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为了来访最大的福祉 | 心理咨询与治疗伦理培训

  作为咨询师,你是否遇到过下面的情况?

  学生被班主任带来做咨询,但是孩子自己不愿意;

  来访者慢慢对你产生好感,希望与你发展亲密关系;

  在咨询了一段时间后,来访突然告诉你自己有自杀的想法并曾付诸实践;

  被家长送来的来访者,孩子讲了被亲戚性侵的经历;

  ......

  以上这些情境,都会涉及咨询伦理问题。如果说专业技能是司机的驾驶技术,那么伦理规范则是交通规则。无论你的驾驶技术有多好,想要开车在路上行驶,都需要先学会交通规则。

  

  4月16~18日,一场充满期待的心理咨询与治疗伦理培训,在沈家宏心理平台顺利开展。本次培训邀请中国咨询与治疗伦理的专家侯志瑾老师,给心理相关从业者进行三天的专业分享。本期参与的学员,有专业的心理咨询师、情感咨询师、社工、心理治疗师、学校心理老师、精神科医生等。培训开始前,侯老师邀请大家分享本次培训的期待以及相关伦理的困惑。大家提出了很多困惑,如:

  在青少年咨询中,与父母如何反馈是不违背咨询伦理的?

  学校心理老师的双重关系如何把握?

  熟人关系找咨询是否可以接受?

  培训老师可否成为自己的督导师或体验师?

  ......

  

  侯老师将大家的问题进行了四大归类,分别是:多重关系、保密相关、咨询师的胜任力、咨询师的角色。

  其中,多重关系、保密相关的这两类是咨询伦理中很重要的部分,涉及到伦理中的专业关系、知情同意、隐私权和保密性。咨询师的胜任力、咨询师的角色,这两类是涉及到咨询伦理的专业胜任力和专业责任相关的。这几部分内容将是本期培训中的重要部分。同时,侯老师告诉大家,伦理常常没有唯一的正确答案,很多时候我们需要根据情况,在基本的伦理原则之下灵活处理。其中,最重要的要以来访者的福祉为中心。让大家知道了伦理原来不只有冷面无情的一面,更有其温暖和亲切的另外一面。如何做到在坚守基本伦理原则的前提下,更好去保护来访者的福祉,践行咨询师的责任,这些是我们咨询师要去努力的方向。

  

  然后,侯老师还提示我们,咨询伦理中的很多问题都是与咨询师的个人成长有关。她举了一个自杀干预的例子。自杀的心理评估、当来访自杀意愿比较大时我们该如何与来访沟通,这些都是与咨询师的个人成长及胜任力有关。侯老师的分享,让我们感受到了作为一名专业的咨询师,本人的成长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关于成长,侯老师讲述了自己的观点,她认为个人成长是可以通过方方面面来进行的。

  我们可以通过参加培训、个人体验来获得自我成长,同时,读书、与各种人沟通、用心体验生活的方方面面等都可以帮助个人成长。侯老师关于成长的方式的分享,帮助大家破除了内在的成长设限,让我们看见了更多成长的可能性。伦理培训课程,在这样充满专业情怀的课程氛围中,正式拉开序幕。本次培训内容主要以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第二版(2018年)为主。相比于第一版,第二版的内容更加丰富,而且增加了远程咨询、媒体沟通等新的内容。

  

  

  

  

  

  课堂剪影

  以下分享本次培训中的部分答疑内容:

  01

  问:学生自杀风险大,但不想让父母知道自己有自杀的行为。咨询师该怎么办?侯老师:1)咨询之前,需要签署咨询知情同意书,并在咨询正式开始前当面告知学生和家长。在后面的咨询中,知情同意也是一直贯穿在咨询中,而不是一次性完成。2)当学生在咨询中有透露自杀相关事宜时,咨询师需要先进行自杀风险评估。如果评估自杀风险比较大,这种情况就属于保密例外的情况了,我们就需要告知其主要监护人父母。孩子不想让妈妈知道,会有他自己的担心和考虑,这个部分我们需要和来访去沟通,解决他的思想顾虑。

  我们要让孩子知道,将自杀的相关事宜告知父母,不仅是咨询师的职业伦理要求,更是对他生命的尊重和保护,防止他有时因为冲动而失去生命。与父母沟通时,我们也要让家长能够了解孩子的情况,同时理解孩子。这是非常考验咨询师胜任力的时候。

