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道德问题十篇

  社会道德问题篇1

  一、望闻问切:评估中国当前社会道德状况

  专家们数列近年来相继发生的“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彩色馒头”、“隔年月饼”、“掺沙大米”等恶性食品安全事件,以及“道德冷漠”、“被卖肾”、“体坛黑幕”、“权力腐败”、“潜规则”、“楼脆脆”等各种热词,这些事件在显示无德行为和缺德事件在社会许多领域普遍存在的同时,也刺痛了人们的良知神经。专家指出,当食品安全、质量信用、责任良知等社会道德底线失守,“缺德”现象频频出现,当逐利成了许多人的行为取向,这个社会一定成“病”!专家们主张要正视现在的问题,充分看到社会道德问题的严重性。当然一些专家也强调,不能由此将社会道德状况简单概评为“道德滑坡”,主张从大历史角度看中国道德,“小悦悦”事件中的冷漠路人有,但“最美妈妈”们也有,后者往往没有报道宣传出来。社会中极端事件多了,但慈善组织、志愿者也是雨后春笋般地生长,助人为乐者及道德激情也在生长。虽然现在道德问题很多,但不要在“滑坡论”、“爬坡论”上争论不休,这种争论本身也有不科学之处――道德状况的评估要量化,对道德冷漠、缺德现象、慈善情况、公民素质、志愿精神、城市文明、职业精神等,要用道德指数来说明和分析。

  二、症结探究:诊断社会道德问题病根所在

  在社会道德问题的成因探究方面,专家提出了若干原因,并指出目前道德问题不仅是道德问题更是社会问题。

  首先,许多道德缺失问题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专家指出,相对于西方市场经济发展的几百年历史,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才几十年,是“摸着石头过河”探索过来的,制度规则秩序也在建立过程中,许多环节的法律规范、制度机制都有漏洞或缺失,需要进一步完善建构;客观上长久以来市场经济发展中也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在市场经济“效率至上”的追求引导下,社会理论体系、社会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都跟进不够,在张扬个性、个人利益以及竞争理念时,对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强调不够,在强调权利的时候,对义务和责任强调不够,出现了种种为达到个人利益而不择手段的不道德现象。中国社会的转型期中市场经济在快速发展,经济发展放开后各方面的管理机制和管理能力没有跟上,专家指出这犹如高铁在高速中转弯,而运行管理机制和人的制控能力等软件因素相对缺位,这样的高速发展一定会出问题。专家强调,道德缺失不能简单归结为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但经济活动中客观、自发的规律作为一只“看不见的手”,往往处在一种自在、盲目、无序的状态,需要道德、法律等理性规则和主体人加以调控规导。中国经济三十多年来处于高速发展阶段,许多管理环节、软件因素没有同步跟上,所以许多道德问题和发展过程中的必然阶段有关。学者们据此强调了社会硬件、软件和谐跟进发展的问题。对“我们到底应该要什么样的现代化”等问题也作了探讨。

  其次,许多道德问题和社会管理机制不完善、监管不力有关。如质量安全问题,和无良逐利者有关,和一些管理者的腐败及无能有关,但也和制度机制不健全不完善有关。除了制度设计方面存在问题,社会管理资源优化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在许多管理系统中,从产品质量监管到公共领域治理,就存在着多头管理的机制障碍,社会监管成本过大、执行力相对不足等管理规模局限问题,在公共权力的制约和建设方面,也还存在许多漏洞。现行用人体制问题、责权机制不合理不健全等问题,也是造成权钱交易、腐败、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的一个重要根源!

  最后,与市场经济社会唯利是图的文化生态有关。专家认为,改革开放后,以往的价值观被放弃了,新的价值文化建构没有跟上。转型期利益与价值取向的多元化、新旧道德的交锋、中西价值观的碰撞以及道德价值标准多层次和多样化的趋势,导致社会现实中是非模糊,善恶不明,荣辱错位?追求利益最大化往往被人们理解为是市场经济的本质,利己主义、拜金主义、实用主义气息弥漫,社会现实中的多元价值氛围深深影响了社会主流道德教育。在“利己主义”和“唯金钱论”的社会现实语境下谈论道德素质、道德力量往往显得苍白。专家指出,相对于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而言?与之相适应的道德体系没有完全建构起来,过分竞争扭曲了人际关系,以人为本在许多时候变成以我为本,个人本位扭曲了社会解构,权益概念增长多于责任义务的领悟。市场经济自生出的市场文化、广告文化带有浓重的拜金主义、消费主义、物质主义、利己主义价值取向,它们不同程度地导致社会道德失范、社会精神失落。有外媒说,中国目前是经济巨人、道德侏儒,物质财富剧增的同时,道德和精神文化显出短板。

  三、“药方”建议:道德问题重在多维度治理建设

  一是要更加注重建构价值理论及其文化生态。专家们强调指出,价值理论是社会发展的灵魂,拜金主义、物质主义、功利主义、个人主义等理论文化,会使社会放弃、远离对道德精神的追求,会使人唯利是图,忘记对他人、对社会、对国家的责任,社会中存在的道德冷漠、自私甚至戾气都和利己主义有关;而把人等同于“经济人”的理论,会导致自我逐利是必然选择的价值观思维,导致对人的精神人格和美德人性的不确定。当前在文化大发展的战略部署中,全社会上下尤其是学术界、理论界、决策层,一定要充分认识到价值理论建构是文化大发展的核心基础。与此同时,要继续注重全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引领和舆论氛围建设问题,反思社会现行的道德教育方法、机制以及核心价值观如何大众化的问题。

  二是要在经济改革进程中加大政治机制改革的步伐。专家提出,许多年来社会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步伐很大,但在社会运行中关于管理主体人及其责、权、利的机制规导方面建设有限。当前社会中的大量假冒伪劣、坑蒙欺诈等不良现象都和管理监督环节失范有关,而腐败渎职、权钱交易、欺瞒舞弊、不作为或乱作为,也都和公共权力缺乏应有的制约和问责有关。所以,进一步加大以制约腐败和问责为中心的政治机制的完善改革是一个势在必行的问题。

  三是健全并细化各种相关法制及其他管理制度。目前社会上许多问题还存在法律和制度规范缺位的现象。当扶助老人会有被讹的后顾之忧,当选择道德反而会负重“守德成本”,人们的道德热情、社会的道德风气一定会因“伤不起”而发生变化。而一个社会如果做缺德事得不到抑恶责罚,就会助长缺德的生态氛围。利益追求主体在进行“失信”还是“守信”的道德选择中,如果计算出守信成本远远大于失信成本,就会选择失信。如果社会具有对道德失信行为责罚的设计机制,使缺德者在失信、守信“博弈”中深切体会缺德带来的风险和过高成本,就会规导他们放弃选择失信。在一定意义上,是外在强制性的制度和规矩“教育”失信者“学会”选择诚信道德。总之,当社会制度安排不能有效维护道德取向时,不道德现象就会普遍出现。

  四是全社会应该有计划地开展行业、领域的专项调研和整治。与会学者充分肯定了当前我国逐步开展的法制部门“清网行动”、“打黑除恶”专项整治,以及在公安交通领域、广电媒体等行业开展的各种专项行动,提出企业等其他行业领域也应在政府主导下成系统地进行质量安全和企业诚信的重点治理。学者们强调专项整治不是“搞运动”,而是期望集中对目前道德问题严重的环节进行关注,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进而推进设计完善制度机制的建构工作。

  社会道德问题篇2

  关键词:网络社会;道德;问题;特点;趋势

  一、网络社会的产生

  从1946年第一台计算机产生,到目前仅仅六十多年的时间,由单个计算机到局域网到Internet,计算机的发展速度真可谓惊人。如果把历史上那种能够引起生产方式的变化、并广泛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导致社会整体变迁的技术进步称之为“革命”的话,那么,当今世界引人注目的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设,就可算是正在我们身边发生的一场声势浩大的“革命”。

