多么严格,结论总会具有某些不确定性,而政府不能等到最坏的结果发生后才采取行动。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环境.欧盟采用了“预防原则”作为管制转基因食品的理论基础。
有学者认为,与美国和欧盟的鲜明态度相比.日本则采取了一种较为折中的态度。一方面,由于转基因技术在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等方面优于传统技术。对于日本这个耕地面积相对于其人口数量严萤不足的国家而青.这无疑是一个福音。因此.转基因食品在日本得到了部分民众的支持。而另~方面.作为一个农产品的进口大国,转基凶食品的不安全因素义使国内许多民众对转基因食品存在质疑。正是基于以上两点因素.导致日本在对转基因食品的态度上长期游荡于可靠科学原则与预防原则之间,使其对转基因食品的政策也试图在这两种原则的指导下,寻找一个新的平衡点。
2关于国外的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
2.1关于国外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
有学者认为美国目前对转基因食品安全进行监管的主体有五个,分别是农业部(USDA)、环境保护局(EPA)、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1、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局(OSHA)及国立卫生研究院fNIH)。这五个部门协调管理转基因食品,其中FDA在转基因食品的管理中发挥着主导作用。还有的学者认为监管主体还应当包括动植物健康检疫局。这些监管主体有着明确的分工:FDA的食物安仝与应用营养中心是管理绝大多数食物的法定权力机构.美国农业部的食品安全和检测部门则负责肉、禽和蛋类产品对消费者的安全与健康影响的管理,EPA则负责管理食品作物杀虫剂的使用和安全。
欧盟对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的设置则颇为复杂。有学者认为监管主体分为成员国和欧盟两个层次的主体。其中,一种转基因食品要想在欧盟上市销售就要涉及到:申请者本国的主管机关,欧盟其他的成员国,欧盟委员会、欧盟“食品科学委员会”、“食品常务委员会”、欧盟理事会等众多的监管主体。
有学者认为日本对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则是由日本科学技术厅、农林水产省和厚生省共同构成。农林水产省依《农、林、渔及食品工业应用重组DNA准则》,负责管理转基因生物在农业、林业、渔业和食品工业中应用,包括在本地栽培的转基因生物、或进口的可在自然环境中繁殖的这类生物体以及用于制造饲料产品和食品的转基因生物。对于国外进入日本的转基因食品的饲料,厚生省要重新进行安全性评价。
2.2关于国外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的手段
学者们目前对于国外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手段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上市审批制度、转基因标识制度、产品追踪制度等方面。
2.2.1关于转基因食品的上市审批制度。有学者认为美国转基因食品上市审批制度经历了一个由自愿申请到强制申请的转变。2001年,美国确立了咨询程序。然而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实施转基因食品上市前自愿咨询的政策,弱化了转基因食品的管理。后来美国部分科学家提出食品药品管理局应该实施转基因产品上市前强制性公告程序,并提供公众通道,使他们能够了解开发商提交给管理部门的转基因产品的健康和安全数据。2后来,美国《转基因食品管理草案》对转基因食品上市流通的申请时间作了规定。它要求来源于植物且被用于人类或动物的转基因食品在进入市场之前至少120天的时间.该制造商必须向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供这一食品的有关资料,以确认该食品与相应的传统产品具有一样的安全性。
有学者指出欧盟的转基因食品上市审批程序非常繁琐,一种转基因食品要想在欧盟上市销售,要经过成员国和欧盟两个层次的批准。申请者首先要向某成员国的主管机构提出申请.由该国主管机构对其进行风险评估。如果该成员国同意这种转基因食品上市,需要通过欧盟委员会通知其它成员国。在获得其他国家同意后,这种转基因食品可在全欧盟境内上市销售。如果有其他成员国反对,则需要经过一个“附加评估”程序.即欧盟委员会把申请提交欧盟“食品科学委员会”来审查.并根据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做出批准或不批准转基因食品上市的决定.然后再提交由各成员国代表组成的“食品常务委员会”投票表决。如果“食品常务委员会”投票否决了欧盟委员会的决定,则欧盟委员会应将决定提交欧盟理事会.由欧盟理事会投票表决,如欧盟理事会在3个月内没有进行表决。该决定草案将自动生效。