  如果我们不能够让父母真正理解孩子时,父母可能对此不放在心上,不相信孩子会有可能自杀,或者认为这只是孩子应对父母的策略,甚至为此责怪质问孩子。

  这样会导致情况变得更糟糕,甚至导致孩子被激怒就自杀了。因此,对于有自杀风险的孩子的咨询,与家长做好沟通是非常重要的。3)如果孩子的自杀风险不高,同时孩子也非常不愿意让父母知道,这个时候我们可以与孩子沟通,讨论他们想到自杀的情形以及应对策略,并制定安全计划。

  我们可以跟孩子讨论如果他们不想告诉父母,那么家里的其他人是否可以告知,有谁可以帮助他们。他们对告知父母的担心和顾虑是什么等等。

  确保儿童青少年不会采取极端行为是非常重要的,此时对危机处理的胜任力要求很高。咨询师在这个时候与督导沟通,获得相应的支持也非常重要。4)对于自杀风险的儿童青少年,我们也需要帮助来访做一套安全计划,帮助他们降低自杀的风险。

  同时,我们也要对学生群体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性因素高度重视,比如学生周围有其它学生自杀,或者新闻中最近有报告自杀案例的信息,或孩子有接触自杀相关的游戏等,这些都可能是孩子自杀行为的促发因素。

  02

  问:监狱与被拘留人员咨询前,会口头沟通保密协议,若在咨询的过程中对方说出了一些犯罪相关的信息,咨询师该怎么办?侯老师:咨询师在与被拘留人员正式开始咨询前,需要先告知对方我们咨询的范围和咨询的目标,可以保密的范围,以及哪些信息是不能够保密的,同时告知来访者,咨询师是谁聘用的,聘用机构对咨询师的要求等,这些都是属于他们知情同意的内容。咨询过程中,如果我们要聚焦于咨询的问题,而不谈及其他问题,如果有发现他们开始去透露相关犯罪信息,我们需要提醒他们这些信息有可能不被保密,他们要决定是否要进行讲述。

  如果他们仍然继续说出相关的犯罪信息,我们需要跟他们讨论为什么把这些信息告诉咨询师,他们希望在咨询师这里获得什么样的帮助?

  同时帮助来访者能够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同时告知来访者,我们可能会根据情况进行上报。特别不建议咨询师在咨询开始之前进行什么都保密的口头承诺。

  03

  问:心理咨询中,可以给来访自己的微信号吗?侯老师:一般的心理咨询中,为了避免双重关系,咨询师是不会给来访自己的私人微信或者电话,一般都是会给来访咨询助理的微信或者咨询公司的电话。也有一些情况,可能没有咨询助理。这种情况下我们又需要与来访沟通联系预约和收费等相关事宜时,我们最好能够给到对方一个我们的工作微信,并告知来访此工作微信的主要沟通内容是哪些。

  比如预约时间、发送作业等,咨询师还要说明使用微信的边界,比如什么时间、什么问题使用微信,工作微信是工作需要,不是日常沟通工具。

  咨询师在使用微信时需要注意,微信中的沟通内容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成是“咨询记录”,因此说话一定要专业。

  04

  问:如果一个人在医院工作,并且同时有精神科医师和心理治疗师的两个资格,那么可以既是来访的心理治疗师和精神科医师吗?

  侯老师:医院里最好能够有一个团队,这个团队中精神科医生、心理治疗师各个角色能要有,然后彼此相互配合,这样是最好的。如果由于医院资源有限或者其它的原因,需要一个人同时是精神科医生,也要是心理治疗师,那么也是可以的,他们需要在不同的时间扮演不同的职业角色。

  这种情况下,他也可以更清楚了解来访精神状态和心理状态,也是有利于来访者的。

  05

  问:来访咨询时送咨询师礼物,不收怕影响咨访关系,如果收的话担心违反咨询伦理,到底收还是不收呢?

  侯老师:咨询伦理守则中有关礼物的说明,心理咨询师在决定是否收来访礼物时,需要考虑到对专业关系的影响、礼物的金钱价值、来访的文化习俗以及来访赠送礼物背后的动机,也要觉察我们自己自己决定接受或拒绝礼物时的动机。如果接受礼物,需要具备下列条件:1)促进而不是危害来访者的福祉;

  2)不会在未来使咨询师的客观性或者胜任力打折扣;3)与来访者的文化惯例相一致,经济价值不高;4)在咨询中很少发生而不是经常出现。

  

  

  

  

  

  

  课间分组讨论

  06

  问:咨询伦理都有唯一的答案吗?侯老师:咨询伦理守则对于咨询师的专业行为进行了相关的规定,这是咨询师在处理相关问题的一个重要行为准则。

  当我们遇到具体的事情,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时,我们可以去查看咨询伦理中的相关规定。当我们在伦理相关规定也找不到确定的答案,这时可以去阅读咨询伦理总则的内容,它是对咨询师行为的总指导。对于很多具体的情况,都没有唯一的答案,有时可能会有多种不同的处理方式。

