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专题丨技术与人的关系,胡泳老师的论文带你来探讨!

  人工智能、大数据、5G、机器人写作.....智媒时代已经来临!有关新技术的题目几乎每年都会考,之前已经给大家解读了几篇智能媒体的论文,相信大家对于智能媒体已经不陌生了,但隐藏在智能媒体背后还有个非常容易考到的问题,那就是:技术与人的关系!

  看到这么抽象的题目,到底应该怎么答?别担心,今天为大家带来胡泳老师的两篇论文《应该有人类-三论科技向善》《呼唤启蒙2.0——人类意识的范式转变与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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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伦理学面对形而上学

  认识论问题:不确定性或无知会就我们对未来人的道德责任和道德义务的评估产生什么影响?我们是否对未来近期和远期的利益、需求和生活条件有足够的认识,可以在决策中纳入这些考量?

  本体论问题:道德行为体(moral agent)可以对不存在的人承担责任吗?未来人的随机突发性如何?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当前的行动不仅会影响子孙后代的福利和生活条件,而且还会影响他们的存在、人数和身份。

  要发展一种有关濒危未来的伦理学,我们会遭遇一系列困难——

  首先,我们对后代的责任将延续到多远?应该将那些更遥远的子孙后代及其喜好同我们自己的直接后代的利益和喜好一视同仁吗?如果所有子孙后代都一视同仁,那么利益的平均分配意味着我们自己将获得很少的利益。然而,无论世代相近还是相远,功利主义者很难为时间偏好找到道义上的理由。

  其次,功利主义者在不知道或无法知道未来人的喜好和需求的情况下,如何计算他们的福利?应该把哪些福利予以最大化?是未来个体的平均福利?还是未来人口的全部福利?

  约纳斯给出的解决之道是:我们不是要关心这样的具体问题——诸如考虑多少未来人的福利,或者现在生存于世上的人应该牺牲多少来防止将来的福利损失,而是要确立基于本体论命令的具有约束力的行为守则。如果我们要证明此种命令的正确性,那么伦理学必须是基于形而上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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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的道义要求

  责任之存在有三个必要的条件。第一个也是最普遍的是“因果效应”,即行为对世界有影响;第二是行为在道德行为者的控制之下;第三是行为者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预测其行为的后果。

  相对来说,约纳斯更关心他所谓的实质性责任:它是对“特殊对象”的责任,要求行为者对与对象有关的特殊行为负责。实质责任趋向于未来,是对将做之事的责任,并直接趋向于责任的对象。

  正如约纳斯所说:“在这里,所负责任显然与纯粹自我相关的意义不同。”对象在我之外,但又在我的能力的有效范围之内,或需要调适,或受其威胁。这种责任的原型是父母对子女的责任。孩子们在身体上独立于父母,但受到他们的控制。借助责任的力量,父母不得不抚养自己的孩子,并在他们的生存中经常违反他们的意愿来保护他们。

  约纳斯在谈论后代时要我们牢记的就是这种责任。实质责任是知识与力量的函数。例如,现在我们知道,技术的使用可能对自然和人类产生未来的负面影响,而我们有能力对此做些事情。

  不久前我们在这种意义上的知识还很有限,所以对未来的关注也较少。人们只是简单地假设,人类生命和自然的条件将永远持续下去。然而技术的飞速发展,我们再也不能假设生命条件在未来会继续存在。而由于我们拥有知识和力量,所以不可避免地负有重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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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制度与数字大革命

  表面上看,经过多年的技术锻造,我们已经步入了一个数字化社会,或者说一种数字化生存。今天,人们充满兴奋地谈论的新话题是大数据、物联网、新能源、人工智能、生命科学、太空探索等。

  计算机和移动设备都越来越索然无味,因为它们将逐渐消失在其他物体中:自清洁衬衫、无人驾驶汽车、服务机器人、智能门把手,乃至吞下一粒就能掌握英语技能的药丸。用尼葛洛庞帝的话说,我们将住在电脑里,把它们穿在身上,甚至以它们为食。“An Apple a day will keep the doctor away!”——一天一个苹果(计算机),医生远离你!

