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四期

  现在,向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报告我市水土保持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工作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把它作为我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方面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为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我市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一案”、“三同时”制度,积极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流失斑为对象,山、水、田、林、路全面规划,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保土耕作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有效地保护和改善了生态环境,取得了较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认真学习,迅速贯彻落实习近平副主席重要批示精神。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连续两次就长汀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所作的重要批示,以及省委书记孙春兰在长汀县水土保持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加快推进三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截止9月底,已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投资3.05亿,占全市计划总投资3.37亿的90.5%,实施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07.71平方公里,占全市年度治理任务306.66平方公里的100.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水土保持工作摆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关键举措抓紧抓好。市里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的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县(市、区)成立水土保持工作指挥部,设立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公司。同时,建立水土流失治理挂钩制度,由挂钩各县(市、区)的市领导,同时挂钩该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强化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宁化、大田、清流、建宁4个省定重点县制定了县级领导和部门水土流失治理挂钩制度,挂包单位成立挂包工作队,负责挂包点的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做到包宣传发动、包措施落实、包任务完成,全力推进治理工作有效开展。二是明确目标任务。2月20日,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副主席、孙春兰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究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通知》,明确水土流失治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措施等。2012~2015年,全市计划投资12.9亿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73.31平方公里,减少水土流失面积391.3平方公里,782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得到不同程度的下降;综合治理40个崩岗,治理60条小流域;水土流失区林草覆盖率增加10%以上,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区减沙率达30%以上,治理区防洪减灾能力得到加强,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其中,2012年计划投资3.37亿元,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06.7平方公里(其中宁化、清流、大田、建宁4个省重点县完成255.5平方公里),综合治理20个崩岗,治理17条小流域。三是全面动员部署。2月24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在宁化县淮土乡隘门村召开了三明市水土保持工作誓师大会,市四套班子领导、十二个县(市、区)主要领导、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及宁化县干部群众等1500多人参加了大会,市委黄琪玉书记作动员部署,市政府邓本元市长向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颁发了2012年水土保持工作目标责任书,以实际行动迅速掀起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热潮。2月24日下午,全省水土保持工作视频会议结束后,我市紧接着召开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视频会议,贯彻落实全省水保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部署推进全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全市12个县(市、区)先后召开了水土保持工作誓师大会或动员大会;4个重点县在明确水土保持总体目标、年度目标的基础上,县与乡镇、部门,乡镇与村,村与组层层签订责任状,将水土流失治理目标任务分解到水保、国土、发改、林业、水利、农办等部门及各乡镇、村组,落实到具体山头地块,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打好水土保持攻坚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4月17日省政府在莆田召开全省水土流失重点县治理工作会议后,我市于4月26日召开全市水利系统视频会议进行传达部署,进一步加大力度、完善措施、加快推进全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8月29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加快推进水利项目建设和水土保持工作会议,通报全市水土流失治理进展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四是精心编制规划。各县(市、区)按照因地制宜、因地施策,坚持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把水土流失治理与改善民生、提高群众收入相结合,与发展特色产业、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相结合,实行全面封禁、分类治理,通过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实施工程、植物和农业技术等综合治理措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组织专业技术力量,精心做好水土保持中长期规划。目前,各县(市、区)已完成2012年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实施方案,4个省重点县已完成2012~2015年水土流失治理规划并经省水利厅审查批复。五是强化督查调研。5月6至9日省委、省政府调研督查组到我市宁化、大田、清流、建宁调研检查水保工作;5月22至25日,省人大常委会庄先副主任带队到我市宁化、清流、大田调研水保工作;9月5日省纪委督查组到我市大田督查水保工作。此外,省委、省政府及省直部门有关领导也多次深入我市检查水保工作。9月4日至7日市人大常委会张知通副主任带队到宁化、清流调研水保工作,9月10日听取了市政府及市水土保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5月29至30日市政协曾明生副主席带队到建宁、大田视察水保工作。 7月2日,市纪委、监察局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水土保持工作决策部署的情况进行了督查调研。六是密切部门协作。充分发挥水土保持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部门优势,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编制了《三明市革老区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规划》(2010-2020年)和《三明市中央苏区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规划》(2010-2020年),同时积极争取国债资金用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财政部门积极筹措水土保持专项资金,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林业部门实施“四绿工程”和封山育林,建立了大面积的生态公益林,促进生态自我修复,加强沿江沿路两岸和高山坡地等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生态保护管理;环保部门把“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意见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的前置条件;国土部门将水土流失防治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积极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示范工程和“青山挂白”整治工作。其它各成员单位也按照各尽其责抓好各项工作地落实,有力地推动了我市水土保持事业的发展。七是加大资金投入。在积极争取国家部委和省上资金扶持的基础上,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作为水土保持专项预算经费,目前已制定《2012年市财政1000万元水土保持专项预算经费的安排使用方案》和《三明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宁化县、大田县、沙县财政也分别安排1000万元、1200万元和200万元的水土保持专项经费。