  而且这些不同的处理方式,也和每个人所持有的伦理理论和态度有关,有的是严格按照伦理条款执行,也有的人是按照关怀伦理的原则出发等。很重要的,我们需要谨记“一切为了来访者的福祉”,并遵守伦理守则中的总则部分对咨询师的要求:善行、责任、诚信、公正、尊重。

  07

  问:来访者想看咨询记录,可以给看吗?侯老师:每一次咨询之后,咨询师必须撰写咨询记录,咨询记录相当于医院的病历,当来访想要查看咨询师的咨询记录时,作为咨询师是可以让来访者看的。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咨询记录和咨询笔记不同,很多同行会把两者混淆。

  咨询记录是有相对固定的内容,需要包括咨询的日期、时间、频率、形式、主诉主题、症状、行为、对来访者的评估、咨询中讨论的问题、咨询计划、咨询进展等信息。

  而对于咨询师的假设猜想、咨询中的咨询师的感受、咨询困难情境等内容及咨询师的推断和反思属于咨询笔记,不要写在咨询记录中。

  08

  问:咨询师可以私下自己接咨询吗?侯老师:咨询师私下以个人名义来去接咨询,这就相当于一个商店无证经营,属于非法经营。

  同时,这个过程中所产生的咨询收益也没有上交税费,其实有偷税漏税的问题,因此不建议咨询师私下接咨询。

  咨询师可以挂靠在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咨询,费用由咨询机构负责,这样也避免了“商业关系”。

  09

  问:将自己的来访者转介给其它咨询师,可以收取转介费用吗?侯老师:不可以。咨询伦理中关于咨询转介有相关规定。当心理咨询师认为自己的专业能力不能胜任为寻求专业服务者提供专业服务,或不适合与寻求专业服务者维持专业关系时,应在和督导或同行讨论后,向寻求专业服务者明确说明,并本着负责的态度转介给合适的专业人士或机构,同时书面记录转介情况。

  如果一开始就推荐来访者去其他机构,不属于转介。当心理咨询师将来访者转介至其他专业人士或机构时,不得因此收取任何费用,咨询师也不得向第三方支付与转介相关的任何费用。

  10

  问:来访喜欢上了咨询师,咨询师对来访也很有好感,怎么办?侯老师:咨询伦理中对此有相关规定。心理咨询师至少三年内不得与当前寻求专业服务者或其家庭成员发生任何形式的性或亲密关系,包括当面和通过电子媒介进行的性或亲密沟通与交往。如果三年后发展此类关系,则要仔细考察该关系的性质,确保此关系不存在任何剥削、控制和利用的可能性,同时要有可查证的书面记录。

  

  对于这次培训,学员们反馈有很多的收获。他们不仅很系统很全面地解了咨询伦理的知识,而且对咨询伦理的操作也更加清晰,这对他们之后的工作有很多的帮助,也让他们在心理咨询的专业路上走得更加踏实,帮助他们增加了工作的信心和力量!

  

  学员1反馈:收获很大,了解了咨询中可能存在的各种伦理风险,为以后开展咨询工作有很好的指导意义,避开很多可能的伦理问题,很好。

  学员2反馈:伦理的培训,也让我从行业大咖的角度了解行业发展,同时给了我更多的工作底气!学员3反馈:很系统全面的伦理培训,更深入地了解咨询的每项伦理要求,了解了以往自己在伦理方面的缺陷,更系统了解治疗伦理对实践的重要性。学员4反馈:咨询师伦理培训对于咨询师不仅是行为规范,也是保护屏障。反思自己情感咨询工作经历,发现多有踩伦理之处,不仅危险也不专业,此次培训让我在专业上更专业,更有安全。学员5反馈:最专业、系统、落地的一次培训,收获系统、专业的伦理知识,以及灵活处理方法,也给到自己更多警醒,评估提升!

  

  由于内容篇幅有限,以上仅呈现课堂中的部分答疑精华。希望以上分享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家如果在咨询伦理方面有一些困惑,欢迎在文章后面留言~

  内容整理:素简 编辑:林宇微审核:侯志瑾、彭秋红

  培训老师简介

  侯志瑾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心理学部咨询心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临床与咨询学院副院长2002年从香港中文大学获得哲学博士学位方向为咨询心理学现任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委员注册督导师(注册号:D-06-019)国际应用心理学会咨询专业委员会候任主席美国心理学会国际会员亚太生涯发展学会中国区负责人参与了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的制订与修订工作并担任过第1-3届注册工作委员会伦理组成员副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