  这场“革命”影响的范围是无处不及:在经济领域,它突出了知识、信息的价值,有利于广泛、迅速地传递商贸信息,沟通顾客和生产厂家,及时生产出满足顾客需要的产品;在政治领域.它用来在政府与民众之间进行信息沟通,充分发扬公民的民利,提高政府机构的办公效率,提高其科学管理及决策的水平;在军事领域,它可以使军事指挥系统全面迅速地掌握敌情,加强全局的协调、控制和快速反应能力;在科教文卫领域,它方便人们查询、利用各种信息资源,进行科研合作、远程教学、医疗会诊;在生活领域,它可以实现电子购物、虚拟旅游、交互式娱乐、电子广告、电子商场、电子银行、电子报刊、电子教室、电子图书馆、电子论坛、电子会议、电子购物、电子游戏,以及远程医疗、远程点播等。网络应用已遗及全球,目前全世界已有186个国家和地区的1亿人使用因特网。

  “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不是对立的,“网络社会”生活是从现实社会生活中分化出来的,它是社会人通过因特网(作为网络人)相互交往的过程,它必然以现实社会生活为背景。如果用物理空间和电子空间(cyberspace)比喻现实社会和“网络社会”的生存空间的话,那么,电子空间并不能取代物理空间,因为人毕竟还是一个物理的存在物。虽然电子空间会极大地改变传统社会的结构,但人的物质、能量的需求毕竟还要在物理空间里得到满足,即使是人的感知和情感需求,也需要在物理空间里才能获得直接的满足,比如基于家庭的各种情感,就需要家庭成员在一个物理的地点才能很好的培育和升华。真实的情形是,电子空间与物理空间各有所长、互相补充,它们共同构成了人们的生存、生活环境。

  网络形成之初,不过是一个机房内、一个工作单位内的几台或多台计算机互联而形成的,仅是物理空间的补充。所以在这个小小的电子空间中,适应物理空间的传统道德规范是基本适用且够用的。

  如果说早期的局域网还不足以构成一个社会的基础、传统道德还基本适用并够用的话,那么,以全球性的、开放性的、全方位的因特网为基础的“网络社会”,则正在动摇传统社会道德基础。确实,由于社会生活基础、人们交往和活动方式发生了实质的变化,特别是人们的生活内容以及变革中的利益调整,人们的思想观念、道德情感、价值取向难免发生系统的改变,并产生出一些新的道德需求。为了适应“网络社会”这一全新的电子空间,过去制定的一些零散的不成体系的网络道德规约变得不够或过时了,因而需要在传统道德的基础上,尝试制定比较系统的维护电子空间秩序、对人们的行为加以约束和要求的新道德规范体系,使人们的行为控制在一个新社会要求的范围之内。

  所以,“网络社会”需要新型的道德规范体系,但这并不是简单地抛弃传统道德,而是在扬弃传统道德的基础上,进行艰苦地改造与创新。

  二、网络社会所面临的新问题

  科学技术革命是历史进步的火车头。任何一种革命性的科学技术的进步,都将比其他力量更大地推动社会道德的进步。同样,“网络社会”也为人类道德进步提供难得的机遇。

  然而,历史证明,“技术是一柄锐利的双刃剑”。这一信息化浪潮也可能造成某些负面的、消极影响,甚至导致伦理危机。这里仅仅列举一些比较典型的现象。

  1.诚信间题

  在实现社会中诚信是提倡最多的问题,到了网络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依赖关系为人对网络的依赖关系所取代,“在家办公”、网上学校、电子商场、电子银行等的出现,从而使人与人之间面对面的交往机会将大为减少,这种缺少人与人对面的约束,诚信问题就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就拿网上购物来说,网上购物本来是件好事,可以不受时间、地域限制购买自己喜爱的东西,但是有时却事与愿违,有的人利用网络进行欺骗。笔者的一个朋友,在网上看到一款很好的手机,还带130万像素的摄像头,网上的价格仅是300元,所以就把钱打了过去,手机寄来一看,原来是日本的手机,在国内不能使用;还有更甚的,打着网络购物的旗号,干着骗人的勾当,消费者把钱打去后,就是不见“物”回来。

  2.文明间题

  在现实生活中,人与人面对面说话,或打电话,或写信,总会顾及对方,而使用一些文明礼貌的语言,而在网络上给你聊天的人,你却不知道他是“阿猫还是阿狗”。那么在发贴子、灌水时又会怎样呢?笔者曾问学生在网上是否说过脏话?回答是讲过。问他们为什么讲脏话?回答说,在网上,反正没有人知道你是谁,说脏话、骂人可以发泄一下自己的不满。

  3.不公平的问题

  尽管网络建设的“全民原则”是首要的基本的原则,但在组织实施中要达到人人利用信息资源的平等化,远不是一件容易的、仅仅随着技术进步就能实现的事。如果不能做到信息网络的平民化、全民化、普及化,今后建成的因特网联结的仅仅只是一些大城市、大公司及政府机构,在线的仅仅只是一些有钱人,那么它难免不会造成人们利用信息能力的不平等,加大信息贫富差距,并且可能贫者愈贫、富者愈富。如果信息或交流信息的能力被垄断,甚至将信息高速公路变成“信息高速私路”,那么对“信息边远地区”、对穷人将是极不公平的。

  4.网络资源问题

  网上信息的行为的影响是社会的,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是国际性的,因此,如果一个人在网上喋喋不休,那就是在浪费网络资源,浪费他人的时间。特别是由于诸如虚假信息、不负责任信息和无聊信息的传播,网上漫骂与人身攻击等现象的出现,通讯自由与社会责任的矛盾成为一个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此外,“全球信息共享”是网络建设的目标,可有人把“信息共享”极端化,如盗用他人域名、侵犯知识产权等;反之,也有些公司被过分膨胀的商业利益所驱动,它们对信息产权的“保护”、垄断达到了妨碍正常交流的地步。

  5.个人隐私问题由于利用网络收集信息的便利性和强大能力,网络上的个人生活在技术上极可能成为“磁盘为文件所记录的生活”,它可能细致到令人恐怖的程度。如果这些信息泄露出去或不能被正确地使用,个人隐私权将受到极大的侵害。当然,为了保护个人隐私权,可以立法规定网络上的个人信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被泄露,也可以普及加密技术等,可是这样一来,个人隐私与社会安全就出现了矛盾:一方面,为了保护个人隐私,磁盘所记录的个人生活应该完全保密;另一方面,个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此,他的网上行为应该记录下来,以供人们进行道德评价和道德监督,甚至用作执法的证据,以保障社会的安全。

  6.非商业网络与商业性网络间题

  因特网是由科研学术网发展而来的,具有深厚的非商业传统,但是随着因特网的扩张,以赢利为目的的商业性组织成为因特网的主要建设者,并因此出现了大量对网络资源的商业性应用,如广告、电子商业、网络信息有偿服务等,网上企业已经成为世界上发展最为迅速的产业之一。但是,在因特网上,非商业网络与商业性网络是联结在一起的,对网络的商业性使用,将导致对学术资源和社会资源的大量占用。对网络资源的商业性使用是否道德,它应该被限制在什么范围内才是道德的,诸如此类有关合理使用网络的问题,引起了广泛的争议。

  总之,以因特网技术为基础的这种更少人干预、过问、管理、控制的“网络社会”环境,必将对人们的道德水平、文明程度等进行一场或许是有趣的、意味深长的新考验。在这场考验中,许多传统道德津津乐道的东西,如空洞的号召说教、人为地、强加的规范约束,将难免失去效力。也许,我们只有站在更高的高度上,即元伦理学、价值伦理学的高度上,重新审视,’网络社会”的道德现状,以及可能导致的良性发展趋势,才可能确立起新的、真正合乎人性的、符合人的根本利益与需要的规范,才可能确立起得到人们认同、接受和遵循的规范。

  三、网络道德的特点与趋势

  “网络社会”生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生活,正是它的特殊性决定了“网络社会”生活中的道德具有不同于现实社会生活中的道德的新的特点与发展趋势。

  1.自主性,即与现实社会的道德相比,“网络社会”的道德呈现出一种更少依赖性、更多自主性的特点与趋势。因特网本来是人们基于一定的利益与需要(资源共享、互惠合作等)自觉自愿地互联而形成的,在这里,每一个人都既是参与者,又是组织者;或者说既是演员,又是导演。也正因为网络是人们自主自愿建立起来的,人们必须自己确定自己干什么、怎么干,自发地“自己对自己负责”、“自己为自己作主”、“自己管理自己”,自觉地做网络的主人。

