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下乡”为消费市场添把火

  □韩立飞

  为进一步挖掘汽车消费市场的潜在空间,“汽车下乡”再度被提上日程,但与10年前中央财政“唱主角”不同,这一次,地方政府站到了提振消费信心舞台的中央。去年年初,《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正式公布;6月,三部委又印发了《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多次提到了要促进农村汽车消费,要求地方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组织开展“汽车下乡”等促销活动。

  然而,2019年已结束,真正行动起来的地方政府并不多,消费潜力没有充分挖掘,2019年汽车市场也因此一路下滑。数据显示,去年1—11月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303.8万辆和2311万辆,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9%和9.1%,虽然产销降幅继续保持收窄的态势,但总体来看,市场回升仍缓慢,消费信心不足。

  “提高地方政府的积极性需要‘真金白银’。”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认为,与十年前的“汽车下乡”相比,虽然市场发生变化,消费趋势也大不相同,但想要立竿见影地提振汽车消费,还需要实实在在的财政补贴。既然中央财政不再给予,提出让“有条件的”地方“给予适当支持”,那么确实应该让渡出一部分汽车税费中的利益给地方政府。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政策处负责人表示,在汽车市场的组成中,农村汽车消费和农村汽车市场非常重要。近年来,农村汽车消费增长较快,潜力也很大。据统计,目前我国城镇家庭每百户汽车拥有量为41辆,而农村家庭的这一数字为22.3辆。随着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持续增长,以及道路基础设施的日益完善,农村汽车消费水平还将继续提高。可以想见,随着税制改革推进的不断深入,现代税制体系的逐步完善和成熟,农村汽车市场有望释放出更大的上升空间,从而成为支撑中国汽车市场继续增长的重要力量。

  来源: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