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伦理道德角度看科技“双刃剑”效应

  摘要:“科技”是科学技术的简称,在21世纪的今天,“科技”一词在世界范围使用频率越来越高,国家及地区间的竞争更是以科技为核心的竞争。它被我们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誉为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力量之大可以让人们瞠目结舌,它为人类社会的进步,为人类步入现代文明的社会发挥了决定性作用,它为人类所带来的福音枚不胜举。那么为何要说“科技是把‘双刃剑’呢?”所谓“双刃剑”顾名思义,即一个事物既有好的方面,也有坏的方面,这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但每个事物都有其特殊性,对于科技来说,很长一段时间其好的方面占据了优势甚至掩盖了其阴暗面,伴随着科技不断发展对人类及社会的负面影响开始突显,甚至开始威胁到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笔者试图从伦理道德角度来解析科技“双刃剑”的效应。

  关键词:伦理道德 科技 双刃剑

  近代以来,尤其是在现代,科技对社会进步与人类生活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对人类社会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正如巴伯所说:“在最近三百年中,随着基于普遍的、系统的概念框架的高度发达的科学不断地涌现出发现与发明,科学之社会影响的速度和力量一直以几何级数倍增。”在这样一个发展与转型的时代中,在大谈特谈“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时候,人们却未能看到科技发展带来的影响的多方面性,有意或无意地忽视了“生产力”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面向,就是作为生产力的主体的“人”。我们缺乏对科技发展负面作用的足够警觉与认识,缺乏对它进行多方面的尤其是伦理方面的反思。生产力是人们认识和改造自然世界和人类社会的能力,科技的进步对于人的目的理性活动的拓展的确具有重要作用,但它只是工具,无法代替人类自主的理性思维,当它脱离人的控制,而成为一种独立自主的“能力”的时候,就是人类必须面对的科技发展与伦理道德交锋的时候。

  一、从伦理道德角度看科技“双刃剑”效应的特性――“魔鬼”抑或“天使”

  “科技”一词,包含着科学和技术两个概念,它们虽属于不同的范畴,但两者之间相互渗透,相辅相成,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科学是人类在长期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历史过程中所积累起来的认识世界事物的知识体系。技术是指人类根据生产实践经验和应用科学原理而发展成的各种工艺操作方法和技能以及物化的各种生产手段和物质装备。科学与技术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科学是技术的理论指导,技术是科学的理论基础。对于科学技术的属性问题,一直以来,社会普遍强调和认可它的生产力属性,“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就是对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地位的充分肯定。科学就其本身目的而言,是一种求真活动,科学所要做的是揭示客观世界固有的本质和规律,使人们获得真理性的知识,提高人类认识世界的水平和能力,技术则是把科学理论应用于实践,提高人类改造世界的水平和能力。

  科学技术本身并不涉及怎样从事科学研究、怎样发展科学技术才有利于人类社会发展,不负责如何运用科学技术才是正当合理的和有价值的,即科学技术本身是无所谓伦理道德而言的。科技的主体是人,它的负效应和人类的贪婪、非理性以及人类社会制度的种种缺陷有关。由于科学技术是人创造的,科学技术如何运用也在于人,而人们如何运用科学技术又取决于人们受何种伦理价值观念指导。当科技被良知导向的时候,将推动人类社会向正确方向发展,此时的科技就是我们所要比喻的人类社会发展的“天使”,反之就是“魔鬼”。因此,科学技术对社会产生什么样的效应是与人们的伦理道德密切相关的。

  当科学技术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变量按其进步的逻辑决定社会发展和运行轨迹,并为人们带来了更加殷实和舒适的物质生活时,人们反抗的意识就会在不知不觉中消弭。科学技术成为一种更加隐蔽的统治工具和不可抗拒的宰制力量逐步侵入到人们的思想意识当中,并发展出“科技理性”作为绝对至上的理性原则来指导和规范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科技理性在人们心中具有天生合法性、合理性,并逐渐渗透进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魔鬼是隐性的,天使是显性的,人们往往疏于考虑不易让人察觉的“魔鬼”。

  二、从伦理道德角度看科技“双刃剑”效应的导向――“地狱” 抑或“天堂”