  2.开放性,即与现实社会的道德相比,“网络社会”的道德呈现出一种不同的道德意识、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之间经常性的冲突、碰撞和融合的特点与趋势。时空,一直是限制人们之间交往的主要障碍。美国网络专家威谦·奥尔曼说:信息革命带来的最基本的变化是,它有能力以甚至十年前还不可想象的方式,使人们紧密联系,消除“这里”和“那里”的界限。正如几十年前铁路和高速公路使地理距离缩短,人们有可能异地交往,有可能住在远离工作地点的城市郊区一样,信息技术带来的传播方式的现代化,特别是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设,使得地理距离暂时“消失”了,我们居住的星球正在变成一个“小村庄”,正在或将要创造出一个一个“电子社区”,人们即使居住在不同的洲、地区、国家,也可以“在一起”工作、娱乐。甚至那些穷乡僻壤也能与世界上其它地区的人们方便地交往、合作乃至打成一片。这样,人们之间便可以不受时空的限制而交往,人们之间不同的道德意识、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的冲突、碰撞和融合也就变得可能了。

  3多元性,即与传统社会的道德相比,“网络社会”呈现出一种多元化、多层次化的特点与趋势。在现实社会中,虽然道德因生产关系的多层次性而有不同的存在形式,但每一个特定社会却只有一种道德居于主导地位,其他道德则只能处于从属的、被支配的地位,因此现实社会的道德是单一的、一元的。然而在“网络社会”中,既存在关涉社会每一个成员的切身利益和“网络社会”的正常秩序、属于“网络社会”共同性的主导道德规范,如不应该制作和传送不健康的信息、不应该利用电子邮件作商业广告、禁止非法闯人加密系统,等等;也存在各网络成员自身所特具的多元化道德规范,如各个国家、民族、地区的独特道德风俗习惯等。随着彼此交往的增多,这些处于经常性冲突和碰撞之中的多元化道德规范,一方面使相互之间增进了理解和同情,从而在经历了冲突和碰撞之后达到了融合,另一方面即便彼此无法融合,冲突和碰撞仍旧,也由于彼此并无实质性的利害关系而能够求同存异、并行不悖。

  社会道德问题篇3

  关键词:孔孟荀;人性观;义利观

  现代社会出现的种种问题不断拷问着社会道德,例如好心人搀扶跌倒的老人,而老人却反过来诬陷好心人以此来讹诈医药费等等,此类报导的屡屡出现不禁引起大家的关注,有人就大呼社会道德因此类问题的出现而退了三十年,社会道德已滑坡严重到无法想象的地步等等,那么,现在社会到底是怎么了?是因为人变坏了还是因为人太贪财了才会出现这样的现象?这一问题不仅涉及道德,同时也涉及人性观以及义利观问题,本文就先秦儒家孔子、孟子、荀子的人性观以及义利观进行讨论,以此来找到问题的答案。

  “中国性论有一特点,即以善恶论性;关于性的主要争点,是性善或性恶的问题。”①追述到先秦儒家孔子、孟子、荀子对于人性善恶的讨论,我们可以看到他们对人性善恶的讨论与他们的义利观紧密联系。孔子对于人性善恶并未有明确定义,孔子论“性”兼及“习”:“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阳货》)程树德在《论语集解》中将这句话解释为:“人性情本相近,因为习染不同,便相距悬远。”②广义而言,习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指习行,即个人的知行活动;二是指习俗,即广义上的社会环境。孔子认为人的自然本性是相近的,由于后天环境和习行的不同而导致人格的差异。对于人天生本性的善恶孔子并未明确说明,但人性的善恶的表现是会受到“习”的影响的,孔子承认人性具有可塑性,并且人性的可塑性在人的品德形成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所以需要明确并树立正确的义利观,以此来正确引导和规范人们的行为。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孔子按义利范畴把人分为君子和小人两类,君子深晓于义,故以义为行为标准,小人专注于利,故以利为追求目标,孔子在这里强调人们应该成为“君子”而非“小人”,这就为人们树立了正确的义利观导向,指出将义视为行为的根本准则,“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 (《论语?宪问》)在强调先义后利的同时,孔子也指出追求自己利益的合理性,“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论语?里仁》)但如果因求利而有悖于“义”,在他看来是不足取的,对此他态度很明确:“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面》)通过正当的途径和手段得到的富贵,符合仁义的要求,内心坦然,得之无愧,而利用不正当的途径和手段得到的富贵,违背仁义的要求,内心愧疚,要坚决加以拒绝。

  孔子的“性相近”在孟子那里被引申为“性本善”。他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孟子?告子上》)孟子认为善是人的本性,但并不是说每个人天生就是道德完善的人,而是指每个人生下来就具有向善的资质,“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孟子?公孙丑上》)孟子的“四心”为人的完美德行提供了可能,这种可能同时构成了人格完善的内在根据,所以孟子的“性善”在指出人具有向善的本能的同时,也承认了人性的可塑性,所以在义利观上孟子强调人们要重义轻利。“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孟子?离娄下》)孟子提出人和禽兽的差异很少,而这很少的差异就体现在“仁义”上,人的自然属性是动物性的,但其精神文化方面是超越动物本性的,而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就在于精神文化里的“仁义”,在这里取义和取利,已经不仅仅是君子与小人的区别,而是人与动物的分野,所以在孟子这里,重义轻利的选择不仅仅是人的行为准则规范,更是人的道德主体意识的体现。对于孟子来说人生来就具有“四心”,但因为种种原因,从现实状况来看人的道德意识往往会落空,人会选择抛弃仁义而选择利益, “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孟子?腾文公下》)“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孟子?尽心上》)孟子生活的时代较之于孔子时代更为复杂,社会矛盾也更加尖锐,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更加不讲道义,在杨朱的“为我”观念盛行之时,孟子提出人不能只顾个人私利而抛开义,人应该重视义而不是被利益所驱使。

  荀子着重发挥了孔子的“习相远”持“性恶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荀子?性恶》)荀子指出,若放纵人的本性依顺人的欲望,就定会出现争抢掠夺,定会和违犯等级名分、扰乱礼义法度的行为合流,而最终趋向于暴乱,所以要有师长和法度的教化、礼义的引导,人们才会从推辞谦让出发,遵守礼法,而最终趋向于安定太平。荀子的人性论是从人的生理感官上来讲的,是一种自然人性论,但这只不过是荀子对人的自然本能的描述,至于人所区别于动物的本质,人之为人所应具有的特性,荀子的回答与孟子有着相似之处:“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其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夫禽兽有父子而无父子之亲,有化牡而无男女之别。故人邀莫不有辨。”(《荀子?非相》)荀子在这里区分人的自然之性与道德之性,他认为人的本然状态包含着向恶的趋向,但认为通过“化性起伪”可以使人的成为符合社会规范的存在,人性有“性”和“伪”两部分,“性”是恶的动物本能,“伪”是善的礼乐教化,荀子强调用后天的礼义,包括法律规范等的引导和约束来改变人的本性之恶,从而使人走向道德上的圆满,这里也同样体现了人性的可塑造性。荀子指出人对“利”的欲望是人不可避免的本性,但在义与利的选择上人是有选择的,“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荀子?大略》)因此利欲必须有所节制即“以义制利”(《荀子?正论》),荀子强调“义”的重要性,认为处理义利关系的立足点是“义”而不是“利”。

  我们可以看到,孔子、孟子、荀子对于人性观是有差异的,但他们都认为人性具有可塑性,即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实现道德的完善,这也是他们在义利观上主张“重义轻利”的基础和前提;而孔子、孟子、荀子的义利观则让我们看到,义利思想的普遍意义在于肯定人性的可塑造性,肯定人的自我调节、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而义利问题的重要性就在于它铸就了中华民族的民族个性,对中华文明的演进与繁荣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正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正像人的本质规定和活动是多种多样的一样,人的现实性也是多种多样的。”③面对现代社会出现的种种道德问题,的确需要社会进行反思并积极寻找解决措施,但我们不能因为出现问题就对社会道德失去信心,我们要看到人性的可塑性并通过道德约束使人性得到健康发展。(作者单位: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

  参考文献:

  [1]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

  [2]程树德.论语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2013.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注解:

  ① 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250.

