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一分院能动履职向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为困难家庭撑起“暖心伞”
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严重损害被害人生命和健康,当被告人被司法机关绳之以法后,如果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被害人家庭因此导致生活困难,该怎么办?近日,市检一分院能动履职,对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的被害人家属开展司法救助,向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余元,为困难家庭撑起“暖心伞”。
2022年9月,被告人胡某、李某酒后因结账问题与被害人黎某发生争执,胡某、李某将黎某头面部等部位打伤,黎某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市检一分院审查起诉部门检察官在办理该案过程中了解到,被告人无法履行赔偿责任,被害人家庭生活陷入困境,便及时向本院相关部门移送司法救助线索。
第四检察部、第七检察部分别就向被害人妻子、孩子进行司法救助展开调查。检察官认真审查了案件情况,并委托被害人黎某户籍地检察机关协助开展调查。
检察官向村干部、村委会及未成年子女班主任了解了黎某的家庭情况、收入来源等,被害人黎某家庭本就困难,黎某与妻子结婚后为谋生计来北京打工,留下在农村务农的父母在家照顾未成年子女,二人的打工收入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为抢救黎某,其家属花光所有积蓄支付了10余万元的医疗费用。由于被告人无力赔偿,其妻不得不向亲戚朋友借款、通过线上筹款以支付医疗费,直至黎某死亡后,仍欠医院医疗费3.6万余元。
这场飞来横祸导致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失去了主要劳动力和主要经济来源,还背负债务,黎某的妻子不仅要承受失去丈夫在精神和生活上带来的痛苦,还要承受独自抚养未成年人、赡养老人的生活重担,生活顿时陷入困境。经调查,遭此意外打击后,其家庭的人均收入约1400余元,低于户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市检一分院依法审查后认为,黎某的妻子和孩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共计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余元,在支持公诉、打击犯罪的同时,做好案件的后半篇文章。
人有温情,司法亦有温度。市检一分院切实贯彻最高检与全国妇联开展的“关注困难妇女、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精神,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通过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关注重点弱势群体,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件中,将党和政府对困难妇女群体、未成年群体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
文章来源 | 北京市检一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