2.2.2关于转基因食品的标识。美国直到2001年3月份才出台一个转基因食品自愿标签的指南,分为转基因食品自愿标签(have)和非转基因食品自愿标签(haveno)。美国《转基因食品有权被知悉法案》规定了转基因食品的标识制度,即生产者对所有含转基因成份的食品.以及由含转基因成份的产品所育成的食品都要作标识。该法案还规定了转基因食品的证明制度,即在转基因食品育成的全过程(从种子公司到农民,从制造商到零售商),只要是对食品有控管权的所有行为主体皆应制作一份保证书,以证实该食品的成份。
欧盟新条例规定对所有转基因成分超过0.9%(获得欧盟核准的转基因品种1和0.5%尚未获得欧盟核准的转基因品种)的产品都必须进行转基因标识。但如果产品中因偶然或技术上不可避免的因素而存在的转基因低于限量值,则该产品可免除转基因标识的要求。
日本的转基因食品标签管理规定设计得也较为复杂,是转基因食品强制标签和转基因食品自愿标签的混合。日本将转基因食品分为三类:a·与传统农产品和加工品无实质等同性;b·与传统农产品具有实质等同性,但外源基因或蛋白质在加工成食品后依然存在;c·与传统食品具有实质等同性,加工品中不存在外源基因和蛋白质。三类产品的标记规定不同。
2.2.3关于转基因食品的追踪。为了监控授权的转基因产品在确定对人类健康存在无法预测的危险时有能力撤回产品,欧盟通过的有关转基因生物可追踪性的法规确立了对转基因产品“可追踪性”的监控机制。“可追踪性”可以被定义为:追踪产品从生产到流通的全过程的能力。新法规确立新的登记制度并在标识时注明唯一代码(作为身份识别),使转基因产品从生产到出售的所有环节都有据可查,并要求企业经营者保留5年的使用转基因产品的记录。 3关于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研究
3.1关于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
有学者认为我国目前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主体问题多多。如我国职能部门在行政过程中并未能够很好地理清思路,明确权责。在我国转基因食品的监管中,农业、卫生、环保三个部门应该共同起着重要作用,但是事实上农业部掌握了实际的大权。由于农业部门只是从源头上控制转基因食品,而没有全程跟踪转基因农产品在整个食物链中的变化,因此并不能完全地保证其食品的安全性。另外,还有学者认为我国的转基因食品管理存在多头管理,各个部门的协调性不高,部门之间的法律法规存在冲突的现象。虽然目前转基因食品的管理主要由农业部负责.但是卫生部、科技部以及国家环保局都介入了转基因食品管理.各个部门之间对转基因食品管理并没有形成统一有效的管理机制。
目前,转基因标识的监管工作主要由农业部各级部门进行。而市场监管主要涉及流通领域的各环节,农业部各级部门中尚无专门进行市场监管的部门,而农业部门与工商等其他市场监管部门之间就转基因食品问题方面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因此.转基因食品批而未标甚至未经批准就上市的现象仍大量存在。有学者提出应该明确科技部、农业部、卫生部和各省、直辖市的科技厅(局)、农业厅(局)、卫生厅(局)等部门对转基因食品实施管理的职权和职责分工,使其与“国家生物技术管理委员会”和各省、直辖市设立的生物技术管理办公室的工作协调统一。
3.2关于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的手段
由于转基因食品是现代生物技术的产品,随着科学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我们有可能对转基因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的科学认知发生改变.或经过研究原有认识受到质疑等,转基因食品可能面临重新进行安全性评价的需要。虽然我们已经严格了市场准人.并且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但是,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仍然可能需要重新进行新的安全性评价。对转基因食品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以及安全性研究和商品化生产的范围、时间和限制条件等不同.