  社会道德问题篇4

  关键词: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问题

  互联网技术作为现代信息技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以其信息传递快捷、获取方便、信息内容丰富、交往全球性、隐蔽性和思想互动性的特点被广泛运用,改变着社会各阶层群体的活动空间和生存、生活方式,及建立在生活和生存方式基础上的伦理道德观念[1]。而这种改变的影响重大而深远,特别是对还未步入社会的大学生来说更是如此:伦理道德观念将影响他们对国家、对生活、对人生的看法和行为。因此有必要对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问题进行关注和深入研究讨论。

  一、对网络伦理道德的认识

  道德是以善恶评价的方式来调节人们行为规范的手段和人类自我完善的一种社会价值形态,它是一定社会生活的反映,是随着一定社会经济基础和社会生活的变化而变化的,网络道德亦不例外。所谓网络伦理道德,是指网民利用网络进行活动和交往时所应遵循的原则与规范,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新型伦理道德关系。与现实社会道德相比网络道德是一种新的道德形态,它与现实道德既有紧密联系又有明显区别。现实社会道德规范是网络道德的基础。网络道德是社会道德的延伸与拓展。是针对网上行为的特殊性而相应作出的对现实社会道德的细化和充实。网络道德除具有一般道德所具有的特性外,同时具有多元性、开放性、自主性等鲜明的特点[ 1 ] 。

  二、当前大学生中存在的网络伦理道德问题表现

  1 .价值观扭曲

  网络是开放、自由的空间,由于目前尚未建立和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使得一些西方的有害的思想充斥其中。我们的一些青年学生由于缺少理论根基与人生阅历,世界观、价值观还没有完全形成,在此情况下长期接触网络,就易于被这些学说所迷惑而出现思想上的混乱和动荡[2]。当前大学中极端个人主义、利己主义、功利主义等资产阶级思想的抬头就是其体现,而长此以往学校的正面思想政治教育必然受到巨大挑战。

  2 .沉迷于网络色情难以自拔

  网络社会是一个万花筒般的世界,这其中不仅有无穷的有用知识,同样有着各种垃圾一样的信息和看上去很美的害人的诱惑。这些诱惑中,色情最为突出。国外有许多纯色情网站免费开放,尽管网络技术可以过滤掉一部分,但相当多的还是可以长驱直入的。同时,一些正规网站甚至是知名的大网站也有意无意地借助色情的东西吸引眼球,以增加访问量。这样一来就造成了色情充斥网络:打开一个网站,赤裸的与遮掩的色情就会扑面而来:文字的、音乐的、图片的、动画的、电影的和聊天互动的等等,想躲都躲不开!时间长了,沉迷色情就成为自然。而这种色情沉迷会使他们的心理和精神上将变得非常压抑、自卑、脆弱,甚至与他人打交道都会变得困难。而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大学生自控能力有限,极容易因为网络色情内容和信息的诱惑而致网络色情成瘾。这种成瘾的一大严重后果是为了得到性,可能直接对异性性侵犯,这样不仅违背了伦理道德而且为国法所不容。

  3 .迷失自我

  互联网提供的东西很多,娱乐是其中的重要内容。而娱乐中网络游戏(简称网游),又是最为重要和最受欢迎的娱乐,在今天的大学生中没有进行过网上娱乐的极少,而没有进行过网游的更是少之又少。网络游戏以其联网性和虚拟性等特点,通过为游戏者提供虚拟世界来充分表达和展示自己,使游戏者最大限度地得到在现实世界中无法得到的满足、自尊和自信,因此,一些大学生乐此不疲。而沉迷网游的伦理道德危害在于网络游戏频繁的角色转换,会使大学生的人格统一性受到影响和破坏,容易出现双重人格及多重人格:生活中的有缺陷的“我”,“网游”中寻找完美的另一个“我”。现实生活中不完美的我是“常态”,要改变获得长久完美的“我”只有沉醉于虚幻的“网游”了,而这样的后果是迷失自我,甚至发生心理疾患。当前大学生中因“网游”而有“网瘾”心理疾患的不在少数,有了这样的心理疾患,学生的学习天职也就难以履行了。 

  4 .道德情感淡漠

  网络的互动性特点使网络世界中存在着网络人际关系,而这种网络人际关系具有的虚拟性、平等性及匿名性,彻底地改变了大学生的交往方式与思维方式,也为大学生重新建构新的人际关系提供了可能。但是,当一些大学生不能正确的开展网络交往时,就可能会过于迷恋网络上的人际交往。特别是当大学生现实世界中遭遇人际挫折或者失败以后,更可能会逃避现实人际交往,沉迷于网络人际关系(网络聊天的盛行就是体现),淡化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的区别,而长此以往会使大学生对现实交往淡漠及现实人际交往技能退化,这样一来,性格内向的学生会更加封闭,自卑的学生会越来越丧失信心,而诚信的大学生也可能会因为网络匿名性而学会欺骗。

  5 .丧失是非观念

  网络世界是一个言论约束少的地域,网络中不乏宣传科学真理、传播先进文化、倡导科学精神、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的言论,这些言论,体现了时代精神、推动了网络文化发展。然而网络的虚拟性、网络地址的隐蔽性和网民身份的难以确定性,也使许多人包括少数大学生利用网络的这些特点,将现实生活中的不满释放于各种论坛、博客、聊天室等网络场所。这其中不乏造谣生事,对他人进行谩骂、攻击、恶意中伤、侮辱和诽谤的言论。而网络的公开性和内容传播的快捷性,使网络言论信息一旦,就可能形成相当广泛的波及面,甚至可能永远流动、永远无法恢复原状,从而产生极其广泛的影响,给受侵害人造成巨大创伤。

  三、采取积极措施,防范网络伦理道德失范

  大学生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和栋梁,对他们应该倍加呵护和积极引导,使他们德、智都没有缺失,特别是不能让他们迷失于网络科技。因此,有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从技术、法律和伦理道德教育等方面防范网络伦理道德的失范行为发生:

  1.转变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使其跟上时展

  网络的普及与使用,深刻地改变着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育人环境,直接影响着传统德育教育的主导地位。先前的思想政治教育虽然也强调启发疏导,但主要还是面对面的“我传授,你接受”的单向直达模式,强调以教育者为中心,把受教育者——学生放在从属地位,这主要是因为以前学生所处环境单纯,接触的事物少,教师的讲授往往成为影响学生最为重要的元素。而现在有了互联网,学生可以通过网络更直接地接触社会,接受来自网络的“立体”型信息。为此,思想政治教育有必要进行变革:从内容到形式都要跟上时展,从而达到学生乐于接受教育、信服教育内容,自觉排斥网际的“异端邪说”的效果,从而使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取得实效。

  社会道德问题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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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840.684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8-925X(2012)11-0057-01

  摘 要 道德风险指的是从事经济活动的人,为了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而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为。本文提及的“道德风险”,是说在社会医疗保险领域里面,各相关当事人由于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给政府和社会带来的利益损失。本文首先介绍社会医疗保险领域中的道德风险的现状,其次分析道德风险形成的原因,最后从患者和医方两个方面提出相应的道德风险的约束机制。

  关键词 医疗保险; 道德风险; 信息不对称; 风险约束机制

  1 社会医疗保险领域的道德风险

  1.1 医疗服务需求方的道德风险:

  医疗服务需求方的道德风险是指医疗服务需求方根据自己的信息所做出的使医疗保险费用急剧增长的机会主义行为。[1] 人们在购买社会医疗保险后,会倾向于消费更多的医疗服务、使用更贵的药物和住院的时间更长。因为社会医疗保险客观上降低了医疗服务的价格,这使患者可以消费更多的医疗服务,进而造成医疗服务的过度需求。同时由于个人机会主义的存在,消费者倾向于选择更加“昂贵”的治疗方案,从而诱发道德风险。

  1.2 医疗服务供给方的道德风险: 医疗服务供给方的道德风险,是指医疗服务提供者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利用其与患者和保险机构信息不对称的优势,所采取的导致医疗费用急剧增长的机会主义行为。由于医疗领域特殊的信息系统,对于疾病和治疗方面的专业知识只有医生知道,病人使用的诊疗方法、服用药物等都是由医生决定。因此,医疗机构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可以“创造”需求为自己牟利即医生诱导需求。