  科技创造应该朝着什么方向努力呢?这恐怕是现代人类所面对的一个关键问题。现代人类还待努力的,是把自己的行为基点引到道德目标上来,否则人类的其他一切美好愿望都将被引向歧途。保守主义观点认为,对科学技术的盲目信任和依赖,必将把人类社会推向一个由机器来调控世界的未来,到那时,“技术系统再也不是按照行动着的主体的协调计划来运行,由科学、技术、工业、军事和管理结成的自主发展的动力体系,将超越人的构思,不受社会和人的制约和指挥,成了一个自然的过程”。人的主观意识将毫无意义,人们将不得不面对“用技术对抗技术”的无奈境地。保守主义的观点似乎过于悲观,认为科学技术的发展,毫无民主和自由可言,人类将受控于自己的创造物而无法解脱。这一观点同自由主义观点其实具有相同的前提预设,即科学技术对社会发展具有重大的导向作用,所不同的是一个认为导向“天堂”,另一个认为导向“地狱”。当科学成果被应用于各类战争时,科学的危险性就达到了极端。“麻烦在于,你一旦踏上一种道德升降机,就不知道是否还能下来。一旦科学家变成了士兵,他们就在不知不觉之中放弃整个科学生活中的某些东西。”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能创造巨大的物质财富,能给人们带来巨大的物质利益,这使得科学技术的发展有可能膨胀人们的物质享乐心理,使人不择手段、不顾后果片面追求物质利益。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况,一些个人、企业,甚至国家、民族,明知研究、使用某些现代化科技手段进行某些生产有可能污染环境,或损害他人他国利益,但在这些科学技术能给自身带来巨大利益的驱动下,依然我行我素,照干不误。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可能提供新的犯罪手段、犯罪方式,诱使人走向犯罪。如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就使人不用采取传统的偷窃、抢劫方式,通过修改计算机程序可获取不义之财。这种新的犯罪手段、方式比传统的偷窃、抢劫更隐蔽,更难以破获,也就会更加激活不法之徒的犯罪动机。现在已有很多这类案例见诸报端。科学技术的发展也能带来一些新的伦理问题,破坏社会伦理秩序,导致社会失范。如克隆人就存在这类问题。

  因此,人们现在已清楚地认识到,科学技术的发展给社会带来的不都是福音,也会带来许多消极的后果。这些从表面上看是科学技术引起的,但其深层次的原因却是人们的伦理道德观念发生扭曲、错位造成的。如科学技术发展所带来的生态危机的恶果,就是长期以来人类被征服自然的成功冲昏了头脑,没有摆正人在自然界中的位置所致。可以说,科学技术究竟向何处发展,是造福于人类成为“天堂”,还是祸害人类成为“地狱”,这不是科学技术本身所能决定的,而必须借助于伦理道德的力量。科学技术的发展只有在正确伦理道德的引导下,才能更好地发挥其积极效应,使之朝着造福于人类的方向健康发展。

  三、从伦理道德角度看科技“双刃剑”效应的成因――“奴役” 抑或“被奴役”