采取合理可行的产品召回。有学者建议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并规定严厉的法律责任。同时对转基因食品市场实施监督检查.如卫生抽查、罚款、查封、扣押和禁止销售、禁止移动等强制性措施。其中准人制度应该包括:转基因食品生产许可制度.转基因食品安全标准制度,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另外,对转基因生物研究、开发、生产、梢售的各个阶段实行信息披露和公示制度。各阶段的行为主体都应当依据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将其在相应阶段的相关内容进行披露。并向公众进行公示。披露和公示的内容包括该转基因生物的潜在风险以及该主体对该风险的防范和处理措施等。还有学者认为。转基因食品召回法律制度是转基因食品市场规制制度中的关键环节.它一方面充分维护了转基因食品消费者的权益.另一方面,它是对转基因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的有效警示。转基因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从事生产和销售活动的目的是求利,而违反转基因食品相关标准。召回转基因食品的经济代价极大的话,转基因食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将会自觉地参与维护转基因食品安全工作。而食品召回制度可否起到以上功效的关键在于执法是否严格。因此,在转基因食品市场规制法律制度的建设中必须强调转基因食品召回制度的执行.要做到对于发现问题的转基因食品在一定期限内强制召回。对不予召回的企业则强制查封财产以备补偿消费者的损失。
3.3关于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
目前学者们认为转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主体除了包括生产者、销售者等被监管者,另外还应该包括监管主体关于生产者、销售者责任方面.有学者认为我国对转基因食品违法行为处罚不够严厉.因为对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没收非法销售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学者认为以上规定惩罚力度较弱.最多5万元的罚款并不足以产生法律威慑力,这与生产和销售转基因食品所获的丰厚利润相差悬殊。因此,应该提高罚款敬额,加大惩罚力度。就转基因食品的安全保障而言,有学者认为其救济方式应主要以侵害排除和损害赔偿为主导。从具体措施来说,有必要建立一个安全保障基金,一方面更好地保障公众的安全,同时也不给企业带来过分沉重的经济负担从而危及企业的生存,造成社会经济发展问题和失业问题等,从而阻碍转基因食品的发展。
对于监管主体的相关责任而言,有学者指出应该明确食品监管部门不作为的法律责任。针对监管屡屡缺位的状况,相关的食品安全立法中应该明确规定监管部门的职责,对于不履行职责的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行政不作为的法律责任。对于不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形可以以列举的方式进行规定.以便于落实相关责任
4整体研究评价与展望
学者们对于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的研究在这儿年呈一种急剧上升的趋势。在国外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研究中.以对美国、欧盟、日本等囤的借鉴研究居多。但是这些研究多是一种描述性的研究.一般是对该国的转基因食品发展的状况进行陈述.接着描述一下该囤转基因食品的监管主体有哪些.转基因食品上市需要经过怎样的一个审批过程.标识制度怎样规定的等等。目前的这些研究深入性不够,仪仪是一个简单的介绍.而且许多研究非常凌乱,不成系统。另外,从研究内容讲,现有的对于国外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研究不够全面。现在大多数学者都是从国外的监管理念.监管主体,监管手段这三方面进行研究,而非常重要的监管责任制度则很少有人问津。众所周知,转基因食品所存在的许多不确定性本来就使得很多人们难以接受它,而相应的转基因食品责任如果再缺失的话.无疑对转基因食品的发展非常不利。可见对于转基因食品责任的研究非常重要,但是目前学者们却对此却很少涉及.这也是学者们以后研究的一个方向。