  1.2.1 处方及用药的问题:由于医疗服务价格相对低于药品价格,因此医生为了从药商处获得经济利益而开好药、开贵药,从而使得医疗资源极大的浪费。

  1.2.2 诊疗检查的问题:医生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会以各种理由来要患者做没必要的检查,甚至会诱导患者做各种价格不菲的高新仪器的检查。

  1.2.3 住院的问题:医院对病人不坚持出入院标准,收治门诊病人住院,并且鼓励医保小病患者住院,小病大治,从而更多地收取费用和恶意地套取医疗保险金。

  2 分析形成社会医疗保险领域道德风险的原因

  2.1 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自身的原因:第三方支付方式。社会医疗保险的支付是由除患者和医方之外的医疗保险机构来支付的。对于患者而言,则具有过度消费医疗服务的倾向,,以确保自己得到最好的治疗和照顾;而对于医者方面,则具有提供过多医疗服务以获取更多费用补偿的动力。因此患者和医者都有花统筹基金的钱不心疼的心理,从而造成医疗保险支出的急剧增长。

  医疗市场的价格补偿机制。医院“以药养医”的价格补偿机制,客观上促使医疗服务供给方道德风险的扩张。我国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要求公立医院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公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以提升某些医疗服务的价格来弥补损失,并且允许药品以15%的利润来加价。这种医疗价格补偿机制,事实上鼓励了医院和个人以诱导需求和过度供给的方式来获得好处。

  目前“官办不分”的医疗卫生体制,使医疗服务的供方缺乏自律的动力,而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服务供方的监督也容易产生“管制俘获”,从而使得医方的道德风险有更加宽松的生成环境。

  2.2 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是道德风险产生的基本条件,医生的委托身份和供方诱导需求的行为都是源自于信息的不对称。在医疗服务市场,医患双方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只有专家(医生)了解疾病的严重程度、治疗手段的有效性等信息,而患者则由于缺乏必要的医疗知识而处于医疗信息的劣势。多数情况下,患者都是服从医生的安排,也就是说,患者在医疗产品上缺乏消费者。医生具有双重身份,他不仅是患者的人,还是医疗服务的供给者,其处方权决定着患者能否消费以及如何消费。医生诱导需求能力的大小与医疗服务市场信息不对称的程度有关,一般来说,信息不对称的程度越高,医生诱导需求的能力就越强。

  3 解决社会医疗保险领域道德风险的约束机制

  3.1 患方道德风险的约束机制

  3.1.1 完善重点参保对象的监管,扩大拒保范围。 首先,由于退休人员和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占据医保基金支出的很大比例,因此将大病与老年人的医疗保险单列出来,并交由医保管理部门进行重点审核,从而及时发现问题。其次,扩大拒保范围。将那些道德风险发生频率比较高的病种排除在医保范围之外,并且为那些费用支出过高的病种设置一定的封顶线,以免形成保险资金的黑洞。

  建立守门人制度。守门人制度是说门诊服务一般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俗称守门人)来承担,而各类医院更多的是提供专科医疗服务,从而限制患者向大医院盲目的流动,同时鼓励个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理的就医。在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向大医院的转诊时,如果没有全科医生这个“守门人”的首诊和准许,所有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病人不得住院或者看专科医生。因此,这就从医疗价格方面降低了医疗费用,客观上将患者的过度需求降低到最低限度。

  3.1.2 医方道德风险的约束机制:“医药分家”的经营机制。将医院的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令其独立核算、分开管理,此时医院只负责开处方,这从根本上切断了医院的效益与医药供给量的联系,从而杜绝“以药养医”道德风险的产生。与此同时还应加大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资,以此来消弱公立医院对医疗创收的依赖。

  退出机制的引入。当医方不能满足医疗保险机构代表患方提出的要求时,医疗保险机构可以主动退出与医方的委托关系,找寻新的医疗服务人。这样就可以使社会医疗保险机构代表患方与医方进行谈判,并且对医疗服务的质量和价格进行有效的监督。

  3.1.3 “官办分离”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首先,要做到卫生行政部门与医院“管办分离”,培育医院的市场声誉机制,从而增强医生自我行为的约束意识。与此同时还要加大政府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健全相关的医疗法律法规。其次,要做到医疗保险机构与政府部门“管办分离”,当医疗保险机构独立于政府部门走向市场时,医疗保险机构同医疗供方的谈判能力才能得以发挥,进而抑制医生道德风险的发生。

  参考文献 

  [1] 张芳,涂庆丰.社会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及其对策分析[J].科技与管理.2007(3).

  [2] 王建.社会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与信任机制[J].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6).

  [3] 王锦锦,李珍.社会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及其制度消解[J].河南社会科学.2007(1).

  [4] 赵曼.社会保障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社会道德问题篇6

  关键词:亚文化;道德失范;研究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30-0238-02

  一、亚文化视阈下的中国社会道德失范的表现

  ⒈商业欺诈、制假造假层出不穷。企业以盈利为目的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他们制造假冒伪劣商品欺骗消费者,坑害消费者利益; 贬低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用不正当手段侵犯他人的经济利益; 进行虚假广告宣传,以此来影响和误导消费者的心理与行为等等,却违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自愿诚信的基本道德原则等等。

  ⒉屡禁不绝。官员不顾自己的职责,利用手中的政治权力去换取金钱、地位、名车、美女,为不法分子打开方便之门,成为黑社会的保护伞,导致群众对官员,政府的信任下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良性运行,败坏了社会道德风气,对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构成威胁,甚至引发社会危机。

  ⒊道德观念逐渐淡薄。在社会公德方面,随意破坏公物,将公物据为己有,公共场合大声喧哗、抽烟,丢垃圾,见死不救的行为甚多。在家庭伦理方面,小三现象的增多已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

  二、亚文化视阈下的中国社会道德失范的原因分析

  ⒈经济发展不平衡。改革开放虽然给中国经济带来了活力,但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中国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象日益加剧,主要表现为利益分配失衡、贫富分化现象日益严重。在一个社会中,如果收入差距过大,超过最高警戒线,那就表明社会进入了矛盾和危机高发期,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就有可能会迅速降低,一部分人甚至会作出不良的行为。当前某些官员、某些行业及个人,或利用职权之便,或钻法律政策空子,进行权钱交易、“野蛮致富”。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在货币的驱使下,一些人把忠贞变成背叛,把愚蠢变成明智,把恶行变成德行。这些都对道德水平的提升产生了巨大的阻碍作用,成为道德失范的基本诱因。

  ⒉道德教育缺位。中国传统的道德教育是以德为先,以德为重。然而,网络、通讯等现代传媒的发展,却改变了道德教育的地位。某些道德教育者没有起到榜样的作用,常常是口头上强调道德教育,而实际行动中并不重视,为了应付各类检查而搞突击建设的状况随处可见,可想而知,这对道德教育起了负面作用,使得德育的效果甚微。在教育手段上,依旧是以灌输为主,道德教育的作用难以真正得到发挥,久而久之就容易造成部分国民社会道德失范的严重后果。

  ⒊法律制度不够完善。道德建设与法制建设密不可分,但长期以来,道德建设缺乏相应法律制度的保障与支持。综观中国的法制建设,多数仅限于对经济行为的规范,很少和道德建设相联系。道德建设是通过社会教育与自我修养,借助于社会舆论与良心对人的行为起规范作用,是偏重于思想意识规范的“软”建设,其效果不尽人意是不可避免的。所以说,中国社会出现道德失范的一个极其重要因素就是忽视了道德他律与自律的辩证统一,过分地强调自律,轻视了通过法律保障和支持来促进道德的自律。

  三、治理道德失范问题的措施

  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经济发展。治理道德失范必须首先着眼于经济建设。我们必须继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全竞争机制与监督机制,实行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新道德发展的规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秩序,弘扬公平、诚信、敬业、负责、自律的精神,增强人们自由平等意识,挖掘人的道德潜能,引导人们正确处理竞争和协作、自主和监督、效率和公平、先富和后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关系,反对见利忘义、唯利是图,树立新的道德风尚。只要我们正确处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关系,发挥市场经济的积极效应,道德进步是完全可能的。