  (二)依法治理,扎实推进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多方筹集治理资金,因地制宜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以水土流失斑为对象的集中重点综合治理,有效地改善了水土流失治理区的生态环境。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投入水土流失治理资金3.15亿元,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31.74平方公里,减少水土流失面积177.25平方公里,354.49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程度得到不同程度的控制。一是建成了一批水土流失治理示范工程。完成宁化长滩小流域、建宁大南小流域、清流罗口溪流域、宁化塘家山小流域、清流杨源小流域等6个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完成投资3122.21万元(其中国家财政补助2180万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9.06平方公里;完成宁化大田仙峰流域屏山片、泰宁上清溪小流域等10个中央预算内水土保持项目,完成投资4428.9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3215万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8.68平方公里;建成各种类型的水土流失治理示范小流域22条。二是抓好重要水源地生态保护试点工作。把城市重要饮用水源保护作为水土保持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三明东牙溪、沙县洞天岩、永安鸭母潭、明溪罗翠、尤溪大池水源地的生态环境建设列入为水土保持工作重点,扎实有效地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三是开展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实施清流县安砂水库和泰宁县池潭水库库区与移民安置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两个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清流县完成投资1250万元,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面积5.57平方公里,全面完成了建设任务;泰宁县因变更部分项目地点,目前已完成投资750万元,占计划的60%,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面积2.92平方公里,占计划的52 %。

  (三)广泛宣传,不断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一是加强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培训教育。定期组织水保系统的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努力做到执法先学法,执法先懂法。二是广泛深入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在每年3月重点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月活动的基础上,利用农村有线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车、专栏等多种形式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据不完全统计,新《水土保持法》实施以来,全市共出动宣传车90次,悬挂宣传横幅800多条,设置固定宣传牌120座,发放新《水土保持法》2200本,印发《水土保持知识读本》8000本、宣传资料13000份、张贴水土保持宣传画11000张,开展水土保持法宣传文艺活动演出6场次,观看演出的群众8000多人次;举行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和讲座14次(期),培训500多人次。特别是今年2月20日以来,三明日报在头版设立了“学习长汀经验、推进生态建设”专栏,刊登宣传各地水土保持工作新动向;三明电视台在每日黄金时段播放水土保持工作适时情况;三明电视台、三明报社7月下旬组织专题采访报道组深入到4个重点县的治理现场采访报道水土流失治理情况。市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一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简报,目前已编发8期工作简报,三明市水利网设水土保持专栏,刊载各县(市、区)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形成了浓厚的水土保持工作氛围。三是开展以中小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水土保持科普教育活动。选择宁化二中、清流二中、尤溪二中、沙县城三小学、将乐实验小学、大田城关小学等六所中小学校开展了以中小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水土保持科普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学校教育与基地实践相结合,课堂教育与户外考察相结合的宣教方法并通过举办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文艺晚会,学生参加水保实践,编办“水保文苑”专刊等形式,提高广大师生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强化监督,有效遏制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以重点项目为突破口,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一方案三同时”制度,切实控制人为水土流失。一是把好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关。在湄渝高速公路(三明境内)、建泰高速公路、向莆铁路及宁化钨矿等项目建设过程中,水保部门从服务入手,多次深入施工现场,主动上门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帮助施工单位做好弃土、石渣场的选址踏勘工作,增强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意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在重点项目的示范带动下,我市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逐步走上正常化,越来越多建设单位主动依法申报水土保持方案。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93个,涉及的行业有水利、交通、矿产开发、房地产开发等。二是及时查处水土流失案件。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现场指导,督促开发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设施。充分发挥各方面监督作用,采取重点检查、舆论曝光、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有力地促进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查处水土流失案件32起,责令52处存在严重水土流失隐患的开发点进行整改。三是严把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关。认真落实水土保持补偿制度,把好收费关。2011年全市共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80万元,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经制度,所征收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全部缴入国库非税系统专户,主要用于水土流失治理及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等。2012年,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当前工业稳定增长六项措施的通知》,对涉及工业企业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暂缓征收,截止今年9月份,全市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53.6万元。四是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2009年,三明市水土保持监督站和永安市水土保持监督站列入首批全国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重点单位,并于今年3月通过了水利部的验收。尤溪、大田、清流、宁化、建宁5个县今年列入全国第二批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进一步提升了我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五是开展沙溪河集中整治。从2011年2月起,开展了沙溪河三明市区段河道集中整治行动,加大对侵占河道非法洗砂制砂、弃土弃碴、违章搭盖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市财政安排清障专项经费212万元,完成河道清障点15处,清理土石18.4万方,切实维护河道正常管理秩序,确保河道畅通、防洪安全。