这问题看起来就很难进行解决了。但这个问题确实需要被解决,因为这关系到转基因食品人体安全性研究的有效性,以及进行转基因食品安全研究的严肃性问题。
除了极端支持转基因食品的人以外,无论是支持转基因食品,反对转基因食品,还是认为其安全不确定的研究人员,都一致同意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应该被实验研究进行确认。因此,每年都会有一些转基因食品安全实验研究成果被发表。由于不知道的原因,凡是认为转基因食品安全存在问题的实验,大都总是被一些专家质疑存在设计的漏洞或者研究的种种瑕疵或缺陷,甚至谬误,但凡是支持转基因食品安全的实验研究却很少被这些专家进行类似的质疑。而这次的湖南事件则让我们不得不关注,支持转基因食品安全的实验研究是否也存在问题,其获得数据是否是可靠的,人们根据这些数据做出的转基因食品安全的结论是否没有被误导。因此,我们必须知道湖南转基因大米儿童人体试验研究的详细真相。
我觉得无外乎真相大致可能分为两种情形:
1.美国的说法是真的,湖南的儿童确实吃了转基因大米,但我国的机构和研究人员隐瞒或者疏忽了真相,没有告知家长和儿童其可能吃的是转基因大米。那么,这个研究的结果是真实的,只不过其获得数据的方式违反了科研的伦理,这个结果应该进行声明具有道德上的瑕疵。这当然证明,进行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研究可能存在着伦理缺陷,其之前得到的结果也可能都存在着类似的伦理问题。有关机构和研究人员,有必要重新检讨志愿者的知情同意权和伦理委员的责任问题。
2.由于种种原因,湖南的儿童确实没有吃转基因大米,只吃了当地的大米,但他们的样本却被当成食用过转基因大米的儿童的样本进行了检测,并得出转基因大米安全的结论。这样的话,问题就大了,因为这可能表明,以前有关转基因食品安全的实验得到的转基因食品无害的结论,都可能存在着类似的问题。这就需要对所有的认为转基因食品安全的研究结果,进行重复,以确定其没有错误地检测了食用非转基因大米的人体样本。从研究的角度来讲,理论上,这将对之前所有的认为转基因食品安全的研究结论的可信性提出疑问。
当然,还有第三种情况就是,美方和中国的组织者都尽到了告知义务,家长在充分了解转基因大米的情况下,签署了文件,同意参加本研究。但由于种种原因,中国方面的组织者和参与者都不方便承认这个研究的存在。但这是很难让人充分相信的。
我认为,儿童参与这个转基因大米的人体研究实验,家长应该负责任。很多人都表示不理解,但我仍然坚持这个看法。因为毕竟最后签字的是家长,他应该是在充分了解利弊后才签署意见的,除非是被欺骗的,否则表示他认同这个转基因大米的安全性。即使是被欺骗而签署的文件,也应该是由家长去控告欺骗他们的人。因此,签字的家长是为这件事负责任的人。就好比,国家要求我的孩子要打麻疹疫苗,虽然可能有潜在的风险,但是我认同这个疫苗可以预防麻疹,对孩子有利,我就签字了,我就要承担这个责任,如果孩子因此有了问题,也是我自己要带他看病,去索赔或者寻求有关部门的补助;但有人要让我孩子反复打这个疫苗,我就不认同了,我当然可以拒绝签字,拒绝让孩子打,如果有人不经我同意就强迫他打,那么就是侵犯了我的权利,就不是文明社会应该有的行为了,就应该在我自己的要求之外,其他人也可以“讨伐”这样的做法了。
其实,对于转基因食品的安全,大家的看法是不同的,这个我们应该承认,这次的事件发生后,也有一些专家出来给大家“科普”,宣传转基因食品的好处,而且,更有些家长就热衷于让自己的孩子吃转基因大米,还大肆进行宣传。因此,虽然我个人认为转基因大米存在着安全不确定性,还需要很多研究进行确认,这应该是欧洲比较主流的观点,也应该是美国政府不介入本次转基因大米食用研究的立场的基础观点,但是,我也认为,是否拒绝转基因大米,应该由吃饭者本人决定,这是他的权利。
人们有权利选择吃转基因大米,也有权利选择不吃,这是最基本的人权,否则就是被当做动物饲养了。专家和企业或者机构,可以科普支持转基因大米,也可以科普反对转基因大米,还可以质疑转基因大米,但这些意见都应该只是给公众的参考,更不可以辱骂公众。不能说,觉得“苏州之门”像秋裤的就没文化,也不能说,不吃转基因食品的就没知识。更何况,即使是这次的黄色大米,甚至在不考虑转基因技术的安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也不是完美的。因为如果真的普及这种大米以后,在极端的条件下,如果贫困的国家和穷人只能分配得到这种大米,靠这种大米为生,那就有可能导致其体内胡萝卜素水平升高,引起胡萝卜素血症。