  ⒉注重道德教育与社会生活的联系。任何一个时代的道德教育都应该同它那个时代公民的社会生活密切联系在一起。目前社会出现的道德失范问题很大程度上在于,我们没有把道德教育与时代变化的事实有机统一起来,这就使得普通民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道德意识脱离了相应时代的要求。麦金太尔先生曾经指出:“道德生活的每一种形式、道德生活的主要内容以及道德哲学世界观功能的发挥等,都离不开符合时代要求的道德教育。道德教育不仅反映着每一种道德生活的特征形式,而且是培养和维持这种形式的必要条件。”这也就是说,脱离了具体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根基性的道德教育,只能以一种空泛的、缺乏灵魂的形式存在。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的道德教育是要培养能够不断地促进自己从现实的状态、现实的人性向理想的状态、高尚的人性追求和发展的公民,也只有这样才能使一个个游移不定的道德个体重新走上符合道德世界观要求的社会整体性道德生活,从而逐步使人们心灵中的意义系统危机和道德价值观念危机得到缓解。

  ⒊加强法制建设。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形成、巩固和发展,要靠教育,更要靠法制。法制是道德建设的重要支撑点。在当今社会,充分运用法律规范的权威性和强制力,可以强化道德“他律”,并进而提高道德的“自律”意识。应该引导人们通过对法律规范肯定与否定的价值取向来判断是非,区分美丑,以此提高人们的道德觉悟。既要在对社会成员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时进行道德谴责;又要在对其不遵守道德规范的行为道德进行谴责时,作出相应的法律处罚。加强对社会主义道德的法律监督,积极运用法律的威慑力量,监督并促进人们的道德实践活动。把社会成员的道德实践活动同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法律实践活动紧密地结合起来,通过严格执法去引导人们的道德价值选择;以法律的形式建立社会道德的奖惩机制,通过法律手段创造出一个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和道德氛围。

  参考文献:

  [1] 李敏.当代中国社会道德失范的原因和对策[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11,(12).

  [2] 陈占彪.当代中国的道德危机与道德重建[J].学习与实践,2009,(12).

  [3] 谢忠良.当下中国社会道德失范问题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09.

  [4] 欧阳辉纯.论当前道德失范现象的原因及其对策[J].重庆文理学院学报,2011,(11).

  [5] 马海丽.论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道德失范及治理对策[J].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0,(10).

  社会道德问题篇7

  论文关键词:青少年;家庭道德;道德行为;道德规范;社会化

  道德社会化是指对社会所肯定的道德准则和道德规范加以内化,形成符合社会要求的道德行为的过程。而价值观、道德观的成熟是社会化成熟的重要标志。但最近一项不完全调查发现一些青少年思想上存在不安全因素,表现为道德观和价值观迷失,是非观念不清,自私、自卑心理严重等。这需要我们对青少年道德社会化问题给予高度重视。

  一、青少年家庭道德社会化存在的问题

  (一)呈现出重智轻德的趋向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接受良好的教育和拥有丰富的知识的重要性已经日益显现出来。而在应试教育“考试至上”观念的引导下,许多家长对子女的道德教育不够重视,认为智力发展才是关系子女整个一生发展的实用能力。他们为了孩子以后能立足社会,获得较好的社会地位和职业声望,过上比父辈们更好的生活,不惜为孩子请家教、购书籍,把家庭教育的重心放在关注子女智力发展和学业成绩上来,认为只要孩子考试有好分数,能够考上较好的大学就是好孩子,却忽略了对孩子品行的教育。在很多家庭中诚信、平等和友爱等方面的教育严重不足。

  (二)青少年的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之间存在偏差,知行不一

  不少家长虽然重视子女道德认知教育,但是却忽视孩子道德行为的培养,导致青少年的知与行发生脱节,他们的道德品质往往停留在认识层面,没有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如2004年“北京市青少年社会公德状况调查及对策研究”课题组的调查数据表明:当前的北京高中生有95.2%的人赞同“只要从每个人做起,社会风气就一定会好转”,76%的学生认同“尊老爱幼”,56.7%的学生认同“助人为乐”,60%以上的学生表示“愿意参加义务劳动、救灾捐助、捐助危重病人等公益活动。但在承担责任、关心他人、诚信等方面明显存在道德缺失的情况。如绝大多数学生对公交车上的老弱病残者表示会主动让座,但在实际生活中真正会让座的只占少数;大部分学生赞同劳动最光荣的提法,但对值日生工作、家务劳动,部分学生却不够自觉;对于考试作弊虽然大部分学生知道这是一种不诚实的行为,但是仅有21.69%的高中生表示没有作过弊。这些都说明部分青年学生缺乏应有的道德责任感,存在知行脱节现象。

  (三)青少年道德评价标准不一,呈现模糊化、双重化倾向

  这具体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道德评价标准的双重性。一些青少年在进行道德评价时,对别人和对自己执行双重标准,对别人应该怎么做才是正确的,非常明确,分析全面透彻,是非分明。但是对自己的道德评价的标准却大大降低,表现为低标准和宽要求。二是道德评价标准发生颠倒。少数青少年崇尚暴力,把所谓“哥们儿义气”当成真正友谊,把影视作品中的“黑帮”当成“英雄”,把网络游戏的“英雄”角色当成现实中的自我。而将我们正面宣传的英雄人物及模范事迹视之为是“落伍”、“老土”的说教。这导致了他们的道德正义感的弱化和是非善恶标准的颠倒。

  二、青少年家庭道德社会化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按照心理学家维纳的归因理论,归因原因的特点包括三点:一是稳定性,它是指一种原因的持续性,可以是不随时间而变化的(稳定的),如能力,或者随时间而变化的(不稳定的),如运气;二是部位(对行动者的内部和外部原因);三是控制性(可控与不可控)。下面我们从稳定性、部位和控制性三个方面来对青少年家庭道德社会化问题做原因分析。

  (一)错误教育观念的影响

  部分家长的头脑中存在一种错误的教育观念即“考试迷信”:考试分数一学业成绩一学术成就一未来职业上的成败一未来的社会经济地位一个人和家庭的成就一个人的价值。在“应试教育”环境中,家长深受这一观念的影响,盲目地去效仿他人,极少考虑从子女身心发展的特点来教育他们,妨碍了子女道德社会化的进程。这一因素是不稳定的、外部的和可以控制的,需要我们改变错误的教育观念,树立素质教育和全面发展的理念。

  (二)家庭教育方式欠妥

  根据某些学者的观点,父母的教养行为模式大致可划分为4种类型:权威型,纵容型,独裁型,忽视型。其中,纵容型、独裁型和忽视型的教养模式严重地影响青少年的道德社会化。独裁型的父母经常采用体罚等惩戒性手段来控制孩子的行为和态度,他们强调孩子的服从,一旦孩子做出违背其期望的行为时,往往是责骂与体罚。而采用纵容型和忽视型教养模式的家长则对孩子所犯下的错误行为采取放纵或置之不理的态度。这一因素是属于家长内部的、可控的、不稳定的,也就是说父母对这一问题是负有责任的,是应当受到责备的,需要家长提高教育水平和改进教育方式来促进青少年道德人格的健康发展。

  (三)留守青少年的家庭教育“缺位”

  所谓留守子女是指父母双方或单方长期外出打工,交由长辈抚养、教育、管理的未成年孩子。2008年2月27日,全国妇联了《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研究报告》。这份报告显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约5800万人,其中14周岁以下的农村留守儿童约4000多万人,平均每4个农村儿童中就有1个多留守儿童。在这样的家庭中,亲子关系失调、父母榜样作用缺失和父母监控机制弱化,家庭环境发生了不利于人格发展的变化,青少年人格出现一些不良的特质,影响他们形成健康的道德观和价值观,从而影响实现道德社会化的目标。这一因素是不稳定的、外在的、可控的,需要我们对留守青少年的家庭教育进行“补位”。

  (四)道德示范和纠正作用的缺失

  著名心理学家班杜拉说:“人们可以通过言语引导、榜样示范等方式来学习道德法则,进行道德判断。”对于青少年来说,父母的道德示范作用对其道德判断和道德行为的形成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在现实社会中,有的家长往往忽视其道德示范和纠正的作用,具体表现为:工作不努力,牢骚满腹,得过且过,待人粗俗,满口脏话,生活作风不检点,遇事见风转舵。还有的家长甚至不务正业,、打麻将,夜不归家等。这一因素是属于家长内部的、稳定的、可控的.需要我们加强和改善家长的道德示范和纠正的作用。