  卢梭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一文中说,人类在诞生之初,就是这样一种动物:“他没有某些动物那样强悍凶猛,也没有另一些动物那样灵巧敏捷”。所以,他本来是一种“有缺陷”的存在。但由于人和其他动物毕竟不同,他能“思”,而其他动物不能,为了能生存下来,他就开始使用和制造工具,这就是科技的起源。所以,科技的诞生之初,其原意是为人类优化自己的生存环境服务,人类发展科技是为了克服“自然对人的奴役”,进而实现人的自由个性,实现对不自由的一种突围。但社会发展到了今天,科技却越来越表现出“双刃剑”效应,这肯定是原始人所未能料及的。这是因为人类虽然在本性上就有推动它发展的动因,却无法保证它的发展处在正确的轨道上。另外,科技在形成中都已包含着无数的偶然因素,就是说,我们对于科技知识的增长方向事实上也是无法加以完全调控的。对此,波普尔认为:“没有任何人能够完全了解理论固有的全部可能性,不论是它的创立者,还是设法掌握它的人都不行。”“知识的增长在原则上是一定不可预测的”。按哈耶克的说法则是“我们做不到对它的成长进行支配”。所以,从本质上说,科技发展到今天这个结果,并不能说都是沿着正确的道路发展而得到的,而恰恰是在无数“错中之错”、“错中之正”基础上经过复杂演变而得来的结果,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科技随时都会走入歧途或者在某些方面已经走入歧途也都是必然的。导致“双刃剑”的原因却还不止上述两方面,甚至可以说最关键的原因还不是上述两方面,而恰恰是和人类的本性以及人所处的社会制度有关。细分起来,这里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由于人类对科技的认识不全面,片面地强化使用了科技某些方面的功能,而导致的大自然对人类的报复。如由于人类大肆采矿等造成的土地和能源的枯竭等。二是由于对科技的过分倚重,甚至是崇拜,而使人本身成了科技的奴隶,人的自身退化了、沉沦了。而且,也由于“我们的技能,使得野蛮人在生存需要迫使下所获得的那种力量和灵敏在我们身上不复存在”。在这里,科技的优势带来的是人本身的衰退和沉沦,以致人类就进入了这样一种怪圈:人类越是强大,人类就越朝着“非人化”发展。三是由于技术行为取代交往行为而产生的问题。在传统社会中,交往行为是社会权威的基础,而在现代社会中,所有的合法性都被技术和科学的理性所支配,这种理性逐渐渗透到生活的各个领域,包括交往领域在内,以至交往丧失了自身的特性。四是由于科技被一部分人当成了欺骗、威胁、剥削、侵略、征服另一部分人的工具,而使科技成为导致另一部分人不幸的一个根源。比如,原子弹、细菌武器等的产生就是这种类型的典型。现在,大家都认为“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从表面看,强者和弱者的观点是一致的,但内心的感受却十分不同。强者从索取的利益中感受到了它的威力,而弱者却是在痛苦中发现自己落后的原因在于科技上的差距。强者自然不会自愿放弃,弱者也不会轻易言败,所以人类要想友好、协调地发展,其道路并不平坦。

  四、从伦理道德角度看科技“双刃剑”效应的控制――“生存” 抑或“毁灭”

  科技发展究竟给人类带来什么样的命运取决于人类自己,科学以人道和美德做后盾,才能保证与社会协调发展,科学的不合理运用必然会导致人的危机。因此,人类应牢牢把握科学发展的道德尺度,在发展科学时,力求最大限度地降低科学进步可能付出代价,为此人们也提出了不少应对的伦理道德方案。

  一是塑造科技工作者健全的人格。作为科技活动主体的科技工作者,在从事科学研究活动时,不能简单单纯“为科学而科学”,应充分考虑活动的后果,树立真善美的普遍信念,牢固把握科学研究的方向和技术的实际运用,小心谨慎衡量各种技术抉择是否符合人类需要,会不会给人类带来危害,注意把科技发展与人类长远整体利益结合起来。只有在这时,人类的各种关系、需要才具有真善美统一的性质也只有在这时,人的活动才具有了自由创造的意义,才能够真正“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

  二是科技创造要融入道德情感。解决科技发展所带来的风险,并不是要遏制科学创造和发明,相反,我们肯定科学技术的价值,肯定它是第一生产力。只是我们认为科学技术的滥用、误用在很大程度上起因于人们伦理观念的偏颇。为了抑制科技异化,必须把道德情感融入科学创造之中。爱因斯坦在《论科学》一文中表述“相信世界在本质上是有秩序的和可认识的这一信念,是一切科学工作的基础。这种信念是建立在宗教感情上的。”爱因斯坦所谓的“宗教感情”实际上就是对“实在的理性本质”和客观世界的“普遍因果关系”充满着巨大的热情和深挚的感情。科学离开了这种信念与情感无疑是无源之水面临枯竭,而且只有这种精神才能使他们达到最高的成就。

  三是科学实践一定要体现造福人类社会的准则。当今时代,任何一个科学家不可能是一个“纯粹的”科学工作者。如果他对他的工作究竟使人们境况变好或变坏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那么,他不是在犯罪,就是一种玩世不恭。宇宙间最可怕的事情,莫过于把大规模毁灭性技术如核技术和克隆技术等放在一个兽性和商业性十足的理性动物面前。所以,面对当今高度发展的科学技术,科学家们必须要有一个宽阔的视野,不仅应将科学知识贡献于社会,造福于人类,还应重视科技的社会后果。就此而言,我们从科学实践的规范、取向和准则理应是为人类社会造福的。

  从伦理道德方面来说,科技发展问题关乎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显然,这些措施都是极为必要的,社会发展到了今天,我们已到了必须正视科技双刃剑效应的时候了,不然,在可预料的未来中,也许人们将在享受科技带来幸福的同时,也将会面对更加令人不安的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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