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贪官病入膏肓, 副手被查仍天天收钱, 涉案金额高达30亿

  小编在梳理近年来的落马官员时,发现有一位内蒙古的处级工委书记,官虽不大,但贪赃的胃口却很大,涉案金额高达30亿,直创下建国以来内蒙古反腐金额的最高记录,又被称为内蒙古反腐第一大案,因此格外醒目,最后案犯判了死刑,吃了枪子儿,也算是罪有应得。

  这便是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李建平。

  

  一、李建平的成长经历

  李建平,男,汉族,1960年5月出生,河北省霸州人,大学文化,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李建平1960年出生于河北省霸州市一个工人家庭,因为家中一直经济拮据,因此在李建平的少进心中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便对拥有金钱产生了巨大的渴望。

  1982年,李建平大学毕业,进入内蒙古电子学校当了一名老师。1985年,李建平进入内蒙古电子工业局工作,成为了一名副科级干部。

  1996年到2004年6月历任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兼春华水务公司董事长。

  2011年至2018年,李建平履新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8年8月,内蒙古纪委监委公布了李建平被查落马的消息。

  二、欲壑难填,贪赃数额惊人,还涉及黑社会

  其实,对于这位小官巨贪来说,李建平的贪污手段却很简单,就是直接帮人承揽工程业务,然后再拿好处。

  李建平通过自己的人脉资源,动用人情关系网,进而协助房地产或建筑公司通过暗箱操作,获取大量工程业务。单以内蒙古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为例来说,在2009年至2014年,李建平通过挂靠等方式帮助杨金东取得拆迁资质,进而在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非法取得多个拆迁项目,使得杨金东从中获得了巨大利润。

  为了感谢李建平,2012年之前,该公司法人杨进东多次向李建平转账合计高达4.5亿元,而到2014年,杨进东又多次向李建平转入1.4亿元,前后共计5.8亿元。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1年2月披露,自2011年3月至2018年9月期间,李建平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他人承揽工程收受钱物开始,到后来穷尽所能将手中权力充分变现,金额从几万、几十万,逐渐增加到几百万、几千万,甚至几个亿,李建平胃口越来越大,真是贪得无厌,欲壑难填。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即使到了他的同事,即经开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白海泉在2014年被调查后,李建平都依然没有一丝警醒,面对金钱的诱惑,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变本加厉,可见他对金钱痴迷的程度已经到了变态的地步。

  除了疯狂赚钱之外,李建平还与黑社会组织头目赵某关系密切,甚至还利用职权帮助赵某在拆迁、征地等方面谋取利益,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或许正是因为如此庞大的关系网,李建平才变得更加肆无忌惮,以至于在反腐高压的大形势下,他依然敢于顶风作案。

  另外,李建平还生活腐化堕落,多次携巨资赴境外赌博,造成了不良影响。

  三、利用空壳公司,套取大量国资

  到了后来,李建平已经不甘心只为其他公司做嫁衣,不满足了巨额的受贿,他还嫌弄的钱少,他开始自己注册空壳公司,利用内部消息和关系网络,自己投标,拿到工程项目后,再次转包别人,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

  作为经开区的一把手,李建平不仅把国有的下属公司变成提款机,更是借用别人的名义注册成立公司,再由自己操控,通过移花接木或偷梁换柱的方式,不断达到侵吞国资的目的。

  在注册自己的公司时,李建平以王某、敖某和徐某三人的名义出资,注册成立公司,法人为王某,但真实老板是李建平。

  根据媒体披露,在他任用公司高管人员时,竟然通过小孩子的游戏,以比划剪刀石头布来决定谁来当法人,谁来任总经理等。

  后经检察部门的调查发现,李建平随意设置大大小小的空壳公司数十家,其中一级所谓的总公司,又有所谓的二三级子公司,这些公司都在他的直接操控,互揽项目,互做生意,造成大量的国有资金在这些乱七八糟的公司其间巨额流动,有的被挪作他用,有的甚至经过洗白竟流入他的口袋公司。

  由此可以看出,李建平从简单的权钱交易,到成立自己的空壳公司,通过业务对倒,资金拆借等手段,不断骗取大量国有资金,大肆攫取巨额利益,前后共计涉案金额达到惊人的30亿元。

  后经李建平落马后供述,这些钱款,除部分用于赌博外,大多被他用于购买收藏名人字画、黄金珠宝、古玩玉器、名贵手表及中外名酒,后被查获的各类名酒多达数万瓶。

  四、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流失,影响恶劣

  经过检察部门的通报,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经反复梳理,李建平任职期间,经开区的国有企业总资产账面价值232亿元,而评估实际价值仅为157.77亿元,较账面价值减少74.23亿元。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的相关办案人员的谈话,李建平案造成的危害,影响十严重,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表现在经济建设方面,给经开区造成巨额损失,就在李建平被留置前夕,还妄想将两亿多元资金转移出去。

  二是表现在政治生态方面,李建平案涉及八百多人,劣币驱逐良币的痛心现象在李建平执政期间,在经开区大行其道。

  三是表现在营商环境方面,只要是李建平看准的项目,便会一路绿灯,所谓的市场公平竞争,根本无法实现。

  与此同时,李建平还把他分管的领域当成私人地盘,嚣张跋扈,以至于把这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搞得乌烟瘴气,元气大伤,濒临倒闭。

  五、李建平主要罪行

  2016年至2018年,被告人李建平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国有资金14.37亿余元,其中2.89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

  2009年至2014年,李建平利用担任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及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财物共计5.77亿余元。

  2006年至2016年,李建平本人或伙同他人挪用国有公司公款共计10.55亿余元,其中4.04亿余元案发前尚未归还。

  

  此外,李建平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赵文远(已判刑)长期交往、关系密切、相互勾结;李建平不依法履行职责,在拆迁工程、收购土地、安排工作等方面纵容以赵文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影响恶劣。

  六、罪有应得,被判死刑

  2018年9月,李建平因涉嫌严重违纪被正式立案调查。

  2022年9月27日,李建平终于迎来了公正审判。因涉案金额巨大,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李建平在听到被宣判处以死刑后,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只是这泪水与他对国家造成的巨大损失来说,还是显得过于渺小了。

  

  老百姓常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而这位官位仅为县处级的李建平,却以触目惊心的巨额贪赃数额,刷新了人们对贪官的认知,不仅玷污了党员干部队伍的形象,更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同时正是他自己才成为了真正的掘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