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小电影中的“万恶之源”,有办法去除吗?马赛克的诞生

  80年代的时候,日本一些主打男性读者的杂志上,曾刊登过一则广告。

  上面卖的是一款仪器,光看字面意义也不难理解,那是一台“马赛克消除仪”。

  在约十几厘米长的长方体上,遍布着几个大小不同的按钮,似乎是能根据不同的档位来调节相应的消除效果,看起来相当人性化也相当先进。

  当然,售价不菲。上面标价为4.3万日元,折合人民币约2452元。作为参考,1980年中国全国职工的年均工资是762元。三个人不吃不喝一年,才能买得起一台。

  

  况且,这还是按今天的汇率来算的,如果结合八十年代的收入和汇率,根据邓力群1978年的《访日归来的思索》报告一文中提到的,那个月薪32万日元的翻译标准来说,这个马赛克消除仪的价格相当于其月薪的13%。

  十分之一的收入,只能买一个除了消除马赛克就没其他用处的仪器。

  虽然明显是个智商税产品,就跟咱们看到的那种某某减肥神器是一个道理的。

  但也可以看出不管是从前还是现在,马赛克似乎都是许多观众心中的“万恶之源”,恨不得能除之而后快,哪怕标价4万,也不怕没人买单。

  那问题也来了,为什么会有马赛克?虽然消除仪不行,但到底有没有办法去除?

  

  一,马赛克的悠久历史

  实际上,如今提到马赛克,很多人想到的是骑兵,步兵,是各种羞羞的片段,也有各种如犯罪嫌疑人脸部的打码,版权保护的打码等。

  但最早的时候,马赛克可是正经马赛克。

  它起源于希腊,是一种图案样式的搭配,常运用于地板,墙面的瓷砖等。最开始由于技术有限,只有黑白两色。到后面传入罗马后,受益于强盛的帝国以及经济,花样就繁复了起来。

  而马赛克的黄金期,还得归功于基督教。早期的时候基督教实力薄弱,还不被上层阶级认可。加上教义影响,所以发展的信徒大都是普通老百姓,文盲居多,不识字。而且为了逃避搜查,聚会地点都在地下室,地下通道等。

  

  所以就进入了看图说话的环节,也就是通过各种各样的花式拼图来传播教义。这下大家都说好,信徒看得懂,教士也不用冒着杀头风险带着书籍到处跑了。

  等到了拜占庭帝国时期,君士坦丁大帝让基督教合法并推广,而马赛克这种方式也没被忘记,继续大量运用到了教堂装饰当中,比如玻璃画,不仅色彩越来越丰富,花样也越来越多了。

  

  这就是马赛克正经的前身,而为什么到了互联网时代,却摇身一变呢?

  首先,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的说法,大家应该是听到耳朵长茧了。对于一些敏感的,或者血腥暴力的,需要传播又不适合原汁原味传播的画面信息,都需要进行处理。

  举个例子,像这几天轰轰烈烈的李云迪,参加了不少还未播出的综艺,既是成本考虑也是跟他的罪行特殊有关,都需要对他出现的画面进行遮盖,才能确保节目的正常播出。

  再比如一些产品,不是赞助商的话,为了避嫌也需要进行模糊处理,同理的还有如为了隐私权,肖像权的考虑,对路人的长相等特点也要进行模糊处理的考虑。

  最常用的方式,就是打码了。

  

  李云迪,马赛克版本

  大家要明白一个事情,我们看到的图像也好,视频也罢,本质上都是由像素来组成的。而要打码的话,就是在相关区域里,按照固定的间隔(这也是为什么都是方块模糊的原因),随即选择像素点的位置,然后取一个颜色平均值,重新填到这些方块里面。

  最后,我们就能获得了一张或者一段模糊的,由一个一个小格子组成的东西。怎么样,是不是跟马赛克瓷砖很像呢?

  所以,也就约定俗成地称之为马赛克了。

  

  二,日本的马赛克

  但在大家看来,日本的操作可能有点难以理解,一方面你既能堂而皇之地拍摄相关电影,甚至就摆在书店出售,正常得就跟大家熟悉的火影,海贼王等漫画一样(当然,会在小隔间)。

  一方面却似乎有点又当又立的感觉,非要煞有其事地加上一层马赛克,这不是自相矛盾吗?想要遮遮掩掩的话,直接不允许拍就好了呀。

  然而,人家其实是真的禁止了。

  日本《刑法》第175条规定,制作和贩卖销售猥亵品是违法的,可以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25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仅是目测,具体翻译可能有误)。

  

  而关于猥亵品的定义有3条,分别是单纯地刺激欲望,使人兴奋,以及违背普通人正常的性羞耻心,还有违反善良的性道德观念。

  当然,说了等于白说,毕竟按照日本方面的作品,这3条是百分百犯了个遍,甚至还不够形容的。实际上没有个百八十条,甚至更多条,都不可能限制完各种鬼才导演和演员和剧本作家天马行空的发挥。

  可是,这就出现了巧妙的缓冲地带,因为法律确实规定了不能这样搞,但又没有特别明确规定哪些不能这样搞。

  