胡萝卜素血症是一种因血内胡萝卜素含量过高引起的肤色黄染症。胡萝卜素为一种脂色素,可使正常皮肤呈现黄色。若进食过量富含胡萝卜素的胡萝卜、橘子、南瓜、红棕榈油等后可使血中胡萝卜素含量明显增高。高脂血症、甲状腺功能低下、糖尿病或其他使胡萝卜素转化为维生素A的先天性缺陷或肝病等情况下,也可使胡萝卜素血症唯一体征为皮肤呈黄色或橙黄色,无自觉症状,但巩膜不黄染。本病多发于手掌和足跖,有时颜面、口周、眼睑也可以出现,严重者全身皮肤皆呈橙黄色。因此,有高脂血症、甲状腺功能低下、糖尿病或其他使胡萝卜素转化为维生素A的先天性缺陷或肝病等情况的人也是不宜食用这种转基因大米的。食品是每个人每天都要接触的,面对的人群什么人都会有,因此,为了公众的利益,更加应该谨慎。
虽然,我认为,转基因大米的安全存在不确定性,但我并不想借此机会反对或者质疑转基因大米,因为我们是在讨论之前的转基因大米安全实验的结果的严肃性和可靠性,而不是转基因大米本身的问题。因此,我也不能认同,那些借此机会“科普”转基因食品安全的专家,这是非常无聊的,这样的努力也是不会有效的。
转基因食品安全是关乎到每一个人切实利益的事情,每个人都有权决定是否吃这样的食品,因此,应该允许每个人都有发言权,不能依靠专家名义压制不同的声音,甚至进行强制性的“科普”,应该允许自由的讨论。同时,我也呼吁,反对或者怀疑转基因食品安全的人,也应该承认选择吃转基因食品是认同转基因食品安全的人的个人权利,不必为此大惊小怪,更不必要求国家限制认同转基因食品安全的人吃转基因食品。因为人吃的东西,最终有益还是有害都是自己的问题,自己应该有能力进行判断,而且最终的后果也是自己来承担,自己来负责。
关键词:转基因食品;社会调查;统计学分析法
一、引言
近些年来,为了提高农作物产量,增强作物抗病、抗逆性,以满足商业化快速发展的需要,人们利用现代分子生物学技术研制出了转基因食品。然而,自转基因食品问世以来,社会各界对它却忧心忡忡。在各类期刊、报纸杂志、网络媒体中,随处可见有关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讨论,这些讨论往往都着眼于科学研究,或者是风险性本身。然而,对于公众对转基因食品的认识和态度以及影响公众认识和态度的因素等问题,目前尚缺乏相关的调查研究。毕竟任何一项技术的发展都离不开公众的支持,研制转基因食品也是为了满足社会的实际需要。因此,本文基于以上两个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并运用一些统计学分析法和统计软件,以保证本文分析的可靠性。
二、调查目的
了解百姓对转基因食品认识、态度意见;了解影响公众认识、态度的因素;为今后转基因产业发展提供客观依据。
三、调查方法
(一)抽样问卷调查部分
1、调查对象。南京市各地区普通公众,但较偏重于青年人。因为他们特点是更容易接受新鲜事物和新技术成果,有较高的文化程度,也更容易受到各种媒体的影响。迅速成长的青年人是未来转基因食品的最大潜在消费人群或反对者,所以他们对转基因食品的认识和态度将深刻影响未来转基因产业的发展。考虑到完整性,我们同时也调查了其他年龄段的人群。
2、抽样方法。针对调查设计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法。实际发放问卷500份,有效问卷481份,回收率96.2%。
3、数据分析。采用SPSS v11.5统计软件整理资料,绘制图表。部分问题的选项还转化为李克氏量表进行进一步统计分析,得到问卷信度信息。
(二)网上问卷调查部分
依托中国第一家自助调查网站: 省略/进行网络调查,共回收问卷45份(截至2007年8月1日)。网上调查问卷强制了主观问题的回答,可得到更多的主观意见。同时,我们补充了这些问题,有利于进一步研究。
四、调查统计结果与分析
(一)问卷调查情况概述
经过统计共回收有效问卷526份(含网上调查)。其中,18岁以下的占15.6%,19-25岁的占60.3%,26-40岁的占18.3%,40-60岁的占4%,60岁以上的占1.9%。
(二)问卷分析
为了能更好的反映结果,方便进行问卷结果的可信性分析,可把12个问题分为三组:对转基因食品的认识;对转基因食品的态度;对转基因食品的意见。按对转基因食品的认识程度和乐观程度可分别对各组定序问题选项赋予一定分值,按李克氏量表转化为数值变量(一般规律:选项越乐观得分越高,视选项数而定,如有四个选项,则最乐观的得四分,次乐观的得三分,依次递减)。这样做一是可以求出变异值进行可信性分析,二是把得分转化为百分制结果更加直观。
第一,调查结果的信度分析。本文采用克朗巴哈α信度系数法进行检验。公式为α= 1- (K表示两表中题目总数,σ2i是第i题得分方差,σ2T是总得分方差。α是克朗巴哈信度系数,是目前最常用的信度系数);公众认知部分第1、2、4(1-6)、5九道题的信度分析α= ×1- =0.80。证明问卷中关于对转基因认识的题目选项间有一致性,累加来表示认识程度有一定依据,由此得到的结果可信性比较高。公众态度部分 第8、9、10、11、12五道题的信度分析α= ×1- =0.61证明问卷中对转基因态度的题目见一致性比较弱,但仍可累加,作为判断公众态度的参考。得到的结果有一定信度。
