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一起因“交换丈夫”引发的家庭伦理悲剧

  阿斯莫德是西方神话中,在七宗罪里代表“Y欲”的魔王。Y欲是七宗罪之一,指的并不是正常的生理欲望,而是过于Y乱、不带有人类感情的欲望。虽然七宗罪是国外的说法,但是在我国,过于开放的X观念也与传统道德观相悖,并且受到法律的约束。

  然而,现如今由于西方开放思想的影响,很多年轻人的X观念已经有所转变,由此造成的荒唐案不在少数。比如2016年云南省临沧市发生的一起令人震惊的“闺蜜换夫”血案,简直毁灭三观、突破伦理界限,引发人的深思。

  这一年的六一儿童节清晨,原本如此纯洁的一个日子里,家住某高档小区的刘先生下楼扔垃圾时,惊恐地在垃圾桶里看到了疑似装有人体肢体的黑色塑料袋,因而报警求助。当警方赶到现场后,将塑料袋提出,果然发现了两根断指。

  为了安抚群众情绪,警方立刻将现场封锁,并搜集小区内所有垃圾箱,包括已经被清洁工运走的垃圾,最终找到了除头部以外的所有组织,拼接过后发现死者是一名年轻男性。由于死者颅骨尚未找到,所以辨认身份存在一定难度,由此警方也猜测,本案很有可能是熟人所为。因为通常熟人作案才会将最具身份特征的头部藏起来,避免死者身份被查出。

  不过这些难不倒经验丰富的警察,经过比对失踪人口信息,警方最终确认,死者为28岁的陈佳望,是一名家具店的老板,他的失踪信息是由其妻子刘玉娇上报的。刘玉娇称,她丈夫在5月20日的时候失去了联系。

  警方为了了解详情,找来了刘玉娇做笔录,并把陈佳望的父母一起请来确认死者身份。然而在调查中,警方却发现刘玉娇本人有很多疑点。陈佳望已经失踪11天之久,但是他的父母根本对失踪消息一无所知,刘玉娇为何不将丈夫失踪的事情转达给公婆呢?她对此解释,因为不想让公婆太担心,所以就谎报了信息。

  很显然,刘玉娇的解释并没有什么说服力,警方表面上放过了她,但其实暗地里对她进行了一番调查,这一查就发现了问题。刘玉娇一年前九月份从新加坡某学校毕业,回国后就认识了陈佳望,两个人认识仅3个月就闪婚了。

  婚后,刘玉娇夫妇过着十分滋润的生活,她平时很喜欢和同在新加坡留学的闺蜜汪小菲聚餐。值得一提的是,汪小菲与丈夫郭明也是闪婚夫妻,闺蜜俩不知是否因为感情太好,连结婚的日期都在同一天。

  在调查了汪小菲、郭明后,警方发现了十分诡异的一点,他们与刘玉娇经常同出同入,而且刘玉娇有时和郭明非常亲昵,关系很不正常。因此警方将汪小菲、郭明都传到公安机关来协助调查。在询问过程中,郭明的一句话让警方顿生疑窦:哎呀,陈老板就是太古板了,有个这么漂亮又会玩的老婆还不珍惜。

  郭明对身为死者的陈佳望如此编排,实在是让警方无法接受,并且他们更加肯定,郭明与这起案件脱不了干系。他们探查近半年后,正好到了汪小菲和郭明夫妇的结婚纪念日,这天同时也成为他们的“末日”,因为警方终于查明,陈佳望正是他们三人联合杀害的,而案件的真相令人无法置信。当警方破门而入时,眼前的景象简直不能直视,汪小菲、郭明和刘玉娇三人正在进行感情交流,场面一度十分混乱。

  三人归案后,很快供述了荒唐的真相。原来,汪小菲和刘玉娇在新加坡念书时被带坏了,染上了乱七八糟的生活习惯,她们常常更换男友,还互相交换彼此的玩伴,有时会参加一些特殊的聚会,进行没有下限的感情活动。

  当她们毕业并回国后,却不能再像往常那样放肆了。因为我国法律对于这方面的管理很是严格,《刑法》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Y乱罪】聚众进行Y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她们为了方便行事,于是共同计划找年轻、帅气的丈夫,以婚姻关系掩盖她们游戏人间的目的。

  刘玉娇找到的是多金又帅气的陈佳望,而汪小菲找的则是身材傲人的健身房老板郭明,她们刚一结婚便露出了真实面目,汪小菲先和郭明坦白,而思想非常开放的郭明很快就接受了妻子的提议,三个人就此成了感情交流团体。

  然而,当刘玉娇将自己的想法告诉陈佳望后,却遭到了他的痛斥,因为陈佳望是正经人,根本接受不了刘玉娇如此可怕的观念,于是多次劝阻她不要再去玩耍。刘玉娇不仅不听从丈夫的劝告,反倒还认为:只要丈夫尝过玩乐的滋味,一定能和他们三个做快乐的好伙伴。于是她便将丈夫哄骗到郭明的住宅里,还给他下了药物。当然,这三个人也吃了药。

  那天由于他们吃药的缘故,精神都不太正常,在玩乐过程中殴打陈佳望,结果不小心把他杀害了。事后,他们非常害怕事情败露,于是郭明便将陈佳望的尸首处理掉了,希望能掩盖罪行。不过“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们即便再狡猾,也会有露馅的一天。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虽然他们三人称当时只是过失导致陈佳望死亡,但是他们的供述并不能完全信服,理由如下:

  其一,他们三人是有预谋、有目的的,一开始刘玉娇把陈佳望哄骗至郭明的居所,随后汪小菲负责给陈佳望下药,事后郭明负责处理现场和尸体,他们分工明确、犯罪意图明显。

  其二,如果他们是过失导致陈佳望死亡,那么按照他们的主观意图,他们三人不可能在事后进行如此残忍的处理尸体行为,并且刘玉娇为了掩盖真相,故意去公安机关报告失踪信息,妄图逃避法律制裁。

  其三,无论他们在事发时出于什么主观意图,但是从客观上的结果以及他们事后的行为来看,应当推定他们为故意意图,因为他们明知对陈佳望实施暴力行为有可能导致其死亡,但是却放任这一结果。吃违禁药品并不能减轻他们的责任,他们在吃这种药品时,就应当提前预料到有可能会产生危害后果。(与醉酒犯罪的原理是一样的)

  因此,法院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郭明25年有期徒刑,判处刘玉娇15年有期徒刑,判处汪小菲7年有期徒刑。这起案件中,三个人的道德观念极低,且婚恋观十分扭曲,还因此残害了一条鲜活的生命。最可怜的便是死者陈佳望的一双父母,陈佳望正在事业巅峰期、黄金年龄期,本来有着大好的前途,最后竟然被刘玉娇这个毒妇残害。如果不是这起悲剧,或许陈佳望现在已经坐拥巨额家产,收获了幸福的婚姻家庭。然而这一起都已经化为一片泡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