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未检品牌 让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更有温度” 青海检察机关未检品牌展播(十二)
2022年5月,门源县检察院成立“门检· 芸苔未检工作室”,“芸苔”是油菜花的学名,突出门源县地域花海特色,同时象征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品牌LOGO“手心的油菜花”寓意门源未检将在花海中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用爱托起明天的太阳。
一、创新工作机制,彰显法律温情
一是对作出不捕和不诉的未成年刑事案件当事人开展回访工作,深入涉案未成年人学校、家庭、社区,与未成年人老师、家长单独交谈,充分了解涉案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情况,了解涉案未成年人在学习、生活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鼓励涉案未成年人尽快走出阴影,融入新的学习生活中。二是成立了专门办理未检案件的检察官办案组,秉持专业理念,以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立足点,改进工作方式,在把好法律关、事实关、证据关的前提下,办案中实行“三优先”工作方法,避免在检察环节贻误时机。三是严格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在办案过程中进一步细化了未成年人案件有别于其他案件的程序规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案件承办人对符合封存条件的案件在结案时制作未成年人案件封存决定书,并在案卷封面上加盖“未成年人案件封存”专用印章,对相关封存档案执行严格保管,实行专门登记,单独存放,防止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与其他档案混存或交叉查询的问题。
二、立足“四大检察”,坚持能动履职
一是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建设,完善寄宿制学校宿舍管理制度,门源县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分别走访县各寄宿制中学、小学及幼儿园,向各学校负责人解释了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相关内容,同时对各学校是否建立起安全管理、预防性侵害制度,是否定期开展对学生的法治教育,重点就寄宿制学校女生集体宿舍是否实行封闭式管理及宿管人员是否为女性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就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建议。同时,门源县检察院按照“整体推进、创新发展、相互促进”的工作思路,与门源县教育局签订《检校共建协议书》,切实保障校园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最大程度地实现检校资源共享,共同为在校学生的健康成长作出积极贡献。二是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门源县检察院牵头县教育局、民政局、团县委等八部门组织召开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座谈会,重点介绍了强制报告制度的义务主体、强制报告范围、不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法律后果等,并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向与会人员传达了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就如何落实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联合县公安局、教育局、卫健局就全县部分中小学校、医院、诊所、宾馆、娱乐场所为重点,通过查看学生宿舍登记制度、宾馆入住人员登记台账等记录排查潜在的未成年人案件线索,以调查问卷的形式掌握相关从业人员对于强制报告制度的普及率和知晓率,并发放《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手册》,提醒相关从业人员如果发现未成年人被侵害或者疑似被侵害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报案,从而为第一时间收集、固定证据创造条件。三是全面落实入职查询制度。为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防止其利用职业便利再次实施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根据海北州检察院、海北州监察委员会等十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密切接触未成年行业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制度的意见(试行)》,门源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对全县91所学校,3362名教职员工进行入职查询。四是坚持开展检察开放日共护成长活动。为增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未检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凝聚各有关部门力量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展示未检工作成效,门源县检察院每年不定期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2018年至今共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4次,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县委、教育局、妇联等部门及教师、学生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通过参观12309检察服务大厅、未检工作室等,近距离了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就深入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与各代表及同学们进行座谈交流,为今后未检工作的更好发展提供意见、建议。五是模拟法庭擦亮未检品牌。门源县检察院每年不定期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是一场“看得见、听得到、摸的着、零距离”的体验式法治教育课堂,旨在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自我防范能力,让学生们“角色扮演”式的参与到司法实践中来,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教育,熟悉司法审判程序,既是一场普法课也是一场警示教育课,对提高学生的法治观念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具有积极作用。
三、做实涉未公益诉讼,拓展保护维度
一是聘请西宁市海关技术中心技术人员,联合相关部门针对中小学食堂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在抽检过程中对学校食堂许可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食物采购存储、环境卫生以及加工操作关键环节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各类食品风险隐患,为孩子们提供安全、可靠、放心的饮食环境。二是联合门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源县烟草专卖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行动,重点检查幼儿园食堂、中小学周边超市、商铺,现场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及时消除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同时,向经营者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了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三是联合县教育局、应急管理局、消防和救援支队前往部分小学开展消防安全公益诉讼检察活动,针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对相关学校提出了整改要求,举办了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提高了全校师生面对突发事件的反映能力,为建设平安校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聚焦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度
门源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切实增强开展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使命感和自觉性,牢固树立特殊保护、及时救助的理念。近年来,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存在未成年被害人家庭生活困难的情况,通过调研走访、带案下访等方式了解未成年被害人学习生活现状及身心健康情况,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法积极向上级院申报司法救助金。2018年至今,共办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4件5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8万元,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五、深入法治教育,构建普法体系
为了开展好对在校学生的法治宣传工作,门源县检察院五名检察官分别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不定期对师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积极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普法宣传活动,并结合未检工作实际,刊印未检工作宣传册,通过普法宣传、法治进校园等活动,提高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识。同时,门源县检察院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通过给法治副校长录制普法视频课,灵活运用网络,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活动,突破时间、空间限制,延伸普法触角。
站在新的起点,展望未检工作的未来,守护未成年人永远在路上。今后,门源县检察院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持续践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检察担当,延伸工作触角,拓展工作思路,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汇聚多方力量,携手共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来源: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制作:何玉蕊
审核:马会平
(2023年第37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