第二,问卷调查结果与分析。公众的认知度:据1、2题的统计结果可知,听说过转基因食品的占75.7%,没有听说的占24.3%;有点了解其含义的占61.6%,非常了解和非常不了解的分别占13.7%和24.7%。据3题的统计结果,公众对转基因食品的认识途径主要是通过新闻(网络媒体)、报刊杂志等媒体的报道。两者相加占的比例达到67.1%,通过专业书籍认识转基因食品的只占14%(恰等于表示非常了解的人数比例)。由此可知,新闻(网络媒体)、报刊杂志的舆论导向作用将直接影响公众的认知度。
经过统计分析,人们对转基因大豆的认知度明显高于其他转基因食品(平均认知得分高),而对其他转基因食品的认知度都比较低,不存在显著差异(见图1)。
这恰证明了第3题的结论,在百度进行新闻搜索,可以发现关于转基因大豆的新闻条数明显高于其他转基因食品相关新闻数目。这进一步说明公众对转基因大豆的高认知率与众多媒体的报道有很大的关系,可以说新闻、报刊等媒体对普通公众的认知有重要影响。
公众的态度:转基因食品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不容乐观。有相当一部分人对转基因食品持消极态度。据10题计数据显示,倾向于选择非转基因食品的人数占49%,而倾向于选择转基因食品的只占13%,有38%的人在选择时认为无所谓。据11题,认为转基因食品总的社会效益是利大于弊的只占22%,认为弊大于利的占11%,有33%的人认为弊利相当,其余说不准的占34%。据12题,在问及是否支持转基因食品产业发展时,33%的人积极支持,16%的人坚决反对,51%表示无所谓。如果将关于公众对转基因食品态度的这些题目选项按积极或消极给予分值,然后累计相加转化为百分制以表示对转基因食品乐观程度,如图1,可见公众对转基因食品态度略带消极。对样本中公众对转基因食品的认识度得分与乐观程度得分进行相关分析后,可以得出两者相关性极其显著。对转基因食品乐观程度与对其认知度正相关,如图2及表1。
在公众的态度分析部分我们得出新闻(网络媒体)、报刊杂志的舆论导向将直接影响公众的认知度。在此部分的分析中我们得出认知度又影响公众的态度(乐观程度),根据简单的数学推导,不难得出以上媒体对转基因食品的宣传应该多是负面的。因此,我们又做了进一步的调查,希望证明我们的这一结论。在Google中以转基因食品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约有106,000项符合转基因食品的危害的结果,约有70,300项符合转基因食品的优点的查询结果。在百度中用同样的方法,发现与转基因食品危害有关的新闻有3897篇,而有关转基因食品优点、益处的新闻加起来也只有1315篇,这就证明了我们结论的正确与可靠性。
公众的意见:主要来自主观题回答和网上调查。据第7题统计显示有83%的受访者表示希望获得转基因食品知情权并了解其中的成分。据12题统计显示,表示支持转基因食品发展的占1/3,明确表示抵制或反对的受访者无论是当面问卷还是网上问卷的调查中都占少数,大部分人对转基因食品持保守中性态度。公众对转进因食品态度还是比较理性,没有“一边倒”现象,也没有“谈转基因色变”的恐惧。在影响选择转基因食品或传统食品的因素中,安全性占第一位,其次是营养,价格、味道的影响比重不大。在转基因食品带来的影响问题上,公众对基因污染、生态环境恶化的担忧多于全球粮食问题、食品多样化的期望。很多受访者认为国家的监管力度一般,有待加强。希望科研单位和企业做好安全性的研究,国家加大监管力度,完善检验方法,对安全性进行全面论证。
五、结语
本次社会调查在分析了相关问题后,还为转基因产业发展提出以下建议:当被告知没有确凿证据证明转基因食品对人体有害时,消费者对转基因食品的支持明显上升,因此转转基因食品的科普之路任重而道远。各方面应大力宣传转基因食品的知识。媒体应负起责任,做到报道客观公正。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应通过媒体向公众对目前转基因食品的种种误读答疑解惑,让公众对转基因食品的了解更加清晰深入。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研究要做到全面而深入并具有前瞻性,这需要多部门的共同努力。政府有关部门切实担负起《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监管责任,在科研、流通、经营等各方面加强监管,做好安全评价和转基因食品标示管理的工作,保证食品的安全。
参考文献:
1、柯惠新,黄京华,沈浩.调查研究中的统计分析法[M].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96.
2、贾俊平.统计学[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3、常超,伍金鹅.转基因食品安全性问题[J].中国食品与营养,2007(6).