  三、青少年家庭道德社会化问题的对策

  青少年的家庭道德社会化是其道德社会化及道德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其融人社会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这就需要我们做好以下几点。

  (一)改变“考试成绩决定一切”的观念

  我们要树立人的全面发展的理念,深入贯彻促进人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采取各种方法和途径加强素质教育,以便促进青少年的全面发展。

  (二)提高家长的教养能力和水平

  政府提供资金对家长进行培训,可以设立各种咨询机构来提供咨询服务、设立帮助机构来提高家长的教养素质等。

  (三)加强和完善家长道德的示范和纠正功能

  班杜拉把观察学习的基本含义界定为“一个人通过观察他人的行为及其强化结果而习得某些新的反应,或是他已经具有的某种行为反应特征得到矫正。学习情境中,榜样对观察者的示范影响主要是通过榜样及其行为表现的信息价值来实现的。在家庭教育中,家长是榜样,青少年是观察者,青少年是通过观察家长的道德行为表现及其强化结果而学习新的反应,或是他已经具有的不良道德行为反应得到矫正。这就需要家长为青少年做出道德人格的表率,并以此来充分发挥其道德示范和纠正的功能。

  (四)通过道德行为的培养,来增强道德教育的实效性

  父母在日常生活中应该通过孩子道德行为培养的途径来加强青少年的自主独立、进取协作、创新开拓、诚信道德、生态责任、社会主义荣辱观等方面内容的教育。这方面具有现实的紧迫性,需要家长予以高度重视。

  社会道德问题篇8

  摘要:

  我国经过20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已经成功地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体系正在逐步完善。现阶段,在市场经济体系逐步完善的过程中,经济活动中的伦理道德问题相当突出,其中的是非曲直能否澄清,将影响到

  三、义和利的关系问题

  道德所追求的,与其说是“德”,不如说是如何把“得”与“德”相结合,从根本上说,道德就是如何达到“义利合一”、“德得相通”的智慧。道德的真谛,不是要人们不要“得”,否则便与人类生活相悖,而是解决“如何获得”的问题。“义利合一”、“德得相通”才体现了道德的精髓。

  的确,在市场经济中,利益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个人有个人的利益,集体有集体的利益,国家有国家的利益,民族有民族的利益,利益深透了社会的每一根“神经”。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f2l市场经济追求利润最大化,这一原则将经济主体的利益动力充分释放出来,调动起人们的积极性,极大地推动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这是积极的一面;同时也存在着消极的一面,在市场经济中人们容易自然而然地用金钱来作为获得利益的标准,把金钱作为万能的流通手段,能够买一切商品;在特殊条件下,还能够买到名誉、地位、官职乃至人的灵魂。wwW.133229.COm因此,人们为了追求金钱最大化,常常见利忘义,利欲熏心。当然,这样的价值观是不文明的,不值得提倡的。我们必须要建立以“义”来调节“利”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利益的社会道德观。个人的利益必须服从于和服务于社会的利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仍然承认追求最大利益的合理性,但同时也要求在追求个人利益时必须符合社会道德这个“义”,道德是维持市场经济秩序所必需的。因此,只有处理好“义”和“利”的关系,个人、集体、社会才能持续的不断发展。

  社会道德问题篇9

  截止2016年7月我国已经有6.95亿人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基金同比增长14%。参保人员大部分是年满十八岁到退休前的公民,我国已经基本上实现了全民医保。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是一种保基础的保险,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我国当前确立的是城乡双规制模式,在该模式中,一共包括三个主体,分别是医疗服务机构、保险机构、保险需求方。

  二、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保险中及其常见的名词,它是指投保人在得到保险保障之后改变日常行为的一种倾向,是由医疗服务机构和医疗保险需求方的一种投机行为。在在2017年的审计署公布的公告显示,2016年的专项审计中,有421例存在违法违纪的近16亿的医疗保险资金,180多个医患合谋骗保案例,涉及900多家定点医疗机构,骗取的保险基金将近达2亿元。

  三、医疗保险中医患双方的道德风险问题

  (一)投保人的道德风险

  社会医疗保险属于第三方支付,在此制度下投保人的道德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由于人们的道德缺失和自私的本性,在没有社会医疗保险之前,大多数的人都是“大病小治,小病不治”,参保以后总想着“我治病国家买单,不治白不治”,并且出于攀比心理患者出现“小病大养”很多一般的病却盲目追求疗效好、副作用小的高端药物的行为。第二,许多参保者为了追求一丁点的医保费而将医保卡借给其他非参保人员,冒名就医从而出现了“一人参保,全家获利”的问题。

  (二)医疗服务机构的道德风险

  我国终端药品销售从2005年的3131亿元,到2015年已经上升至13829亿元。发达国家药费在医疗总费用中的比重约为14%,发展中国家为14%―40%不等,而在我国却高达52%,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医疗服务机构的道德风险产生的。医生作为患者和保险机构的双重委托人,具有极大的权利,因此医疗服务机构是最主要的发生道德风险的一方。它发生道德的风险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过度检查,医生为了追求治疗效果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为患者做各种实际上根本没有必要的检查;过度用药,我国的以药养医制度,即药品加价15%后向群众提供,卖出药的多少与医生的收入有直接关联,导致许多医生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给患者开出大量的加价药。过度收费,医药行业药物价格不透明,产生医院过度收费问题。

  (三)医患共同合作产生的道德风险

  我国现行的社会医疗制度使得医患双方利益一致,这使得医患双方共同骗保的成功率加大。医患双方共同产生的道德风险包括:第一,自费药当医保药进行报销,医院为了留住客户,当顾客提出该要求时也不会拒绝,从而达到患者可少交钱,医生收入也增加的目的。第二,住假院,由于很多报销都需要住院,而且一旦住院社会医疗保险可以报销一大部分费用,很多患者便和医院勾结,住假院从而骗得保费。第三,医生通过给患者开大处方、人情方获得巨大利益,医院和患者相互配合躲过行政部门的监管。四、控制措施

  (一)改革医院的监管部门,强化监管,加大惩罚力度

  我国目前的医院的监管部门是行政机关如国家卫生部监管,但是该机构和需要“第三方支付”的保险机构并没有关系,将医院从卫生行政部门划分出来,使得国有医院独立于行政部门之外,解除行政部门和国有医院的亲戚关系问题,可以保证行政部门充分发挥监管的权利。另外,卫生局和社保局本应是互补的两个机构,但是在我国却各行其职,应该将这两个机构联系起来,强化监管,并加大惩罚力度达到1+1>2的效果。

  (二)改革医疗保险基金的给付方式

  改变医患双方的道德风险的根本是改革医保基金的给付方式,我国传统按服务项目支付方式,医患双方利益一致,医院更愿意提供过度服务,并容易产生“医患合谋”。为防止这一问题,应该减少这一支付方式,实施按照病种付费或预付制(在提供服务之前就预先规定某项服务只能报销多少钱),就比如,如果患者患的是感冒,保险公司只能报销一点点钱,患者想要过度消费,医疗机构出于自身的利益出发也不会造假,医患关系对立,从而规避道德风险发生。

  (三)切断以药养医的经营模式,引入竞争机制

  传统模式中存在弊端,“以药养医”使得医生为更多利益而过度开药,立法部门应该改变“以药养医”模式,建立医生奖金制度,从治愈率、满意率、平均一人医药费开支等多方进行考察并进行奖励。另外,建立竞争机制,包括医院竞争和医生个人竞争,从服务等方面进行竞争,选择竞争能力强的医院才与其建立定点合作,医生好的才能继续为医,出现违法犯纪情况的直接吊销行医资格证。

  社会道德问题篇10

  【关键词】 社会医疗保险 医患合谋 道德风险

  社会医疗保险就是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因此,医疗保险制度通常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在理想的情况下,医疗保险的提供不应改变被保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和医疗费用的变化。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这一条件是很难满足的。在医疗保险中,医疗费用并不是完全由个体所患疾病来决定的,它还受个体对医生的选择、就医习惯和医生提供的医疗服务内容等因素的影响。

  “医患合谋”是指保险患者与医院基于各自自身的利益,串通起来,合谋欺骗保险机构,骗取保险金。具体到社会医疗保险机构中存在的现象表现为:医患联手开具虚假医保支付项目,将非医保支付病种按医保支付病种申报;医院、药店为患者虚开上下联不符的票据,骗取医保基金;将普通药写成门诊特殊病用药等等。医患合谋先天具有隐蔽性,不易被发现,不仅影响到保险机构对医疗保险业务的开展,而且阻碍了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进行。