  (五)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水土流失治理新路子。宁化县是全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建立了“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公司运作、大户承包,土地流转、农户入股,单位包干、社会参与,全面封禁、分类治理,长效管理、惠及民生”的工作机制,具体采取“1+5”的治理模式,即“1”是成立县国有独资水保生态建设公司,作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龙头,“5”是采取国有林场治理、大户承包治理、股份合作治理、专业合作治理、社会参与治理等5种模式。在封禁治理方面,出台了《宁化县重点水土流失区封山育林实施方案》,发布了封山育林县长令,对水土流失严重区所有山场实行全面封禁治理,同时对重点流失区实行生活燃料补助,现已落实燃料补助农户1.5万户,每户按照常住人口数补助30~50元,促进生态自我修复。清流县是一个典型的林下水土流失严重区,该县立足县情,把水土流失治理与流失区经济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相结合,通过招商引资,开展水土流失荒山荒坡的治理,大力发展苗木花卉产业。如引进浙江宁波腾头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在清流县建立6500亩绿化苗木基地,其中利用水土流失地开发种植绿化苗木4000亩,基地建设采用坡改梯措施,采取前埂后沟的方式,起到了保土保水保肥的效果。外地客商的开发幅射带动了周边农户利用荒坡地种植绿化苗木、茶叶、花卉的热情,促进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大田县是我市主要矿区之一,政府出台《关于加强矿山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暂行规定》,建立健全了经常性研究水保工作机制、检查监督机制、多元化投入机制、矿山水土流失区植物种草激励机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由县政府组织统一向各矿山和生产建设业主提取专项水土保持治理费用,专款用于水保工程措施和植被恢复实施;各乡(镇)政府从收取的矿山管理费、承租费和拍卖费中提取不低于10%的专项资金用于水土保持治理,结合矿产资源开发的方式、剥采比例、弃土弃渣量以及对周围和下游的影响程度进行分解,折算按吨征收治理费,补偿费按现行标准执行。同时,该县整合部门行政执法职能,在全省率先成立环境生态综合执法大队,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建宁县是中国黄花梨之乡,面对山地果园开发造成的水土流失,大力推广果园“果—草—牧—沼—菌”水土保持生态果园建设模式,实施5改(改土、改坡、改种、改肥、改树型),既有效防止和减少了水土的流失,又促进了水果品质和产量的提高,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水土保持防治任务仍十分艰巨。全市仍有水土流失面积2120平方公里,特别是未治理的水土流失地基本分布在第二、三重山, 山高、坡陡、土质差、交通不便,是难啃的“硬骨头”。一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不落实,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非重点县水土流失治理资金缺乏。中央和省级水土保持专项资金集中投入在宁化、清流、建宁、大田四个重点县,非重点县仅有个别县有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大多数非重点县水土保持专项资金投入缺乏。

  (三)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有待提高。全民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氛围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未形成。水土保持行业自身在队伍力量、人员素质、管理体制和执法能力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完善和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按照“进则全胜、不进则退”的要求,抓落实、抓推进、抓整改,全力推动水土保持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加强水土保持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协调合作,督促落实责任,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及时通报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部署推进工作措施。加强宣传,营造全民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氛围。督促各县(市、区)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水土保持专项资金,保障水土保持各项措施落实。督促8个非重点县(市、区)抓紧落实2012~2015年水土流失治理规划编制工作,争取在10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

  (二)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公示制,严格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督促各地按照下达的水土保持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加快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施工进度,确保全面完成今年治理任务。

  (三)进一步加强工作督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决策部署监督检查,市水保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在第四季度开展一次水土保持工作集中督查,推动水土保持各项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严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关、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关、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关,全面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最大限度减少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确保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