  熟悉日本风俗文化的人就知道,这其实算是一种心照不宣的平衡和互相妥协了。这种骚操作贯穿了整个的日本社会,尤其在地下世界,灰色产业。

  举个例子,本番禁止。

  在日本风俗业那一篇中曾经说过了,1956年日本就颁布了《卖春防止法》,明令禁止各种明面上的卖春行为,只要是接受等价报酬或者某种约定的情况下,和不固定的人进行生命大和谐,那都是违法的。

  可是同时又颁布了另一部法律,即《风营法》,规定风俗业只是提供为了满足异性群体对于性产生好奇心之后的相应服务。

  

  听听,多文雅,只是为了满足客人对于生命大和谐的好奇心罢了。所以像泡泡浴,顾客只需要付入浴费,就能和服务人员进入单独的浴室,如果在数十分钟内,从业人员和客人迸发了爱的火花,有了生命大和谐,这也是不违法的,因为这满足《风营法》,人家这是爱情,不是买卖。

  对于客人来说,很开心,毕竟谈了个轰轰烈烈的快餐恋爱,心情和身体都很愉悦。

  对于服务人员来说,很开心,毕竟收入比单纯上班多多了,耗时还短,也有安全保障。

  对于店家来说,也开心了,毕竟只收了一笔钱,你们在浴室里干啥我是不知道的,所以我不违法。

  对于警察来说,更开心了,反正我抓了也没用,最多录个口供,费时费力干什么?

  对于税收部门来说,开心到爆了。数据显示,日本从事风俗产业的约有30多万人。年产出达5兆日元,折合人民币约3300多亿。每天营业额的峰值能突破接近10亿人民币。贡献了日本0.4%的GDP。英国的《金融时报》曾估计,风俗业的年营业额,可以和日本的年度国防预算相抵。

  

  所以没有人得到损失,日本的名声也得到了保护,民不告官不究,互相发财。一种诡异的平衡就这样完成了。

  然后我们回到马赛克身上,这件事和本番禁止的道理一样。也是一个互相试探的过程。

  日本的第一个摄像机拍摄的成人作品,诞生于1981年。而最开始的马赛克并不算官方的要求,而是一些成人影像伦理协会的自发行为,就跟投名状一样,制作方的潜台词就是我对这个进行了限制了,这一层马赛克糊下去,谁也不知道到底在干啥,充其量就是尺度比较大的艺术表现形式,大家都有解释的余地,你官方别来逮我。

  事实上,最开始确实都是演技,并没有真的发生啥,马赛克除了保护,反而还提供了一层遐想的空间。

  日剧《马赛克日本》里面就点明了一句话:遮住的地方越多,在看到一点点的时候就会越饥渴哦。

  

  日剧《马赛克日本》

  就这样,初期大家相安无事。但是每一行总有个鬼才会来推动行业进程,或者说,无法避免内卷。

  导演村西透此时就跳了出来了,靠着真刀实枪以及自导自演还有更真实的表现形式,他的作品一炮而红,日本人买疯了(当然,他也遭殃了几次)。

  但可想而知,谁也不会跟钱过不去,于是乎大家全都卷起来了。真刀实枪不在话下。

  

  以村西透为原型的日剧《全裸导演》

  后面就有了强制马赛克的操作了。除非你去海外注册公司,走一个曲线救援的路子,出口转内销,才能出现没有马赛克的,也就是大家熟悉的FBI waring片头的那几家。

  可本土作品是必备马赛克了。

  总结起来,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今的本土作品必然是逃不开这个东西,而且有日本录像伦理协会(录伦)、电脑软件伦理机构(软伦)、内容软件协同组合媒体伦理委员会(CSA,媒伦)、日本影像软件制作贩卖伦理机构(JVPS)、软件内容产业协同组合(VSIC)、全日本录像伦理审查会(AJVX)、日本伦理审查协会(JEJA)等多家机构共同审核。

  

  三,马赛克能去除掉吗?

  先说答案,不能。首先,马赛克的去除并非如大家想象的那样,只能用来做羞羞的事情。像是一些画质不高的监控,一些被人为模糊的画面,如果涉嫌到犯罪的话,还原真相就十分重要了。

  但是马赛克,确实是很难还原,至少目前是这样的。因为马赛克的原理前面也说了,按照固定间隔,取颜色平均值然后重新填充到每个小方格里。

  所以,它的本质是抹除掉了原本的内容了,直接删除掉了原本的像素,而丢掉后要还原就非常不现实了,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就好比植皮手术,把你屁股上的皮肤切走一大块,即使后面自愈了,但那块皮肤已经不是原来的皮肤了,说不定还得留疤。

  

  图片修复

  即使是英伟达和麻省理工合作的《毫秒精细化模糊图像》AI技术,也只能处理一些马赛克很薄的东西,修复程度还很粗糙。其他的各种AI或者软件,也大都是这样的。

  这边就要插句题外话了,以如今技术手段都完成不了,开头提到的马赛克消除仪是什么成分,相信大家应该心里有数了吧?如果八十年代真有这个技术水平,那早就没有灯塔国什么事情了,翻身做主得了,也不至于后面因为广场协议一败涂地了。

  而如今网上的一些修复,实际上更多的是通过AI或者大数据,在全网找寻和马赛克部分最相符的图像,然后填回去。

  换句话说,这是个植皮手术,而不是皮肤原地再生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