【关键词】转基因食品;安全性;标示性
一、转基因技术的应用
转基因技术在食品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改善食品原料。利用转基因技术可以对动植物进行品种改良还可以开发新品种;(2)改良食品工业用菌;(3)制作酶制剂;(4)改良食品加工性能;(5)生产保健品;(6)食品检测。
那么到底什么是转基因食品呢?“转基因食品又称基因改性食品”,“是指含有转基因技术的食品或者含有类似原料以及转基因加工助剂的食品”。通常情况下,我们把转基因食品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指的是可直接食用的转基因食品,比如转基因大豆等;第二类指的是由转基因生物加工而成的食品。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转基因技术的研究也越来越深入,其给人类带来的效应也越来越多,这在某种程度上又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转基因技术的广泛应用直接推动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利用转基因技术可以使农作物产量成倍或几十倍的提高,这就直接使得经济收入也成倍或几十倍的增加,这仅仅是在农作物方面的而体现,其他许多领域亦是如此。(2)转基因技术的广泛应用大大改善了自然环境。但是,说转基因技术的应用可以改善环境是基于对其的合理应用。“例如:利用克隆技术培养出的微生物可以清除污染;用植物生产出可降解塑料,可缓解白色污染;建立动、植物基因库使濒危物种得以繁衍生息等。”相反,如果对转基因技术滥用不但对自然环境没有改善作用,还会对自然环境造成巨大的迫害。(3)转基因技术的广泛应用有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有人预计,到 2050年世界总人口将达到90亿,然而,由于环境恶化造成的水土流失、耕地面积减少的情况却在不断的加剧。这诸多的因素都使得世界各国面临着粮食紧缺的问题,这个难题不能解决整个人类社会将面临一场空前的灾难。而发展转基因技术则有利于解决这一世界难题。(4)转基因技术的广泛应用在很多大程度上改变了原有的生产模式,成产模式的改进使农业大幅度增产,这就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粮食短缺这一困扰人类许多年的难题。自1996以来,一直到2007年,转基因技术在农业领域的比重越来越大,使粮食产量比以前增加了1.41亿吨,解决了很大一部分人的温饱问题。(5)转基因技术的广泛应用还有助于增加食品的营养。社会在发展,如果说以前食品是人类生存的必需品的话,那么随着民众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食品更重要的是要求其为人们提供特殊营养成分。转基因技术在提高食品营养价值等方面已经显示出了巨大的优势。
二、转基因技术在食品中的应用凸显的问题
转基因技术已广泛应用于食品领域,但是其所凸显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安全问题;标示问题。
(一)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问题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前作为人类生存之基础的食品,现在不单单要能满足人类的生存需要,还必须要为人们提供除了生存之外的特殊营养成分。这就意味着人们对转基因技术的要求更加严格,然而,转基因食品是不是存在安全隐患却是一个未知数。目前,转基因技术在食品领域应用的安全性问题已经成为了人们最为关注的问题。显然,如果单从营养方面来讲,普通食品较转基因食品的确处于劣势,但是,普通食品安全性却是可以保障的。目前的科技水平对转基因技术在食品中的应用所带来的潜在危险还无法预测,这就给大众带来了一种不安全感,对转基因食品的态度也不像对待普通食品那么和蔼。转基因食品的潜在危险可能要等几十年甚至几百年才能确定。
1. 基因漂移
“基因漂移指的是一种生物的目标基因向附近野生近缘种的自发转移,导致附近野生近缘种发生内在的基因变化”。有科学家通过实验证明了马铃薯、油菜、草莓以及禾本科作物都可以在其近缘野生同种农作物之间产生基因飘移。这部分科学家同时提出过这样一种顾虑:基因飘移会不会导致整个生态环境结构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他们的理由是:转基因品种本身不是自然生成的,况且,不但同种农作物之间会产生基因飘移,不同种的农作物之间也有可能产生基因污染,把转基因品种释放到自然环境中去,就有可能破坏经过长期演化而成的整个自然生态体系。这种也许会导致野生植物种灭绝,超级杂草的生长,超级害虫繁殖,也可能会出现我们无法预测的其他的后果。
2. 危害人类健康
