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永盛航运(集团)有限公司被罚款700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徽永盛航运(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九港罚[2023]01039号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十条违法事实:2023年3月15日,我执法人员在鄱阳湖老爷庙水域电子巡航检查时发现,安徽永盛航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船舶永盛199载运煤炭从南昌至武汉,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信息。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十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监督规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责令改正,处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罚款金额(万元):0.7处罚决定日期:2023-04-27处罚机关: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代码:11360400MB17158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