  这正是今日数字生活的核心困境之所在:当下关心数字商业的人数不胜数,但是关心数字社会基本问题的人少而又少。我们需要解决的数字社会基本问题复杂而棘手,比如个人隐私与社会公开性的冲突、安全与自由的冲突、商业与社区的冲突、政府监控与个人自治的冲突、繁荣创意与保护知识产权的冲突、日益包罗万象的网络平台与亟待伸张的用户权利的冲突,等等,不一而足。

  上述种种冲突,笔者统称为“旧制度与数字大革命”的冲突,其产生的原因在于互联网终于由工具的层面、实践的层面抵达了社会安排或曰制度形式的层面。互联网与文明的关系已经变得难分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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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境况的重大变化

  仅以伦理学而言,我们就面临诸多难题。互联网的发展可以划分为三次浪潮:第一次互联网浪潮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其核心是解决连接问题;第二次浪潮发生在2000—2015年,以谷歌、苹果和脸书为代表,缔造了搜索、社交网络和电子商务,实现了APP经济和移动革命;第三次浪潮从2016年开始到现在,计算泛在,万物互联,企业开始用互联网改造其他产业,如医疗、教育、交通和金融,这在中国被叫做“互联网+”。

  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的方向会导致一个日益智能化的环境,这必然产生许多伦理问题,从自动驾驶汽车、无人机到聊天机器人,无不如此。当互联网开始改变实体领域的时候,互联网企业的“傲慢”可能会在实体环境中被打掉。

  在第一次浪潮和第二次浪潮中,企业家面临的最大挑战分别在于科技和市场风险,但政策风险将是第三次浪潮的最大障碍。处于第三次浪潮核心的所有行业都受到严格监管,如政府可以推动无人驾驶汽车行业的发展,也可能完全禁止。

  这还仅仅是开始。谈到新的价值论与认识论,我们的思想指向最终一定会达到一种对人的全新意识:在充分联网的环境下,到底还有什么东西能够构成人的定义?什么叫做人?什么叫做人性?这其实是互联网文明的可能性问题,最终的含义是人的可能性问题——我们不得不面对“后人类境况”。

  所谓“后人类境况”是说,我们在现代性中所了解的人类境况即将发生重大变化。“后人类主义”和“超人类主义”也许是这条路上最突出的两个分支,前者将完全取代人类的主要价值所在,而后者将无限地放大人类的存在。人类向这两条路上行进的动力足够强大,能力也越来越充分,但问题在于,它们是人类可欲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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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灵的另一次革命

  通过基因工程、数字技术和人造环境,后人类不再是地平线上飘来的云,而是正在形成的日常现实。这些技术不只是创造了后人类的物体,同时,它们催生了后人类的主体性。

  凯瑟琳·海尔斯在《我们如何成为后人类》中写道:“如果说我的噩梦是在一个后人类文化中,人们只把他们的身体作为时尚的配件而不是存在的基础,那么,我的梦想则是,后人类在拥抱信息技术的可能性的同时,没有被无限的权力和无身体的不朽的幻想所诱惑,承认和庆祝作为人类境况的有限性,并且理解人类生活被嵌入一个复杂的物质世界之中,我们的持续生存端赖于这个世界。”

  承认人类境况的有限性,就是要打破人类中心主义,同时也避免变成“无思想的生物,受任何一个技术上可能的玩意儿的操纵”(阿伦特语)。在后人类境况下,我们需要以非常不同的方式生活,而这需要非常不同的思考。也许像启蒙运动一样,我们所需要的是心灵的另一次革命,也即人类意识的范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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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蒙2.0何为

  相信启蒙运动将得到复兴已成为一股思潮。有学者诉诸 17 世纪和 18 世纪的启蒙运动,以回应右派的民族主义和种族偏见,以及左派的相对主义和“身份政治”。当然,启蒙运动在当今的拥护者“矫枉”难免“过正”。

  他们过度推销自由与理性的好处,而忽视了传统、宗教和民族主义对人类进步的贡献。然而,怀有启蒙理想的人,如哈贝马斯,始终秉持一个信念,即不论时代如何变化,政治共同体的公民还是可以通过民主进程对其社会命运施加集体影响。也就是说,哈贝马斯始终将人类视为具有理性能力的自治者。

  然而启蒙 2.0 致力于建设一种更具自我意识,同时又深深嵌入社会的自治模式。这并不意味着否认个人的权利,也不会低估我们有意塑造自己命运的能力。它只是想表明,改变环境比改变思想更能够有效地塑造我们的行为。我们所做的大部分工作都是对周围世界自动做出反应,而不是有意识决策的结果。换言之,如果你想成为一个更具美德的人,并不需要购买宣教书,而是应该选择更好的朋友。

  今天这两篇论文可能比较难懂,但这也是开拓我们思路的一种方式。每次遇到技术与人的关系这种问法时,很多同学都不知道怎么回答才能显得中肯,又能体现自己的辩证思考。

  上面这两篇论文中提到了许多启蒙运动、伦理学的问题,可以帮助我们提高自己答题的深度。例如题目问到互联网革命时,我们可以写出互联网发展的历史脉络,随后指出当下面临的一些困境,如政府监控与个人自治的冲突、繁荣创意与保护知识产权的冲突等,而这些困境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互联网由工具的层面、实践的层面抵达了社会安排或曰制度形式的层面,这样的答题逻辑能非常好的体现论述的深度。

  当你的竞争对手在写人与技术和谐共生,而你写出启蒙2.0、伦理学,你就已经赢在了起跑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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