目前,转基因技术已在多个国家普及,它的广泛使用虽然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人类的温饱问题、但是,其存在的不足或者称之为危害也逐步被发现。比如说,把转基因技术用到大豆的生产过程中,虽然提高了大豆的抗草功能,却减少了防癌作用;应用到玉米中,虽然提高了抵抗害虫的能力,但其本身所带的毒素也同样杀死了益虫,而一旦害虫对这种毒素产生了耐药性,这些害虫将无法控制;多地曾经出现体质比较弱的人吃了转基因食品,会产生过敏现象。有关转基因食品危害人体健康的争论,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毒性问题。有科学家通过实验证明,当我们吃了转基因食品以后,“这些食品的基因会逐渐渗透到我们肠道里的细菌的DNA里面去,并且会改变这些细菌的基因,使其发生变异。这意味着吃了转基因食品之后,在我们体内会产生有潜在危害的基因蛋白质,而且这种潜在的危害会一直伴随着我们”。但是也有持不同意见的,例如Poulsen就认为并没有一个科学家能够拿出确切的证据来证明转基因食品对人体会产生负面作用。因此以Poulsen为代表的科学家认为转基因食品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威胁。
(2)过敏问题。转基因食品过敏反应在很早以前就已经被发现,科学家在把巴西坚果的基因向大豆转移时发现,在这个过程中不但转移了坚果基因,同时也转移了它的过敏原。这一发现使得人们对转基因食品更加担心,同时也使得在对转基因食物的过敏性进行测试时更加严格、更加全面。
(3)抗生素问题。抗生素问题最近半个世纪一直备受世人关注,其抗性基因对人的身体到底会不会产生负面影响,因为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据来证明这一观点,所以这个问题也一直是人们的担心。我们在对转基因食品潜在危害进行评估预测时,就必须把抗生素的抗性问题考虑在内。
3. 转基因食品争论的影响因素
影响对转基因食品的争论有多方面的因素,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1)认识水平的高低
在参与转基因食品争论的人群当中,虽然有不少的专家学者,但总体来说普通大众占绝大多数。这些人相对于专门人员来说缺乏专业的转基因技术知识,他们对转基因食品的了解途径仅限于杂志、媒体或者干脆是道听途说就参与了争论。由于专业知识的欠缺,这部分人对转基因作物的认识不够深入,造成了他们做出不正确的意见。
(2)经济利益驱使
经济利益是对转基因争论的最主要的原因。政府是世界范围内转基因作物的支持者和怂恿者。主要原因是在种植转基因食品时,即节约原料、降低成本,又能使农作物单位面积的产量成几十倍的增加。
(3)文化背景
文化背景也是影响人们对转基因作物态度的一个重要因素。美国民众思想开放,且广泛具有开拓精神和创新精神,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相对较强,因此他们对转基因食品不排斥。而欧洲人思想相对保守,一些旧思想在人们的心中已经深蒂固,再加上欧洲人的传统宗教观念较其他国家的人民来说非常重,他们认为转基因食品的种植改变了上帝原本的创造,是对宗教的亵渎。因此欧洲民众大都反对转基因农作物的栽培。
(4)心理因素
心理因素是对待转基因食品态度的重要原因。欧洲人排斥转基因食品的原因跟他们的心理因素有很大的关系。而欧洲人心里之所以排斥转基因食品主要是受到几起不良事件的影响,特别是英国疯牛病事件,更是让他们刻骨铭心。这些事件让他们从心理上对转基因食品产生的恐惧感是他们反对转基因食品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说,心理因素是影响人们对转基因食品态度的一个重要的方面。
(二)转基因食品的标示性问题
对转基因食品进行标示 “主要包括其安全性问题、公众知情权以及伦理道德等”几个方面。
1. 转基因食品标示原因
“对转基因食品实行标识管理,首先是由转基因食品存在的安全患引起的。”转基因技术在大多数发达国家已经快速发展起来,并且对转基因食品管理体系也在逐步完善。目前,全世界范围内食用转基因食品已经成为一种大的趋势。但是,其安全性问题也不能被忽视,对转基因食品进行标示的客观基础是基于其存在的安全隐患。
2. 转基因食品标示范围
转基因食品的标示范围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成分检测;(2)标签说明;(3)安全性风险评估。
3. 转基因食品标示的伦理思考
对转基因食品进行标示的最直接的因素是从伦理道德方面来考虑的。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生命伦理学最根本的原则是保护人类生命健康。作为一个管理者,保护人类不受其害,是其最基本的责任,对转基因食品进行标示管理,正是以保护人类为出发点。作为管理者必须在承担道义责任上对转基因食品进行管理,从而树立起保护人类生命和健康的责任心。
第二,研究工作人员如果想对转基因食品进行长期的跟踪研究,就必须对其进行标示性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对其进行透彻的研究,从而正确的得出转基因食品对人类健康到底有没有负面影响的结论。
第三,随着社会的发展,公民的维权意识逐步升高,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是对转基因食品的标示性管理的重要原因之一。公民在购买食品时有权了解其一切信息,这是最基本的伦理常识。只有对转基因食品进行标示管理,公众才有知情权,才能正确决定是不是要购买转基因食品。
最后,在一些法制还不够健全的国家,个人权力极大,为有效预防对转基因技术的滥用,就必须对转基因食品进行标示管理,使这部分人在使用转基因技术的时候能够深思熟虑。
参考文献
[1] 段丽君等.转基因食品[M].化学工业出版社,2002:1
[2] 张新昌.转基因技术应用引发的科技伦理问题研究[D].河南大学,2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