  一、完全信息条件下,风险中立的双方行动

  在分析医患合谋的道德风险现象时,患者和医方的利益我们视之为统一的,即掌握医疗信息的方,而医疗保险机构为缺乏信息的委托方。

  在用委托―模型研究这一问题时,可以把过程抽象为三个变量的关系。

  第一,人对于委托人目标价值的贡献y,即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及其使用效果,包括患者通过基金“购买”的医疗服务的效果以及医疗保险基金本身的使用情况。

  第二,人在过程中采取的行动a,这主要是指医方提供的治疗服务等。现实中,医方的行为可能偏离一个理性患者的目标,即对医疗保险资源的过度使用。

  第三,人无法控制的影响结果的事件?着,即患者对药物的临床反应,对医疗器械的适应性等,这些都要根据单个病患而定,超出了医方以及医疗保险机构的控制范围。

  我们假设委托人与人之间满足线性契约,即医生的报酬是其产出的线性函数,这一假定基本符合我国目前“以药养医”的现状,则w(y)=s+b?y。

  s是固定收入,b是奖金率或利润留成比例。w(y)可以看作是医方的报酬。为了使患者获得健康,作为委托人的医疗保险机构需要支付y,但必须支付给医方报酬w,所以保险机构的效用为?仔=y-w。

  作为风险中立的医保机构,如果要使它实现期望效用极大化,就可以通过实现其预期收益最大化来达到。即患者通过就医而得益:E(y-w)=E(y)-E(w)。

  人根据契约可以得到工资报酬w,但他必须付出劳动,而这种劳动是有代价的,也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记其为C(a)。所以,人的利益为w-C(a)。

  同样,作为风险中立的人,他们也应会去实现w-C(a)期望值的极大化,即努力使E(w)-C(a)极大化。人的努力成本C(a)具有如下性质:C"(a)>0,即越努力付出的代价便越高。也就是说,医方在提供医疗服务时,随着供给量的增加,相应的成本也会增加。

  二、不完全信息条件下,人风险规避的双方行动

  以上分析在基于完全信息和风险中性的基础之上,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首先,作为委托人的医疗保险机构和作为人的医方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而且委托人为了获得和人同样的信息所需要的成本较高。医患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从某种角度说几乎是绝对的,即医疗保险机构对医方行为a是看不见的。其次,医生为减少医疗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经常增加各种医疗转诊、会诊,进行各种化验、检查,来降低自身承担的风险,因此作为人的医方应该是风险规避的。

  第一部分的讨论,只是考虑了在委托―之间固定某一方的利益或者只考虑两方得益之和这两类情况,而没有加入线性契约。下面的分析,将是在考虑线性契约的情况下,分析不完全信息时方风险规避的行为选择。

  线性契约w(y)=s+b?y,其中y=a+?着,人效用函数为u(x)=-e-rx,r值代表人对风险的规避程度,这里r>0,表示作为医方来说,是讨厌并规避风险的。运用确定性等值的定义,得到,即。

  (1)式是“激励相容”约束,即让医方自己去选行动值a,使其期望的边际效用值达到最大。(2)式是“个人理性”约束,即医疗保险机构要保证定点医方安于本职工作,为其提供积极的治疗。

  因为人是风险规避的,即r>0,所以最优线性契约中的激励系数就要因r的上升而调低。如果只存在人的行为a看不见的条件,则委托人可以通过提高b值试图让人多努力一点。若只存在人风险规避的情况,则委托人可以设b=0并加强对人的监督来解决问题,所以关键在如何确定b值的大小,即激励与约束的方式和内容。

  三、医患合谋的道德风险

  首先,关于w(y)的思考。在上文的分析中,假设医方的报酬w是关于治疗结果y的函数。也就是说,医生或医院获得收入的多少直接与治疗结果的好坏挂钩。而y的好坏又直接与医疗检查及用药的多少好坏有关。这样一来,医患双方就无形中达成了某种共识,究其根本,就在于y与w之间存在的线性关系,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以药养医”,这也是造成我国现在“看病贵”现象的一个主要原因。因此要解决社会医疗保险中道德风险的问题,降低医疗费用,使医疗保险真正起到为广大群众服务的目的,就要从医药分家着手。

  其次,关于b值的讨论。如果作为一般的委托―关系,通过上述分析,委托人可以适当调整b值的大小来达到一种相对的均衡。但是,作为社保机构与医院之间却不能单纯地依靠改变提留比例或奖金率这种方法,而是需要通过政策的引导、监督以及其他的非货币手段予以实现。

  四、规避风险的对策分析

  1、构造医疗保险的需求约束机制

  (1)由个人负担一定比例的医疗支出。这是国际上一个比较通行的做法,考虑到我国目前职工的工资水平及承受能力,个人支付的比例门诊应为10%~20%,住院费为5%为宜。此外,对于一些贵重药品,大型医疗器械的检查、治疗等都要规定一定的自付比例。

  (2)对住院患者采取限日超付的办法。这主要是为了缩短患者住院时间而采取的措施,如美国主要保险就规定正常保险待遇仅限60日,超过上述规定的,其自付金额就成倍增加,直至完全自付。

  (3)重新确定由保险机构负责的同一病种目录、医疗手段和检验设备,扩大拒保范围。将一些道德风险发生频率较高的险种排除在社会医疗保险承保范围之外。

  (4)调整医疗个人帐户的使用范围和方式。对于尚不具备把医疗个人账户与社区卫生服务结合起来的地区或不愿意购买社区卫生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医疗个人帐户仍然用于支付各自的门诊费用,但在使用个人医疗帐户时,必须由个人现金支付一定的比例,采用医疗个人帐户支付与个人自付相结合的方法,防止滥用医疗个人帐户,增强对个人的约束作用。

  2、建立医疗保险机构的供给约束机制

  (1)可以由医疗保险机构自己开设医院。采用此种方法可以彻底地转变医疗保险存在的第三方付费方式,从而有效地规避道德风险。当然,在当前条件还不满足的情况下,可以雇用一定的医师,他们的工资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这样,也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医疗供给方的道德风险。

  (2)可在目前实行定点医疗模式的基础上进行一些创新。医疗保险机构可以和医院合作,在掌握一定资料和数据的基础上,设计出适合当地情况的平均定额付费方式,将一些疾病和诊治手段,按风险的大小和平均所花的医疗费用等测算出标准的应支付费用,当被保险人患某种疾病(赔付额较高)时,保险机构可以在进一步诊治前与医疗方达成协议,签订合同,支付医疗费,而以后治疗若超过这个定额由医院自己承担。

  3、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1)建立合理的医院医生收入分配制度。医院与医生也是一种委托关系。根据委托人人理论,要想保证人实现委托人的预期,需要委托人提供一个激励约束兼容的契约。这样有利于合理分摊医院与医生承担风险的责任,使医生的报酬与其行为结果挂钩,通过建立外部监督机制,使委托关系受到监督。

  (2)增加医生、医院违规行为的机会成本。保险机构可以通过较为完善的综合性考核指标来考察医院及医生的行为,对那些服务质量好且保持良好信用纪录的医疗机构给予更多的优惠。而其违规操作行为一旦被发现,将付出很大的代价,当违规操作的成本高于不这样做的收益时,医疗机构将选择后者,这是典型的“囚徒困境”。

  (3)运用非经济手段。有效的激励机制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还受到社会、道德、文化、习惯等因素的影响。单纯依靠经济手段只是治标不治本的做法,我们必须重视道德力量和伦理法则的作用。实际上,建立在道德、伦理基础上的共同价值观念,是能够有效协调委托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的。因此,必须使医生和医疗机构充分认识到建立在共同利益基础上的潜在利益,增强他们对医疗保险的认同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使其认清过分追求短期利益的危害性,自觉坚持保险自身的诚信,从而提高自己的业务质量,实现双赢。

  【参考文献】

  [1] 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2005.

  [2] 邓超、侯建明:对医疗保险中道德风险及其约束机制的探讨[J].金融与经济,2005(4).

  [3] 王宗凡: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成效、问题与出路[J].中国卫生经济,2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