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们 不容忽视!钦州查获31起未成年人交通违法行为
近日,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警力开展“百日行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未成年人交通违法行为。行动重点整治是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未满16岁驾驶电动车、超员、非法改装、涉牌套牌、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戴安全头盔、非法飙车、炫技竞速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5月8日,交警三大队以中午放学时间为重点整治时段,组织秩序中队提前在学生放学时段必经的林湖公园路段设置临时执勤点。当天行动中,大队共出动警力10人,查获未成年人交通违法行为共31起,依法暂扣电动自行车23辆,整治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整治的同时,大队同步开展宣传教育,现场对未成年人开展批评教育和宣传引导,告知家长和未成年人及时到交警部门接受教育,校方也同时做好学生信息登记,便于进行重点教育。
道路交通法规中有一条规定
可能很多家长、中小学生并不了解
这条规定是: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
必须年满12周岁
驾驶电动自行车
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必须年满16周岁
之所以这么规定
其中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是
孩子达到一定年龄后
在辨识能力、遵守规则的意识、
处理复杂状况的能力
等方面才足够适应道路通行状况
未满16岁未成年人
在生理心理均未发育成熟
不适合骑摩托车、电动车
不少未成年人交通意识薄弱
又年少逞强好胜
骑车时是飞一般的速度
加上遇到突发状况的处置能力有限
希望家长能够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
避免意外的发生!
希望家长能意识到
未成年人骑电动车的危险性
日常要加强对孩子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提高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
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原标题:《@家长们 不容忽视!钦州查获31起未成年人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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